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第十四屆高雄市「樹德超力盃」全國羽球錦標賽

2020第十四屆高雄市「樹德超力盃」全國羽球錦標賽

 總獎金: 99400

最高獎金: 16000

報名時間: 2019-11-4 ~ 2019-12-06

主辦單位: 樹德科技大學金超力體育事業有限公司

主辦單位電話: 07-6158000轉2851

一、 宗旨:

為推動「健康城市,幸福高雄」,響應政府提倡休閒活動,普及全民羽球運動,提升羽球運動水準,特舉辦本活動。

二、 指導單位:

教育部體育署、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高雄市政府教育局、高雄市政府運動發展局、高雄市政府社會局

三、主辦單位:

樹德科技大學、金超力體育事業有限公司

四、承辦單位:

樹德科技大學體育室、樹德科技大學羽球社

五、 協辦單位:

高雄市體育會羽球委員會、休閒遊憩與運動管理系

六、 比賽日期:

中華民國 109 年 1 月 18 日(星期六)~ 1 月 21 日(星期二); 2 月 1 日(六)~2 月 2 日(星期日)

各組賽程預計比賽日期分配如下表所示,若報名狀況超乎預期,方做比賽時間調整。(若有校內住宿需求者,可向樹德科技大學體育室詢問)

組別 預計比賽日期
輪椅組 1 月 18 日(星期六)
國小組 1 月 18 日(星期六)至 1 月 21 日(星期二)
國中組 1 月 18 日(星期六)至 1 月 21 日(星期二)
高中職組 1 月 19 日(星期日)至 1 月 21 日(星期二)
團體組 2 月 1 日(星期六)至 2 月 2 日(星期日)
教職員工組 2 月 1 日(星期六)至 2 月 2 日(星期日)
聽障組 2 月 1 日(星期六)至 2 月 2 日(星期日)
公開組 2 月 1 日(星期六)至 2 月 2 日(星期日)
大專組 2 月 1 日(星期六)至 2 月 2 日(星期日)

七、 比賽地點:

樹德科技大學行政大樓禮堂(82445 高雄市燕巢區橫山里橫山路 59 號,連絡電話:07-6158000 轉 2213 警衛室)

八、比賽組別

(一)個人賽

1.大專組:男單、女單、男雙、女雙、混雙

2.公開組:男單、女單、男雙、女雙、混雙

3.高中職組:男單、女單、男雙、女雙

4.國中組:男單、男雙、女單、女雙

5.國小六年級組:男單、男雙、女單、女雙

6.國小五年級組:男單、男雙、女單、女雙

7.國小四年級組:男單、男雙、女單、女雙

8.國小三年級組:男單、男雙、女單、女雙

9.國小低年級組:男單、女單

(二)團體賽(非設籍高雄市球員請勿報團體會員組;其他組別均可報名)

1.團體壯年組:每隊報名人數 6~8 人。戶籍地不限,需年滿 40 歲以上(民

國 69 年前出生者)。

2.團體會員組:每隊報名人數 6~8 人,至少一位女生。(限高雄市籍,三點依序為男雙、混雙及男雙)

3.團體丙組:每隊報名人數 6~8 人。

(三)邀請賽:【免報名費】

1.教職員工團體組:每隊報名人數 6~8 人,至少一位女生。甲組球員僅能排在第三點出賽,甲、乙、丙組球員不可排在同一點。

(三點依序為男雙、混雙及男雙)

2.教職員工個人組:男雙、混雙。(僅可一名全國甲組球員參賽)

3.聽障組:男單、女單、男雙、女雙

4.輪椅組:男單、女單

(四)年齡計算為「109-出生年次」,如 89 年出生者,其年齡為 20 歲(=109-89)

(五)以上各組報名隊數不得少於 12 隊,少於 12 隊時,經承辦單位討論後得取消該組比賽。

九、參加資格

(一)通則

1.參賽人員之資格分級以高雄市羽委會記載為依據,並以此進行資格審查。大專、高中、國中及國小組參賽球員,應具有該學制學籍之在學之學生方可參加(108 學年度上學期有註冊之在學學生,唯休學者不可參加)。

2.中華羽協認定之男甲組球員滿 40 歲(民國 69 年次前出生者)降為乙組球員;滿 50 歲(民國 59 年次前出生者)降為丙組球員,滿 60 歲可降為會員組。高雄市乙組球員滿 40 歲降為丙組,滿 50 歲降為會員組;高雄市丙組球員滿 50 歲降為會員組。中華羽協認定之女甲組球員可參加團體丙組

