2020東華藝術獎.花蓮意象藝術徵件作品展

2020東華藝術獎.花蓮意象藝術徵件作品展

 總獎金: 580000

最高獎金: 100000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20-06-06

主辦單位: 國立東華大學。藝術學院

主辦單位電話: 0905-662699

主辦單位Email:gudan816@gms.ndhu.edu.tw

首屆將徵選創作設計、數位影像、文字寫作及音樂……等一共 4 大類、9 個項目的藝術作品,只要你的發想創意符合「#花蓮」的主題,並發揮技巧來創作,最高獎金總額 580,000 元,期待每位得獎者都可以拿好拿滿!

2020 東華藝術獎~花蓮意象藝術徵件作品展

一、前言

本活動徵求以「花蓮」為主題,從花蓮縣的地理環境、人文特色出發,具境內風景、人文、器物及其他意涵,富原創精神,透過自身體驗為靈感發想,將花蓮意象注入創作的藝術作品,歡迎藝文創作者踴躍參加。

活動包含徵選及作品展覽,將邀請校內、外學者專家組成評審團隊進行評選,將優質作品選出並於本校花蓮市藝托邦藝文空間展覽,展出期間免費開放供大眾觀賞,併將結合相關講座與工作坊以進一步推廣。

二、徵選獎勵

  1. 各徵件項目各頒一名優勝獎,授予獎金貳萬元及獎狀乙紙。
  2. 除「文字寫作」及「音樂」類別外,其餘類別評審團將視徵件情況,加碼典藏獎金,以典藏傑出作品,金額最高達捌萬元。
  3. 得獎作品將於藝托邦藝文空間公開展出,並由本單位進行相關之展覽、推廣行銷等活動,持續介紹推廣該作品。

三、徵件與展覽時程

  1. 徵件期間:即日起至 2020 年 6 月 6 日(六)24:00 前,以郵戳為憑。收件地址:藝托邦藝文空間(970-007 花蓮縣花蓮市博愛街 156-5 號)。
  2. 作品初審:2020 年 6 月 8 日(一);2020 年 6 月 9 日(二)於官網 artopia.ndhu.edu.tw 公告結果。
  3. 複審送件:2020 年 6 月 9 日(二)至 2020 年 6 月 11 日(四)20:00 前,以送達時間收據為準。音樂類之表演將以電子郵件通知現場表演複審之時間(地點為藝托邦藝文空間)。
  4. 作品/音樂表演複審:2020 年 6 月 12 日(五)。
  5. 通知獲選:2020 年 6 月 13 日(六)公告於官網 artopia.ndhu.edu.tw。
  6. 開幕茶會:2020 年 6 月 20 日(六)14:00-16:30。
  7. 展覽期間:2020 年 6 月 20 日(六)至 2020 年 8 月 30 日(日),每週二至週日 13:00-20:00。

四、徵件與展覽內容

類別 項目 說明 評審標準
創作設計 繪畫創作 手繪組
  1. 作品類型為油畫、水彩二項,各項均可以系列組合作品呈現。
  2. 油畫尺寸:30 號以上、120 號以下。單幅裝框完成後以 220×150 公分為限;其系列組合之總體尺寸(含框)最長不可大於 320 公分。
  3. 水彩為 2 開至全開,單幅裝框完成後以 120×90 公分為限;其系列組合之總體尺寸(含框)最長不可大於 260公分。
  4. 報名送件:

(1)初審

  • 徵件報名表
  • 參選作品資料表

(2)複審

  • 著作權授權與個人資料使用同意書
  • 實體作品標註單暨存根聯
  • 手繪作品

註:作品不得以電腦輸出或其他複製方式產生之成品為底,再經塗飾而成者將視為違規,並取消入選資格。

  1. 作品主題25%
  2. 創意表現25%
  3. 理念傳達30%
  4. 繪畫技巧20%
電繪組
  1. 包含電腦繪製之 CG、插畫或平面設計,直式或橫式均可。亦可以系列組合作品呈現。
  2. 繳交之作品圖檔:

(1)300 dpi、CMYK、TIFF 格式之原作品圖檔(檔名請命名如下範例:參選類別_作品名稱_創作者姓名.TIF)。
(2)300 dpi、CMYK、JEPG 格式原作品圖檔(檔名請命名如下範例:參選類別_作品名稱_創作者姓名.JPG)。

  1. 實體輸出以畫布或裝裱形式呈現。完成後單幅尺寸不得超過 240×200×10 公分;其系列組合之總體尺寸(含框)最長不可大於 320 公分。
  2. 報名送件:

