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第十屆新北市文學獎

得獎名單
2020第十屆新北市文學獎

 總獎金: 1145000

最高獎金: 150000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20-07-31

主辦單位: 新北市政府文化局

主辦單位電話: 02-2960-3456轉4624

主辦單位Email:AH6241@ntpc.gov.tw

一、活動宗旨:

培育文學閱讀與寫作人口,推動文學創作風氣。

二、主辦單位:

新北市政府

三、承辦單位:

新北市政府文化局

四、徵件資格:

(一) 凡以中文創作皆可,國籍、居住地不限,海外民眾亦可參加。另新北市政府文化局及所屬單位同仁不得參加投稿。

(二) 除青春組(2002年1月1日以後(含)出生者)有年齡限制外,其餘採不分齡徵文。

(三) 得獎者經查不合投稿資格者,承辦單位得逕行取消其得獎資格。

(四) 每人可同時參加不同文類,但同一文類以一篇為限。

五、類別與作品字數:

【散文】

一般組:3,000字以內。
青春組:2,000字以內。

【新詩】

一般組:30行以內。
青春組:30行以內。

【短篇小說】

6,000~12,000字。

【繪本故事】

請以圖、文投稿,頁數32~40頁。(備註:圖、文可由1人完成或2人共同創作。)

【新住民圖文創作】

1. 凡對新住民議題有興趣者皆可參加。
2. 以文圖創作方式,圖像以一張為限(尺寸210mm×148mm,檔案大小務須1MB以上),主題為「新北新故鄉」。須搭配文字敘述,字數100~400字,以中文創作為限。

六、評選方式:

(一) 資格審查:由承辦單位審定。

(二) 作品審查:由承辦單位聘請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委員會進行初、複審(決審),若評審認為作品未達水準,得決議獎項從缺或增減錄取名額。

七、獎勵辦法:

各類錄取名額與獎勵如下(獎金支付時,須依稅法相關規定代扣所得稅):

【散文】

一般組

首獎1名:獎金新臺幣10萬元,獎座1座。
優等2名:獎金新臺幣5萬元,獎座1座。
佳作3名:獎金新臺幣2萬元,獎座1座。

青春組

首獎1名:獎金新臺幣2萬5,000元,獎座1座。
優等2名:獎金新臺幣1萬5,000元,獎座1座。
佳作3名:獎金新臺幣5,000元,獎座1座。

【新詩】

一般組

首獎1名:獎金新臺幣8萬元,獎座1座。
優等2名:獎金新臺幣5萬元,獎座1座。
佳作3名:獎金新臺幣2萬元,獎座1座。

青春組

首獎1名:獎金新臺幣1萬5,000元,獎座1座。
優等2名:獎金新臺幣1萬元,獎座1座。
佳作3名:獎金新臺幣5,000元,獎座1座。

【短篇小說】

首獎1名:獎金新臺幣15萬元,獎座1座。
優等2名:獎金新臺幣10萬元,獎座1座。
佳作2名:獎金新臺幣5萬元,獎座1座。

【繪本故事】

首獎1名:獎金新臺幣10萬元,獎座1座。
優等1名:獎金新臺幣5萬元,獎座1座。

【新住民圖文創作】

入選30名:獎金新臺幣1萬元,獎狀1紙。

八、報名方式:

採線上或紙本雙軌報名方式,參賽者可自由選擇其中一種方式報名參賽。

(一) 線上報名方式 (繪本故事組僅採紙本郵寄報名) :

1. 請至新北市政府文化局網站( http://www.culture.ntpc.gov.tw/ )「活動公告」-「徵件/徵選」或「新北文學主題網站」連結至「第10屆新北市文學獎線上報名系統」,填寫報名資料。
2. 參賽作品word電子檔及相關附件,請於填寫報名資料時同步上傳至報名系統。投稿作品一律不可抽換或退件。

(二) 紙本郵寄報名方式:

1. 請填寫下列報名表,或向新北市政府文化局(地址: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8樓)索取簡章及報名表,或逕至新北市政府文化局網站(http://www.culture.ntpc.gov.tw/)「活動公告」-「徵件/徵選」下載報名表。
2. 參選稿件上請勿書寫作者姓名,亦不得加註任何記號。
3. 請詳細填寫報名表1份,連同作品1式4份,掛號郵寄或親送新北市政府文化局文化發展科收,務請於信封上註明「參加新北市文學獎」及「徵選類別」。活動洽詢電話:(02)2960-3456轉4624。

九、收件截止日期:

即日起至2020年7月31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十、注意事項:

(一) 參選作品須以中文撰寫,且為未經發表之作品。請採A4紙張,直式橫書電腦繕打、word細明體12字級行距18、須編頁碼;如採稿紙書寫者,請謄錄清楚(字體工整)。

(二) 參選作品及資料請自留底(原)稿,恕不退件。

(三) 得獎者須於得獎名單公布並接獲通知後,一週內提供作品電子檔及個人照片,以利後續出版事宜。

(四) 參選作品經發現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主辦單位即取消其參選及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獎座,並保有法律追訴權。

1. 抄襲、翻譯他人作品或冒名頂替參加者。
2. 作品曾於平面媒體及網路公開發表者。
3. 作品曾參賽並獲獎、或作品正在參加其他文學獎、或即將刊登者。
4. 得獎者投稿資格經查不合該組規定者。

(五) 作品出版

1. 得獎作品之作者享有著作權,並永久無償授權承辦單位保有以任何形式推廣(如數位化、公布上網、有聲出版、書報雜誌等形式)、保存及轉載授權之權利,著作人不得撤銷此項授權,且主辦單位不需因此支付任何費用。
2. 出版後致贈每位得獎者一套。
3. 「繪本故事組」得獎作品,為配合後續出版繪本圖畫書,本局有權針對圖文編排進行修改。
4. 凡送件參選者視為認同本徵選簡章,對評審會之決議不得有異議。

十一、本活動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後另行公布。

十二、對本簡章內容及活動,新北市政府文化局隨時保有一切解釋、補充說明、修改、暫停或取消一部或全部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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