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桃園市第十七屆桃青文學獎暨第九屆漫畫新人王比賽

2020桃園市第十七屆桃青文學獎暨第九屆漫畫新人王比賽

 總獎金: 25000

最高獎金: 5000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20-03-01

主辦單位: 桃園青年月刊社

主辦單位電話: 0939-415-647(呂小姐)、03-333-2153分機23

主辦單位Email:980917@cyc.tw

一、主旨:

鼓勵桃園市青年學生寫作風氣,發表優質文學作品,提升校園文藝創作水準,發掘寫作創作人才。

二、主辦單位:

救國團桃園市團委會

三、承辦單位:

桃園青年月刊社

四、題材:

新詩、散文主題不拘,但以表達青少年心聲及提振社會風氣、反映時代環境者為主。

五、對象:

桃園市各中等學校之在校學生。

六、比賽分組及類別:

分國中及高中(職)兩組,新詩、散文兩類。

七、獎勵:

得獎項次皆頒發獎狀,惟獎金限以最高名次之一篇作品為主。

八、件數:

個人參賽可同時參加新詩、散文兩類別,但各類別件數以一件為限。

組別 類別 字數 獎項
國中組 新詩類 以10-20行以內 第一名5,000元乙名,第二名3,000元乙名,第三名2,000元乙名,優勝5名各500元,以上均各頒發獎狀乙紙,未獲獎參賽者均發佳作獎狀乙紙。 前三名僅錄取3人
散文類 2500字以內 第一名5,000元乙名,第二名3,000元乙名,第三名2,000元乙名,優勝5名各500元,以上均各頒發獎狀乙紙,未獲獎參賽者均發佳作獎狀乙紙。 前三名僅錄取3人
組別 類別 字數 獎項
高中(職)組 新詩類 以10-20行以內 第一名5,000元乙名,第二名3,000元乙名,第三名2,000元乙名,優勝5名各500元,以上均各頒發獎狀乙紙,未獲獎參賽者均發佳作獎狀乙紙。 前三名僅錄取3人
散文類 2500字以內 第一名5,000元乙名,第二名3,000元乙名,第三名2,000元乙名,優勝5名各500元,以上均各頒發獎狀乙紙,未獲獎參賽者均發佳作獎狀乙紙。 前三名僅錄取3人

九、評審方式:

(一)由主辦單位聘請專家擔任評審。

(二)評選得獎名單除公告於本會網站以及桃園青年月刊外,將另以書面通知學校及各得獎者。

十、規定事項:

(一) 參加作品一律以電腦繕打,採直式橫書書寫,標楷體14號字、單行間距word並須以現行通用中文標點符號,作品以A4大小紙張直式輸出,雙面列印,編列頁碼、裝訂。

(二)作品題目,一律見於作品第一頁最前端,不得另紙印製。

(二)參加比賽者參選稿件上請勿書寫作者姓名亦不得加註任何記號,請詳填比賽報名表(格式如附,資料不完整者不受理,請詳填),浮貼於作品反面右上角,並於信封上註明「桃青文學獎」字樣」及徵選「類別」,否則視同一般稿件處理。

(三)參賽作品,不管得獎與否恕不退稿,請自留稿底。

(四)參賽之作品需是未曾在國內外任何刊物(含校刊)發表過之個人創作,不得抄襲或代筆,否則一經檢舉查獲者即取消資格,得獎者追回獎金及獎狀。

(五)得獎作品得於桃園青年期刊上刊登,刊登時將不再另付稿酬,本刊並擁有版權。

十一、活動公告網站及報名表單下載來源請至:

十二收件、揭曉、頒獎

(一)收件日期:自即日起至109年2月23日截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且收件截止後稿件恕不予變更)。

(二)收件地址: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二段7號。

(三)揭曉日期:109年3月中(函發各校得獎人並於青年節慶祝大會中頒獎表揚之,至於得獎作品擇優刊登於「桃園青年」期刊4~5月份中)

(四)頒獎日期、地點另行通知。

十三、注意事項:

