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第三十三屆梁實秋文學獎

2020第三十三屆梁實秋文學獎

 總獎金: 450000

最高獎金: 150000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20-08-31

主辦單位: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文學院臺灣師大全球華文寫作中心

主辦單位電話: 02-7749-1492

主辦單位Email:ntnuwriting304@gmail.com

一、目的

紀念梁實秋先生對文學之貢獻,鼓勵創作和翻譯,深耕文學土壤,增進寫作風氣。

2020第三十三屆梁實秋文學獎

二、徵件類別及獎勵方式

( 一 )散文類

1.未出版之優秀散文作品集,篇數不限,總字數40,000至60,000字( 含標點符號 )。作品若有以下情況皆不符資格:

( 1 ) 其中包含已收入個人作品集中之作品。

( 2 ) 曾獲其他機構獎助出版之個人作品集。

( 3 ) 已出版之個人作品集。

2. 不限題材,文題自定( 含作品集名稱及各篇散文篇名 )。

3. 首獎1名:獎金新臺幣15萬元整,獎座1尊。

4. 評審獎3名:每名獎金新臺幣3萬元整,獎牌1面。

( 二 ) 翻譯類( 中譯英 ) :譯詩組

1. 譯詩組之題目,由梁實秋文學獎評審委員會訂定。

2. 首獎1名:獎金新臺幣10萬元整,獎座1尊。

3. 評審獎3名:每名獎金新臺幣1萬元整,獎牌1面。

( 三 ) 翻譯類( 越文譯中 ) :譯文組

1. 譯文組之題目,由梁實秋文學獎評審委員會訂定。

2. 首獎1名:獎金新臺幣5萬元整,獎座1尊。

3. 評審獎3名:每名獎金新臺幣1萬元整,獎牌1面。

三、收件、截止、揭曉日期及頒獎

( 一 ) 開始收件:自2020年6月1日開始收件。

( 二 ) 停止收件:至2020年8月31日截止( 以郵戳為憑 )。

( 三 ) 得獎名單公布日期:2020年11月中旬。

( 四 ) 頒獎:俟各類得獎人名單公布後,另行通知頒獎典禮日期。( 預計12月初 )

四、參加辦法及稿件繳交格式

( 一 ) 散文類

請由此填寫線上報名表,作品稿件格式請務必下載本文附檔,請於線上報名後,將作品紙本一式六份,郵寄至「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162號 臺師大全球華文寫作中心 收」,收件以郵戳為憑。信封請註明「第33屆梁實秋文學獎徵文稿件」。

投稿作品( word電子檔 )一律採直式橫書方式,雙面列印,內容需含封面、目錄、頁碼( 書封及內文皆不得書寫繕打任何關於作者的個人資料 ),以紙張A4規格膠裝成冊,內文格式規定如下:

( 1 ) 字型:新細明體

( 2 ) 字體大小:標題14級,內文12級

( 3 ) 行距:1.5倍行距

( 4 ) 請自行將簡體中文稿件轉換成正體中文

( 二 ) 翻譯類:譯詩組( 中譯英 )

請由此填寫線上報名表,翻譯類題目及作品稿件格式請務必下載本文附檔,請於線上報名後,將作品紙本一式六份,郵寄至「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162號 臺師大全球華文寫作中心 收」,收件以郵戳為憑。信封請註明「第33屆梁實秋文學獎徵文稿件」。

內文格式規定如下:

( 1 ) 字型:新細明體

( 2 ) 字體大小:標題14級,內文12級

( 3 ) 行距:1.5倍行距

( 4 ) 請自行將簡體中文稿件轉換成正體中文

( 三 ) 翻譯類:譯文組( 越文譯中 )

請由此填寫線上報名表,翻譯類題目及作品稿件格式請務必下載本文附檔,請於線上報名後,將作品紙本一式六份,郵寄至「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162號 臺師大全球華文寫作中心 收」,收件以郵戳為憑。信封請註明「第33屆梁實秋文學獎徵文稿件」。

內文格式規定如下:

( 1 ) 字型:新細明體

( 2 ) 字體大小:標題14級,內文12級

( 3 ) 行距:1.5倍行距

( 4 ) 請自行將簡體中文稿件轉換成正體中文

五、參賽條件

( 一 ) 個人身分證明文件請提供附照片之證件,無照片或內容不全者皆不予受理。

( 二 ) 投稿作品請依稿件格式提供( Word )和( PDF )電子檔。

( 三 ) 散文類作品須由個人創作並以中文寫作,每人限投稿乙次。一人多投、翻譯、抄襲、冒用他人作品、利用他人姓名參賽或集體創作及翻譯者皆不列入評選。

( 四 ) 散文類正文、非正文、注釋均納入字數統計,字數不符合規定者,不列入評選。

( 五 ) 參加翻譯類譯詩組( 中譯英 )、譯文組( 越文譯中 )徵選,須翻譯該組所有題目。

( 六 ) 獲得翻譯類首獎者,其後一屆,不得應徵同一類組獎項。散文類則不受此限。

( 七 ) 投稿作品不符合上述條件者,主辦單位將逕行取消其參賽資格。競賽活動後,經檢舉並查證屬實,主辦單位除取消得獎資格,將追回獎金及獎座( 牌 ),並公布其違規事實,一切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六、評審方式

( 一 ) 投稿作品送達後,即按照收件順序編號,參賽者一律不可更換稿件或退件。

( 二 ) 評審作業:採取初審、複審及決審三階段進行。作品審查均聘請知名作家、學者組成評審委員會評審之。

( 三 ) 作品如未臻水準,某一奬項得由決審委員議決從缺;或作品水準相當,亦得以同一獎項並列。

七、發表及出版

( 一 ) 得獎作品之作者享有著作人格權及著作財產權,散文獲獎者須提供參賽作品中「單篇」作品,作為得獎作品集出版使用,不另支稿酬。

( 二 ) 翻譯類參賽者需同意並授權參賽作品之內容作為翻譯評析之用,得以不具名方式部分引用參賽作品出版,且國立臺灣師範大學不需因此支付任何費用。

八、注意事項

( 一 ) 翻譯類題目請於「第33屆梁實秋文學獎」活動網站下載,恕不提供傳真服務。

( 二 ) 投件作品及資料請自留底稿,恕不退件。稿件內容及封面請勿書寫繕打作者姓名或個人資料,亦不得加註任何記號,違者不列入評選。

( 三 ) 得獎者須另提供較詳細之個人資料、照片及得獎感言。

( 四 ) 參賽者填寫本活動所需個人資料後,將依照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保存及刪除,本活動所有個人基本資料,僅作為領取獎項及申報個人所得使用,不移作他用。

( 五 ) 得獎獎金均須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由主辦單位代扣應繳稅額後給付。

( 六 ) 獎金將以電匯方式送出,匯款金額將於獎金金額中扣除手續費及國際運費。

( 七 ) 辦法內容如有疑義或其他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留解釋、變更及裁決之權利,請注意活動網站公告,並以公告為準。

九、洽詢電話:

( 02 )7749-1492

洽詢信箱:ntnuwriting304@gmail.com

十、「第33屆梁實秋文學獎」活動網址:

http://www.gcwc.ntnu.edu.tw/

線上徵件報名完成之後,請務必將紙本作品一式六份寄到收件地址
主辦單位收到作品並核對後,會將確認通知信寄送至您的E-mail信箱,若您未收到,歡迎來電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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