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第七屆「川博杯」文化創意產品設計大賽

2020第七屆「川博杯」文化創意產品設計大賽

 總獎金: 46000(CNY)

最高獎金: 6000(CNY)

報名時間: 2020-05-18 ~ 2020-08-10

主辦單位: 四川博物院

主辦單位電話: +86-028-65521529(張老師)、+86-028-65569911(李老師)

“川博杯”文化創意產品設計大賽是四川博物院於2011年創立的面向社會的開放性文化創意產品設計賽事,至今已舉辦六屆。是省內乃至全國最早將博物館、企業、高校聯動在一起共同參與文化創意創作的賽事平台。

目前,大賽進入收稿的關鍵階段。應廣大參賽者的建議,為了促進參賽作者優化設計,進一步提升大賽的收稿質量,我院決定將本屆大賽的截稿時間延遲到8月10日。歡迎設計者和青年學子積極參賽,並為定向設計( 包括博物館文物文化元素食品包裝設計、四川博物院官方線下店形象設計、紅色主題類文創產品設計 )投稿。

2020年,為響應全省文化和旅遊發展大會精神、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於大力發展文旅經濟加快建設文化強省旅遊強省的意見》,本屆賽事計畫以“開放多元合作,鼓勵各方參與,堅持產品導向,開拓文旅市場”為辦賽宗旨,擴大參與單位( 企業 )、創作元素與參賽人群範圍,以文化創意產品設計大賽為紐帶,匯聚全省文化旅遊相關行業的人才、資金及產業資源,實現文旅IP的有效轉化、傳統產業的文化升級,以此助力全省文化旅遊市場健康高效發展,促進全省文化和旅遊的深度融合。

指導單位:

四川省文化和旅遊廳、四川省文物局

主辦單位:

四川博物院

協辦單位:

四川文化創意產業研究院、樂山大佛景區管理委員會、宜賓市博物院、瀘州市博物館、自貢恐龍博物館、川陝革命根據地博物館、阿壩州文物考古研究所( 州博物館 )、四川省文化產業商會

技術支持單位:

金手指造夢科技•文創雲集

一、賽事宗旨

開放多元合作,鼓勵各方參與,堅持產品導向,開拓文旅市場。

二、參賽對象

文化創意設計企業( 工作室 ),文化產品研發單位,專業設計師及團體,高校在校師生等。

三、作品主題

1、設計主題:本屆賽事分為概念設計及市場轉化設計兩個組別。其中:

A概念設計組:作品類型不限,以突出主題性、創新性、藝術性為主要評定標準。

B市場轉化設計組:作品類型須結合生產轉化及市場流通性,在文化藝術創意的基礎上以實用性、經濟性、可行性為主要評定標準。

參賽設計用重點文物( 文化 )素材見“附件1:《第七屆“川博杯”文化創意產品設計大賽》設計素材”。( 更多其他文物素材可自行在主辦和協辦單位的博物館展廳或景區拍攝取材 )。

2、作品類型:

文化創意產品、旅遊紀念品、生活用品、服裝服飾、酒水食品及地方特色產品包裝、IP形象、音樂、繪畫、動畫、短視頻等。

除自由創作外,賽事主辦方根據需要不定期發佈定向設計徵稿,參賽者可根據定向設計需求進行創作,具體信息請關注“四川博物院”官方微信公眾號發佈內容。

3、賽事主辦方會不定期舉辦線上、線下文創設計工作坊促進設計孵化,具體信息請關注“四川博物院”微信公眾號獲取相關活動信息。

四、投稿要求

1、參賽報名

投稿人需先登陸四川博物院官方網站( www.scmuseum.cn  )或“四川博物院”官方微信公眾號找到“川博杯”欄目,點擊“報名”後,在頁面按要求填寫報名表。

2、作品提交

A概念設計組:效果圖+產品設計說明文字等

B市場轉化設計組:效果圖+產品設計說明+多面矢量圖+材質、尺寸等製作說明文字等

參賽作品在報名頁面以電子版形式提交。設計圖需提交JPG格式文件:單幅作品不小於A3幅面、CMYK色彩模式、300dpi以及矢量文件各一份,有條件者可以同時提供實物打樣圖。設計稿統一以毫米( mm )為計量單位註明設計圖的比例和尺寸。