(1)初審

  • 徵件報名表
  • 參選作品資料表

(2)複審

  • 著作權授權與個人資料使用同意書
  • 實體作品標註單暨存根聯
  • 輸出之實體作品
  • 電繪作品電子檔
  1. 作品主題25%
  2. 創意表現25%
  3. 理念傳達30%
  4. 繪圖技巧20%
立體媒材
  1. 可為陶藝、石雕、木雕或其他複合媒材類,但長、寬、高各不超過 200 公分,並以重 100 公斤為限(含展示臺或底座)。精細作品應加墊座,並用壓克力盒裝妥。
  2. 報名送件:

(1)初審

  • 徵件報名表
  • 參選作品資料表

(2)複審

  • 著作權授權與個人資料使用同意書
  • 實體作品標註單暨存根聯
  • 立體作品

註:作品請以堅固木箱裝運,並內置填充物,避免運送過程晃(滑)動而遭致損壞。組合式作品請檢附圖說,外箱請貼組裝完成作品相片。

  1. 主題呈現25%
  2. 造形美感25%
  3. 巧工技藝20%
  4. 文化特色30%
數位影像 靜態攝影
  1. 拍攝方式不拘,以手機或數位相機拍攝均可。
  2. 檔案須為 2,400 萬畫素以上、300 dpi 之 JPG 或 TIF 格式,彩色、黑白不拘,並保留影像檔之 EXIF 資訊。其檔名請命名如下範例:參選類別_作品名稱_創作者姓名.JPG。
  3. 可接受任何為使創作完整之後製行為。
  4. 投稿作品直式或橫式皆可,並請輸出或沖印照片後裝框,或可輸出為無框畫。其裝框前之單幅作品尺寸橫式最長邊介於 84 公分至 200 公分之間,短邊則不限。含框尺寸最長不可大於 220 公分。
  5. 作品均可以單張或系列組合方式呈現。其系列組合之總體尺寸(含框)最長不可大於 350 公分。
  6. 報名送件:

(1)初審

  • 徵件報名表
  • 參選作品資料表

(2)複審

  • 著作權授權與個人資料使用同意書
  • 實體作品標註單暨存根聯
  • 輸出之攝影實體作品
  • 攝影作品電子檔
  1. 主題呈現25%
  2. 創意表現25%
  3. 意象表達30%
  4. 攝影技巧20%
動態影片
  1. 影片形式:VLOG、紀錄片或微電影等形式均可。
  2. 影片片長:最短為 3 分鐘,最長不超過 20 分鐘。
  3. 拍攝方式:作品拍攝方式不拘,可用手機、相機、攝錄影機等方式拍攝。
  4. 影片如有字幕或口白,以本國語言為主,並加註繁體中文字幕,其大小以播出清晰可見為原則。
  5. 影片規格:FullHD(1920×1080)以上之解析及 30fps 以上之幀數。
  6. 影片格式:MOV、AVI、WMV、MP4 檔案,以可上傳至 YouTube 的檔案格式為主。
  7. 影片檔案名稱須以「參選者或團隊名稱_作品名稱」的方式命名。
  8. 報名時請填列主要聯絡人一名,本活動之聯繫及獲獎通知,均以此人為訊息送達者。
  9. 報名送件:

(1)初審

  • 徵件報名表
  • 參選作品資料表

(2)複審

  • 著作權授權與個人資料使用同意書
  • 影片作品電子檔
  1. 主題詮釋25%
  2. 創意表達30%
  3. 傳達能力30%
  4. 影片技巧15%
文字寫作 散文
  1. 題目及其方向可自訂,但須符合本徵件活動「花蓮」之主題。
  2. 字數以 1,500 至 3,500 字之間為原則。
  3. 投稿作品之標題請設為標楷體 22 號字、粗體、置中,內容則以新細明體 14 號字,版面直式橫書(由左至右,由上至下),電腦打字後於下方編列頁碼(2 頁以上者),並以 A4 紙張單面列印、親筆署名後膠膜護貝。
  4. 報名送件:

(1)初審

  • 徵件報名表
  • 參選作品資料表

(2)複審

  • 著作權授權與個人資料使用同意書
  • 實體作品標註單暨存根聯
  • 紙本全文作品作品電子檔(WORD 及 PDF 各一)

註:參選作品須未曾於任何一地之報刊、雜誌、網站發表,不得一稿兩投,已編輯印成書者亦不得參選。

  1. 主題理念30%
  2. 語辭結構20%
  3. 文采創意25%
  4. 意象內涵25%
文案
  1. 體例以短文為主。題目及方向不拘,但標題須符合本徵件活動「花蓮」之主題,且限 10 字以內;內文則為 20 至 100 字之間。
  2. 投稿作品之標題請設為標楷體 22 號字、粗體、置中,內容則以新細明體 14 號字,版面直式橫書(由左至右,由上至下),並以 A4 紙張單面列印、親筆署名後膠膜護貝。
  3. 報名送件:

