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臺北設計獎

2020臺北設計獎

 總獎金: 3800000

最高獎金: 600000

報名時間: 2020-04-01 ~ 2020-07-15

主辦單位: 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

主辦單位電話: 02-2698-2989分機03133(陳先生)、02-2698-2989分機02642

主辦單位Email:tida@cpc.tw03133@cpc.org.tw02642@cpc.org.tw

2020臺北設計獎 競賽辦法

一、 關於臺北設計獎

臺北市政府規劃辦理「臺北設計獎」,以「Design for Adaptive City:為不斷提升的城市而設計」之 精神,不斷的向全世界熱愛創意、設計的人士形塑「設計臺北、夢想臺北」的城市品牌意象,並公開徵選 傑出國際設計作品,打造臺北市成為創意設計匯流平臺,藉以發掘具商機潛力的創意設計、鼓勵社會設計 意涵,主張設計使人類生活更美好更便利。

臺北市政府致力於將臺北市打造成為一座具有設計遠見的城市,更鼓勵設計師們把設計當成解決問題 的工具,透過設計思維,解決大眾及社會必須面對的問題,推動永續發展城市,進一步展現臺北設計獎 「為不斷提升的城市而設計」之精神。

註:2008~2011 年為臺北工業設計獎,2012 年起更名為臺北設計獎。

二、 辦理單位

(一) 指導單位:臺北市政府

(二) 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

(三) 執行單位:財團法人中國生產力中心

(四) 國際認證/認可單位:

1. InternationalCouncilofDesign(ico-D)
2. InternationalFederationofInteriorArchitects/Designers(IFI) 3. WorldDesignOrganization(WDO)TM

(五) 合作單位:(依筆劃順序排序)

1. 中華平面設計協會
2. 中華民國工業設計協會 3. 中華民國室內設計協會 4. 中華民國美術設計協會 5. 台灣海報設計協會

三、 參賽資格

  1. 全世界對設計有興趣者皆可參賽。不限個人或團體。團體參賽以5人為限,以其中1人為代表人完 成報名。
  2. 參賽作品須為作者原創,且為2018年6月30日以後創作完成之作品。

四、 參賽類別

分為工業設計、視覺傳達設計以及公共空間設計三類。 (一) 工業設計類

工業設計類指可供量產之工業產品設計,包含一般與數位應用、交通工具設計、設備儀 器設計、生活及家居用品設計、資通訊及家電產品設計及其他等。

(二) 視覺傳達設計類 視覺傳達設計類包含數位平面創作、識別設計、海報設計、包裝設計及印刷設計等。

(三) 公共空間設計類 提供公眾使用的開放空間、政府建築及部分可公開共享的私人建築等。

五、 參賽時程

活動項目 日期 說明
報名開始 2020/4/1 線上報名 http://www.taipeidaward.taipei/ (官方網站)
報名截止 2020/7/15 臺北時間 23:59(GMT+08:00)截止
線上初審 2020/7/20~8/21
入圍名單公布 2020/8/30 將於官網公布
決選作品 繳件截止 2020/9/30
  1. 臺北時間 17:00(GMT+08:00)截止。
  2. 收件截止日期以寄達時間為准
  3. 寄送或親送妥善包裝之作品至財團法人中國生產力中心「2020 臺北設計獎工作小組」,新北市 221 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 79 號 2 樓。
  4. 工業設計入圍者繳交作品模型、視覺傳達設計入圍者需繳交海報或實體設計作品、公共空間設計類入圍者 繳交作品模型或 3D 動畫。
決選評選 2020/10/22
頒獎典禮 2020/10/23 1. 得獎名單於頒獎典禮現場公布,並公告於官方網站。 2. 頒獎典禮日期及辦理地點另行公告。

*主辦單位保留上述時間地點變更之權利,請以官方網站公布為主。

六、 報名費用:

免報名費。

七、 參賽程序

(一) 報名方式:採取網路報名。

  1. 參賽者請至本競賽官網( http://www.taipeidaward.taipei/)取得個人帳號。依 規定填寫報名資料完成後,系統將自動寄發「帳號確認通知」至報名者之電子郵 件信箱。參賽者可於報名截止日前,自行登入上傳作品檔案與資料,並同意「智 慧財產權聲明」,即完成報名作業,系統將自動寄發「報名成功通知」信件。
  2. 請自行確認報名填入之電子郵件信箱正確性,執行單位將以該信箱作主要聯繫。
類別 規格 工業設計類 視覺傳達設計類 公共空間設計類
網 路 報 名 階 段
線 上 繳 件

作 品 資 料 1. 一律採取線上註冊,取得系統序號,完成報名。 2.上傳作品創作理念 500 字以內(以英文為主、其他語文為輔)。 3.上傳作品名稱,請以英文為主,其他語言為輔。
圖 檔 上 傳 1.上傳作品圖檔格式限 jpg,檔案大小請勿超過 3MB
2.尺寸:寬 1190x 高 840 像素,解析度 96 dpi 以上 150dpi 以下
作品圖檔以 3 張為限 作品圖檔以 3 張為限 作品圖檔以 5 張為限

注意事項:請留意作品圖檔能充分展現設計概念及品質供評審瞭解作品內容。

(二) 入圍繳件:經通知入圍,需繳交實體作品進行評選審查作業,各組繳件詳細規格如下:

類別 規格 工業設計類 視覺傳達設計類 公共空間設計類
入 圍 通 知
決 選 繳 件

作 品 實 體 繳 交
  1. 已經量產之作品繳交實際 成品。
  2. 未量產之作品繳交1:1或等 比例縮小之實體模型。縮小 模型之尺寸需於 40 x 40 x 40 (cm3) ~ 100 x 100 x 100 (cm3)之總體積範圍 內。
  3. 另可繳交作品各視角之動 畫影片。影片規格為:mp4, 時間 90 秒內,1080p 以上。
  1. 海報設計類可繳交裝裱之 原件,或另輸出裝裱 A1 (59.4cm×84.1cm) 尺寸。 以 3 張為限。
  2. 識別設計、印刷設計及綜 合印件類作品,可繳交實 品或可排版裝裱為直式 A1 (59.4cm×84.1cm)尺寸, 以 3 張為限。
  1. 作品展示輸出裝裱為 A1(59.4cm×84.1cm)尺 寸,以 5 張為限。
  2. 繳交 1:1 或等比例縮小之精 密模型。縮小模型之尺寸 需於 40 x 40 x 40 (cm3) ~100 x 100 x 100 (cm3)之 總體積範圍內。或以影片 呈現。影片規格為: mp4,時間 90 秒內, 1080p 以上。
數 位 檔 案 繳 交 1. 作品文字說明(500字以內,英文為主、其他語文為輔)。
2. 作品原始圖檔(張數不限、檔案格式tif、最長單邊不超過3508像素、300dpi)。 3. 設計者照片(1 張為限) 。
4. 作品圖檔需含使用說明與 使用情境。
5. 可提供動畫影片檔案呈現 作品使用情境說明。

4. 若為包裝設計之作品,圖檔 需含使用說明。
5. 可提供影片檔案呈現作品 展示。

4. 作品圖檔需含使用說明與 使用情境。
5. 可提供動畫影片檔案呈現 作品空間情境。

說明:關於模型相關規定請參照十、注意事項(三)關於參賽者之 9-14 條規定。

八、 評選作業

(一) 評審團組成原則:

  1. 由主辦單位遴選國內外專業人士組成,單一類別評審組成至少來自兩個以上不同 洲際與國籍。
  2. 若評審生病或不可抗力因素無法進行評選,主辦單位保留更換評審團權利。

(二) 評審方式:

1. 資格審查:針對參賽作品進行包含資格、資料與格式符合規格與否等審查。
2. 初複選:以數位檔案透過線上系統進行初複選評審,遴選出各類別作品進入決選。 3. 決選:各類作品以實品、模型、動畫影片或符合規範之印刷輸出物進行評選。

(三) 評審標準:

評分項目 說明
應用性 作品運用新材料降低污染、解決日常生活問題
方便使用者使用
商品化程度
工業設計類將以作品之量產計畫完整性及可行性進行評比
創意性 設計創意與原創性
技術性 技術應用成熟度及作品功能性、材料、技術等  設計作品之精緻度
藝術性 作品美感表現

1. 主辦單位確保評選過程皆在公平公正的流程中進行,且不得影響評審團的評選過程。 2. 當評審團的評選為最終決定後,將不依任何第三者介入評審與參賽者而改變。

九、 獎項

(一) 獎項獎金:

競賽總獎金新臺幣 380 萬元,各類組獎項如下:

獎項
類別

工業設計類 視覺傳達設計類 公共空間設計類
臺北市長獎(新臺幣 60 萬元) 共1名
金獎 (新臺幣 50 萬元) 1 名/組;共計 3 名
銀獎 (新臺幣 20 萬元) 1 名/組;共計 3 名
銅獎 (新臺幣 15 萬元) 1 名/組;共計 3 名
ico-D 特別獎(新臺幣 1 萬元) 1名
IFI 特別獎(新臺幣 1 萬元) 1名
WDO 特別獎(新臺幣 1 萬元) 1名
獎項
類別

工業設計類 視覺傳達設計類 公共空間設計類
專業應用精進獎 (新臺幣 24 萬元) 共1名
循環設計獎 (新臺幣 10 萬元) 共1名
社會設計獎 (新臺幣 10 萬元) 共1名
評審團推薦獎 (新臺幣 1 萬元) 5 名/組;共計 15 名
最佳人氣獎 (新臺幣 1 萬元) 1 名/組;共計 3 名
廠商贊助獎 視廠商贊助狀況調整
優選 預計每組若干名

說明:

  1. 臺北市長獎、各類組之金銀銅獎、特別獎、專業應用精進獎、社會設計獎、循環設 計獎及評審團推薦獎,皆頒發獎座及獎狀;最佳人氣獎、廠商贊助獎及優選則頒發 獎狀乙式。
  2. 最佳人氣獎:針對特定作品票選,每人每類別最多可投1票,各類別得票數最高的 作品將獲得「最佳人氣獎」。
  3. 各獎項得經決選評審會議視參賽作品水準議定「從缺」或「調整」,亦得由決選評 審會議決議更動獎勵與獎項名稱。
  4. 主辦單位及贊助單位保有調整廠商贊助獎獎項數量之權利。
  5. 所有得獎者將公布於專屬網站上,以提供廠商進行設計合作案之相關洽詢。

(二) 特殊獎項說明

  1. 臺北市長獎: 本競賽最大獎,以臺北市為設計服務目標,就城市發展、市民生活及公共服務等層 面,提出對用戶最具影響力,讓城市永續性進步的設計創意提案。 註:本獎項就上述定義從所有參與決選的作品中進行評選。
  2. 專業應用精進獎: 作品已實際量產,在設計上能突破舊有框架,利用創新材料、簡化工序、強化應用 性的精進來創造商品化的價值,進而改善生活。
  3. 社會設計獎: 以創造公眾利益為前提,在有限的資源條件下,利用設計思考來發掘社會亟待改善 的議題,以設計方法為核心,解決人民、社會或城市必須面對的問題,並發揮設計 的影響力。
  4. 循環設計獎: 透過設計將新科技與新創意導入產品製造、使用與棄置等各階段,再賦與產品新的 生命,提高各種資源的使用效率。

