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第十屆德勝盃全國排球賽
一、 目的:
( 一 )提倡運動風氣,提升排球實力。
( 二 )增進體能活動,培養良好運動休閒習慣。
( 三 )提供多元運動休閒、互動及交流機會。
二、 指導單位:
教育部體育署、嘉義縣政府
三、 主辦單位:
嘉義縣體育會
四、 承辦單位:
嘉義縣體育會排球委員會
五、 協辦單位:
嘉義縣朴子市朴子國民小學、嘉義縣立義竹國民中學
六、 活動地點:
嘉義縣朴子市朴子國民小學( 嘉義縣朴子市山通路11號 )
嘉義縣立義竹國民中學( 嘉義縣義竹鄉岸腳村59-2號 )
七、 活動時間:
109年8月15-16日( 星期六-星期日 )
八、 辦理方式:( 含活動特色及執行方式 )
( 一 )計畫內容或辦理流程
1、參賽資格:自由組隊。
組 別 | 分 組 | 網高 | 場地規格 | 比賽用球 | 備註 | 隊伍上限 |
社會男子組 | 六人制 | 2.43M | 18*9公尺 | 5號皮球 | 限男子 | 18隊 |
社會女子組 | 六人制 | 2.24M | 限女子 | 18隊 | ||
壯年組 | 九人制 | 2.30M | 可男、女合併組隊,男子限民國75年( 含 )以前出生,女性選手則不限年齡 | 6隊 | ||
長青組 | 九人制 | 2.30M | 可男、女合併組隊,男子限民國60年( 含 )以前出生,女性限民國75年( 含 )以前出生 | 6隊 |
2、報名方式、報名人數及會議:
( 1 )自109年6月22日( 星期一 )起至109年7月13日( 星期一 )17時止,於體育競賽資訊系統( http://sport.cyc.edu.tw )報名。完成報名請進入觀看及確認,並注意比賽相關訊息。如有任何問題,請上嘉義縣體育會排球委員會部落格( http://dong63.pixnet.net/blog )或臉書( facebook ) 粉絲專頁「嘉義縣體育會排球委員會」留言。
( 2 )報名人數:
a.六人制:領隊、執行教練、教練及管理各限填報1人,隊員( 含隊長 )限報12人。
b.九人制:領隊、執行教練、教練及管理各限填報1人,隊員( 含隊長 )限報15人。
( 3 )報名截止後,即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改球員名單,故請各隊務必報滿比賽人員。
( 4 )自由球員賽前登錄於記錄表上,未登錄自由球員則視為無自由球員配置,不得異議,本賽事只登錄一名自由球員。
( 5 )報名費:參賽隊伍完成網路報名後,須於109年7月13日( 星期一 )前繳交報名費新台幣2,000元( 以郵戳為憑 ),請用現金袋註名隊伍名稱寄至嘉義縣民雄鄉福樂村埤角3鄰31-2號,姜智棟收,或匯入第一商業銀行朴子分行( 代號:0075116 ),戶名:嘉義縣體育會排球委員會,帳號:511-10-019933,請註明匯款人,始完成報名手續。
( 6 )抽籤及領隊會議( 不再另行通知 ):109年7月15日( 星期三 )下午2時於嘉義縣政府教育處運動發展科舉行,由電腦自行排定。
3、比賽規則:採用中華民國排球協會最新審定出版之國際排球規則;如規則解釋有爭議,以英文版為準。規則中如有未盡事宜,則依審判委員會議之決議為最終判決。
4、比賽制度:
( 1 )視報名隊數多寡由大會決定。
( 2 )採三局二勝制,六人制決勝局採15分制;九人制決勝局採21分制。
( 3 )循環賽名次判定:勝一場得二分,敗一場得一分,棄權或沒收比賽零分。
( 4 )遇二隊以上積分相同時採用以下方法決定名次:X( 總勝分數 )/Y( 總負分數 )=Z,Z值高者名次列前。
( 5 )如Z值仍相同採用下列辦法:A( 總勝局數 )/B( 總負局數 )=C,C值高者名次列前。如C值仍相同時,以二隊之間的比賽勝隊為勝,三以上相同時,則由審判委員會抽籤決定之。
( 6 )棄權:任何球隊無論在任何情況下自動棄權,所有與該隊比賽成績不予計算( 循環賽 )。
( 7 )沒收比賽:於比賽過程中經裁判處予沒收該場比賽,該場已賽完之局( 分 )數應予保留,並給對隊應獲勝之局( 分 )數。未賽完的場次仍需出場比賽。
5、比賽用球:皮球。
6、獎勵辦法:
( 1 ) 參賽選手:依註冊報名隊數,各組按下列名額錄取:
a.2隊或3隊錄取1名。
b.4隊或5隊錄取2名。
c.6隊或7隊錄取3名。
d.8隊以上錄取4名。
優勝隊伍頒發獎盃,領隊、教練、管理、選手頒給獎狀。
( 2 )工作人員:辦理本活動之工作人員於賽事結束後頒給獎狀。
( 3 )上列獎勵得視競賽性質,實際出賽隊數,獲獎難易度等經縣府審核後適度調整。
7、申訴:
( 1 )凡球員證件之審查應予賽前提出,球員資格之抗議應於該場比賽結束前提出,賽後不予受理。
( 2 )比賽之爭議,如規則上有明文規定及同等意義解釋者,以裁判之判決為終決不得提出異議。
( 3 )抗議以書面提出( 附件一 ),由領隊簽章並付保證金新台幣伍仟元整,在比賽結後三十分鐘內向審判委員提出,如經審判委員判決認其所提異議無效時,得沒收保證金充作大會基金。
( 4 )若冒名頂替或違反運動精神與道德,經查屬實者,沒收本次比賽權利、比賽之成績亦不予計算。
8、附則:
( 1 )如有隊員重複報名兩隊且賽程時間重疊,請自行取捨。
( 2 )各參賽選手:社會組請攜帶國民身分證、駕照、健保卡、軍人補給證、學生證或公司識別證等含有照片及姓名之證件正本參賽,以備資格之查驗。
( 3 )服裝:除自由球員外,服裝樣式必須全隊一致,且有明顯之號碼。
( 4 )不實施技術暫停,每隊每局可有兩次暫停 ( 每次30秒 )。
( 5 )球賽結束立即頒發獎盃,得獎之單位請務必配合領取。
( 6 )參與比賽務請準時,逾開賽時間未出場者,沒收該場比賽,不得異議。
( 7 )本比賽不提供選手村,敬請各隊自行安排住宿。
( 8 )因運動競賽風險高,保險公司承保意願低,主辦單位僅投保場地險。請參賽者自行衡量身心健康狀況是否適合參與比賽,並自行負責。
( 9 )本次賽會不提供代訂便當之服務,請各球隊自行訂購便當。
( 二 )活動特色:
1、參與對象:以全國青壯年及壯年社區民眾為對象。
2、提供跨縣市且各年齡層民眾活動參與,以擴大宣傳效益。
3、提供觀摩互動學習的機會,促進各縣市社區居民的運動交流。
九、 活動行銷宣傳方式:
( 一 )公布於本縣教育資訊網及運動地圖資訊網 。
( 二 )懸褂布條及旗幟。
( 三 )透過臉書等網站宣傳。
十、 預期成效:
( 一 )預估參與人數達500人以上。
( 二 )帶動國人參與運動,宣導健康樂活運動風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