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第十四屆myfone行動創作獎.原創貼圖

2020第十四屆myfone行動創作獎.原創貼圖

 總獎金: 305000

最高獎金: 1000000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20-08-10

主辦單位: 財團法人台灣大哥大基金會

主辦單位電話: 0961-120-130

活動精神

隨著即時通訊軟體興起,貼圖溝通成為新世代的表達方式,延續myfone行動創作獎鼓勵原創、與時俱進之活動精神,設立「原創貼圖」組鼓勵社會大眾發揮創意創作貼圖,讓職場或生活中的溝通更有效率也更加有趣。

主辦單位

財團法人台灣大哥大基金會

徵件主題及規格

一、徵件主題:

自「蕪去。無懼Fearless」發想,用創意貼圖表達生活中的溝通方式,或人生各種情境下的內心OS。

二、作品規格:

每件參賽作品以8張貼圖為一組,且經主辦單位及評審認定為同一系列。參賽作品內容、畫風不限,惟需符合以下內容之呈現,並不得汙衊角色、不得以帶有情色等意味之表象方式或手法:
1. 8張系列貼圖(必須參加)。
2. 1張年度情緒貼圖(自由參加)。

三、投稿方式:

1. 8張系列貼圖中,需將前4張與後4張貼圖分別合併為2560*640 pixels橫式規格上傳,檔案格式需使用RGB之完整去背png圖檔,單張2560*640 pixels檔案大小不可超過2MB (參賽作品入圍後,需依主辦單位要求另再提供8張640*640pixels,請於創作時就先以此規格製作)。

2. 年度情緒貼圖(自由參加):請另上傳單張640*640pixels的貼圖,檔案格式為RGB之透明背景png圖檔,單張不可超過1MB。

參賽資格

一、參賽者資格:

1. 參賽者不限國內外人士,須至myfone行動創作獎活動網站(下稱myfone行創獎網站,網址: https://www.myfone.org.tw/ )成功登錄為有效之財團法人台灣大基金會網站會員,同為myfone行創獎網站會員。
2. 參賽者保證於myfone行創獎網站所留存之資料為正確且真實之個人資料,包含但不限於姓名、身份證字號(外籍人士須提供護照/居留證證號)、通訊地址、聯絡電話及電子信箱等。倘參賽者所留存之資料有任何不實或錯誤,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參賽資格,參賽者不得異議。
3. 請參賽者完成投稿後,務必登入myfone行創獎網站之會員專區確認投稿內容是否正確無誤,俾以確保參賽權益。

二、參賽作品資格

1. 作品內容不得有任何暗示參賽者身分之註記。
2. 作品須保證為參賽者本人原創,且絕無抄襲或任何侵害他人著作權或其他權利之情事。
3. 作品未曾參加過任何公開比賽獲獎(包含但不限於歷屆myfone行動創作獎),亦未以任何實體及/或數位等各種方式出版及/或發表,並不得為實體或虛擬媒體締約、授權、出版之任何作品。
4. 作品從未以任何形式進行過商業營利行為。
5. 作品不得有任何涉及惡意誹謗、人身攻擊及/或不雅等字眼或內容。
6. 若經主辦單位及評審認定參賽作品未依本辦法/活動規範之指定條件及規格/格式進行投稿時,該參賽作品視同不符合參賽資格,參賽者不得異議。
7. 每位參賽者提出之參賽作品數量不限,惟參賽者須依本辦法/活動規範確實完成每件參賽作品之參賽流程後,方可提出下一個參賽作品,倘參賽者未依參賽流程投遞參賽作品致影響參賽權益時,參賽者不得異議。
8. 為符合評選公平原則,參賽者送出作品後,系統不允許投稿作品重新編輯、修改、刪除,倘主辦單位認定同一參賽者就同一參賽作品重複投遞,主辦單位僅留存最後一次投稿做為參賽作品。
9. 倘主辦單位或評審於公告得獎名單前發現或認定參賽作品有違反上開任一規範,主辦單位有權立即取消該參賽作品之得獎資格;倘主辦單位於公告得獎名單後發現或認定有上開情事,主辦單位除有權立即取消參賽作品之得獎資格外,並得追回獎金(品)及獎座(狀),參賽者並應自負一切法律責任(包含但不限於主辦單位及其他第三人之損害賠償)。

活動期程

一、徵件期間:
即日起至西元(下同)2020年8月10日中午12:00止。
收件時間依主辦單位系統收到記錄時間為準,逾期恕不受理;避免最後一刻網路壅塞,請即早投稿。

