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第四屆桃青之星選拔賽

入選名單
2020第四屆桃青之星選拔賽

 總獎金: 250000

最高獎金: 50000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20-03-30

主辦單位: 桃園市政府青年事務局

主辦單位電話: 03-301-99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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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桃青之星4選拔賽遴選辦法

一、參賽說明

(一)報名對象:

1.個人報名:

須符合下列條件,(1)年齡:15-35歲(2)桃園市民身分(戶籍設於桃園市,須具備桃園市民身份證明),或目前就讀桃園市內高中、大專院校者(需具備目前在桃園就讀的在校資格證明)。

2.團體報名:

以團體為單位者,其中一位參賽代表符合上列資格即可。人數限8人以下,惟選拔賽期間(自報名起至決賽進行),不得更換團體成員,報名時請確實填寫團隊個人資料,若進入複賽及決賽須備身份證明。

(二)表演項目:才藝不限,展現自己最有自信的一面。

(三)報名方式 :

1.需為本賽事全新錄製才藝表演影片

(不得使用mv、節目畫面、其他比賽畫面等剪輯或混音重製影片,如有上述不符規定之影片,恕不受理)。

2.影片內容包含30秒內自我介紹 + 3分鐘內才藝表演。

3.採網路報名,即日起〜3月30日止,於活動報名頁面填寫基本資料,並附上才藝表演影音連結(請統一用youtube連結),始完成報名程序。

※請自行確認影片之播映內容、品質、與才藝整體呈現效果,屬樂團性質者,須注意主唱音量收音清楚與呈現品質。

(四)報名確認:

完成報名後,請自行來電確認報名是否成功,主辦單位不另行通知。(來電確認時段為活動截止日前,周二至周五09:00~17:00,電話: (03)301-9973羅小姐)

二、活動賽程:

第一階段:影片初賽

【影片初賽】:網路報名即日起至3月30日止,截止後將由主辦單位邀請專業評審進行內部初審,選拔50組進入複賽。

●評選方式:

透過參賽報名影音連結內容(參賽者進行30秒自我介紹 + 3分鐘內才藝表演)進行評選。

●評分標準:個人才藝70%、自我介紹30%

【初賽結果】:預計於109年4月10日前,於桃園市政府青年事務局FB粉絲專頁及興光堡壘網站,統一公告複賽名單、時間與地點。

●主辦單位有權決定最終進入複賽的組數。

第二階段:實戰複賽

【實體複賽】:109年5月10日(暫定)於桃園市青年事務局多功能展演廳(地址:桃園市中壢區環北路390號)進行,由專業評審團評選出20組進入決賽。

●甄選方式:

由參賽者進行30秒自我介紹 + 3分鐘內才藝表演 + 30秒評審問答 (每人4分鐘)。

●評選標準:才藝表演70%、口條台風30%

【複賽結果】:預計於109年4月20日前,於桃園市青年事務局FB粉絲專頁及興光堡壘網站統一公告決賽名單、時間與地點。

●主辦單位有權決定最終進入決賽的組數。

第三階段:實戰決賽

【實體決賽】:109年5月31日(暫定) 於興光堡壘(地址:桃園市桃園區大興西路與正光路口)進行,由專業評審團評選出名次排名。

●評選方式:(評選出前10名頒獎)

由參賽者進行5分鐘內自我介紹及才藝表演+ 30秒加分題 + 30秒評審問答。

●評選標準:才藝表演70%、口條台風30%

三、比賽獎項:

●第一名:新台幣50,000元及獎盃。

●第二名:新台幣40,000元及獎盃。

●第三名:新台幣30,000元及獎盃。

●第四名:新台幣20,000元及獎盃。

●第五名:新台幣10,000元及獎盃。

●第六名~第十名:依序為新台幣9,000元/8,000元/7,000元/6,000元/5,000元及獎盃。

●第十一名~第二十名:新台幣3,000元。

●表藝特別獎:現場將邀請桃園在地之表藝科師生,觀賞選手決賽演出並選出他們心目中的表藝特別獎,得票數最高之前3位決賽選手可各獲得優良獎金10,000元,以及「未來表藝在桃園」成果發表會之共同演出機會。

●桃青之星特別大賞:評審特別獎,由評審團決議出一位別具特色選手,頒發「桃青之星特別大賞」獎金5,000元作為獎勵。

四、其他注意事項:

一、主辦單位保有計畫內容與活動時程變更及解釋之權利。

二、報名相關資料若有不實或參賽作品若為原始創作,凡涉有抄襲或侵害他人著作權者,除得以取消敘獎資格、追回獎金外,一切法律責任概由參賽者自行負責,並應賠償主辦單位之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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