(1)初審

  • 徵件報名表
  • 參選作品資料表

(2)複審

  • 著作權授權與個人資料使用同意書
  • 實體作品標註單暨存根聯
  • 紙本作品壹紙作品電子檔(WORD 及 PDF 各一)

註:參選作品須未曾於任何一地之報刊、雜誌、網站發表,不得一稿兩投,已編輯印成書者亦不得參選。

  1. 主題理念30%
  2. 語辭結構20%
  3. 文采創意25%
  4. 意象內涵25%
音樂 歌曲創作
  1. 須同時包含詞曲創作,以詞或曲單項參選者,不予受理。
  2. 得以獨唱或重唱形式呈現,並加入樂器,唯樂曲編制至多為 4 人。
  3. 作品請於文件下方編列頁碼(2 頁以上者),並以 A4 紙張單面列印、親筆署名後膠膜護貝。
  4. 須在複審日期於藝托邦藝文空間現場演唱。
  5. 報名送件:
  • 徵件報名表
  • 參選作品資料表(一)
  • 著作權授權與個人資料使用同意書
  • 實體作品標註單暨存根聯
  • 詞曲作品紙本壹紙
  • 詞曲作品 PDF 電子檔
  • Demo 音檔(可接受 MIDI 檔。若使用編曲軟體製作者,請匯出 WAV 檔)
  1. 歌詞內涵35%
  2. 作曲技巧35%
  3. 創意表現30%
音樂表演
  1. 演奏樂器及形式不拘。須自選樂曲,且符合「花蓮」之主題,或足以代表「花蓮」意象的樂曲。
  2. 演出者至多為 4 人。
  3. 須在複審日期於藝托邦藝文空間現場演奏。
  4. 報名送件:
  • 徵件報名表
  • 編制紙本壹紙(包含演出人員、演奏曲目、演奏樂器等)
  • 演奏影片電子檔(影片格式:MOV、AVI、WMV、MP4 檔案,以可上傳至 YouTube 的檔案格式為主;影片名稱須以「參選者或團隊名稱_作品名稱」的方式命名)
  1. 主題契合35%
  2. 音樂詮釋35%
  3. 演奏技巧30%

五、目標對象與資格

  1. 凡符合本活動徵件主題及條件要求之藝文創作者皆可報名參加。
  2. 除「動態影片」、「音樂」可團隊組隊參加外(但仍須自行指定一名做為代表人或主要聯絡人),其餘均須以個人名義參加,且參選者須年滿 20 足歲。
  3. 參選作品為 2019 年 1 月 1 日以後之創作,不曾參加任何競賽得獎之作品。參加本徵件展覽及他種競賽並同時獲獎者,視同不符參選資格。
  4. 如未符合本活動投件資格、資料短缺、投件逾期者,則不進入評審程序,恕不另行通知。

六、參加辦法

  1. 一律採用實體報名送件方式進行。
  2. 將報名相關文件填妥後寄出,進入初審程序;初審通過後,隨同相關文件、實體作品及其電子檔(可以記憶卡、隨身碟或光碟為儲存裝置),於指定期限內送至收件地點。「音樂」類則請見「徵件與展覽內容」之說明。
  3. 不限參選類別,每人每類以提送一件參選作品為限,但同一件作品不得同時跨類參選。
  4. 作品展出有安全顧慮者,本單位得要求參選者親自到場協助佈展,或不予展出。

七、徵件參選程序

1. 初審(書面審評):

  • 由本單位就書面報名資料進行資格審查,資料不齊全或未符規定者,將喪失參選資格,且不另行通知。
  • 將「徵件報名表」、「參選作品資料表」以紙本寄至藝托邦藝文空間(970-007 花蓮縣花蓮市博愛街 156-5 號),即完成初審報名。
  • 「參選作品資料表」除「動態影片」、「音樂」類別外,其餘項目均需附上實體完整作品之全貌照片,並不得後製修圖。「靜態攝影」如若為系列作品,以及「散文」類之多頁散文,亦請全部並置其中。
  • 「立體媒材」作品請標註方向(上、下);「動態影片」請於作品資料表中提供 YouTube 連結,並請設定為「不公開」之瀏覽權限;「文字寫作」(含「散文」及「文案」)除輸出實體之相片外,亦請將所有原文作品複製於作品資料表中,以提供初審之用。
  • 「音樂」類別(含「歌曲創作」、「音樂表演」)於初審時,須送交完整的書面資料及電子檔,其所需物件可見「徵件與展覽內容」之「音樂」說明欄。
  • 初審評選委員得視評審需要,要求參選者提供作品相關補充說明資料。通過初選者,6 月 9 日於官網 artopia.ndhu.edu.tw 公告結果。
  • 初審資料恕不退件,請自行備檔留存。

2. 複審(原件審評):

