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Bike 訪梅鄉」賞梅攝影比賽

2020「Bike 訪梅鄉」賞梅攝影比賽

 總獎金: 34000

最高獎金: 10000

報名時間: 2021-01-04 ~ 2021-01-29

主辦單位: 南投縣仁愛鄉公所

主辦單位電話: 049-2802534#757(王先生)

一、 宗旨:

每到冬末初春時分,仁愛鄉清流、中原及眉原部落的千餘顆老梅樹全面盛開,雪白東梅綻放枝頭覆蓋山坡,場面十分壯觀。每年1月到中下旬期間是最佳賞花期,沿途遍布梅林,老梅樹枝枝節節的樣態別有一番風味,實為一處環境清幽、景色宜人的世外桃源;期望透過攝影愛好者的鏡頭畫面,捕捉本鄉梅花之美,展現互新地區的環境特色,藉此帶動地方產業觀光發展,特舉辦本攝影比賽。

南投縣仁愛鄉公所

二、指導單位:

仁愛鄉民代表會

三、主辦單位:

南投縣仁愛鄉公所

四、協辦單位:

互助村辦公處、新生村辦公處、清流社區發展協會、中原社區發展協會、新生社區發展協會

五、參賽資格:

攝影愛好人士均歡迎參加。

六、攝影題材:

限以仁愛鄉互助、新生地區之梅樹、梅花及相關景觀之題材。

七、作品繳交規格:

( 一 )報名表:請確實填寫,並浮貼於照片後面,每件作品須黏貼 1 張報名表( 如附件一 )。

( 二 )限數位照片沖放 8×12 吋以上相紙規格:

1.彩色、黑白皆可,不限直式或橫式。

2.照片需符合 1000 萬畫素以上。攝影器材不限,手機、相機皆可,原始檔案為 2400×3000 DPI 以上規格之 JPG 檔或 TIFF 檔.

3.作品不得翻拍、複製、圖層、插點放大、刪除背景、電腦合成等方式處理影 像,違者一律取消資格,但可調亮度、對比度、色彩飽和度、銳利度。並於 背面註明姓名、住址、電話、題名、拍攝地點。

( 三 )光碟:請將參賽作品電子檔( RAW、TIF 或 JPG 檔 )及報名表電子檔燒錄至光碟。 ※檔案命名規定:姓名-作品名稱,例:王○○-2020 bike訪梅鄉- 攝影比賽.JPG。

( 四 )參賽作品應為自己創作,不得運用同一作品參與其他類似比賽,亦不得運用過去已獲佳作以上之作品報名本比賽。

八、收件方式:

請將上述報名表( 附件一 )、參賽作品照片、光碟及國民身分證影本( 如附件二 ),一同放入信封袋內並密封,以掛號方式,註明攝影比賽,寄至南投縣仁愛鄉公所觀光產業所( 546南投縣仁愛鄉仁和路29號 ),以郵戳為憑。

九、收件日期:

110年1月4日起至110年1月29日下午5時止( 參賽作品一律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或截止時間前親自送達 ),請檢附光碟。

十、 評選:

由主辦單位擇日邀集攝影專家組成評選委員,訂定評審規則,進行評選。依攝影品質( 60% )、創意( 20% )、構圖( 20% )進行評選,參賽者對評審結果不得異議。

評審時間:110年2月3日

評審地點:仁愛鄉公所觀光產業所。( 以上時間、地點依照實際執行狀況調整,以本主辦單位網站公佈之最新消息為主。 )

十一、得獎公布:

( 一 )預計於 109 年2 月中公佈於「南投縣仁愛鄉公所全球資訊網」網站及臉書( FB名稱:南投縣仁愛鄉公所 )。

( 二 )頒獎典禮:預計110年四月初於遊仁愛、千人製梅趣活動時進行頒獎

十二、頒獎時間及地點

電話或專函通知,並同步公佈於本主辦單位網站。

十三、比賽獎勵:

( 一 )金牌獎 1 名:頒獎金新台幣壹萬元整,獎盃( 牌 )乙只。

( 二 ) 銀牌獎 1 名:頒獎金新台幣捌仟元整,獎盃( 牌 )乙只。

( 三 ) 銅牌獎 1 名:頒獎金新台幣陸仟元整,獎盃( 牌 )乙只。

( 四 ) 佳作獎 2 名:頒獎金新台幣參仟元整,獎盃( 牌 )乙只。

( 五 ) 優等獎 2 名:頒獎金新台幣貳仟元整,獎盃( 牌 )乙只。

十四、附 則:

( 一 )作品繳交規格及題材不符者,不得參加比賽。

( 二 )銅牌獎及以上獎項每人僅能得一獎項,以最高獎項主,得獎獎金均須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扣繳所得稅。

( 三 )參賽作品需為未曾發表及展覽,嚴禁盜用他人作品,違者若原著作提出異議時,或經發覺及經檢舉查證屬實,取消得獎資格,已領取獎勵者( 含獎金及獎狀等 )須立即返還之,且願自負全部責任,取消之獎位不予遞補。

( 四 )參賽作品檔案之著作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有典藏、推廣、借閱、公佈、發行、重製、複製及公開展示播放、上網等及有為其他一切著作權財產權利用行為之權利,不另給酬。另基於行銷仁愛鄉觀光下,授權指導單位使用主辦單位提供之所有攝影著作,但主辦單位同意得獎人以複製方式保留得獎作品。

( 五 )參賽作品若遇不可抗力之因素所造成的損失,主辦單位恕不負賠償之責。

( 六 )如攝影比賽因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時,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如已繳交郵件資料,另行退還。

( 七 )所有參賽之作品一律不退件( 包括規格不符或爭議者 ),主辦單位不負保管責任,且依法不得使用任何未得獎作品。

( 八 )主辦單位不接受含有任何浮水印的參賽作品。若參賽者未能於主辦單位提出要求後十天內自行更新無浮水印的作品,該作品參賽將被取消參賽資格。

( 九 )凡參賽者,即視同承認本簡章之各項規定,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補充解釋之,並公布於本鄉官方網站及臉書。

( 十 )活動聯絡窗口:

1.本簡章公佈於「南投縣仁愛鄉公所全球資訊網」-公開資訊-最新消息

2.聯絡電話:049-2802534#757,聯絡人:南投縣仁愛鄉公所觀光產業所王先生

3.上班時間:週一至週五 08:00 – 12:00 / 13:00 –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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