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第九屆蘭陽文學獎

得獎名單
2020第九屆蘭陽文學獎

 總獎金: 120000

最高獎金: 40000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20-07-31

主辦單位: 宜蘭縣政府

主辦單位電話: 03-9322440分機203

主辦單位Email:literature@mail.e-land.gov.tw

壹、宗旨:

闡揚蘭陽人文特色,鼓勵文學創作風氣。

貳、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宜蘭縣政府
二、承辦單位:宜蘭縣政府文化局
三、執行單位:佛光大學中國文學與應用學系

參、徵選資格:

一、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身分者。

二、參加徵選之作品以中文寫作為原則,以未曾發表(含演出)、網路、出版、未曾獲獎之作品為限,翻譯、改寫作品不予受理。

肆、辦理方式:

每二年辦理一次,原則上奇數屆次徵選類別為:散文、小說、傳統詩、民間故事,偶數屆次徵選類別為:散文、新詩、童話、歌仔戲劇本。

伍、徵選類別與規定:

散文:三千至四千字以內。

小說:六千至一萬字以內。

傳統詩

  • (一)律、絕、古體詩、竹枝詞、詞、聯、或排律均可。
  • (二)十首以上,以詩集型態結集,並署明創作年、月、日等。
  • (三)各體裁須符合格律要求

民間故事:四千字以內。(可共同創作)

陸、獎勵辦法:

一、各類別錄取前三名各一名,佳作三名,獎金如下:

第一名獎金新台幣肆萬元及贈獎座乙座;第二名獎金新台幣參萬元,第三名獎金新台幣貳萬元,佳作三名每名獎金新台幣壹萬元,各贈獎狀乙紙。

二、各獎項從缺或增加錄取名額由評審委員會議決定。

三、民間故事類可共同創作,二人以上共同創作,獲獎之作品,其獎金自行分配。

四、獎金支付時,需依稅法相關規定代扣所得稅。

柒、注意事項:

一、收件期間:

即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二、收件地點:

宜蘭縣政府文化局,260宜蘭縣宜蘭市復興路二段101號。

三、繳交資料:

(一)參加徵選者應繳交下列資料:

1.參加徵選作品一式五份。

2.三百字以內之創作理念表一式五份,格式如附件一。

3.作者資料表一份,如二人以上共同創作者,均應分別繳交,格式如附件二。

4.光碟一份或電子郵件至literature@mail.e-land.gov.tw,信件標題註明參加徵選作品類別、篇名,寄件資料應包括參加徵選作品、創作理念表及作者資料表。

(二)參加徵選之作品稿件及創作理念不得書寫姓名或筆名。

(三)參加徵選之作品稿件、作者資料表及創作理念均須以電腦繕製,並存於光碟片中,作品繕打規格一律以電腦Word製作,由左至右、由上至下方式繕打,字體以word 之14號字體,逐頁編列頁碼,並以A4規格之紙張列印。

(四)未附創作理念表、身份證明文件、未簽署著作權人授權同意書、或違反本條第五項徵選限制規定者,應不受理。填寫資料不齊、未附創作理念、未用電腦依規格繕製或其他不符本要點規定之事項者,得不受理。

(五)參加徵選者繳交之資料無論受理與否概不退件,參加徵選者應自行留存底稿或備份。

四、收件方式:

(一)參加徵選作品除親自送達外,一律需經中華郵政公司之郵局掛號郵寄辦理,其餘寄件方式,概不受理,且不退件。應徵相關資料請寄至(260)宜蘭縣宜蘭市復興路二段 101號(宜蘭縣政府文化局文學及圖書資訊科收),並需於信封右上角註明「第九屆蘭陽文學獎」字樣及參加徵選類別。

(二)郵寄者以郵戳為憑,親自送逹者,於收件期間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5時,送達宜蘭縣政府文化局服務台,逾時不予受理。

五、參加徵選限制:

(一)參加徵選作品每人每類以一件為限,與他人共同創作者亦同。

(二)前屆(散文類為第八屆、其餘文類為第七屆)參加比賽已獲首獎者,不得參選同文類。

(三)參加徵選者須以真實姓名參加,惟獲獎作品發表時得以筆名替代,並於獲獎時繳交生活照乙張。

(四)參加徵選作品如有下列之情事者取消其參加徵選資格,若已獲獎則追回獎金及獎座,同時應負必要之法律責任,並且不得再參加本活動:

1、抄襲他人作品或冒名頂替參加徵選者。

2、違反著作權法或其他法律規定者。

3、作品曾公開發表在件何一地報刊、雜誌,網站、部落格等公開媒體發表。

(五)執行單位佛光大學中國文學與應用學系之相關工作人員,均需切結保證徵獎資料保密,並不得參加投稿徵選。

六、簡章索取:

報名簡章(含創作理念表、作者資料表),請由宜蘭縣政府文化局網站(http://www.ilccb.gov.tw)自行下載或至宜蘭市復興路二段101號,宜蘭縣政府文化局服務台索取;函索者請填妥回郵信封,並貼足郵票(來函信封上註明「索取蘭陽文學獎簡章」字樣)寄至宜蘭縣政府文化局文學及圖書資訊科收。洽詢電話:03-9322440分機203。

七、著作權授權規定:

為擴大文學教育推廣功效,主辦單位有權永久無償利用獲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

捌、評審:

一、資格審查:由承辦單位審查。

二、作品審查:承辦單位聘請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委員會評審之。

三、評審結果公布:將於2020年10月間宜蘭縣政府文化局網站(http://www.ilccb.gov.tw),公布評審結果及評審委員名單。

玖、輔導推廣:

一、獲獎作品,由主辦單位保有以任何形式為推廣、保存及轉載之權利,不另支付作者酬勞或版稅。

二、獲獎作品由承辦單位集冊出版,出版後由承辦單位各贈送十冊予獲獎者。

三、獲獎作品中,各類作品得由承辦單位推薦至有關報社或雜誌社發表。

拾、本徵選要點如有未盡事宜,得經核准修正後公布於本府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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