二、入圍及人氣票選公告:
預計於2020年10月公布入圍名單,並於入圍公告時進行網路人氣票選。各組入圍意即作品進入決審階段,非得獎保證。主辦單位亦不主動告知入圍,請參賽者自行至myfone行創獎活動網站查詢。

三、得獎公告:
預計於2020年11月舉行頒獎典禮(頒獎時間及地點主辦單位另行通知)。

評審及評分

一、分為初審、複審及決審三階段,由主辦單位聘請國內設計工作者等相關專家進行評審。
二、評分標準:

創意(40%):含角色設計、原創性等
訊息傳達性(60%):含表達能力、實用性等
倘評審認為參賽作品均未達水準,評審得決定該獎項從缺或不足額入選。

三、主辦單位有權依實際收件情形隨時調整評審作業方式。

獎項

一、獎項

首獎1名:獎金新台幣(下同)100,000元整及獎座乙座,myVideo免費體驗序號卡-180天。
二獎1名:獎金50,000元整及獎座乙座,myVideo免費體驗序號卡-90天。
三獎1名:獎金15,000元整及獎座乙座,myVideo免費體驗序號卡-60天。
佳作10名:每位獎金8,000元整及獎狀乙紙,myVideo免費體驗序號卡-60天。
特別獎「最佳年度情緒獎」1名:獎金60,000元整及獎座乙座,,myVideo免費體驗序號卡-90天。

二、得獎作品將上架至通訊軟體M+,同時有機會上架台北文創app虛擬互動區開放大眾免費下載使用。

三、投稿稿件如未達水準,得獎名單可從缺;評審團亦可視實際投稿狀況,調整獎項數目與獎金分配。

參賽及得獎權益重要事項

1. 參賽者同意參賽作品於2020年4月27日至2020年12月31日間授權主辦單位為本活動所需之任何利用,並同意授予主辦單位為達成上述利用之一切必要權利,包含但不限於公開播送、公開傳輸、公開展示、無限次播放作為評選或宣傳等使用。
2. 主辦單位就參賽作品不論得獎與否一律不發回或退件,參賽者應就參賽作品自行保留底稿,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主辦單位要求提供參賽作品內容。
3. 本活動預計於2020年11月舉行頒獎典禮(頒獎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並於本活動網站上公布得獎名單與作品,得獎作品並將另行發表於本活動網站、平面媒體或其他媒體管道。
4. 得獎者需配合主辦單位作業所需填寫相關書面文件,獲得獎金之得獎者須遵守中華民國相關法令之規定,由主辦單位代為扣繳稅額。得獎之作品如為聯合創作,由得獎者自行決定獎金分配。
5. 參賽者瞭解並同意參賽作品自公佈得獎時,將得獎作品無條件專屬授權主辦單位宣傳及利用(不論有償/無償),亦即主辦單位有權於得獎作品之著作權存續期間,於任何地方、任何時間,以任何方式利用、複製及/或轉授權予其他第三人如:台灣大哥大(股)公司及其關係企業等利用該得獎作品,且不須因此而支付任何費用;得獎人除不得向主辦單位及其授權利用之人主張著作權外,亦不得向主辦單位及其授權利用之人為任何請求/主張。參賽者並同意對主辦單位及其授權之人不行使著作人格權。參賽者並應配合主辦單位要求簽署授權同意書及遵守授權同意書所載所有內容,倘無法配合視為放棄得獎資格,絕無異議。
6. 主辦單位原則上於頒獎典禮同時頒發獎金(項),倘得獎者因故未能親自出席頒獎典禮,須事前主動告知主辦單位並配合辦理相關作業及書面文件填寫。本活動領奬截止日最晚為2020月12月31日止,逾期視為得獎者放棄領獎權利,且得獎者不得向主辦單位為其他任何主張或請求。
7. 倘得獎者提供予myfone行創獎網站之資料未填寫正確,致通知得獎時遲延,或獎項於郵寄或運送過程遲延、錯遞或遺失,主辦單位概不負責,且得獎者不得向主辦單位為其他任何主張或請求。
8. 若有平行創作,由主辦單位查證後認定非屬抄襲的情況,該作品之獎金由創作者平均分配,獎座或獎狀不予頒贈。
9. 主辦單位因故取消某參賽者之得獎資格後,主辦單位有權決定是否予以遞補,所有參賽者皆不得異議。
10. 主辦單位有權隨時修改本活動徵件辦法內容(包含但不限於投稿需知及評審作業),並公告於本活動網站內,不再另行通知個別參賽者。參賽者參加本活動即視為同意遵守本活動所有徵件規範,倘參賽者不願遵守本活動規範,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參賽資格,參賽者不得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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