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故宮線上策展人計畫徵選

2020故宮線上策展人計畫徵選

 總獎金: 1000000

最高獎金: 300000

報名時間: 2020-06-20 ~ 2020-08-20

主辦單位: 國立故宮博物院

主辦單位電話: 02-6610-3600#2165

主辦單位Email:berky@npm.gov.twk0629@npm.gov.tw

壹、宗旨

國立故宮博物院( 以下簡稱本院 ) 近年來積極推動 Open Data 資料開放,將故宮的典藏文物與世界共享,以達推廣藝術教育,培養文化涵養為目標。近日,本院為擴大公眾參與,以本院豐厚典藏為基礎進行「線上策展人計畫」的徵選活動。

2020故宮線上策展人計畫徵選

讓參賽者透過故宮 Open Data 資料開放平台的精選文物來集思廣益,構築線上展覽,達到院藏文物之教育推廣的目的。

貳、活動主辦單位

國立故宮博物院。

參、活動辦法

此次活動以「線上策展」為概念,廣邀參賽者以國立故宮博物院 Open Data 資料開放平 台之精選文物為發想靈感,自行設定策展概念以及發展展覽之內容。本活動採二階段進行,規則如下:

一、 初賽規則

參賽者須選定一主題,於本階段自行拍攝影片,並搭配精要的文案設計來闡述其展覽 策劃內容以及策展形式,以彰顯故宮國寶的文化意涵。通過初賽之入選 100 名參賽者 ,將發與獎金新臺幣一萬元整,並同時受邀參與九月( 暫定 )的平台實策。該平台相 關資訊將於初賽結果公布後寄送 E‐mail 或電話通知入選者。請參賽者密切注意收信 收信或接聽電話,以免漏接訊息 。

★註1:國立故宮博物院 Open Data 資料開放平台: https://theme.npm.edu.tw/opendata/
★註2:主辦單位將保留因應疫情發展,調整活動舉辦模式之權利。
★註3:若作品經審查後未達入選之水準,名額得從缺或酌減。

( 一 ) 、參賽資格

1. 國內之在校生及社會人士,可跨領域、跨學院或跨校組隊。
2. 未滿 20 歲之參賽者,須由其法定代理人同意並親自簽名,並附上參賽者及其法定代理人之身分證明文件影本,否則視為未完成報名程序 ( 請繳交附件三:未滿 20 歲參賽同意書 ) 。
3. 以團隊方式報名者,報名時需填寫一團隊代表人,當主辦單位發送通知及獎金發放時
均以此人為送達代收者。

( 二 ) 、報名資訊:於民國 109 年 6 月 20 日起至民國 109 年 8 月 20 日止受理報名,一律採線 上報名。( 國立故宮博物院官網 –活動 –活動報名 )

1. 參賽者須自行申辦一 YouTube 帳號,將錄製好的初審影片( 影片以 3 分鐘為限 )
上傳至該帳號,並將權限設成公開以利主辦單位將影片納入。後將該影片網址及文案設計電子檔( 文案檔案大小以 20MB 及頁數 10 頁為限 )、基本資料表、參賽同意書等報名資料寄至主辦單位的信箱:k0629@npm.gov.tw( 並於主旨註明:報名參加 2020 故宮線上策展人計畫徵選活動:報名編號-姓名/團隊代表人 )。主辦單位會於本院 YouTube 官網,建立一「2020 故宮線上策展人計畫徵選活動專區」的播放清單,並將參賽影片納入後加以評審( 本活動期間此播放清單將設為公開 )。
2. 網路報名之訊息於 6 月 20 日於國立故宮博物院官方網站公告。
3. 網路報名時限至 8 月 20 日 23:59 止,以電腦顯示之收件時間為準。
4. 若資料未備齊、填寫不完整、混雜難辨識或者作品電子檔不合規格、品質不佳者,由主辦單位通知後 3 日內補正,逾期未補正者不予受理。
5. 參賽者使用之圖片、影像、設計元素等以不侵佔或侵害他人或團體之任何著作權、商標或其他所有權為原則;如有侵權,本院得取消其參賽資格,並追回所發與的獎金。若對本院造成影響,本院將保留法律追訴權。( 三 )、參賽程序:請於民國 109 年 8 月 20 日晚上 23:59 止,將下列資料寄達收件信箱並將影片上傳 YouTube,文案請以 Word 及 PDF 格式傳送。收件信箱:k0629@npm.gov.tw