十、 注意事項

(一) 本競賽活動有關參賽報名、獲獎之展覽及專刊刊登皆不另收取費用。

(二) 所有參賽者,無論身分(學生,專業設計師或社會人士),皆需遵守本競賽所有條文規 定,並平等享有獲得獎項/獎金的權利。

(三) 關於參賽者

  1. 參賽作品之智慧財產權屬參賽者所有。
  2. 所有的作品皆為參賽者自行創作所完成,參賽者需於報名時充分瞭解及同意「智慧財產權聲明書」,聲明設計作品未侵犯他人之智慧財產權。
  3. 在正式參賽前,若作品有在公開場合展出的可能,參賽者須自行確認並保護其作品之智慧財產權。
  4. 參賽者在報名與提交作品時,已充分詳閱及瞭解競賽簡章,並同意遵守簡章內容及所有細則之規定。
  5. 參賽者充分瞭解其所提供的任何個人資訊,將按照主辦單位的隱私政策進行使用。
  6. 為方便國際評審進行甄選作業,每件參賽作品需填寫英文的作品說明。
  7. 參賽者同意遵守由主辦單位決定的比賽規則,並接受評審團的決定為最終決定,同時沒有其它關係人介入評選過程。
  8. 參賽者充分瞭解及配合其報名資料,創作之詳細圖文內容與任何宣傳素材,可以由主辦單位在競賽相關活動或專案中(如各種宣傳、巡迴展覽、出版或委託出版等)使用及作為報導與展示之用。
  9. 參賽者應自行負擔入圍後寄送作品之運費和繳納通關時所產生之所有費用(包含但不限於進出口關稅、保險費等)。另參賽者亦須自行負責相關申報手續文件,主辦單 位不負責代付相關費用。為避免進入臺灣海關時間較長,影響作品到達時間,建議 參賽者於寄件時勿將作品價值填寫超過 50 美元。
  10. 參賽入圍作品寄送需自行承擔毀損風險,請於寄送時謹慎包裝,務必選用可重複拆 裝之運輸包裝材料及保護作品之支撐結構,並請自行安排保險事宜。若模型於寄件 運送過程及評選和展示期間受損,主辦與執行單位恕不負擔相關責任。
  11. 獲得臺北市長獎、各類別金、銀、銅獎、專業應用精進獎、社會設計獎、循環設計 獎項之作品,於獲獎後所繳交之模型(或實品),所有權移轉臺北市政府。
  12. 除臺北市長獎、專業應用精進獎、社會設計獎、循環設計獎及各類別金、銀、銅獎 獲獎作品將不返還參賽模型及作品外,其餘參與決選之作品將於競賽年度相關活動 完成(約 12 月)後將安排模型及作品返還作業,提供寄回與現場領取兩種方式,確切 時間與地點將另行公告。
  13. 主辦與執行單位僅負責一次返還寄送費用,如因參賽者國家海關因素、寄達未收、 收件地址電話錯誤等,非主辦與執行單位造成之退件因素,再次寄送相關費用將由 參賽者自行負擔。
  14. 參賽者充分瞭解及同意配合主辦與執行單位對於作品返還及所有權移轉之相關規 定。
  15. 參賽者需為相關的審查和展覽,提供一切合理的資訊和實際生產的樣品(如果需要)。
  16. 參賽者資料將提供北市府做為推廣及輔導設計產業使用。
  17. 最佳人氣獎票選活動,相關注意事項將另行公布於官網上。

