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臺北市青少年電競大賽.英雄聯盟

2020臺北市青少年電競大賽.英雄聯盟

 總獎金: 15000

最高獎金: 8000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20-09-10

主辦單位: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主辦單位電話: 02-28921166

1、 賽制說明

( 1 ) 賽制規劃

賽事分為線上賽、線下賽兩個階段。賽事時程如下:

1、 109年9月30日( 星期三 )至10月5日( 星期一 ) 線上賽第一輪。

2、 109年10月7日( 星期三 )至10月12日( 星期一 ) 線上賽第二輪。

3、 109年10月14日( 星期三 )至10月19日( 星期一 ) 線上賽第三輪。

4、 109年10月31日( 星期六 ) 線下賽8強、4強、2強、冠軍季殿賽

線上賽:

1、 於線上賽階段,報名成功的隊伍將由主辦方隨機編號後抽籤分組,抽出對戰組合,賽程表中編號較小者為藍方;編號較大者為紫方。

2、 每一組對戰組合皆採取BO1單敗淘汰的自由約戰制度,於主辦方規定賽果回傳最後期限之前,由雙方隊長自行聯繫約戰,勝者須於賽事結束後將遊戲結算畫面截圖回傳至主辦單位,並取得晉級下一輪賽事資格,若一方隊長於48小時內連續三次聯繫另一方隊長未獲回應,可逕行聯繫主辦方,主辦方將判處未回應之隊伍棄賽論,此自由約戰制度將適用於線上賽所有賽事。

3、 比賽結束後,勝方須將整個勝利的結算畫面( 含雙方選手名稱與勝利文字 )進行截圖並提供給主辦方審核。

4、 上述線上賽賽程進行至最後16強勝出為止。

線下賽:

1、 一旦進入線下賽,將由主辦方重新抽籤,將16支隊伍分為A、B、C、D區進行比賽;每組賽事皆進行BO1單淘汰賽事,勝者將晉級至下一輪賽事,線下賽的選邊決定由雙方隊長猜拳,猜拳後的勝者能選擇為哪一方,此制度將至冠軍季殿賽為止。

2、 冠軍賽採取三戰二勝制,選邊決定由雙方隊長猜拳,勝者選擇藍方,敗者為紫方,接著雙方進行藍紫方輪替,直到冠軍產生為止。最後勝者為本次2020臺北市電競大賽《英雄聯盟》青少年組冠軍,敗者成為本次2020臺北市電競大賽《英雄聯盟》青少年組亞軍,並於冠軍賽結束後頒發此次賽事獎品及獎金。

3、 賽事轉播以以安排在A區比賽的隊伍為主,轉播平台為臺北市幼華高中粉絲專頁或Youtube。

( 2 ) 比賽場地

線上賽:線上各自約競賽

線下賽:臺北市幼華高級中學( 若更換其他比賽地點將提前一至二週通知 )