送件項目 數量 內容 備註
參賽影片 1 影片檔以 3 分鐘為限,內容需含:

1. 簡單自我介紹

2. 策展理念以及選件主題

3. 如何傳達文物知識

4. 文案設計與架構、特色說明

1. 影片名稱請以報名編號、作者、作品名稱命名。

由於報名編號於線上報名完成後才產生,再請參賽者將報名編號加入影片名稱。例:報名編號-黃小明-鵲華秋色。

2. 該影片檔參賽者自行上傳至自己的 YouTube 帳號即可,並

於下方編輯處加入「作品概念說明」,無需寄送至信箱。

3. 建議參賽者關閉其影片的留言功能。

文案設計電子檔 1 文案設計電子檔( 檔案大小以

20MB, 頁數 10 頁為限 )內容需含:

1. 作品名稱

2. 文物選件清單

3. 展覽內容設計說明

電子檔檔名請以報名編號、作者、作品名稱命名,並在後方註記為文案設計。

例:報名編號-黃小明-鵲華秋色( 文案設計 )。

基本資料表 1 含參賽者資料、連絡方式、作品概念說明等。 附件一
參賽同意書 1 參賽同意書、未滿 20 歲參賽同意書、參賽團體成員名單與授權同意書。 附件二至附件四
★註:請盡量將附件一至四合併成一個檔案。

( 四 ) 、活動時程

項目 時間 說明
公告簡章暨活動起跑 民國 109 年 6 月 20 日起

至 109 年 8 月 20 日止

採線上報名,一人以一件為限並於期限內上傳。

報名場次請選擇:2020 故宮線上策展人計畫徵選活動-初賽

人氣公投 民國 109 年 8 月 25 日起至 109 年 9 月 4 日止 評審前開放由全民從參賽影片中票選出人氣前 200 名進入初賽評審
初賽評審 民國 109 年 9 月 5 日起至 109 年 9 月 20 日止 由本院藝術史職員及志工、視覺藝術設計、文物愛好者等領域專家組成評審團,選定入選作品 100 名
入選作品公告 民國 109 年 9 月 21 日 公告入選作品,並頒發部分獎金,詳( 七 ):獎項內容
★註 1:本院將公告入選作品,並通知入選者。100 位入選者經通知後須於民國 109 年 9 月 30 日止( 以郵戳為憑 )郵寄參賽影片光碟、文案紙本、匯款帳號影本與獎金領據至 收件地址( 稍後公布 ),逾期則視為放棄。

★註 2:人氣公投網址將於民國 109 年 8 月 25 日前公布於本院官網。

★註 3:如有變動依競賽官方網站最新公布資料為主。

★註 4:本院有權檢視投票情況是否有人為操作等違反辦法之行為,如以機器語法、不活躍帳戶等方式灌票,若經查證屬實,本院將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所發與的獎項。

( 五 ) 、初賽評審:

人氣公投所票選出的 200 支影片,將由本院藝術史職員及志工、視覺藝術設計、文物愛好者等領域專家組成評審團,評審出入選作品,入選名單將公告於本院官方網站。

( 六 ) 、評審標準

評比項目 說明 配比
創意性 展覽內容設計、文案視覺設計及教育衍生性 50%
完整性 故宮文物應用與文化意涵詮釋 40%
敘事能力 敘事條理、文物知識傳達能力 10%

( 七 ) 、獎項內容

1. 入選:100 名,每名頒發獎金新臺幣 1 萬元整,獎狀 1 只。
( 獎金分二階段頒發,第一階段頒發五千元,另五千元於入選之參賽者完成線上策展 後頒發 )