(一)智慧財產權及相關行政辦理之目的蒐集,同意提供主辦單位個人資料,

包括下列項目:姓名、性別、生日、電話、e-mail、簡歷及身分證字號

等報名相關資料。

(二) 得獎作品如有著作權糾紛涉訟,經法律程序敗訴確定者,取消其得獎資

格,損害第三人權利者,由作者自行負責。若因作品抄襲致主辦單位名

譽受損,主辦單位得以追償其法律責任。

(三) 參與者皆視為認同本徵選辦法,報名時已詳讀所有規定。

十四、比賽活動洽詢電話:

03-3332153分機23查詢呂小姐。


桃園市第九屆「桃園青年漫畫新人王」比賽實施辦法

一、主旨:

為鼓勵具教育性、啟發性、創意性之優良漫畫創作,並增進社會教育功能。

二、主辦單位:

救國團桃園市團委會

三、承辦單位:

桃園青年月刊社

四、主題:

不拘,但以表達青少年心聲及提振社會風氣、反映時代環境者為主。

五、對象:

桃園市各中等學校之在校學生。

六、比賽分組:

分國中及高中(職)兩組。

七、獎勵:

得獎項次皆頒發獎狀及獎金。

八、件數:

每人投稿以一件為限。

組別 獎項
國中組 第一名5,000元乙名,第二名3,000元乙名,第三名2,000元乙名,優勝5名各500元,以上均各頒發獎狀乙紙,未獲獎參賽者均發佳作獎狀乙紙。 前三名僅錄取3人
組別 獎項
高中組 第第一名5,000元乙名,第二名3,000元乙名,第三名2,000元乙名,優勝5名各500元,以上均各頒發獎狀乙紙,未獲獎參賽者均發佳作獎狀乙紙。 前三名僅錄取3人

九、評審方式:

(一)由主辦單位聘請專家擔任評審。

(二)評選得獎名單除公告於本會網站以及桃園青年月刊外,將另以書面通知學校及各得獎者。

十、規定事項:

(一)參加作品紙張以A4為限(影印稿不受理),接受手繪圖及電繪圖作品,以免郵寄時折損,請務必用白色的紙、深黑色的筆來表現,紙與筆的材質不限,(不接受e-mail 、傳真投稿)。

(二)參加比賽者,請詳填比賽報名表(格式如附件,資料不完整者不予受理,請詳填),浮貼於作品反面右上角,以免破壞畫作),並於信封上註明「桃園青年漫畫新人王」比賽字樣,否則視同一般稿件處理。

(三)參賽作品,不管得獎與否恕不退稿,請自行備份。

(四)參賽之作品需是未曾在國內外任何刊物(含校刊)發表過之個人創作,不得抄襲模仿,否則一經檢舉查獲者即取消資格,得獎者追回獎金及獎狀。

(五)得獎作品得於桃園青年期刊上刊登,刊登時將不再另付稿酬,本刊並擁有版權。

十一、注意事項:

(一)凡報名者,即視為同意並遵守本次參賽之各項規定事項,並尊重評審委員的專業評議,對評審結果不得異議。

  • 救國團桃園市團委會網站(http://tyntc.cyc.org.tw/)。
  • facebook、『桃園青年』、『救國團桃園市團委會』。

(二)得獎作品如有著作權糾紛涉訟,經法律程序敗訴確定者,取消其得獎

資格,損害第三人權利者,由作者自行負責。若因作品抄襲致主辦單

位名譽受損,主辦單位得以追償其法律責任。

(三) 參與者皆視為認同本徵選辦法,報名時已詳讀所有規定。

十二、活動公告網站:

十三、收件、揭曉、頒獎

(一)收件日期:自即日起至109年2月23日截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且收件截止後稿件恕不予變更)。

(二)收件地址: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二段7號。

(三)揭曉日期:109年3月中(函發各校得獎人並於青年節慶祝大會中頒獎表揚之,至於得獎作品擇優刊登於「桃園青年」期刊4~5月份中)

(四)頒獎日期、地點另行通知。

十四、比賽活動洽詢電話:

03-3332153分機23查詢。


相關連結:


桃青文學獎相關競賽

桃園青年漫畫新人王相關競賽


You may also like...

發表迴響

這個網站採用 Akismet 服務減少垃圾留言。進一步了解 Akismet 如何處理網站訪客的留言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