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第十五屆臺北數位藝術節。❤ OPEN CALL 線上徵件

2020第十五屆臺北數位藝術節。❤ OPEN CALL 線上徵件

最高獎金: 20000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20-07-24

主辦單位: 臺北市政府⽂化局

主辦單位電話: 02-2834-5066轉204(黃先生、蘇小姐)

主辦單位Email:daft@dac.taipei

徵件⽇期 ♥ 即⽇起 ⾄ 07 ⽉ 24 ⽇ 23:59 ⽌
策展⼈ ♥ 陳湘汶、李彥儀
展覽⽇期 ♥ 2020 年 10 ⽉ 30 ⽇ ⾄ 11 ⽉ 08 ⽇
展覽地點 ♥ 松⼭⽂創園區四號倉庫
主辦單位 ♥ 臺北市政府⽂化局
執⾏單位 ♥ 臺北數位藝術中⼼

宗旨

♥ 01_LOVE 愛情數據-2020 第⼗五屆臺北數位藝術節 為豐富活動多樣性,以及⿎勵潛在的跨領域新媒體創作提案,本次將進⾏主題徵件,歡迎國內創作者/團體 踴躍投件。

徵件主題

♥ 網路約會的出現,開啟了另⼀種遇⾒彼此的空間,在這虛擬環境中我們可以重新建立起彼此的期望,並且有無限的新選擇。然⽽隨著智慧型⼿機普及、定位社交、情感演算的技術增進,我們真的因為科技提供了更⼤量的相遇機會⽽更容易找到愛情嗎?或是科技的發展改變了我們的愛情關係?

01_LOVE 愛情數據-2020 第⼗五屆臺北數位藝術節,主題聚焦於現代⼈⽣活裡的孤寂與愛,在數位⽣活當中⼈們透過各種媒介與網路⼯具扮演⾃⼰理想的⾓⾊,打造了比現實更真實的虛擬世界,似真似假如夢幻真的感官經驗,讓我們所有⼈都無⼀倖免地成為網路世界⼤數據資料庫中的⼀個代碼。愛情本⾝是⼀種算計,這樣的算計強調了電腦計算的侷限性和概率計算中可能出現的偶然性,具有強⼤處理能⼒的演算系統讓愛情看起來是有解的。

由於愛具有偶然性,⼜很難被證明是真實的。數據主導的配對功能,成為⼀種既客觀⼜可靠的愛情解⽅。然⽽我們⼀⽅⾯依靠數據運算為我們產出結果,另⼀⽅⾯卻甚難理解、閱讀電腦的語⾔。愛情在數據與技術的介入下,已經不再只是兩⼈之間的情感交流;當彼此的相遇是由演算法建議、為科技所驅動,彼此的情感溝通由第三⽅中介作為轉譯與存檔,我們表達⾃我的⽅式受到約會軟體所提供的介⾯所框架,並且產品化了相遇的過程。我們在平台經濟下的情感交流將隨著越來越多的市場價值、資本、技術、政治的劇烈改變愈趨複雜,朝向無風險、無⼼碎、無錯失、無責任的保險愛情前進。

本次活動徵求任何以交友軟體或網路社群平台的使⽤經驗出發,思考愛情與數位、網路世界關係的作品;同時,我們歡迎所有愛情騙⼦、愛情魯蛇和愛情敗⽝的提案。

徵件類型

♥ 以新媒體數位媒材為主,不限任何形式,亦可搭配其他領域進⾏跨域之結合。

徵件資格

♥ 具中華⺠國國籍或持在台居住證明之個⼈或團體皆可參賽;以團體參賽者,其成員須有三分之⼀以上持中華⺠國國籍或具在台居住證明。

獲選展出

♥ 經評審團決選獲選個⼈或團隊之作品,得以參加本屆數位藝術節之展覽,並可獲得佈展材料費新台幣 2 萬元整。( 徵件作品如未臻評審標準,得視情況決定徵件從缺。 )徵件結果及發佈時間

♥ 預計於 2020 年 8 ⽉中,公告於 臺北數位藝術中⼼ 官網 http://dac.taipei 及 臺北數位藝術節相關網站。

♥ 在開始填寫前,請準備好以下資料:

