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桃園聖蹟亭寫生比賽徵件

2020桃園聖蹟亭寫生比賽徵件

 總獎金: 61000

最高獎金: 15000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20-11-20

主辦單位: 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

主辦單位電話: 03-4096682#2008(吳先生)

主辦單位Email:459219@tychakka.gov.tw

一、 活動宗旨:

為傳揚客家人敬紙惜字之美德,以桃園市聖蹟亭及送聖蹟祭典儀式為主題,展現桃園各地之聖蹟亭美,藉此提升市民的藝術涵養與美感素養。

2020桃園聖蹟亭寫生比賽徵件活動,收件日期延長至109年11月20日

二、辦理單位:

( 一 )指導單位:桃園市政府、桃園市議會

( 二 )主辦單位: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

三、參賽資格及組別:

符合以下任一項,即可報名參加,參賽者不限設籍桃園,每人限提交一份作品參賽。

( 一 ) 學生組( 全國高中職學生 )。

( 二 ) 社會組( 全國大專院校學生及社會人士 )。

四、比賽主題:

作品須為桃園市境內聖蹟亭( 地點如下 )或109年9月20日( 日 )上午8時30分至11時於龍潭聖蹟亭辦理之送聖蹟儀式。

名稱 地址
龍潭聖蹟亭 325桃園市龍潭區竹窩子段20地號
中壢惜字亭 320桃園市中壢區延平路176號
大溪蓮座山觀音寺敬聖亭 335桃園市大溪區瑞安路二段48巷28號
龜山坪頂大湖福德宮聖蹟亭 333桃園市龜山區福德街2號
蘆竹五福宮敬字亭 338桃園市蘆竹區五福路1號

五、作品規格:

作品尺寸為四開,不限直式或橫式。以平面個人創作為主,繪圖方式及媒材不限,惟不可利用電腦繪圖或含有複印製品之拼貼畫。

六、比賽期程:

( 一 )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09年10月30日( 五 )止止。

( 二 ) 初審入圍名單公告:109年11月16日( 一 )於本局官網( https://www.hakka.tycg.gov.tw/ )及臉書( https://reurl.cc/EzRXNm )公告。

( 三 ) 複審作品繳交期限:109年11月23日( 一 )前。

( 四 ) 得獎名單公告:109年11月30日( 一 ) 於本局官網( https://www.hakka.tycg.gov.tw/ )及臉書( https://reurl.cc/EzRXNm )公告。

( 五 ) 得獎作品線上展覽期間:109年12月1日( 二 )至12月30日( 四 ) 於本局官網( https://www.hakka.tycg.gov.tw/ )公告。

七、報名辦法:

( 一 ) 投稿報名期限:即日起至109年10月30日( 五 )止( 郵寄者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

( 二 ) 投稿報名方式:填妥報名表後,附上至少4*6尺寸作品照片至少2張( 至少1張為作品全貌、至少1張為作品重點照片 )1式3份,信封須註明「2020桃園聖蹟亭寫生比賽徵件」,於109年10月30日( 五 )前將資料寄至指定地點:325桃園市龍潭區中正路三林段500號「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文教發展科」收。

( 三 ) 諮詢專線: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文教發展科吳先生 03-4096682#2008;E-mail:459219@tychakka.gov.tw

八、報名須知:

( 一 ) 主辦單位審查報名表件後,將由專人通知是否報名成功( 假日暫停通知 )。

( 二 ) 報名表填寫不全或缺漏之參賽者,經通知補件逾3日或逾報名期限未補齊,視同報名無效且不得異議。倘若須修改報名資料,請於報名截止前以E-mail辦理異動,並來電確認,超過報名期限不得更改( 不可抗力之因素除外 )。

( 三 ) 未經許可擅自更改報名資料,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參賽資格。

( 四 ) 進入複審作品必須在109年11月23日( 四 )前將作品原稿連同畫框送至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文教發展科-桃園市龍潭區中正路三林段500號 ( 收件時間為上午9時至下午5時 ),不及送達者視同棄權。

( 五 ) 初審資料不退件,複審獲獎者可依公告時間至指定地點領回作品並當場繳交領獎報稅資料。

九、評選標準:

由主辦單位聘請美術教育專家等組成評審委員,擇優評審獲獎作品。

十、比賽獎勵:

名次 名額( 每組 ) 獎金( 新臺幣 )
學生組 社會組
第一名 1名 1萬元 1萬5,000元
第二名 1名 8,000元 1萬2,000元
第三名 1名 6,000元 1萬元

( 一 ) 各組原則入圍10名進入複審,惟實際入圍作品數及得獎名額得依評審團決議調整及從缺。

( 二 ) 入圍者每人獲得獎狀1幀、前三名者每人獲得上開表列獎金及獎狀1幀。

( 三 ) 本案獎金須依本國所得稅等法規扣繳稅金等金額。

十、參賽須知:

( 一 ) 參賽者不得有冒名頂替、請人代筆、依圖臨摹等情形,保證本參賽作品係原創作品亦為本人所創作,未有侵害或抄襲他人之情形,經發現有違反者,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參賽資格,如有獲獎則應繳回所有獎項與獎金;若涉及違法,參賽者自負法律責任,並賠償主辦單位所受之損害。

( 二 ) 報名即授權主辦單位及主辦單位授權之第三人不限時間、地域、次數,擁有該作品重製、編輯、散布、廣告宣傳、刊印、公開展示及公開傳輸等權利,且同意提供獲獎作品( 附框 )供主辦單位於本局官網公開展示1個月,不另通知及致酬。

( 三 ) 報名參賽即視為同意本賽事相關規定及公告訊息,如有違反者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參賽資格,如有獲獎則應繳回所有獎項與獎金。

( 四 ) 參賽者對於入圍及得獎名單有疑義,可於公布當日以E-mail( 459219@tychakka.gov.tw )方式向主辦單位提出申請釋疑,逾時不予受理。

( 五 ) 主辦單位保留增加、修改、變更及解釋本比賽辦法之權利,若有變動,概以官網( https://www.hakka.tycg.gov.tw/ )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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