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第二十三屆「夢花文學獎」暨「苗栗縣文學集」徵件

得獎名單
2020年第二十三屆「夢花文學獎」暨「苗栗縣文學集」徵件

 總獎金: 650000

最高獎金: 50000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20-04-30

主辦單位: 苗栗縣政府

主辦單位電話: 037-350887(鄭小姐)

一、 目 的:

鼓勵文學創作,培育藝文人口,獎勵內容精湛、形式優美,能提升縣民情操的作品,保存地方文學,傳承文史,以培養本縣文學風氣,增益文學創作水準。

二、 辦理單位:

(一) 主辦單位:苗栗縣政府

(二) 承辦單位:苗栗縣政府教育處

(三) 執行單位:苗栗縣立圖書館

三、 徵選類別、作品字(行)數暨相關規定:

(一)夢花文學獎:(單篇徵稿,每類收一件作品為限,每人至多參加二類)

1、 新 詩:60行以內為宜。

2、 散 文:字數以4,000字以內為宜。

3、 短篇小說:字數以4,000字至10,000字以內為宜。

4、 報導文學:字數以4,000字至12,000字以內為宜,得提供照片及圖表。(隔年辦理)

5、 母語文學:含客家語、閩南語、賽夏族語及泰雅族語等,以教育部公布之母語文字 書寫,字數、行數不限。

6、 小夢花兒童詩:20行以內為宜,限苗栗縣國小在學或設籍學童參加。

7、 青春夢花-散文:2,000字以內為宜,限苗栗縣在學或設籍者。分: (1)國中組。

(2)高中(職)組。

(二)苗栗縣文學集:(成冊徵稿至少200頁,每類收一冊作品為限,每人至多參加二類)

1、 資深作家文集:

文學創作,不限文類,不限出版已否(新作、舊作均可,唯不得有版權問題),足夠印製1本書份量,(約300頁×1本,依此類推作品字數以每冊15萬字為原則【新詩除外】);印製規格:菊版十六開(21cm×15cm)。

2、 兒童文學創作集:

凡將苗栗自然人文景觀或風土民情等內涵融入,適合學齡前、國小低年級的幼兒文學,以兒童文學故事書、圖畫書或繪本等創作方式呈現,以上 作品包含中文或母語,含圖片、照片及文字以 50頁以內為宜。

3、 母語文學創作集:

未曾出版之苗栗地區客家語、閩南語、賽夏族語及泰雅族語等文學創作,形式含詩、詞、散文、小說、劇本、文學論述等不限題材現代文學作品,作品總字數以5萬至10萬字,詩、詞足以成冊者為原則(至少200頁,加入符合文稿之照片或插圖至少20張);印製規格:菊版十六開(21cm×15cm)。

4、 文學家作品集:

未曾出版之作品,形式含詩、詞、散文、小說、劇本、文學論述等不限題材現代文學作品,作品總字數以5萬至10萬字,詩、詞足以成冊者為原則(至少200頁,加入符合文稿之照片或插圖至少20張);印製規格:菊版十六開(21cm×15cm)。

四、 參賽資格、徵選對象:

(一)夢花文學獎:

1、 設籍本縣人士或在本縣居住、就學及就業者,作品主題不限,作品必須是中文或母語,未曾發表之單篇創作。

2、 如作品內容是書寫苗栗縣人文風土民情地景者,不限資格,作品必須是中文或母語,未曾發表之單篇創作。

(二)苗栗縣文學集

1、 資深作家文集:

民國58年(西元1969年)以前出生苗栗縣籍(或曾設籍),已出版著作3本以上之作家。

2、 兒童文學創作集:

全國年滿18歲以上之民眾,徵選作品必須未曾出版,作品內容描述苗栗人文、風土民情、地景者,且可出版成書者。

3、 母語文學創作集:

設籍不限,未曾出版且足夠印製成書之累積作品,題材與表現方式如前所列;惟作品內容以苗栗地區客家語、閩南語、泰雅族語、賽夏族語等母語創作。

4、 文學家作品集:

(1)設籍苗栗縣或在苗栗縣居住、就學、就業者,未曾出版且足夠印製成書之累積作品,題材與表現方式不拘。

(2)作品內容描述苗栗縣人文、風土民情、地景者。

五、 獎勵辦法:

(一)夢花文學獎:

1、 新詩、散文、短篇小說、報導文學、母語文學各遴選: 首獎乙名,優選、佳作各若干名。獎金:首獎新台幣5萬元整。優選新台幣3萬元整。佳作新台幣1萬元整。

2、 小夢花兒童詩優選50名,每名獎金新台幣2,000元。

3、 青春夢花優選20名,每名獎金新台幣5,000元。

4、 以上獎項相關評選名額,評審委員會得於未超過獎金總額之情況下,因應作品水準,調整各類得獎名額。得獎者除頒發獎金外,各得獎狀乙幀,得獎者出席頒獎典禮會場即贈予得獎作品專輯5册。

5、 依苗栗縣政府公布得獎名單,請學校本權責依相關規定辦理敘獎。

(1)本縣教師參加新詩、散文、短篇小說、報導文學、母語文學等5類組榮獲首獎核予小功1次、優選核予嘉奬2次、佳作核予嘉獎1次。

(2)指導學生參與本次徵選獲獎之教師核予嘉獎1次;該指導教師若為代理教師,請於規定時間內將名單報府,由本府統一頒製獎狀,請學校轉發。

(若教師同一項目指導多名學生獲獎,僅能擇一敘獎,不得重複)

(3)另青春夢花得獎率前3名學校(送件需2件以上)及小夢花兒童詩得獎率前10名學校(送件須5件以上),由承辦單位辦理敍獎〈上限3人,含校長〉各嘉獎2次,得獎率=該校評審優選件數/該校總送件數。若承辦單位人員為代理教師,請於規定時間內將名單報府,由本府統一頒製獎狀,請學校轉發。

(4)為鼓勵及增進原民地區創作,請本縣原住民族學校與原住民族重點學校務必送件;另客家語、閩南語創作,請學校繼續鼓勵踴躍投稿。

(二)苗栗縣文學集:

1、 資深作家文集: 凡經入選作品,由主辦單位贈送稿酬2萬元整,出版後並贈送作者該出版品100冊(套)。

2、 兒童文學創作集: 含故事書、圖畫書或繪本,凡經入選作品贈送稿酬2萬元整,出版後並贈送作者該出版品100冊(套)。

3、 母語文學創作集: 含苗栗地區客家語、閩南語、賽夏族語及泰雅族語文化內涵者,凡經入選作品贈送稿酬2萬元整,出版後並贈送作者該出版品100冊(套)。

4、 文學家作品集:凡經入選作品贈送稿酬1萬元整,出版後並贈送作者該出版品100冊(套)。

5、 上列作品包含中文或母語,入選作品之校對,由作者自負文責,出版完成,主辦單位擇期舉辦新書發表會,邀請媒體記者及民眾參與,推介本縣文學作品;主辦單位並擁有該著作5年之出版發行權,期限截止時,若尚有已印製之存書時,主辦單位仍可繼續販售至售罄,或得由作者以定價6折購回。

6、 入選作品請依苗栗縣政府公布得獎名單,本權責依相關規定辦理核予小功1次,以資鼓勵。

六、報名、徵選投稿方式:

(一)夢花文學獎(採線上報名及投稿作品上傳,網址 https://reurl.cc/W46V1k,截止時間109年4月30日下午5:00):

1、 簡章索取:請至苗栗縣政府網站 https://www.miaoli.gov.tw/;苗栗縣立圖書館網站 http://lib.miaoli.gov.tw/ 下載,相關洽詢電話:037-350887 鄭欣怡小姐。

2、 線上報名及參賽資格證明文件、參賽作品上傳:網址 https://reurl.cc/W46V1k。 線上報名及上傳作品等資料提交完畢後寄送通知信,請留意信箱。

(1)參賽資格證明文件任一(含身分證、戶口名簿、學生證、工作證明或在學證明等,該文件需可檢核參賽者身分);文件檔名請設置(參賽類別-作者姓名)(例如:新詩-谷大神)。學校團體送件者,免徵提參賽資格證明文件。

(2)作品檔名請依規定設置

A.個人報名,作品檔名請設置:(參賽類別-作品名稱-作者姓名)(例如:新詩-閱悅貓裏-谷大神)。

B.學校團體報名,作品檔名請設置:(參賽類別-學校名稱-學校作品編號

-作品名稱)(例如:青春夢花國中-苗栗國中-01-閱悅貓裏)

C.作品上傳格式,採Word檔及PDF檔,二種格式皆須上傳。

(3)學校團體送件者,請於截止日前檢附「團體送件表」正本乙份-須簽章

(如附件1、附件2);青春夢花 陳秀卿課督收,小夢花兒童詩 陳玉玫 課督收。

3、 參選作品須以電腦繕打,作品名稱(16號字體),內容(14號字體),段落「行距:固定行高」,「行高:24點」直式橫書呈現。

(1)新詩、散文、短篇小說、報導文學、母語文學-客家語、小夢花兒童詩、青春夢花以標楷體字型呈現。

(2)母語文學-閩南語:書寫文字全漢字、全羅馬、漢羅合用均可;拼音均應遵照教育部公告的「臺灣閩南語羅馬字拼音方案」之拼寫系統呈現;用字部分,請用教育部公布之「臺灣閩南語常用辭典」。