(含)以上比賽,足 50 歲可降為會員組。

3.高中為羽球重點學校選手(以術科專長入學,不論是否由從該校畢業),資格為乙組起跳,滿 40 歲方可降丙組。

4.個人賽雙打參賽人員不限同一學校。

5.男雙比賽可以混雙或女雙出賽、混雙可以女雙出賽。

(二)國小組

1.國小組個人賽不可以高年級降級打低年級,但低年級可跳級打高年級。

(三)大專組

1.大專之參賽球員若於大專院校以羽球專長入學者(含甄審、甄試、獨招及高中擁有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前八紀錄者),則不可參加大專組。

2.大專院校之男羽球體保/體資生限報個人公開組,大專院校之女羽球體保

/體資生限報團體丙組及公開組;高中男生(專長學校)限個人高中職組或公開組,高中女生(專長學校)限報團體丙組、高中職組或公開組。

3.大學地屬台南市、高雄市及屏東縣之畢業生亦可參加。

(四)公開組

1.所有選手皆可參加。

2.公開組雙打參賽隊伍,僅可一名全國甲組球員參賽。

(五)團體壯年組

1.戶籍地不限,需年滿 40 歲以上(民國 69 年前出生者)。

2.非男子甲、乙、丙組或女子甲組球員者均可參加。

(六)團體會員組

1.限高雄市籍。現為男子甲、乙、丙組、女子甲組球員不可參加。

2.現為國中重點學校之選手,男生國一及國二生可參加;女生國一至國三生可參加。

3.學生組隊不限同一學校。

(七)教職員工組

1.限高雄市、台南市與屏東縣各級學校及縣市政府正式編制內教職員工為限(不含軍警單位),工友應在校服務一年方得報名,退休人員得代表其退休學校參加。

2.服兵役、代理代課、實習教師、專任教練、兼任教職員、各附屬單位人員及軍事院校服義務役者均不得參加。

3.每隊限報一名甲組球員,每人限報一隊。開放各學校(單位)可與另一所學校(單位)組成聯隊。

(八)輪椅組及聽障組

1.僅限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方可參加。

2.身心障礙選手除可參加兩項邀請組別比賽外,仍可參加兩項一般組別之比賽(參加一般組比賽需另繳報名費)。

(九)參賽人員至多可報名兩組比賽項目(高中職組、輪椅組及聽障組除外),高中職組可另參加兩項公開組之比賽。

( 十 ) 若對資格有所疑問者,可至高雄市體育會羽球委員會官網 (http://kbatw.org/)「選手組別查詢」中查詢,避免參賽資格不符報名參賽之情形發生。比賽前承辦單位將公告參賽人員名單,以供參賽人員查詢使用。

(十一)各組參賽資格於競賽章程上皆有明文規定,亦於高雄市羽球委員會公告球員資格資料庫供查詢,敬請選手於報名時自重,勿存僥倖心態降組報名,若於比賽間被抗議或檢舉並查證屬實後,則取消該選手資格,敬請配合!! 十、競賽辦法

(一)本比賽採用中華民國羽球協會公佈之最新羽球規則。(依世界羽球聯盟

BWF 新制所訂規則)。

(二)個人賽採新制預賽 22 分壹局定勝負(11 分交換場地,21 平時不加分);決賽 26 分壹局定勝負(13 分交換場地,25 平時不加分)。

(三)團體壯年、會員及丙組採三點雙打制,每點採新制預賽 22 分壹局定勝負(11 分交換場地,21 平時不加分);決賽 26 分壹局定勝負(13 分交換場地,25 平時不加分)。

(四)比賽賽制視報名隊數決定,於抽籤時宣佈。

(五)如採循環賽時,積分算法如下:

1.預賽:

(1)採三點雙打總得分制,各隊需打滿三點,以總得分高者獲勝;如遇兩隊總得分相同時,以三點中勝兩點之勝隊為勝。

(2)勝一場得 2 分,敗一場得 1 分,棄權 0 分;積分多者獲勝。

(3)積分相同時,其判定勝負之順序如下:

A.兩隊積分相同時,以該兩隊比賽之勝隊獲勝。

B.如遇三隊或三隊以上積分相等時,以該相關隊比賽結果依下列順序判定:

a.(總勝分)÷(總負分)之商大者獲勝。 b.(勝點和)÷(負點和)之商大者獲勝。

c .若仍相同時,由裁判長主持,抽籤決定勝負。

2.決賽:

