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中興新村*相知、遇、尋」攝影徵件比賽

2020「中興新村*相知、遇、尋」攝影徵件比賽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20-09-20

主辦單位: 數位寬頻應用街區計畫

主辦單位電話: 04-22658078

主辦單位Email:zhongxingnewvillage@gmail.com

一、 活動主旨

中興新村,承載了數代人的回憶,圓環鐘、荷花池、綠色隧道、紅磚屋儼然存留著過往的榮光。也許你曾路過,也許是伴著長輩、家人或狗狗走訪此地,又或許僅僅是聽過中興新村這個地方;我相信,在這裡度過的每個瞬間都可能成為回憶裡的永恆。

誠摯地邀請您一同參與「2020 中興新村*相知、遇、尋攝影徵件比賽」,用作品展現感觸與體悟,讓更多人知道這片蘊藏著人文風情的清新桃源。

二、 辦理單位

( 一 ) 主辦單位:數位寬頻應用街區計畫

( 二 ) 執行單位:中華民國資訊軟體協會

( 三 ) 輔導單位:紫銨整合行銷有限公司

( 四 ) 協力單位:南投縣政府、南投縣電腦商業同業公會、南投縣產業群聚發展協會、MID 手工單車

三、 活動時程:

( 一 ) 徵件期間:即日起 – 2020 年 9 月 20 日( 日 )止

( 二 ) 初選:2020 年 9 月 25 日( 五 )公告,入選者須於 2020 年 9 月 30 日( 三 ) 前將作品自行輸出後並郵寄至指定收件地址

( 三 ) 決選評審作業:2020 年 10 月 1 日( 四 )至 10 月 2 日( 五 )

( 四 ) 得獎公告:將於 2020 年 10 月 5 日( 一 )「漫遊中興新村」Facebook 粉絲頁、省府時空騎記:( http://zhongxingblock.com/index.php ) 公布獲獎名次,獲獎與參賽作品將有機會於中興新村公開展覽。

四、 參賽資格:

( 一 ) 不限年齡與國籍,凡愛好攝影人士,免費報名,歡迎踴躍參加。

( 二 ) 未滿 20 歲者,需有監護人或法定代理人簽名同意。

( 三 ) 受邀擔任評審委員者,不得參賽。

( 四 ) 參賽作品為原創作品,且未曾在其他公開競賽或徵選活動獲獎。

五、 攝影/徵件主題分組:

( 一 ) 「知」:中興新村過往的風貌,徵集精省前照片( 拍攝年代介於1957~1997 年間 ),以文字描述其背景故事( 100~300 字 )。

( 二 ) 「遇」:過去與現在時空交融的表達,需加入繪畫、配飾或後製等創意元素。

( 三 ) 「尋」:現在與未來,尋找並記錄中興新村的美麗一隅。

※注意:一人可參加多組,每人每組投稿作品數量不限,惟每人每組限得獎一次。

六、 活動辦法:

( 一 ) 「知」報名方式:

至「漫遊中興新村」Facebook 粉絲頁指定貼文上傳照片、留言照片背景故事( 100~300 字 ),即可參與徵選活動。

( 二 ) 「遇」、「尋」報名方式:

1. 初選階段:

 將參賽作品、報名表、著作財產權同意書、( 未成年者須附上法 定 代 理 人 同 意 書 ) 一 併 以 電 子 郵 件 寄 送 至 zhongxingnewvillage@gmail.com,郵件主題:「2020 中興新村*相知、遇、尋」攝影徵件比賽-組別名( 知/遇/ 尋 )-XXX( 參賽人名 )。

 報名作品必須包括報名表及參賽作品,請確實填寫報名表格及簽署著作財產權同意書。

 繳交時間:即日至 2020 年 9 月 20 日( 日 )23:59 止。

2. 決選階段:

執行單位將於 2020 年 9 月 25 日( 五 )以 E-mail 通知入選決選階段作品,入選決選參賽者須在 2020 年 9 月 30 日( 三 )前將作品自行輸出後並郵寄至指定收件地址,逾時者視同放棄參與決選之權利。

402 臺中市南區建國南路一段 242 號

紫銨整合行銷有限公司-中興新村攝影徵件比賽專案小組 收

※請於郵寄信封註明參加「中興新村*相知、遇、尋攝影徵件比賽」

 報名作品必須包括報名表及參賽作品,請確實填寫報名表格及簽署著作財產權同意書,並將報名表黏貼於每張作品背面( 每張作品請務必張貼,若因未標明清楚而造成作品遺失或作者認定困難,主辦單位恕不負責 )。