(四) 關於得獎者

  1. 得獎名單以評審委員最後決定為最終決定,執行單位將於頒獎典禮公布得獎名單。
  2. 各獎項得經決選評審會議視參賽作品水準議定「從缺」或「調整」,亦得由決選評審會議決議更動獎勵與獎項名稱。
  3. 得獎者之獎金或獎品,皆須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代扣所得稅。獎金匯款作業將由臺北市政府於得獎名單公告後 2-4 個月內辦理。
  4. 主辦單位將處理相關外匯作業,得獎者須提供正確之帳戶資訊,以利所有的獎金款項能順利匯出。
  5. 競賽獎金不包含取得設計師的作品智慧財產權。
  6. 所有得獎者將公布於專屬網站上,以提供廠商進行設計合作案之相關洽詢。
  7. 主辦單位將不會對得獎作品進行再製的行為。
  8. 主辦單位將不負責得獎作品的商業開發規劃,故不提供任何開發費用。
  9. 獲臺北市長獎、各類別獲金、銀、銅獎、專業應用精進獎、社會設計獎、循環設計獎之得獎者若為非主辦國之參賽者或團體,由主辦單位邀請並提供參賽者或團體代 表 1 人出席頒獎典禮之機票、食宿及接待費;各類別依金、銀、銅獎順序邀約,總 計至多 6 名。

10.競賽專刊、獲獎獎狀與獎座,其顯示之作品名稱、單位名稱與設計師姓名,皆以參 賽者於報名系統提供之資訊為主,請於報名時自行確認。如於報名截止後申請更換, 若產生獎狀與獎座重製費用,將由參賽者自行負擔。一旦公布得獎後,恕不得更換 任何資訊,包括網站公告及專刊編製內容。

11.主辦單位保留對參賽作品進行宣傳的權利,且不涉及商業用途下,於得獎名單公告 三年內,可應用作各種宣傳、巡迴展覽、出版或委託出版,及平面與電子媒體宣傳 計畫,將不另支付費用。

(五) 凡獲獎作品主辦單位將另通知提供檔案及相關資料作為展出、編錄專輯使用,另配合國 際競賽認證規格,依其規定提供必要檔案資料及實品。

(六) 主辦單位僅針對得獎作品進行宣傳活動,任何未入圍作品,將不會被使用或是公開。

(七) 資格取消

  1. 通知入圍之作品,如未能於繳件截止日前完成實體作品或模型之寄送或交付和電子 檔案繳件者,視同放棄進入決選資格。
  2. 入圍或得獎作品經人檢舉或告發為 2018 年 6 月 30 日之前創作完成之作品,且有 具體事證者,執行單位得取消其入圍及得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獎品、獎座 及獎狀。
  3. 入圍或得獎作品經人檢舉或告發為非自行創作或冒用他人作品,且有具體事證者, 執行單位得取消其入圍及得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獎品、獎座及獎狀。
  4. 入圍或得獎作品經人檢舉涉及抄襲或違反著作權等相關法令,經法院判決確定者, 或經決選評審審議有明顯事實者,執行單位得取消其入圍及獲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 之獎金、獎品、獎座及獎狀。
  5. 如前述兩款情事發生致主辦或執行單位遭第三人主張權利者,入圍或得獎者應立即 出面解決,其產生之訴訟費用、律師費用及其他相關費用,悉由入圍或得獎者負責; 如因此造成主辦或執行單位直接或間接(包括但不限於名譽)損害,入圍或得獎者 亦應無條件負擔賠償責任及費用。
  6. 評審個人及所屬公司之設計作品不得參與競賽。參賽者之個人及所屬公司如參與評 審過程,將自動取消參賽資格。

(八) 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執行單位得隨時修正,並公布於官網。

十一、 聯絡方式

財團法人中國生產力中心「2020 臺北設計獎工作小組」

聯絡人:陳先生/吳先生

電話:+886-2-2698-2989 分機 03133/02642

電子信箱: tida@cpc.tw/ 03133@cpc.org.tw/ 02642@cpc.org.tw

傳真:+886-2-2698-9335

地址:新北市 221 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 79 號 2 樓


相關檔案:


臺北設計獎相關競賽


延伸閱讀:


You may also like...

發表迴響

這個網站採用 Akismet 服務減少垃圾留言。進一步了解 Akismet 如何處理網站訪客的留言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