2、 賽事獎金

冠軍:獎金8,000元

亞軍:獎金5,000元

季軍:獎金2,000元

3、 隊伍名單規則

( 1 ) 隊伍名單要求

1、 2020臺北市電競大賽《英雄聯盟》青少年組賽事期間,參賽的每支隊伍應由五位先發成員及最多一位候補成員共同組成正式名單,以上人員不得更換。

2、 正式名單須於109年3月6日( 星期五 )報名截止前提交給主辦單位確認。若提供的資料不符合或不依照規範,將視為未完成登錄選手作業。

3、 如遇緊急情況,隊伍可在截止日後更換一名替補,但增加的這名選手必須於截止日前不存在於任何一支隊伍。

4、 凡正式聯賽及隸屬於任一聯賽的職業隊伍的職業選手( 含候補 )不得參加( 練習生不在此限 ),若發現則判定該隊失格。

5、 若參賽隊伍的選手因個人因素無法參賽或帳號違反規範而遭禁賽,導致該隊可參賽人數不足五名,則該隊將喪失比賽資格,不得遞補選手。

6、 所有登錄的選手均受2020臺北市電競大賽《英雄聯盟》青少年組規章所約束。

( 2 ) 選手名稱規範

1、 隊伍名單一經提交完成後,選手不得擅自更改遊戲中的召喚師名稱,若於名單提交後選手自行更改召喚師名稱,一經證實將禁賽處分。

2、 選手召喚師名稱應清楚且具有辨識性的,無法辨識的召喚師名稱( 如:IIIII1111IIII )及包含粗俗或猥褻字眼,將不被允許使用。

4、 賽事進行

( 1 ) 賽前準備時間

一旦進入線下賽後,於每場賽事中間( 及主堡爆炸至下一場選角階段開始前 ),中間應有10分鐘的準備時間以供選手進行電腦設定以及符文、天賦的確認。

( 2 ) 比賽版本及遊戲元素的限制

1、 比賽地圖:5 對 5 ( 召喚峽谷 )。

2、 本賽事版本為台港澳伺服器英雄聯盟最新版本。

3、 觀察者模式:禁止開啟觀察者模式,除參賽選手及裁判之外,一律不得進入觀察對戰,候補選手亦同。

4、 比賽進行時,參賽選手不可私自開台實況,如遭檢舉則取消該隊資格。

5、 比賽帳號:所有比賽選手均使用個人帳號,遊戲等級 30 等,最少需擁有 16 隻英雄。 ( 角色和符文不予干涉,以自己擁有為主 )

( 3 ) 遊戲房間創建

1、 於線上賽階段,雙方約定時間到由藍方隊長負責創建比賽房間,比賽地圖應為召喚峽谷;模式為【5vs5】電競選角,雙方選手準備完畢後使得開始。

2、 於線下賽階段,由主辦方負責創建比賽房間,比賽地圖為召喚峽谷;模式為【5vs5】電競選角,並交由藍方隊長做為房長,於裁判宣布開始後使得開始。

( 4 ) 賽對戰模式說明及狀況處理

1、 當進入B/P階段後,不能夠以任何理由退出做調整。請選手賽前調整好帳號,首先退出的隊伍將本場次判敗。

2、 B/P階段完成後,將進入交換『交換英雄』的階段,各隊伍需盡快完成交換英雄的作業,於交換英雄階段的倒數20秒內將不得再做交換英雄的動作。

3、 在線上賽期間,B/P紀錄應由雙方隊伍自行記錄;於線下賽階段,B/P紀錄將由主辦方進行紀錄。

4、 若發生選手於B/P階段時發生斷線離開遊戲房間,可向主辦方或對方提出重啟遊戲房間,已被紀錄的B/P腳色將不可替換,B/P階段應回復至狀況發生前的狀態。

5、 於線上賽階段,如果出現錯誤、斷線重連或者其他故障以致中斷讀取進度,影響到選手在遊戲開始後加入遊戲的時間,那麼將會進行一次三分鐘的暫停供該選手排除設備問題,三分鐘過後遊戲將繼續進行。

6、 於線下賽階段,如果出現錯誤、斷線重連或者其他故障以致中斷讀取進度,影響到選手在遊戲開始後加入遊戲的時間,那麼遊戲必須立刻暫停,直到全部十名選手都連接到遊戲當中。

7、 於線下賽階段,比賽過程中發生需要遊戲暫停的狀況主要分為直接暫停與選手暫停2種情況。

狀況一、直接暫停:主辦單位有權利因任何狀況要求暫停遊戲/比賽,選手需要配合並執行暫停作業。

狀況二、選手暫停:選手可以因下列描述的狀況立即使用暫停功能,但是必須立即告知主辦單位及裁判其暫停理由。

( 1 ) 非故意斷線。( 有選手斷線,請立即示意裁判,並向裁判解釋暫停理由,由裁判評定暫停合理性,且由裁判決定或使用『暫停功能』,等待選手重新連接後恢復比賽,參賽選手須服從裁判安排,否則視作棄權處理 )

( 2 ) 硬體或是軟體故障。( 如:螢幕斷電、主機當機、遊戲程式崩壞及週邊環境出現問題等 )

( 3 ) 選手設備出現狀況。( 如:桌椅壞損或設備出現故障 )

※ 選手於暫停遊戲時,為了全部參賽隊伍的公平起見,選手不得於暫停期間有遊戲上的溝通( 在任何暫停因素或比賽皆相同 )。為了避免引起爭議,如果此暫停時間過久,主辦單位有權讓參加的隊伍於遊戲重新開始前稍作休息。

8、 於線下賽階段,遊戲開始2分鐘以內,若發生重大Bug、遊戲比賽房崩潰及任何導致遊戲崩壞且無法順利進行比賽等狀況時,該場比賽可以重新開啟並採同樣的B/P進行重賽。