 參賽作品請妥為郵寄並切勿摺疊,若因包裝不妥造成郵寄折損,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 三 ) 評選標準:

依據「知」、「遇」、「尋」三類別徵件主題,分別擬訂評選標準。

組別 評選標準
以網路投票為主,取按讚數最高前五名。
1. 創意表現( 30% ):參賽作品的創意表現與特色。

2. 主題表達( 20% ):參賽作品符合本活動之作品主題。

3. 創作理念( 20% ):參賽作品的說明文字評分。

4. 攝影技巧( 20% ):參賽作品攝影技巧、光影及取景等優劣評分。

5. 網路投票( 10% ):公開網路票選票數。

1. 創意表現( 20% ):參賽作品的創意表現與特色。

2. 主題表達( 30% ):參賽作品符合本活動之作品主題。

3. 創作理念( 20% ):參賽作品的說明文字評分。

4. 攝影技巧( 20% ):參賽作品攝影技巧、光影及取景等優劣評分。

5. 網路投票( 10% ):公開網路票選票數。

邀請機關代表、攝影專業人士及相關專家等組成評審委員會進行評審,評審委員如認為作品未達水準者,獎項得予從缺,參賽者對評審委員之評審結果,不得有任何異議。

( 四 ) 評審方式:

採兩階段評審方式。

1. 初選階段:第一階段初選,由評審以線上閱覽方式進行評選。

2. 第二階段由攝影專家進行公開評選,其報名作品恕不退件。

( 五 ) 獎勵方式:

組別 名次 名額 獎勵內容
優選 5 免費入座 10/24( 六 )省府餐桌,並將邀請於活動當日上台分享照片故事
創意獎 3 「省府時空騎遇記」街區福袋 1 份( 價值

1,000 元 ),與獎狀 1 紙

第一名 1 MID 手工單車 1 輛( 價值 15,800 元 )、與獎狀乙紙
第二名 1 中 興 新 村 省 長 級 雙 人 體 驗 遊 程 ( 價 值

7,200 )、獎狀乙紙

第三名 1 3,000 元中興新村抵用券、獎狀乙紙
佳作 3 「省府時空騎遇記」街區福袋 1 份( 價值

1,000 元 )、獎狀乙紙

( 六 ) 作品規格:

1. 構圖條件:拍攝畫面須包含中興新村元素。

2. 不限攝影器材種類,3 或 600 萬畫素以上之電子檔( JPG 或 TIFF ) 電子檔。

3. 參賽作品數位檔案儲存規定應註明:徵件主題、作者、作品名稱( 例如:中興新村*相知、遇、尋/王○○/村間巷弄 )。

4. 參賽作品不得仿製或抄襲他人,並不可參與其他相關攝影比賽,若經發現違規,立即取消參賽資格。

5. 凡參賽作品、得獎作品、檔案或原稿之著作權全權歸主辦單位所有。

七、 獲獎者之權利與義務說明

( 一 ) 所有參賽作品須為尚未以任何形式公開發表於各類媒體之新作,且無抄襲仿冒情事者。主辦單位若發現參賽作品違反比賽規則或參賽資格經查證不符者,即刻取消其參賽資格,若為得獎作品,則追回已頒發之獎項並公告之。如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參賽作品創作者須負完全法律責任。

( 二 ) 獲獎人擁有著作人格權,惟不對主辦單位主張人格權,獲獎作品之所有權屬於獲獎者。獲獎者同意授權其獲獎作品及說明文字等相關資料,主辦單位得以取得其攝影與展覽等使用權利,並得無償運用於非商業性行為,如:各項展覽、網站、文宣品、宣傳、等相關用途。

( 三 ) 考量評審之公平性,參賽作品表面除作品名稱外,切勿標示任何與作品無關之簽名或標示記號,一經發現一律取消參賽資格。

( 四 ) 凡報名完成之參賽者,即視為已充分瞭解本比賽活動規則中各項條款,且願意完全遵守本活動所述之各項規定。

( 五 ) 主辦單位保有本競賽活動相關細則更動之權力,若有任何更動皆以網站公告為準,不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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