3、所有參賽作者或單位送交參賽作品數量不限。

五、賽事時間安排

徵稿時間:2020年5月18日至2020年7月31日

評審時間:2020年8月1日至8月15日

獲獎作品公佈時間:2020年9月

頒獎典禮時間:2020年10月

六、評定方式

大賽組委會將組織設計專家、文化旅遊行業專家、文創企業代表等組成評審組對參賽作品進行評選,最終確定兩個組別的金、銀、銅等獎以及優秀作品獎等各獎項。

七、獎項設置

1、概念設計組:

一等獎,一名,獎金6000元

二等獎,二名,獎金3000元

三等獎,三名,獎金2000元

2、市場轉化設計組;

一等獎,一名,獎金6000元

二等獎,二名,獎金3000元

三等獎,三名,獎金2000元

3、優秀作品獎:

十名,獎金1000元

八、作品轉化

四川博物院設立“設計作品庫”作為推介平台促進設計作品的產品轉化。經評審且符合要求的參賽作品可以進入大賽設計作品庫。社會企業在該設計作品庫中選中的作品可向作者購買相關知識產權並經主辦方品牌授權後投入市場。作者可採取一次性買斷或銷售分利的方式出售相關知識產權。

九、參賽須知

1、參賽者保證對參賽作品擁有充分、完全、排他的所有權及知識產權,該作品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識產權及其他合法權利。並保證參賽作品是參賽者原創設計,無抄襲、仿冒等侵權行為,不能是已經投入市銷售的作品。參賽作品若涉及共同合作、職務作品或其他非獨立權屬狀態,在無特別說明的情況下,視為已取得合作方、單位權利人、或其他權利人明知且同意。因參賽作品產生的民事、行政、刑事責任均與大賽及大賽組織者無關,由參賽者自行承擔。

2、若參賽作品為專利作品,參賽者需要提交專利證書。參賽作品設計費、樣品製作等費用均由參賽者承擔,所有參賽作品及相關資料( 包括電子設計稿、報名表 )一律不退,參賽者自留底樣。

3、參賽者在比賽期間不得將參賽作品轉讓給第三方使用或參加其他類似大賽或活動。在未取得主辦方授權的情況下,不得將參賽作品用於任何商業用途及其他使用。

4、本次創意設計大賽系參賽者自願參加,參賽者同意免費授予第七屆“川博杯”文化創意產品設計大賽組委會( 下稱“大賽組委會” )使用其參賽作品除署名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以外的著作權、其他知識產權等全部權利,並享有優先購買權。

5、參賽者嚴格遵守本次創意設計大賽規則,如因參賽作品的權利瑕疵或其內容虛假、非法、不正當,或任何其他不合理原因而產生法律糾紛的,參賽者自行承擔法律後果,並賠償大賽組委會因此產生的一切損失( 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差旅費、公證費、律師費、評估費等 )。

6、參賽者應仔細填寫參賽報名表,填錯或未按要求填寫導致報名失敗的,責任由參賽者自行承擔。

7、參賽者承諾,大賽組委會推薦的交易方,在著作權及其他知識產權的交易過程中享有優先購買權。作品一旦被採用,參賽者同意與採用單位( 機構 )簽訂相關合作協議,對其權利使用權、生產銷售分成等進行明確約定。

8、參賽者同意,若產生不可抗力、以及黑客攻擊、計算機病毒侵入或發作,或因政府管制而造成的暫時性關閉等原因,繼而影響到本次競賽正常進行,或因大賽組委會不可預見的原因而造成參賽者個人資料洩露、丟失、被盜用或被篡改等不利後果,大賽組委會不承擔任何責任。

9、參賽者瞭解並同意,本次創意設計大賽的網站可能因組委會及其他合作方或相關電信部門的互聯網軟硬件設備故障、失靈、及人為操作疏忽致使全部或部分中斷、延遲、遺漏、誤導,或造成資料傳輸或儲存上的錯誤,或遭第三人侵入系統篡改、偽造編造資料等,大賽組委會不承擔任何責任。

10、在任何情況下參賽者均不得利用本次創意設計大賽進行違反或可能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活動。若有違反,大賽組委會可在任何時候不經事先通知取消參賽者的參賽資格,並且參賽者自行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

11、第七屆“川博杯”文化創意產品設計大賽及相關活動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任何有關本次大賽的爭議,應由比賽舉辦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12、參賽者自願接受前述須知條款的約束,該須知之條款以及其修改權、更新權及最終解釋權均屬大賽執委會。

十、聯繫方式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區浣花南路251號四川博物院,第七屆“川博杯”文化創意產品設計大賽組委會, 郵編610000

聯繫人:張老師 028—65521529;李老師 028—65569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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