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台灣好行南庄線短片競賽

2020台灣好行南庄線短片競賽

報名時間: 2020-10-20 ~ 2020-11-27

主辦單位: 苗栗縣政府文化觀光局

主辦單位電話: 02-2521-1515#521

主辦單位Email:jason@suntravel.com.tw

壹、活動緣起

為了強化宣導台灣好行南庄線旅遊景點接駁服務,同時推廣沿線觀光旅遊景點、行銷在地文化特色,促進地方觀光產業發展,期望遊客每次旅遊苗栗南庄都能留下美好回憶;因此,鼓勵大專青年朋友以台灣好行南庄線自然景色、特色景點、季節主題、休閒生活、在地小吃等作為素材,發揮創意,不限劇情、主題、題材,拍攝的手法不限,一起在影片中說出「我搭台灣好行南庄線旅遊」,為南庄旅遊大力發聲!( 相關資訊可上台灣好行( https://www.taiwantrip.com.tw/ )>>「南庄線」查詢 ),希望藉由「2020台灣好行南庄線短片競賽」,宣傳苗栗南庄在地旅遊魅力,同時推廣大眾運輸低碳旅遊模式,吸引遊客前往旅遊。

2020台灣好行南庄線短片競賽

貳、活動相關單位:

指導單位:交通部觀光局

主辦單位:苗栗縣政府文化觀光局

叄、徵選期間:

即日起至 109 年 11 月 27 日( 星期一 ) 24:00 止

肆、參賽資格:

一、全國大專院校在學學生( 含研究所 ),個人或組隊報名參加皆可。如為團隊參賽,每人限報名一隊,不得重複組隊報名,違者取消參賽資格。團體需選出一位隊長,並應載明代表聯絡人及參賽者相關資料。

二、參賽作品須為參賽隊伍自行創作,如有任何著作權或其他相關權利糾紛,應由參賽隊伍自行負責處理。

三、每人( 隊 )報名參加作品件數不限。

伍、徵選辦法:

一、作品格式:

影片時間至少 30 秒、不超過3分鐘,畫質 720p 以上,需為可上傳 youtube 平台,如 AVI、WMV、MP4…等格式,影片得以手機、平板電腦等器材拍攝。

二、徵件方式:

步驟一:參賽者拍攝影片30秒~3分鐘之短片

步驟二:參賽者將影片上傳至YouTube平台,在影片說明中加入兩個活動Hashtag #2020苗栗好行 玩翻山城 #校園影片徵件活動

步驟三:參賽者點選進入報名網頁,填寫基本資料並填寫作品影片YouTube連結。

步驟四:完成報名後,經審核通過後即可在作品網頁,以「作品序號」或「作品名稱」找到投稿者的作品,可分享邀請親朋好友來投票。

三、聯絡人:

聯想國際行銷有限公司 林先生

聯絡電話:( 02 )2521-1515 #521,e-mail:jason@suntravel.com.tw

四、評分標準

影片創意性30%

影片內容/故事/表現手法 40%

影片後製/配音/剪輯30%

五、評選及得獎公布:

( 一 )初審:

由主辦單位針對參賽作品內容是否符合參賽必要條件、影片內容是否符合主題、是否違背善良風俗、影片時間長度是否合乎規定等進行初審,初審合格隨即上傳至活動網站參與票選。

( 二 )網路人氣票選:

由主辦單位建立作品網頁,於該網頁上進行網路票選,投票日期由即日起至11 月 27 日 ( 星期五 ) 24:00 止,每人每日限投 1 票,依得票總數高低排序,前 3 名作品獲得人氣獎。

( 三 )評選:

由主辦單位另邀請 4 位評審委員,針對通過初選之作品進行複選,評審評分標準包括影片創意性30%,影片內容/故事/表現手法 40%,影片後製/配音/剪輯30%,並選出前三名及佳作 5 名。

( 四 )得獎作品暫訂於 109 年 11月 30日公布於本處網站。

六、獎勵內容:

( 1 ).投票最佳人氣獎一名:GOPRO HERO7 White一台

( 2 ).評選獎第一名:GOPRO MAX一台

( 3 ).評選獎第二名:泰安觀止雙人房住宿券

( 4 ).評選獎第三名:GOPRO三向多功能手持桿+漂浮手把

( 5 ).佳作三名:台灣好行南庄線套票、 溫泉飯店泡湯券等獎品。

( 6 )參加網路人氣票選,抽出 10 名參與投票者,每名獲得 5 佰元禮券。

( 7 )作品若未達獎勵標準,得以從缺計算,獲獎者獎勵將由主辦單位統一寄送。

柒、注意事項:

一、參選作品須為原創,嚴禁剽竊或抄襲,經主辦單位發現有前述情形時,得逕予取消徵選資格,並應自負法律責任。並同意將參賽作品授權於苗栗縣政府文化觀光局於活動期間投票、宣傳、活動使用。

二、本徵選活動之得獎作品,版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並有權編修運用於宣傳、發表等權利,不另致酬。

三、參賽者需保留MP4、MOV等影片格式之高解析原始檔案,得獎者須於得獎名單公布後提供原始檔案給主辦單位,供主辦單位進行宣傳、活動等使用。

四、參賽作品若涉及或影射腥、羶、色情、暴力或影響社會善良風俗等內容,或惡意造成主辦單位包含但不限於形象、聲譽等有價或無價之損失,主辦單位皆有權不另行通知參賽者,針對該作品進行下架及取消參賽資格,並保留法律追訴權,若造成主辦單位受有損害者應自負民事或刑事上賠償之責任。

伍、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得獎者為國內居住的個人,或在國內有固定營業場所的營利事業,其中獎的獎金或給與,主辦單位得事先代扣給付金額10%,惟國內居住的個人中獎價值未超過 NT$20,000 元者得免予扣繳;得獎者若為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或在國內無固定營業場所的營利事業,一律按給付金額扣取 20%機會中獎所得稅。領取本獎項前,須提供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等資料,以免影響中獎權益,如不願提繳代扣稅金或未於主辦單位要求之期間內提供上開身份資料者,則視同自願放棄中獎資格。

六、本簡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擁有修改活動內容之權利,修改訊息將於本處網站上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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