(3)母語文學-原住民族語:請使用Times New Roman字型。

4、 參賽作品請勿出現作者姓名及其他個人資料,請確實檢核,未依上述規定完成線上報名及投稿作品上傳等事宜,視同參賽資料不齊全,恕不受理。

(二)苗栗縣文學集:

投稿者請備妥:徵選報名表(如附件3),連同資格證明文件影本(戶口名簿、服務證明等)及參選作品(文件格式:Word/A4規格/直式橫書/標楷體字型/ 14 號字體列印;除「母語文學創作集-閩南語」書寫文字全漢字、全羅馬、漢羅合用均可/拼音均應遵照教育部公告的「臺灣閩南語羅馬字拼音方案」之拼寫系統呈現/用字部分,請用教育部公布之「臺灣閩南語常用辭典」及「母語文學創作集-原住民語」請使用(Times New Roman字型)書面1式8份,全文文字(含圖文、影音檔)之打字電子檔光碟片1份,以上資料如有不齊全者,恕不受理。

包裝封面請加註「2020年苗栗縣文學集-加註徵選項目」字樣,掛號郵寄至「(36045)苗栗市北苗里自治路 50號苗栗縣立圖書館鄭欣怡小姐收」 詳情請至苗栗縣政府網站 https://www.miaoli.gov.tw/ 或苗栗縣立圖書館網站 http://lib.miaoli.gov.tw/ 下載報名表,相關洽詢電話:037-350887鄭欣怡小姐。

七、 收件時間及地點:

公告日起至109年4月30日(星期四)(每日上午8:00至下午5:00)止。(郵寄或親送苗栗縣立圖書館,郵寄者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採線上報名及投稿作品上傳,網址 https://reurl.cc/W46V1k,截止時間109年4月30日下午5:00 截止。

八、 評選:

(一)資格審查:作品字行數及相關規定由承辦單位審核。

(二)作品審查:由主辦單位聘請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委員會評審之。評審委員會得於未超過獎金總額之情況下調整各類得獎名額。

九、 得獎名單或入選名單公告:

預計109年6月下旬公布得獎名單於下列網站:苗栗縣政府網站 https://www.miaoli.gov.tw/;苗栗縣立圖書館網站 http://lib.miaoli.gov.tw/

十、 注意事項:

(一)送件作品概不退件,請參賽者自行保存底稿。

(二)徵文得獎作品交由主辦單位集結出版;出版時由得獎者校對並自負文責,其著作權屬創作者,版權歸主辦單位,授權主辦單位重製、公開播送(映)、網路傳輸等,主辦單位保有以任何形式推廣(如數位化、光碟、有聲出版、書報雜誌等)、保存、轉載和銷售之權利,不另支付酬勞、版稅。另配合政府出版品電子書徵集得永久授權、不限授權數及全書授權。

(三)參賽者須以真實姓名參加,惟得獎作品發表時得以筆名替代。每人至多參加兩類(夢花文學獎和苗栗縣文學集分別計列)詳簡章三,參賽者對評審委員會所做決議,不得有異議。

(四)參賽作品不得一稿兩投、抄襲他人創作或冒名頂替參賽,若經發現將取消資格,公布姓名,追回獎金及獎牌,並依法究辦。作品若已進行編印、出版,必須重新編製印刷等費用,由抄襲者全額負擔。

(五)基於提昇作品出版品質,獲選作品之字數、圖片或書名等,主辦單位及評審委員具有建議、增刪權。 (六)送件徵選者視為同意本簡章之規定,對評審委員會之決議不得有異議。

十一、 經費來源:

苗栗縣政府編列預算。

十二、 本徵選簡章經「2020年苗栗縣第23屆夢花文學獎暨苗栗縣文學集籌備委員會」討論,並經核定後公布實施,修正時亦同。

十三、 預定進度:

收件日期:公告日起至109年4月30日止評審日期:109年5-6月得獎(入選)公布:109年6月下旬

頒獎(發表)日期:109年11月底前

十四、 預期效益:

(一)增加文學創作人口,培養苗栗文學環境。

(二)引領縣籍旅居外地人士重視及支持家鄉文學。

(三)鼓勵文學寫作,提升學生語文創作能力,增進文學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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