9、 於線下賽階段,比賽時若發生斷網、斷電等導致遊戲中段但可以重新連回遊戲的情況下,若系統預設30分鐘的暫停時間尚未消耗完畢之前,需等待所有選手重新連回遊戲後繼續比賽,若系統預設的30分鐘暫停時間以消耗完畢且無法繼續暫停遊戲時,雙方選手必須以隊伍現況繼續進行比賽,若情節重大將由主辦單位決定是否重新進行比賽。

10、 於線下賽階段,比賽時若發生斷網、斷電等導致遊戲中斷無法重連的情況時,遊戲時間20分鐘內的比賽將重新開始,遊戲時間超過20分鐘的比賽,若滿足以下任一條件裁判有權將可直接判決勝負:

( 1 ) 經濟差距:兩隊參賽隊伍於遊戲中的經濟差距大於 33%。

( 2 ) 剩餘塔數差距:兩隊參賽隊伍持有塔數差距大於 7 座。

( 3 ) 剩餘水晶兵營數目差距:兩隊參賽隊伍持有水晶兵營數差距大於 2,已經毀壞過又重生的兵營也可算為持有數。

11、 於轉播賽事階段,比賽時選手若發生緊急事故( 如:無預警且不可抗拒之症狀 ),必須離開對戰房的情況,裁判務必先要求暫停,並等待直播進廣告,以及主播螢幕遮蔽,才可將選手帶離對戰房。為確保比賽順利進行,該場若發生第二次緊急狀況,選手可選擇離開對戰房,但不得再返回;或在對戰房內停留至比賽結束。

12、 若緊急狀況發生在第一場,第二場開始前必須要求隊伍更換該名選手,由替補選手上場。若隊伍不願更換,則不再允許該名選手緊急暫停。

5、 現場規則

( 1 ) 報到規則如下:

1、 線下賽當日報到時間請依【幼華高中電子競技】粉絲專頁公告時間為準。

2、 未於報到時間內完成報到成功者,判罰警告乙支;15分鐘內未完成報到者,判罰禁ban乙隻英雄;30分鐘內未完成報到者,將取消隊伍參賽資格。

( 2 ) 比賽進行時,隊伍後方除了裁判外不得有任何人。

( 3 ) 選手至比賽座位就坐後,禁止再擅自離開座位,如有特殊需求請舉手告知裁判,由裁判請相關人員協助。

( 4 ) 比賽進行中不允許任何非必要的聊天行為,如發送挑釁用語、任何違反運動家精神的行為、由主辦單位人員認定任何不正當的訊息、明顯地讓對手贏得比賽等。

( 5 ) 若於比賽中遇到不可抗拒之因素( 如:網路斷線、電力中斷等 )而中斷比賽,則裁判有權重賽或依據情況行使公平裁定之權力。

( 6 ) 任何對於規則衝突所導致之意見或異議必須以合理的態度直接回報現場賽事裁判,賽事裁判將決定出最後判決。

( 7 ) 裁判有權主觀判定選手之作弊行為。

( 8 ) 任何故意斷線、攻擊伺服器等作弊行為,將直接沒收比賽資格。

( 9 ) 務必攜帶學生證或學校證明文件給現場裁判查證,如未出示學生證,當天比賽該選手將不得出賽,偽照者,該隊伍直接剝奪比賽資格。

( 10 ) 選手個人設備發生問題與場地原有硬體設備發生問題

1、 比賽前:請通知工作人員,進行檢查

2、 比賽開始後:

( 1 ) 選手須先舉手,告知裁判哪項硬體設備發生問題。

( 2 ) 裁判過來確認硬體是否有發生問題。

( 3 ) 如檢查有問題,直接更換備品。

( 4 ) 如檢查沒問題,該隊伍判一次警告,繼續比賽。

( 11 ) 現場賽事裁判對於現場比賽有最高決定權以及絕對權力,比賽隊伍人員以及教練等任 何相關人員,皆無條件服從裁判指示。

6、 其他規則

( 1 ) 請於當日各場次時程表前10分鐘至該場次選手休息室等候。

( 2 ) 主辦單位有權禁止任何電子儲存裝置,請事先詢問主辦單位的規則。

( 3 ) 若設備有提供優勢的嫌疑,主辦單位保留禁用該設備的權力。

( 4 ) 若該場賽事有現場賽評解說,主辦單位將於該賽事場地內撥放干擾音隔絕現場雜音。

( 5 ) 輪到該場比賽之選手就指定選手區後,依現場裁判人員指示於10分鐘內準備就緒並完成電腦設定等準備事項。若選手在設定完成後仍需額外的準備時間,主辦單位會提供允許範圍內的額外準備時間。