⓵ 個⼈/團隊 基本資料
⓶ 參展/得獎經歷 ( ⾄多 5 則 )
⓷ 作品資料 ( 作品名稱、創作年份、長度、媒材、形式 )
⓸ 作品現場實景紀錄或模擬呈現圖之影⾳資料,並提供連結。( 如有密碼請務必⼀併提供 )
⓹ 作品照片 ( 5-8 張不同之⾓度,解析度需 300dpi 以上,且檔案⼩於 10 MB )
⓺ 作品介紹 ( 300-500 字 )
⓻ 作品執⾏計畫 ( 包含所需設備、技術與空間範圍說明 )

聯絡⽅式

♥ 地址 11158 台灣 台北市⼠林區福華路 180 號
♥ 電話 886-2-2834-5066 #204 黃先⽣、蘇⼩姐
♥ 電⼦郵件 daft@dac.taipei

徵件規定 ♥

① 須為 2018 年 1 ⽉ 1 ⽇以後之創作,且未曾獲得公辦美展或任何比賽中已獲獎項之作品。
② 作品不得有抄襲或侵害他⼈權利之情事,⾳樂、圖像皆需為原創或獲得第三⽅之合法授權使⽤。
③ 如有臨摹、抄襲他⼈作品、侵害他⼈智慧財產權者與作品所有權非屬徵件本⼈者,不得參加此徵件計畫。違反者取消其徵件資格,並於 5 年內不得再參加臺北數位藝術節之徵件計畫;已獲者,取消其參展資格,追繳所獲佈展相關費⽤,並賠償相關費⽤。

注意事項 ♥

① 凡投件者,視為同意遵循本徵件之各項規定。
② 徵件者應⾃⾏取得創作中所使⽤之相關⾳樂、影像等著作同意授權,如有爭議由徵件者負責。
③ 所有徵件作品繳交資料之著作財產權授權本活動及臺北市政府⽂化局,不受時間、地域、次數以及⽅式之限制,包括公開展⽰權、重製權、編輯權、散佈權、公開上映權、公開⼝述權、公開演出權、公開傳輸權、公開播送權、電⼦書、網路刊登、相關⽂宣出版品發⾏及販售等。
④ 臺北數位藝術中⼼得依著作財產權之規定,授權作品圖檔供藝術相關研究者⽂ ( 圖 ) 稿撰述之引⽤,獲選者不得對本中⼼⾏使著作⼈格權。
⑤ 需考量作品呈現之穩定度與安全性,若有安全疑慮,執⾏團隊得與獲選者協調改變展出形式。
⑥ 本徵件辦法如有未盡事宜,臺北數位藝術中⼼得修正公佈之。

♥ 以下進入報名⾴⾯,敬請詳細填寫 ♥

❤ 個⼈/團隊資料 ❤

申請⼈/團隊 名稱
E-mail
⼿機號碼
聯絡地址 ( 含郵遞區號 )
出⽣年⽉⽇
性別
職業
參展/得獎經歷 ( 最多五則 )

❤ 作品資料 ❤

創作年代
作品長度
作品媒材、形式

❤ 作品資料連結 ❤

請提供⼀個連結供主辦單位⽅於 07 ⽉ 25 ⽇前 下載完畢:作品現場實景紀錄或模擬呈現圖之影⾳資料、作品照片 ( 5-8 張不同之⾓度,解析度需 300dpi 以上,且檔案⼩於 10 MB );因評審作業需求,如影像作品或影⾳紀錄為線上連結,切記務必將觀看權限開放⾄8⽉15⽇ ( 若有密碼請務必⼀併提供 )。
作品資料連結
作品介紹( 300-500 字 )
作品執⾏計畫( 包含所需設備、技術與空間範圍說明 )

❤ 報名權責 ❤

1. 所有參展作品於展出期間不得提借。

2. 參展藝術家/團隊擁有作品之智慧財產權,唯主辦單位基於宣傳、推廣、教育等活動之需求,雙⽅須簽署該作品之著作權共享同意書,未能簽署者,視同放棄參展資格。

3. 本中⼼有權依著作權法對展出作品有研究、攝影、報導、展出、印製、收錄與出版,及在相關⽂宣、雜誌、電⼦媒體及網路上刊登之權利,均不另給酬⾦。

4. 如有未盡事宜,本簡章得修訂公佈之。

❤ 請確認是否已完整填寫資料?( 若因資料缺失⽽喪失申請資格,恕不另⾏通知。 )

❤ 勾選以下同意鍵,代表您將遵守徵件公告之各項規定。 如有不符簡章規定,視同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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