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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第二屆綠色化學應用及創新獎

2020第二屆綠色化學應用及創新獎

報名時間: 2020-04-27 ~ 2020-08-14

主辦單位: 行政院環保署

主辦單位電話: 02-2325-7399分機55514(魏先生)、02-2325-6800分機881(魏小姐)、02-2325-6800分機883(朱先生)、02-2325-6800分機880(鄭先生)

主辦單位Email:gcai@mail.caita.org.tw

壹、緣起

為獎勵致力於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或研發改善措施之績優運作者,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依「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 72 條規定及「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作獎勵辦法」舉辦綠色化學應用及創新獎,以鼓勵業界製程持續朝向低污染、低毒性之替代品研發、減少毒化物使用、落實危害預防管理及強化緊急災變能力,同時促使全民參與綠色化學推動工作,透過公開表揚績優單位及個人,讓各界學習仿效,以實現「永續、安全、有效管理化學物質」的願景。

貳、參選途徑

一、主辦、承辦與執行單位

(一)主辦單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二)承辦單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毒物及化學物質局

(三)執行單位:中華民國產業科技發展協進會

二、參選資格

(一)團體組:

1. 獎勵對象:

凡企業、高中職以上學校與研究機構在環境保護及綠色化學應用的整合創新及價值創造有傑出表現,對我國產業永續及社會經濟發展具影響性、改革性及創造性傑出貢獻,足為產業創新典範,皆具備參選資格。

2. 參選資格:

(1) 企業:依法設立登記有案之公民營企業 ( 公司或工廠為申請單位 )。

(2) 學術機構:

A. 大專院校:我國依法設立公私立大專院校之系、所或研究中心。

B. 高中職:我國依法設立公私立高中職學校。
(3) 研究機構:大型研究機構之一級單位 ( 所、中心或處等 ) 或中小型研究機構。

(4) 民間團體:我國經主管機關立案,非政府、非以營利為目的之組織、社會福利機構及財團法人。

(5) 其他:無法明確定義單位產業類別者。

3. 獲獎限制:

(1) 曾獲獎之單位,得連續獲獎一次。
(2) 連續兩次獲此獎勵者,三年後始得再次參加評選。

(二)個人組:

1. 獎勵對象:

凡具備中華民國國籍之公民,在環境保護及綠色化學應用推動上具有傑出表現,對於產業永續或單位具有影響性、改革性及創造性之貢獻。參加本獎項需具備至少一份推薦表。

2. 參選資格:

包含社會人士、學校教職員工、毒化災應變人員、專責人員或實際從事毒化物管理之人員。

3. 獲獎限制:

(1) 曾獲獎之個人,得連續獲獎一次。

(2) 連續兩次獲此獎勵者,三年後始得再次參加評選。

三、參選類別

參選類別 團體組 個人組
類別名稱 定義說明
綠色化學教育類 (1) 推廣及宣傳綠色化學理念具有卓越貢獻。
(2) 辦理綠色化學教育訓練或課程且有具體成效。
綠色安全替代類 (1) 改良或創新原有製程中化學反應過程,或於生產過程中使用可再
生或低污染之原料,有效降低環境負荷。(2) 考量技術與經濟之可行,使用多選擇性催化劑或本質安全化學品;
或運作過程中搭配科學性分析方法作為即時製程分析,以降低排
放或洩漏風險。

(3) 研發或改良化學品運送方法,有防止危險之成效。
(4) 評估整體產品使用生命週期,並改善產源管制策略或提升原物料

使用率,以減少製程廢棄、降低釋放量或為無害之降解產物。

化學物質管理類 (1) 針對化學物質進行貯存分區、標示明確、用途告知及流向紀錄,
有效的進行化學物質管理。(2) 建立化學物質管理資訊整合平臺,有效整合化學物質相關資訊。
(3) 建置運作管理文件及風險管理,並且可提出應用運作管理之具體

作法與績效。

災害防救整備類 (1) 從事毒化災應變、預防、防救訓練績效優良。
(2) 建置完善之化學物質危害預防管理措施。
(3) 參與、加入聯防組織演練及協助應變。
(4) 研發毒化災防災創新器材設備,有效抑制危害發生。
終身成就類 致力於綠色化學教育、綠色安全
替代、化學物質管理、災害防救
整備等領域有卓越之貢獻者且年
資至少 30 年 ( 含 ) 以上。
其他類 化學物質運作管理績效卓著者

四、報名日期:

109 年 4 月 27 日(星期一)至 109 年 8 月 14 日(星期五)止

請儘早完成網路報名作業 ( 含申請書上傳 ),避免報名截止日因網路流量壅塞影響報名權益,相關網路作業請參考「五、報名作業」。

五、報名作業

(一)報名方式:本獎項以自行報名或推薦報名方式進行,分述如下表:

報名組別 團體組 個人組
報名方式 1. 自行報名
2. 推薦報名
只接受推薦報名
推薦報名:可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地方環保主管機關、學術機關 ( 機
構 ) 等單位推薦。推薦單位以 1~5 位
為限,每 1 份推薦表需有 1 份正本。
推薦單位超過 1 位請按推薦表格式
自行新增,並請簽名或用印後,於
申請書附上影本。
推薦報名:可由現任職單位、目的事
業主管機關、地方環保主管機關等單
位推薦,另已退休人員可由曾任職單
位或個人推薦。推薦人/推薦單位以
1~5 位為限,每 1 份推薦表需有 1 份
正本。推薦者超過 1 位請按推薦表格
式自行新增,並請簽名或用印後,於
申請書附上影本。

(二)報名檢附文件

1. 報名文件下載:
紙本資料及申請書請以「電腦打字」方式填寫,相關表格電子檔,請至第 2 屆綠色化學應用及創新獎官網 https://topic.epa.gov.tw/gcai/【首頁》報名專區》下載專區】,依報名組別下載紙本資料及申請書格式撰寫。

2. 報名文件繳交

團體組 個人組
電子檔上傳
(PDF)
申請書
需郵寄之
紙本資料
1. 報名表正本
2. 推薦表正本 ( 自行報名免附 )
3. 切結書正本
4. 設立登記證明文件影本
1. 報名表正本
2. 推薦表正本
3. 切結書正本
補充說明 * 正本定義:係指報名表、推薦表、切結書需「親筆簽名」或「用
印」,每案需備有 1 份正本。

(三)報名步驟:

1. 本獎項不論以「自行報名」或「推薦報名」方式參選,皆須完成「網路報名及紙本資料寄件」作業。請先進入獎項官網(https://topic.epa.gov.tw/gcai/),點選獎項報名,進入網路報名資訊系統,填寫報名資訊,並至官網【下載專區】下載紙本資料及申請書格式,依照規定格式撰寫,報名前請先詳閱本參選須知。

2. 於網路填寫報名資訊後,將由系統 email 寄送參選編號及密碼,請於申請書填寫完畢後,登入網路報名系統進行上傳。

3. 請於 109 年 8 月 14 日(星期五)前,將申請書電子檔進行上傳 ( 資料格式限PDF/ 檔案需小於 20MB),並將紙本資料正本 1 份,以 A4 格式、雙面印製,掛號郵寄至 106467 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三段 149 號 11 樓,第 2 屆「綠色化學應用及創新獎」工作小組收 ( 以截止當日郵戳為憑 ),始完成報名程序,如未依上揭規定步驟報名、寄送紙本參選資料者,則視為無效。

4. 每一參選單位或參選者至多可參選兩種類別,須分別填寫 2 份紙本資料及申請書,並將 2 份紙本資料放置於同一信封袋內,掛號郵寄至執行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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