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花蓮縣吉安鄉度活動「繽紛吉安.相片徵件」比賽

得獎名單
2020年花蓮縣吉安鄉度活動「繽紛吉安.相片徵件」比賽

 總獎金: 130000

最高獎金: 10000

報名時間: 2019-11-01 ~ 2020-10-31

主辦單位: 花蓮縣吉安鄉公所

主辦單位電話: 03-8542993

主辦單位Email:endearing0146@gmail.com

⭐️2020年度活動「繽紛吉安 相片徵件」

吉安鄉首次舉辦攝影比賽,歡迎各方攝影愛好者、旅遊達人呼朋引伴,一起分享你眼中的吉安之美!

自108年11月1日起,共分六大主題收件,祭出總獎金13萬元!無論手機、相機拍攝皆可投稿,每人不限投稿件數,只要獲選就有獎金!更有機會獲得年度大獎殊榮!

本期徵件主題「吉安‧好客」

吉安鄉為花蓮縣客家人口最多的地方,年年固定舉行客家祭典活動,以及鄉野間不盡相同的客家文化標的,等你來發掘屬於吉安鄉的客家文化。

收件日期:即日起至108年12月31日止。(以郵戳為憑)
評審結果:預計於109年1月底公佈於「吉安好客藝術村」粉絲專頁,領獎方式將另行通知。

主辦單位:#花蓮縣吉安鄉公所
協辦單位:#花蓮洄瀾攝影協會

【活動宗旨】

吉安四季風貌各有特色、人文歷史多樣化,吉安鄉公所特別舉辦整年度的攝影徵件活動,共分六大主題收件,希望能透過不同的角度、不同時間發掘各式各樣的吉安之美,讓更多人認識吉安鄉。

【主辦單位】

花蓮縣吉安鄉公所

【協辦單位】

花蓮洄瀾攝影學會

【攝影主題】

共分為六大主題徵件

  • 吉安‧好客(徵件期間:108年11-12月)
  • 吉安‧痕跡(徵件期間:109年1-2月)
  • 吉安‧慢行(徵件期間:109年3-4月)
  • 吉安‧人情(徵件期間:109年5-6月)
  • 吉安‧光影(徵件期間:109年7-8月)
  • 吉安‧豐收(徵件期間:109年9-10月)

【投稿資格】

凡喜愛攝影者均可投稿,不限投稿件數。(未滿 20 歲投稿者,應取得父母或法定代理人之同意書,於投稿時一併附上)

【徵件時程】

以郵戳為憑

  • 吉安‧好客(收件截止日:108年12月31日,評選結果預定109年1月25日前公告)
  • 吉安‧痕跡(收件截止日:109年2月29日,評選結果預定109年3月25日前公告)
  • 吉安‧慢行(收件截止日:109年4月30日,評選結果預定109年5月25日前公告)
  • 吉安‧人情(收件截止日:109年6月30日,評選結果預定109年7月25日前公告)
  • 吉安‧光影(收件截止日:109年8月31日,評選結果預定109年9月25日前公告)
  • 吉安‧豐收(收件截止日:109年10月31日,評選結果預定109年11月25日前公告)

【活動說明】

攝影題材:

符合當期收件主題,拍攝範圍限吉安鄉境內。

投稿作品繳交規格:

一、投稿作品需為民國 107 年 1 月 1 日(含)以後所拍攝。

二、投稿作品直式或橫式皆可,請輸出或沖印照片,規格為5X7吋,不得留白邊,彩色或黑白皆可,並繳交作品電子檔(TIFF或JPEG檔)燒錄光碟或存於USB中。

三、投稿作品每件背面須黏貼1張報名表,報名表請確實填寫,尤其作品名稱及說明文字(30字以上、100字以內)。

四、影像畫素需 1000 萬畫素以上,攝影器材不限,手機、相機皆可。

五、接受任何為使創作完整之後製行為。

六、投稿作品須為投稿者之原創與版權所有,不得重複投稿於其他類似比賽。

收件方式:

於各主題期限截止前,將輸出之「相片」、「報名表」及「作品電子檔」郵寄(以郵戳為憑)或親自繳交至973 花蓮縣吉安鄉慶豐村中山路三段477號 文化觀光所『吉安之美 徵件活動』收

如未符合本活動投稿資格、資料短缺、超過徵件期限,則不進入評選程序,恕不另行通知。

評選方式:

主辦單位及協辦單位將依據以下評分項目進行共同評選。

主題呈現(35%)、構圖技巧(35%)、攝影技巧(30%)

主辦單位如認為作品未達入選標準者,獎項得予從缺,參賽者對評審結果,不得有任何異議。

獎勵方式:

每一主題,評選20張優秀作品,每作品給予獎金新台幣1仟元整,同一作者不限入選張數。

並於109年11月份從120張主題優秀作品中評選年度大獎1名頒發獎狀及獎金新台幣1萬元整。

得獎公告:

得獎名單將公布於吉安好客藝術村Facebook粉絲專頁https://www.facebook.com/JianHakka/。並以電話通知得獎者(未得獎者不另行通知)。

附則:

1.得獎作品如有偽冒、抄襲、拷貝或經檢舉曾參加任何公開攝影比賽得獎或展出,查證屬實,一律取消資格,獎項不予遞補。

2.投稿作品限本人之創作,不得借用他人名義,且未曾公開發表,亦未獲得任何獎項,如違反者經查證屬實,將取消其得獎資格與返還領取之獎勵,另涉及違反其他相關法律規定,由投稿者自行負擔所有法律責任,概與主(協)辦單位無關。

3.得獎作品主辦單位可逕行使用於宣傳、發表、出版、佈置、展覽、刊登報章雜誌或印製書冊等,不另給酬。

4.得奬作品須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繳納稅金;且得獎者需依規定填寫並繳交相關文件(如原始數位檔案、著作財產權授權使用同意書及個人所得申報單)方可領獎,若未配合者,則視為放棄得獎資格,獎項不予遞補。獎項金額超過新台幣1,000元,獎品所得將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

5.同一張作品僅能選定本活動其一主題,投稿一次為限。

6.本活動若有未盡之處,主辦單位保留此活動辦法之解釋、修改、變更與取消之權利,各項變更公告於吉安好客藝術村Facebook粉絲專頁https://www.facebook.com/JianHakka/

7.注意事項載明在本活動辦法中,參與本活動者於報名時,即同意接受上述各項規範。
8.若對活動有任何疑問,可於上班時間(上午8點至下午17點)洽詢文化觀光發展所,聯絡電話:03-8542993。歡迎攝影愛好者參與,相關資訊請至吉安好客藝術村Facebook粉絲專頁https://www.facebook.com/JianHakka/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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