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家鄉」第八屆菊島兒童寫作徵選

2020「家鄉」第八屆菊島兒童寫作徵選

 總獎金: 4500

最高獎金: 300

報名時間: 2020-08-31 ~ 2020-09-05

主辦單位: 澎湖縣政府

主辦單位電話: 06-9261141轉154

主辦單位Email:fs13350@phhcc.penghu.gov.tw

菊島是澎湖孩童們夢想的發源地,有許多珍貴的人文、歷史與地理特色,給予孩子們珍貴的文化養分,文化局自102年起開辦「第1屆菊島兒童文學徵文活動」,獲得小朋友們熱烈的參與投稿,今年將辦理第8屆,訂於8月31日至9月5日徵件,歡迎熱愛寫作的國小學童們踴躍參與!

第8屆菊島兒童文學徵文活動的類別為小品文,徵文主題為「家鄉」,投稿請依此主題發想,從各個面向踏查家鄉的食物、景色、人物、建築、交通、民俗慶典,將探訪結果寫成故事、遊記。

想像你是個導遊,要怎麼介紹自己的家鄉呢?
我的家鄉真美,有山、有水、有美食……。你可以仔細介紹一遍,但家鄉最好的那一點依然沒進入人們的心裡,怎麼辦?現代人喜歡深度小旅行,介紹時最好分門別類挑個主題:美食之旅,帶大家品嘗在地美味;自然之旅,向大家引覽家鄉的山山水水。主題選定,蒐集資料就很方便,介紹也會更詳盡,切忌包山包海。

除了找資料外,更重要的是,好景點不一定在海涯山巔,家鄉的一花一草都有故事。讀者跟著你的腳步,更想知道那些鮮為人知的小故事:這個公園什麼時候最美、這道菜該怎麼吃。能講出更多旅遊書上沒有的那一點,就比別人多了一點優勢。

徵文對象為本縣國小中、高年級兒童,徵文獎項為每類各錄取優等5名、佳作15名,得獎者皆有獎金、獎品及獎狀頒發,獲優等者頒給每人獎金300元、獲佳作者每人獎金200元。

文化局非常歡迎本縣國小中、高年級的小朋友們參與,並請國小老師及家長多鼓勵學童踴躍投稿。本徵文活動截稿時間至109年9月5日止( 以郵戳為憑 )。詳細報名方法及報名簡章可至澎湖縣政府文化局網站查詢及下載( 文化局網站→最新消息 ),網址為 http://www.phhcc.gov.tw ,其他如尚有疑問,歡迎電詢本案承辦人圖書資訊科崔小姐,06-9261141轉154。
聯絡人:崔小姐
聯絡電話:06-9261141轉154
電子信箱:fs13350@phhcc.penghu.gov.tw


2020「家鄉」第八屆菊島兒童寫作徵選 徵選簡章

一、 活動主旨:

為培養本縣兒童寫作興趣,期以從小培育兒童親近文學書寫,深化文學寫作興趣養成,進而完整菊島文學人才培育各年齡階段之連接,紮根菊島兒童文學寫作基礎之建構,並加入兩代寫作之觀念,讓父母可以一起共同創作,增加兒童的激勵性和創作性。

二、 主辦單位:

澎湖縣政府

三、 承辦單位:

澎湖縣政府文化局

合辦單位:縣府教育處

協辦單位:本縣各國民小學

四、

( 一 )收件日期:109年8月31日至9月5日。

( 二 )評選時間:109年9月中下旬

( 三 )得獎名單公布:109年10月中旬

五、參加對象:

本縣國小兒童( 中、高年級 )

六、徵文類別:

小品文組:400字( 含 )以上,需有篇名。

七、徵文主題:

家鄉

備註:投稿請依主題發想,自訂題目,抒寫相關文章。

八、投稿方式:

( 一 ) 每人最多限1件。

( 二 ) 個人投稿或由學校代投皆可,最遲於收件最後一天,請自行填具報名表1份( 請連結至澎湖縣政府文化局網站/便民服務/表單下載區自行列印,或至本局圖書館服務台索取 ),連同稿件郵寄或親送至澎湖縣政府文化局縣圖書館( 地址:澎湖縣馬公市中華路236-1號,電話:06-9261141-154 ),並於信封上註明「菊島兒童寫作徵選」。

( 三 ) 參賽作品以電腦軟體WORD編輯,由左至右、由上至下方式繕打,標題及內文為新細明體14級字型,行高為20pt,以A4規格紙張雙面列印,於左邊裝訂,以一式三份送件。

( 四 ) 參賽作品亦可用稿紙( 作文紙 )撰寫,由右至左、由上至下撰寫,作者姓名不可寫於紙上,於右邊裝訂,並影印成一式三份,裝於信封內送件,並於信封上註明「菊島兒童寫作徵選」。

九、評審方式及原則:

( 一 ) 徵件後,由本局聘請國內文學作家進行評審。

( 二 ) 評選出每類優等5名、佳作15名。

( 三 ) 若作品未達標準,該獎勵得以「從缺」辦理。若投稿件數眾多或作品內容優異,則佳作名額得以酌增。

十、獎勵辦法:

( 一 )獎項:獲選優等及佳作者頒發獎狀乙紙。

( 二 )獎品:獲獎者皆贈送文化局出版品( 繪本或兒童適讀書籍 )1冊。

( 三 )獎金:當期作品獲優等者頒給每人獎金300元、獲佳作者每人獎金200元。

( 四 )教師推薦( 指導 )學生參加徵文獎勵辦法:

1.為鼓勵國小教師多予推薦( 指導 )學生創作,凡指導學生參加本徵文活動參賽作品5件( 含 )以上者,得敘嘉獎乙次,累積參賽作品10件( 含 )以上者,得敘嘉獎二次。

2.凡指導學生作品獲佳作( 含 )以上獎項,且指導得獎作品累積達3件( 含 )以上者,得敘嘉獎乙次,累積得獎作品6件( 含 )以上者,得敘嘉獎二次。於活動結束後行文各所屬學校辦理敘獎。前述得獎作品以件數計算,以指導得獎件數為主,得獎人員得重複。

十一、作品公布:

得獎者經本局通知後,須繳交得獎作品電子檔,並同意於本縣地方報紙及本局網站刊登得獎作品。

十二、公布獲選名單及頒獎:

( 一 ) 獲獎名單公告於文化局網站、菊島藝聞月訊,並發布新聞稿刊登媒體,未得獎者不另予通知。並將得獎作品刊登本縣平面媒體,供眾閱讀。

( 二 ) 當期得獎作品擬與學校合作,請學校於朝會或適當場合協助本局派員頒 發獎狀及獎金( 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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