  • 通過初審者,由本單位通知參選者依期限提送原件至藝托邦藝文空間(970-007 花蓮縣花蓮市博愛街 156-5 號),逾期視同放棄。
  • 除「音樂」類別(含「歌曲創作」、「音樂表演」)外,其餘項目參選者均需提送以下原件:「著作權授權與個人資料使用同意書」、「實體作品標註單暨存根聯」、「實體作品」及「作品電子檔」(除「繪畫創作手繪組」、「立體媒材」以外,其餘類別參選者均須附上),即完成複審參選。詳可見「徵件與展覽內容」之說明欄。
  • 「音樂」類別(含「歌曲創作」、「音樂表演」)之參選者,須於複審日期,親至藝托邦藝文空間現場演唱或演奏,以為複審。
  • 通過複選者,6 月 13 日於官網 artopia.ndhu.edu.tw 公告結果,並於展覽開幕茶會之頒獎典禮上獲頒獎項。未通過決選者請於規定時間內辦理領件。
  • 參賽作品之評定,由本單位遴聘學者、專家,組成評審委員會,依評審基準評選。評審委員對評選作品發生疑義時,得請參選者另提供相關說明資料或其他評審委員實地訪視。參選者必須尊重評審委員之評選結果。

3. 展覽:

  • 入選作品由本單位辦理展覽公開展出,藉由本單位進行相關之展覽、推廣行銷等活動,持續為獲選者介紹並推廣作品。
  • 展覽地點為藝托邦藝文空間(花蓮縣花蓮市博愛街 156-5 號),展出期間至 2020 年 8 月底。入選者不得要求取回作品,展覽時間若有變動不另通知。

八、送件與退件

作品須於規定時間內送交至收件地點,由本單位發給收據存執。除獲典藏獎之作品外,其餘作品俟複審退件或展覽結束後憑據領回作品;通知退件時間後逾期 1 個月未領回者,本單位不負保管之責。

1. 送件方式:

  • 親自送達,每週二至週日請於開放時間 13 時至 20 時內,親送至藝托邦藝文空間(花蓮縣花蓮市博愛街 156-5 號)。
  • 非親自送達,請完整保護、妥善包裝後,以郵寄或運輸送件,寄至藝托邦藝文空間(970-007 花蓮縣花蓮市博愛街 156-5 號),並請註明可收件時間為下午 13 時至晚間 20 時。平面框作請以瓦楞紙箱裝箱,並於正面加裝壓克力板,背面加裝木板保護;立體作品請附堅固木箱安全包裝。運送前請自行安全包裝,過程若因包裝不妥而遭致損壞,由參選者自行承擔。

2. 退件方式:

  • 親自領回:請依本單位通知之時間及地點領回作品。
  • 非親自領回:創作者得以書面聲明委託郵寄或快遞送回。運送將依原包裝材料及其方式妥善包裝後送回,但運輸過程若因此遭致損壞,由創作者自行負責。

九、作品保險

  1. 保險時間:收件截止日至退件截止日。
  2. 保額最高賠償金:每件上限新臺幣參萬元。作品出險時以投保金額為理賠上限,作者不得異議

十、權責辦法

  1. 作品獲選典藏獎,作者須簽署由主辦單位所提供之作品原作保證書。
  2. 主辦單位對作者資料及展出作品有進行教學、研究、展覽、攝影、播放、出版、宣傳、成果展示、文宣推廣品及網頁製作等任何形式之使用,不受時間、地域、次數及方式之限制,作者應承諾不對主辦單位行使著作人格權。
  3. 參選者應擔保其作品享有一切著作權利,並無抄襲、剽竊之情事。影片中如有利用他人著作或權利(包含文字、影像與聲音等)時,參選者應自行取得該著作財產權人或權利人之同意或授權其著作或權利。
  4. 入選作品日後倘被查覺參選資格不符者,主辦單位將取消其獲獎資格並收回獎勵(獎金、獎狀及相關證書等),該作者並應自負法律責任。
  5. 作品同時參加本競賽及其他競賽,並均獲獎者,視同重複參選,予以取消資格。
  6. 送審作品若採郵寄或運輸送件,請自行安全包裝,運送過程所遭致之損失,由作者自行負擔。
  7. 主辦單位對參選作品負保管之責,惟因作品材質脆弱、結構裝置不良、作品未標示開箱圖示等原因,導致作品於裝卸時受損,或因其他不可抗拒因素受損壞者,不負賠償之責。
  8. 獎金所涉個人所得稅費,由獲獎者自行承擔。
  9. 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延期或暫停本活動。
  10. 凡送件參選者均視為同意遵守本簡章各項規定。

十一、辦理單位

  1. 主辦單位:國立東華大學藝術學院、花蓮縣文化局
  2. 協辦單位:國立東華大學藝術與設計學系、藝術創意產業學系、音樂學系
  3. 承辦單位:藝托邦藝文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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