( 6 ) 選手要離開指定的選手區之前,必須先獲得比賽裁判人員的許可。

( 7 ) 若畫面已顯示「勝利」或「失敗」,將不得重賽。

( 8 ) 若未取得主辦單位同意,選手蓄意在比賽結束前離開遊戲將視為自動棄賽。

( 9 ) 若出現遊戲方面的爭議,選手必須馬上通知裁判人員。一旦下一場對戰開始,選手便無法針對先前的比賽結果提出抗議。

( 10 ) 比賽場地規範如下:

1、 參賽選手須自備鍵盤、滑鼠、滑鼠墊、鼠線夾及耳機等設備,現場僅提供公用的電腦主機及螢幕,其餘設備選手若沒有準備將不會提供設備,若是現場出現自備設備故障的問題,主辦單位會提供臨時設備作為使用,但所提供的設備只能做為比賽的最低需求,不得提出其他需求的要求。

2、 比賽場地提供的設備皆屬主辦單位的財產,選手不得因任何原因對其破壞,選手不得於電腦上安裝其他軟體,若因設備需求需安裝額外驅動請於賽前向主辦單位提出申請。

3、 在比賽途中,選手除了遊戲外不可使用其他應用程式、瀏覽器或轉播,主辦單位會在線下賽賽前檢查電腦。語音軟體不在此設限。

4、 比賽開始時,比賽場地內不得使用手機及其他非規定內的無線軟硬體,包含比賽準備作業時間也不能使用。

5、 比賽場地嚴禁一切飲食。另外,選手自備的衛生紙及紙屑類的垃圾,也必須在比賽之後一律帶走以維護環境整潔。

7、 選手規則與責任

所有參賽者理應保持運動家的精神。蓄意或試圖違反下列選手行為規範,得處以觸犯選手規範所列出的懲處。

( 1 ) 爭議與糾正:應先透過電子郵件、電話,或親自向主辦單位舉發任何違反目前賽事運作的行為或爭議。

( 2 ) 語言:泛指所有語言在內,選手不得在暱稱、遊戲聊天室、大廳聊天室或訪問中使用任何帶有猥褻、褻瀆、種族歧視的發言,包含使用縮寫和掩蓋性的字詞。主辦單位保留強制管制的權利。

( 3 ) 通訊和儲存裝置:選手攜帶任何電子儲存裝置到比賽會場之前必須先詢問主辦單位,亦不允許在比賽中使用手機或對外通訊設備。

( 4 ) 違禁藥物:選手不可使用或持有違禁藥物,違者除了受到選手規範的懲處選手不可使用或持有違禁藥物,違者除了受到選手規範的懲處外,還可能依當地法律將違者移送法辦。

( 5 ) 酒精:比賽主辦單位有權剔除在比賽中飲酒的選手之參賽資格。

( 6 ) 作弊:比賽不會容忍任何作弊行為。一旦主辦單位查明作弊事實,比賽不會容忍任何作弊行為。一旦主辦單位查明作弊事實,將立即剔除選手的比賽資格並逐出會場,亦可能限制作弊選手未來的參賽資格。

( 7 ) 濫用軟體漏洞:任何蓄意或試圖利用遊戲漏洞的自肥行為將導致選手喪失比賽資格。主辦方及英雄聯盟官方擁有判斷使用漏洞或自肥行為的權利。

( 8 ) 同謀和操作比賽:選手不可蓄意或試圖操作任何比賽結果。若主辦單位查明選手同謀操作比賽,將立即剔除選手的比賽資格並逐出會場,亦可能限制作弊選手未來的參賽資格。選手參賽時,必須隨時隨地全力以赴。

8、 處罰

任何隊伍成員被證實違反上述任何規則後,採取下列處罰:

( 1 ) 口頭警告

( 2 ) 失去目前或下場賽事的禁角資格

( 3 ) 判定遊戲棄權

( 4 ) 判定比賽棄權

( 5 ) 剝奪比賽資格

( 6 ) 收回比賽成績

9、 最終決定權

保留對此份賽事規章的增加/刪減條文權力以及最終解釋權,亦保留補充此份賽事規章的權力。

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承辦單位:臺北市幼華高級中學
協辦單位:拾參文創股份有限公司、臺北城市科技大學電通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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