★註1:獎金依所得稅規定辦理,得獎者需提供匯款帳號以利獎金匯入。
★註2: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或營利事業( 含同一課稅年度於境內住滿183天以上之外國人、華僑及大陸人士 ):扣繳10%,但應扣稅額不超過2,000元者免予扣繳;即給付金額超過 20,000 元需扣繳。
★註3:入選者皆須參加九月的平台實策,如未參加者,只予以入選獎金之一半。

二、 決賽規則

( 一 ) 、對象:入選之 100 名參賽者

( 二 ) 、活動資訊:於民國 109 年 9 月21日起至10 月20日止於平台上完成線上策 展。

1. 平台訊息將於 9 月( 暫訂 )於國立故宮博物院官方網站公告,並以 E-mail 通知入選者。
2. 通過初賽的 100 位入選者於民國 109 年 9 月 21 日至民國 109 年 10 月 20 日 23:59 止,於本院提供之平台上完成線上策展。請參賽者依據平台功能進行策展,不得以超出平台功能要求本院配合。
3. 需寄送決賽簡報電子檔( 檔案大小以 20MB,頁數 10 頁為限 )。內容須含:作品名稱、設計者、取材文物來源介紹、設計概念說明、作品特色等。請於決賽策展期間以 Word 及 PDF 格式寄達收件信箱:k0629@npm.gov.tw 。若資料未備齊、填寫不完整、混雜難辨識或者作品電子檔不合規格、品質不佳者,由主辦單位通知後 3 日內補正,逾期未補正者不予受理。
4. 本院將開放平台之策展作品供民眾票選最佳人氣獎,並從最佳人氣獎得主的投票者中隨機抽取 5 位民眾贈送高級智慧型耳機或同等品( 詳三:最佳人氣獎活動辦法 )。
5. 參賽者使用之圖片、影像、設計元素等以不侵佔或侵害任何人或實體之任何著作權、商標或其他所有權為原則;如有侵權,本院得取消其參賽資格並追回所發與的獎金。若對本院造成影響,本院將保留法律追訴權。

( 三 ) 、活動時程

項目 時間 說明
公告平台資訊 民國 109 年 9 月 21 日 於官網公告平台資訊寄送通知給入選者
線上策展及寄送決賽簡報電子檔 民國 109 年 9 月 21 日起

至 10 月 20 日止

於平台上完成線上策展及寄送決賽簡報電子檔
決賽評審 民國 109 年 10 月 21 日起至 11 月 10 日 辦理評審及相關事宜
票選最佳人氣獎 民國 109 年 10 月 21 日起至 11 月 4 日止 本院開放平台之策展作品供民眾票選最佳人氣獎。

詳三:最佳人氣獎活動辦法

得獎作品公告 民國 109 年 11 月 20 日 於官網公告得獎名單
成果發表會暨頒獎典禮 民國 109 年 11 月 27 日 頒獎與成果發表
★註1:如有變動依競賽官方網站最新公布資料為主

★註 2:請得獎者於民國 109 年 11 月 25 日止郵寄( 以郵戳為憑 )郵寄文案紙本、匯 款帳號影本與獎金領據至收件地址( 稍後公布 ),逾期則視為放棄。

( 四 ) 、評審標準

評比項目 說明 配比
創意性 展覽之內容設計、成品與文案視覺設計及教育衍生性 50%
完整性 策展脈絡、故宮國寶文物應用與文化意涵詮釋 50%

( 五 ) 、評審方式

1. 由本院藝術史職員及志工、視覺藝術設計、文物愛好者等領域專家組成評審團,召 開評審會議,選定金獎、銀獎、銅獎、佳作獎、最佳人氣獎、特別獎之作品。
2.得獎名單將公告於本院官方網站。