(1)採三點二勝制,先勝二點者則比賽結束(教職員工團體組除外)。

(2)教職員工團體組決賽採三點雙打總得分制,每場勝負之判定與預賽(1) 相同。

(六)參賽球員比賽期間需持個人資格證明資料,以備查詢。

1.參賽學生需持貼有照片之學生證(學生證若有註冊章蓋章處,則需蓋上當學期註冊章)。若無學生證之學校,報名後需將參賽人員則統一造冊,附上參賽人員之照片,且造冊資料加蓋學校關防或教務、學務處等單位章戳。參加大專組之大專校院畢業生,則持畢業證書正本或校友證。

2.團體賽、長青組及公開組參賽人員,請持個人身份證件。另以學校為單位報名時,參賽人員可持教職員證或在職證明(需有照片)。

(七)團體賽球員不可兼點,比賽前 20 分鐘要填寫出場名單,並送交競賽組。各組比賽時參賽球員務必攜帶貼有相片之文件正本以備查詢,若提不出證件者,裁判可判其棄權。

(八)比賽如遇撞場或連場,請務必提前告知競賽組,並給予 5 分鐘休息,以便調整賽程。

(九)參賽球員逾比賽時間 5 分鐘不出場者以棄權論。棄權後同組別之其他賽程不得再參賽(時間以大會所掛時鐘為準)。如遇賽程提前時,請依大會廣播出賽,如有特殊事故得依賽程表時間出賽,並不宣判棄權;但如遇賽程拖延,經大會廣播出賽 2 分鐘內仍未到場比賽者,即宣判棄權,不得異議。

(十)凡因比賽中受傷而棄賽者,其成績仍予以保留。

(十一)凡中途無故棄權退出比賽,則取消其後續賽程資格,成績不予計算,之後出賽權亦予取消。

(十二)團體賽若因出賽隊伍人員不足,出現空點現象時,繳交出賽名單前應依下列方式處理:

1.若出賽選手不足時,應於排點前向大會申明並告知對方,空點以零分計算,若未告知時,則該場比賽對方有權重新排點。唯選手不足之隊伍無權重新排點。

2.資格不符之選手不可填入出賽名單中。 (十三)參賽人員出賽或繳交出場名單後,被抗議或檢舉並查證屬實資格不符時,則取消該參賽人員比賽資格,並沒收該場比賽(個人賽成績或團體賽各點成績皆不採計),團體賽時該參賽人員不可再出賽,該隊亦不予補人。

(十四)複賽或決賽時對戰兩隊皆因資格不符而沒收比賽,則取消晉級隊伍。

(十五)為了比賽順利進行,大會有權調度及安排場次,各隊不得異議。

(十六)比賽時如遇特殊事故必需改期或補賽時,得由大會競賽組宣布,各參加隊伍必須遵守。

十一、比賽用球:

超力比賽級用球

十二、報名手續

(一)報名方式:

1.採網路報名(http://stu.ef-info.com),相關訊息請至樹德科技大學體育室首頁「最新消息」查詢(http://www.peo.stu.edu.tw/main.php)或至高雄市羽球委員會查詢(http://kbatw.org/)。報名時間:108 年 11 月 04 日(一)上午 10:00 至 108 年 12 月 6 日(五)晚上 12:00 止。

2.報名費需於領隊會議及抽籤前繳交完畢,期限前未繳交者視同取消參賽資格。

3. 繳費方式:

報名完成後,系統會顯示一組虛擬帳號,請以這組帳號進行繳費。

(1)至統一超商 7-11 繳款,2 萬元以下繳款手續費 15 元。

(2)使用國泰世華銀行 ATM 繳款免手續費,由其它金融機構 ATM 繳款手續費 15 元。

(3)使用國泰世華銀行網路銀行繳款免手續費,由其它金融機構網路銀行繳款手續費 15 元。

銀行: 國泰世華銀行(013) 嘉泰分行(2099) 戶名:毅軒實業有限公司

(4)使用國泰世華銀行匯款繳費免手續費,由其它金融機構採跨行滙款手續費 30 元。

(5)可至國泰世華銀行臨櫃繳費,免手續費。

4.報名後請於報名系統列印或截取報名資料,以為報名佐證資料。唯,參賽學生無學生證時,於報名系統列印報名資料後,另需將資料加蓋學校章戳 (如學校關房或教務處、學務處章戳等),以為比賽期間參賽人員佐證參賽資格用。

5.報名繳費後若需開立收據,請於報名系統中註明需開立收據及單位名稱。

(二)報名費:

1.團體組新台幣 2,400 元、個人單打新台幣 500 元、個人雙打(公開組除外) 新台幣 950 元;公開組個人單打新台幣 600 元、個人雙打新台幣 1,100 元。

