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白河蓮花季「看見白河」攝影比賽

得獎名單 得獎作品
2020白河蓮花季「看見白河」攝影比賽

 總獎金: 30000

最高獎金: 10000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20-07-31

主辦單位: 臺南市白河區公所

主辦單位電話: 06-2607100

主辦單位Email:saibi4748@gmail.com

一、宗旨

白河-蓮的故鄉,蓮花出淤泥、清新之美,總是吸引不少攝影好手前來取景,每個觀景窗看到的,都是不同的美麗白河,因此在每一年蓮花季活動時期舉辦攝影比賽,匯集各
各樣的蓮花主題,並搭配相關文宣連結,強化白河蓮花季的視覺體驗感受。

二、攝影主題

以白河在地取景蓮花為主題,結合在地人、文、地、產、景為攝影,每人參賽限投稿最多5張,取冠、亞、季軍等前3名各1名,佳作15名,總計18名。得獎者頒發獎狀及等額禮卷。

三、作品規格

( 一 ) 參賽作品以原創影像作品為限,同一作者以5幅單件作品為限。

( 二 ) 參賽作品應於報名表上註明作品題名,此外,作者可視作品需要自由敘述。

( 三 ) 彩色、黑白、正片和數位作品均可參賽,請保留原始正片、負片或數位作品的原始檔案,以便獲獎作品可以印刷發表,數位作品的原始檔案需1200萬畫素以上。

( 四 ) 參賽作品一律沖洗成6×8吋之彩色或黑白照片,不得連拍、格放、翻拍拷貝、電腦合成。

( 五 ) 參賽作品需為投稿本人於即日起至收件截止日內拍攝的合法作品,不得拷貝或易偽,並且未曾在任何攝影比賽中獲得獎項,也未曾公開發表者( 公開發表之定義:平面出版、公開展覽;如有著作權與年限之爭議,參賽者負舉證之權利與義務,並對主辦單位之判定,參賽者不得有異議 )。

( 六 ) 所有作品均須同時繳交電子檔案( 請寄E-mail: saibi4748@gmail.com  )。
謝絕提供改變原始影像的作品( 照片僅可做亮度、對比度、色 彩飽和度的適度調整,不得將作品作以下的技術處理:合成、添加 )。

( 七 ) 檢附電子檔案寬度一律不小於4000pixel、解析度不得低於600dpi,高度可按實際比例不限,檔案格式為TIF、BMP、JPG。不得插點加大檔案。

( 八 ) 本次比賽參賽作品均不退稿。 送交作品時請同時送交報名表乙份,每件作品背面皆須浮貼攝影作品標籤條,表格內各項資料須詳細填寫。

( 九 ) 未符合以上格式或規定者視同棄權。

( 十 ) 主辦單位保留以上活動及獎項內容修改之權利。

四、收件日期及方式

( 一 )收件日期:即日起至109年7月31日止 ( 以郵戳為憑 )。
( 二 )收件方式:以掛號郵寄,或是親送 ( 週一 ~ 週五上班日10:00~16:00 )

五、收件地址

掛號郵件:

70174臺南市東區自由路一段187號1樓

電話:06-2607100 林佑昇收

※請在信封上註明「參加攝影比賽」字樣。
※寄送時應避免擠壓而受損作品,如以硬紙板夾送等方式以保護作品完整。

六、審查結果公告日期

109年8月21日( 週五 ),公告於臺南市白河區公所官網。

七、得獎作品展覽活動

獲獎作品將進行公開展示展示時間、地點將於展覽企劃完成後另行公告。

八、評審委員

由主辦單位與承辦單位共同推薦委員,籌組評審委員會。

九、主辦單位

1.指導單位:臺南市政府
2.主辦單位:臺南市白河區公所
3.承辦單位:高知創意行銷有限公司

十、獎項

第1名,1名:新臺幣10,000元等值禮卷及獎狀。

第2名,1名:新臺幣7,500元等值禮卷及獎狀。

第3名,1名:新臺幣5,000元等值禮卷及獎狀。

佳作,15名:新臺幣500元等值禮卷及獎狀。

十一、注意事項

( 一 ) 前3名得獎者不得重複,佳作則不在此限,各獎項如無適當作品入選,經評審委員決議得以從缺。

( 二 ) 攝影作品若涉及著作權、肖像權等法律問題,作者須自行處裡,與主辦單位無關;若有糾紛者,一律取消參賽資格,優勝者取消獎項。

( 三 ) 得獎作品及底片、檔案或原稿著作權歸主辦單位所有,得獎人仍保有姓名表示權,得獎人須簽署該作品著作權讓渡書。但主辦單位同意得獎人以複製方式保留得獎作品。

( 四 ) 主辦單位、執行單位對於參賽作品有使用及宣傳權利,例如出版相關紀念品、展覽、公開發表、重製…及展售等相關權利。得獎作品如有偽冒、抄襲、拷貝或經檢舉曾參加任何公開攝影比賽得獎或展出,經查證屬實,一律取消資格,獎位不予以遞補。
如已領取獎項者,主辦單位得追回原獎項。其違反著作權法令部分概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 五 ) 參賽作品一經投稿,如獲獎,即視為同意比賽主辦單位擁有參賽作品之使用權,除獲頒獎項所規定之獎金、獎座或獎狀外,不另付稿酬。

( 六 ) 參賽作品若遇不可抗力之因素所造成的損失,主辦單位恕不負賠償之責。

( 七 ) 凡參加本攝影比賽者,即視為同意本簡章之相關規定。

( 八 ) 如攝影比賽因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時,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如已繳交郵件資料,另行退還。

( 九 ) 未得獎之作品,主辦單位不另行退還原件,且主辦單位依法不得使用任何未得獎之作品。

( 十 ) 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 包括規格不符或爭議者 ),主辦單位不負保管責任。

( 十一 ) 本辦法如有任何更動,以官方網站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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