( 六 ) 、獎項內容

1. 金獎:獎金新臺幣 30 萬元整、獎狀 1 只。
2. 銀獎:獎金新臺幣 20 萬元整、獎狀 1 只。
3. 銅獎:獎金新臺幣 10 萬元整、獎狀 1 只。
4. 佳作獎:5 名,每名獎金新臺幣 5 萬元整、獎狀 1 只。
5. 最佳人氣獎:1 名,每名獎金新臺幣 5 萬元整、獎狀 1 只。
6. 特別獎:2 名,每名獎金新臺幣 5 萬元整、獎狀 1 只。

★註1:獎金依所得稅規定辦理,得獎者需提供匯款帳號以利獎金匯入。
★註2:獲獎所得獎金須依照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預扣10%所得稅。
★註3:得獎者皆需出席頒獎典禮並準備得獎感言( 無法出席者請委託代理人出席 )。
★註4:若作品經審查後未達得獎水準,獎項得從缺或酌減。

( 七 ) 、未來計畫:本活動之決賽得獎者將有機會成為本院未來客座策展人。

三、 最佳人氣獎活動辦法

( 一 ) 活動時間:民國 109 年 10 月 21 日至 11 月 4 日止。

( 二 ) 活動方式

1. 民眾自線上策展平台上的作品進行票選,每人僅限參加一次,不得重複參加。
2. 本院有權檢視投票情況是否有人為操作等違反辦法之行為,如以機器語法、不活躍帳戶等方式灌票,若經查證屬實,本院將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所發與的獎項。
3. 從最佳人氣奬得主的投票者中,由電腦以隨機方式抽出參加奬共 5 人,每人可獲高 級智慧型耳機一副或同等品。
4. 民國 109 年 11 月 20 日將在本院官方網站公布「最佳人氣奬」得主及網路票選參加 奬獲奬者。

( 三 ) 獎品

1. 最佳人氣獎投票參加者之 5 名名單:於 11 月 20 日公告於本院官方網站( 僅顯示 部分姓名、郵件 ),並同時以 E-maill 通知得獎人。由於本活動係以 E-mail 進行中獎通知,若於通知後 3 日內未回覆該封通知信件,視為自動放棄中獎機會。
2. 獎品寄送方式:於得奬名單公布後寄送獎品。
3. 得獎名單公布後,本院即以電子郵件寄出領獎收據至得獎者信箱中,若未收到電子郵件通知,請與本院連絡,若超過中獎名單公布後 3 日內未聯絡,視為棄權。
4. 得獎者需於填妥領據後,於 3 日內郵寄至本院地址( 111 台北市士林區至善路二段 221 號,教育展資處。請註明:2020 故宮線上策展人計畫徵選活動 ),本院將以郵寄方式寄送獎品( 如需親領者請於回覆信件中註明 ),寄送範圍僅限中華民國境內,如因提供地址不正確導致無法寄送獎項時,以放棄得獎論,其獎項不與頒發且不與遞補。
5. 本活動所蒐集個人資料,將依照中華民國《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規定,只針對本 活動之目的進行蒐集、處理及應用,不做其他用途。
6. 本活動因故無法進行時,本院有權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活動,本活動辦法如有未盡事宜,本院得保留變更或停止本活動之權利。

四、 頒獎典禮:

民國 109 年 11 月27日

時程表 項目
09:00-09:30 報到
09:30-09:50 開幕致詞
09:50-10:20 頒獎
10:20-11:00 得獎者發表感言
11:00-11:10 大合照
11:10-11:30 賦歸
11:30-12:00 場地復原

肆、智慧財產權歸屬與準據法約定

一、 獲獎作品本身及其附隨之說明文字、圖片之智慧財產權及其他權利皆屬於原創作者/團隊,惟本院對作品及其附隨之說明文字、圖片有攝影及公開展示權,得以之作為國內外展覽、教育推廣、宣傳及出版等非營利用途,原創作者/團隊同意不就本條使用目的收取任何費用。

