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陽明山國家公園自然景觀×生態攝影比賽

得獎名單
2020陽明山國家公園自然景觀×生態攝影比賽

報名時間: 2020-06-01 ~ 2020-09-30

主辦單位: 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

主辦單位電話: 02-28613601轉分機805(賴小姐)

主辦單位Email:ymsnp@mail.ymsnp.gov.tw

2020陽明山國家公園自然景觀×生態攝影比賽 簡章

一、 主辦單位:

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

二、 收件日期:

2020年6月1日起至2020年8月10日截止收件(郵寄者郵戳為憑,親送管理處者為截止日17:00為止),逾期恕不受理 。

三、 拍攝地點:

須在陽明山國家公園範圍內拍攝。本園範圍請參見本處網站首頁>遊憩資訊>交通資訊>園區地圖之陽明山國家公園導覽圖,網址:https://www.ymsnp.gov.tw/main_ch/downloadList.aspx?down=28&uid=366&pid=16
參賽者若因攝影需要,須進入陽明山國家公園內之生態保護區,請自行依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規定提出申請,經許可後方得進入。

四、 參加對象:

凡國內外愛好生態攝影以及關懷國家公園自然、人文與生態人士(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同仁不得參加)。

五、 比賽主題:

以陽明山國家公園內自然景觀、動植物生態資源為主題,且應在自然無人為干擾或人為佈置的狀態下拍攝。作品以能代表陽明山國家公園自然體驗經驗、生物特色與棲地生態環境關係的作品為佳。

六、 作品規格:

1. 參賽作品以原創影像為限,每位參賽者作品限報3張,並以相紙沖印或輸出長邊10吋,短邊不限之彩色照片,需附原始檔案光碟(有效畫素1,200萬以上,檔案大小5MB以上,解析度須達300DPI(TIFF或JPG檔,如有NEF或RAW檔亦請提供。)圖檔名編寫:姓名-作品名稱-拍攝地點,例如:呂大德-天空翱翔的大冠鷲-七星山山頂。

2. 郵遞寄送者以掛號郵件交寄,照片與光碟請自行以厚紙板或其他保護材料妥善保護,以免郵寄過程造成著作光碟損壞。如因郵寄運送途中損壞或遺失者,致使光碟內容無法讀取者,視為未完成報名程序。其因此錯失報名時間之責任,概由寄件人及運送單位自負,與主辦單位無關。

3. 參賽作品僅能透過機身或RAW 之設定,調整銳利、對比、色溫。不能再以軟體或其他軟體濾鏡進行改色、合成、修除、改色、翻拍或無中生有或有中變無產生之作品,且著作不得畫線、彩繪、 裁切、格放、加框、落款、加註文字。若有軟體修改、合成之爭議,將以本處聘請學者專家審查意見為判定之依據。參賽者有舉證之義務,並對判定之結果不得異議。

4. 拍攝地點須在陽明山國家公園內,動植物不得移入室內或在人工環境及原棲地以外環境拍攝。

5. 參賽者(及其法定代理人)應保證參賽著作確由參賽者獨立創作,並享有完整之著作權,並未曾在其他比賽得獎、著作不得違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該作品之著作權若有爭議或已授權或讓與他人者請勿參賽。

6. 違反以上規定者,不予評審,亦不與退件;已得獎者經檢舉者將公布取消得獎資格(獎項不予遞補),並追回已領取之獎狀及獎金。其涉著作權侵害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主辦單位無關。

七、 收件方式:

郵寄作品以郵戳為憑,截止收件日若遇颱風等停止上班,則自動順延至次一上班日。需依所附報名表(每張報名表限一件作品使用)以及黏貼作品資訊表的作品並詳填各項資料後,連同數位檔案(光碟)以掛號郵寄或親自送達112092台北市陽明山竹子湖路1-20號『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並於信封註明「參加「2020陽明山國家公園自然景觀×生態攝影比賽」字樣,逾期繳交者不予受理。

八、 評選方式:

1. 聘請生態攝影專家及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相關人員組成公開評選委員會評選之。

2. 參賽者寄交之照片,於評審前由主辦單位給予各參賽照片編號,不附帶參賽者之基本資料,以維護比賽之公平性。

3. 評審作品標準:主題內容、構圖技巧、創作理念、攝影技巧與光影技巧各佔20%。

九、 得獎公佈:

預定2020年8月底(正確日期另行公布)將得獎名單刊登於攝影比賽活動網站、陽明山國家公園網站【最新消息】、陽明山國家公園遊客中心公佈欄,並以專函通知得獎者。

獎項及獎品:

  • 金牌獎1件,獎品及獎狀乙紙,獎品內容為陽明山區溫泉飯店雙人房住宿券1張、晚餐券2張、1日遊券2張,價值新臺幣1萬3,480元整。
  • 銀牌獎1件,獎品及獎狀乙紙,獎品內容為陽明山區溫泉飯店雙人房住宿券1張、晚餐券2張,價值新臺幣9,592元整。
  • 銅牌獎1件,價值獎品及獎狀乙紙,獎品內容為陽明山區溫泉飯店1日遊券4張,價值新臺幣5,000元整。
  • 優選10件,獎品及獎狀乙紙,獎品內容為陽明山區溫泉飯店1日遊券2張,價值新臺幣2,500元整。
  • 佳作20件,獎品及獎狀乙紙,獎品內容為陽明山區溫泉飯店雙泉食券1張,價值新臺幣1,099元整。
  • 入選30件,各得本處精美宣導品一份及獎狀乙紙。

本次將在所有參賽作品選出「特別獎」,由元佑實業有限公司贊助提供OLYMPUS TG-6水下照相機一部做為特別獎。
1. 主辦單位得視參賽狀況,減少或增加獎項件數。
2. 參賽作品未達水準經評審確定獎項得從缺;各組金、銀、銅牌獎作品每人限得1件。得獎作品經公佈,得獎人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3. 得獎作品將在公布後擇日於陽明山國家公園遊客中心或陽明書屋展示(日期另行於本處官網中公布)。
4. 獎品依所得稅法競技競賽和機會中獎的獎金或給與扣繳相關關規定辦理

十、 相關著作權

1. 參賽作品及原稿底片之著作財產權於評審得獎確定同時讓與【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並於參賽報名時簽具「著作權讓與同意書」;本處依著作權法有重製、公開展示及不限時間、次數、方式及轉授權第三者使用之權利,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且得獎人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及撤銷此項授權;惟保留其著作人格權並同意不對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行使著作人格權。

2. 參賽作品需為參賽者本人作品,並需擁有該作品之完整著作權,若有第三人對作品提出異議,並經主辦單位查明屬實者,主辦單位除取消資格(獎位不遞補)並追繳獎金及奬狀外,其違反著作權之法律責任由參賽人自行負責,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十一、 未得獎作品注意事項

※寄出作品一概不退件,未得獎者光碟本處統一進行銷毀。
※參賽者視同認可並接受本簡章之各項規定※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以適時修正,恕不另行通知。


相關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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