凡報名繳費者贈送每人紀念衫乙件(報名兩組者亦只送乙件)。

2.欲加購紀念衫者,可於報名同時進行加購。

3.贈送之紀念衫樣式及尺寸如下:(本屆比賽贈送「熱昇華」紀念衫,市價約 800 元)

(三)承辦聯絡人:

1.林春綢小姐(市話:07-6158000 轉 2856 手機:0972-097077)

2.白汶樺小姐(市話:07-6158000 轉 2857 手機:0930-837869)

3.沈英俊組長(市話:07-6158000 轉 2851 手機:0919-103468)

(四)抽籤後不得再更改球員名單且不得退費。

十三、 領隊會議及抽籤

(一)時間:109 年 12 月 11 日(星期三)上午 10:00

(二)地點:樹德科技大學行政大樓禮堂二樓會議室(S0206)

(三)各組抽籤前依相關比賽決賽名次做為種子之依據,唯每組種子數不超過 8 個,且不得超過預賽分組組數。種子順序規則如下:

1.依排序一:2019 高雄市第 13 屆樹德超力盃全國羽球錦標賽;排序二:

2019 年港都盃;排序三:108 年全國國小盃、國中盃或高中盃羽球錦標賽進行排列。

2.依上一點排序順序之三個比賽成績的第一名分別為第一種子至第三種子,第二名分別為第四種子至第六種子,第三名以下亦同。若其中有種子從缺時,則由下一種子遞補。

(四)預賽賽程結束後,決賽賽程由大會統一抽籤決定之,惟預賽列種子之組別於決賽時無需再抽籤。

十四、 獎勵:各名次獎勵如下:

(一)團體組:頒發獎盃及獎金 單位:元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第四名 36 隊(含)以上 12,000 8,000 6,000 4,000 24 隊(含)以上 8,000 5,000 3,000 8 隊(含)以上 6,000 3,000 7 隊(含)以下 4,000 (二)個人組單打:頒發獎狀及獎金 單位:元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第四名 第五名 第六名 第七名 第八名 36 隊(含)以上 1,200 1,000 800 600 300 300 300 300 24 隊(含)以上 1,000 800 600 400 8 隊(含)以上 800 600 7 隊(含)以下 600 (三)個人組雙打:頒發獎狀及獎金 單位:元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第四名 第五名 第六名 第七名 第八名 36 隊(含)以上 2,400 2,000 1,600 1,200 600 600 600 600 24 隊(含)以上 2,000 1,600 1,200 800 8 隊(含)以上 1,600 1,200 7 隊(含)以下 1,200 (四)公開組單打:頒發獎狀及獎金 單位:元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第四名 36 隊(含)以上 10,000 5,000 3,000 2,000 24 隊(含)以上 8,000 4,000 2,000 8 隊(含)以上 4,000 2,000 7 隊(含)以下 2,000 (五)公開組雙打:頒發獎狀及獎金 單位:元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第四名 36 隊(含)以上 16,000 10,000 6,000 3,000 24 隊(含)以上 12,000 6,000 3,000 8 隊(含)以上 6,000 3,000 7 隊(含)以下 4,000

(六)邀請賽僅頒發獎盃或獎牌。

十五、 抗議規定

(一)凡規則有明文規定或有同等意義解釋者,以裁判之判決為終決,不得提出異議。 (二)參賽人員資格之申訴,應於比賽結束前提出,其他申訴均應在該比賽結束後30分鐘內向裁判長提出,否則不予接受。

(三)有關技術性判定問題之申訴,一律不受理;比賽進行中有不服裁判之判決時,得由其領隊或教練向大會提出申訴,但比賽仍需繼續進行,不得停止,否則以棄權論。

(四)提出申訴時,皆需填寫申訴書由領隊或教練簽名蓋章後,向裁判長提出,

並繳交保證金新台幣參仟元整,申訴成立時保證金退還,否則予以沒收。

(五)申訴以大會審判委員會之判決為終決。

十六、 附則

(一)主辦單位僅提供參賽人員礦泉水,其餘相關費用(如保險、交通及食宿等) 由參賽人員自理。交通及住宿資訊如附件所示。

(二)本次活動大會僅能提供繳費證明,無法開立具統一編號之收據。

(三)若有未盡事宜得由承辦單位另行公佈實施之。比賽期間發生之突發事件,為本競賽章程未載明時,則為大會之判決為終決。

(四)如遇特殊事故必須更改賽程時,經主(承)辦單位口頭或書面通知,各隊不得異議。

(五)若有疑問歡迎來電,請至樹德科技大學體育室網站首頁查詢 (http://www.peo.stu.edu.tw/main.php)。

(六)若有校內住宿需求者,可向樹德科技大學體育室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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