二、 報名參加此競賽者,皆已研讀並充分了解本競賽之各項規定及條款要求,並且願意完全 遵守本競賽之各項規定及條款要求。

三、 若有任何未盡事宜,依中華民國法律辦理之。

伍、參賽注意事項與聲明

國立故宮博物院( 以下簡稱本院 ),若徵求參加者提供圖文、照片、影片及其他資料等內容予本院,參加者同意下列事項

一、 參賽者應簽署個人基本資料表( 附件一 )與參賽同意書( 附件二 );未滿 20 歲之參賽者 需另簽署未滿 20 歲參賽同意書( 附件三 );團體參賽者需另簽署參賽團體成員名單與 授權同意書( 附件四 ),如錯誤請自行負責,本院亦有權不予收件或取消資格。

二、 參加者保證提供予本活動之圖文、照片、影片及其他資料,並無侵害他人權利( 包括但不限於智慧財產權、人格權、肖像權及隱私權等 )或違反法令之情事。如有違反之虞,本院得立即移除相關內容,並取消參加資格,得獎者取消得獎資格,參加者並應自負法律責任。

四、 為競賽業務所需與活動推廣等目的,本院須蒐集參賽者之個人資料,參賽者同意本院於前述目的必要範圍內,蒐集、處理及利用個資。

五、 若本院因使用參加者所提供之圖文、照片、影片及其他資料遭第三人請求、索賠、提出民、刑事訴訟或主張任何法律上之權利,參加者應賠償本院因此所生之全部損失與費 用。

六、 本院對參加者所提供之圖文、照片、影片及其他資料有審查權,若不符合本活動之規定,經查證屬實,得取消其參加與得獎資格。

七、 參加者同意全權授權本院無償利用參賽成果,並無異議。

八、 參賽之作品必須為自行創作之原創作品,若有抄襲、舞弊或為已推出之服務等不公平競賽之情事,一經查獲或舉發確認屬實,將取消參賽及得獎資格。

九、 得獎者所提供之身分證明文件如與報名時所登錄資料不符,本院得要求得獎者提出相關證明文件,否則本院得取消其得獎資格。

十、 參加者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且未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如有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將被取消參加或得獎資格。如因此導致本院無法通知其得獎訊息時,本院不負任何責任,且如有致損害於本院或其他任何第三人,參加者應自負一切相關責任。

十一、 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本院之事由,而使參加者所寄出或 登錄之資料有遲延、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本院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參加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十二、 本活動獎項以本院所公告之活動辦法為準,如遇不可抗力之因素,本院保留更換其他等值獎項之權利。

十三、 參加者如因參加本活動或因活動獎項而遭受任何損失,一旦得獎者領取獎品後,若有遺失或被竊,本院不發給任何證明或補償。

十四、 本院之獎項不得轉換、轉讓,本院亦不為得獎者領取、使用或行使各獎項之任何後果負責。

十五、 本活動因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時,本院有權決定取消、 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

十六、 凡經報名參賽,參加者即同意本院得檢視參賽作品之相關內容,且同意本院得為宣傳或其他與本活動相關之目的而利用參賽作品,本院無須另行通知參加者或支付任何權利金,但本院於使用時應註明參賽隊伍名稱或其成員姓名。作品之智慧財產權屬參賽者所有,參賽者應自行處理與其權利相關之申請或註冊程序。

十七、 獲獎者必要時須配合參加成果展與相關宣傳,否則將追回獎項。

十八、 獲獎所得獎金須依照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預扣 10 % 所得稅。

十九、 參加本活動者均已了解並同意遵守上述規則。如違反規則,本院有權取消參加者的任 何權利及其領獎資格。

二十、 本院保留所有比賽辦法之異動權利,若有任何異動,以本競賽活動官方網站最新公告 為準,不另行通知。

二十一、 若有其他未盡事宜,悉依本院相關規定或解釋辦理,本院保有最終之解釋權。

聯絡窗口:

電話:02-6610-3600 #2165 鄭佳耀

聯絡信箱:berky@npm.gov.tw

主辦單位:

國立故宮博物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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