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屏東好好」屏東電影節

2021「屏東好好」屏東電影節

 總獎金: 1600000

最高獎金: 600000

報名時間: 2021-07-26 ~ 2021-08-31

主辦單位: 屏東縣政府

主辦單位電話: 02-2321-2738(郭小姐)

主辦單位Email:service@o917.tw

【一、活動宗旨】

屏東電影節屏東縣政府主辦之駐地拍攝競賽,希望藉由主題微電影徵件、成果影展等活動辦理,鼓勵影視工作者利用屏東城市風光、人情、特色為題材進行拍攝,以「屏東好好」為題進行創作,用鏡頭語彙留下專屬於屏東的紋理風情,讓這些屏東豐富的地景風情、人文美好透過影像作品向外擴散。同時也希望讓電影節成為標誌性徵件活動,以城市行銷的角度,紀錄下專屬於屏東的特色,行銷海內外。

2021「屏東好好」屏東電影節

【二、辦理單位】

• 主辦單位:屏東縣政府

• 承辦單位:掬月拾棲有限公司

【三、報名資格】

1. 不限年齡、國籍、性別均可參加。

2. 個人或團隊均可參賽。

【四、徵選辦法】

*第一階段初選需繳交劇本,經評選後之入選 10 名參賽者需至屏東進行拍攝,並繳交最後作品。

(一)第一階段初選劇本徵件

I. 主題及格式:

1. 主題:屏東好好

2. 內容:以「屏東好好」為主題發想,不限任何題材形式。

II. 報名投件規格:

1. 劇本大綱:應敘明作品大綱、主要人物介紹、故事情節及結局,並請依附件之劇本格式撰寫。大綱應以繁體中文為主,得輔以英文或其他外文。

2. 作品長度:可拍成10-20分鐘之電影劇本

III. 報名及交件方式:

1. 報名方式:2021 年 7 月 26 日(一)9:00 起至 2021 年 08 月 31 日(二)23:59 止,至官方網站「2021屏東電影節」完成線上報名作業。每位參賽者提交作品以 1 件為限,需附上完整標題及 200 字以內之作品大綱或創作概念說明,所有徵件之相關資料恕不退還。

2. 交件方式:

• 線上報名時,請將提案劇本以附件之劇本格式撰寫後一併上傳。劇本標題以「作品名稱

_2021屏東電影節徵件」訂定。

IV. 評分標準:

將由專業評審團就參賽者之書面資料及提案劇本進行評選,並依原創性、與主題之契合度、後續拍攝發展性及作為宣傳影片之適合度等做出綜合評分,擇優選出 10 組入選團隊進入駐地拍攝作業。

項目 比重
原創性 30%
作為宣傳影片適合度 20%
內容與主題之契合度 30%
後續拍攝可能性 20%

(二)第二階段決選

I. 主題及影片形式:

1. 主題:屏東好好

2. 內容:以「屏東好好」為主題,不限任何題材形式,需於屏東縣內進行駐地拍攝。

II. 導師培育:

將邀請專業評審團擔任入選團隊之監製負責人,提供團隊相關指導及協助。

III. 決選提交內容:

1. 須提供影像劇照、作品簡介及參賽者簡介。

• 劇照:3 張。

• 作品簡介:中文 300 字以內。

• 主創團隊簡介:中文 150 字內。

2. 參賽影片格式

• 片長:影片全長以 10 分鐘以上不超過 20 分鐘為限。(00:10:00-00:20:00,含片頭、影片本體及片尾)

• 規格:影片規格 FULL HD 1920 x 1080 以上,檔案格式為 MP4、MOV及 MXF 檔。

• 字幕:須提供中文字幕版本及無字幕版本各乙式

3. 預告影片:30 秒至 60 秒

4. 花絮影片:拍攝過程中,須配合主辦單位拍攝導師指導團隊之花絮影片,或由參賽者自行提供拍攝花絮影片 1 支,片長須超過 3 分鐘。

5. 介紹屏東之小品文(200 字以上)及美景側拍照

IV. 交件方式於 2021 年 10 月 15 日(五)23:59 前,將上述資料上傳雲端資料夾,並將連結寄至屏東電影節信箱:service@o917.tw

V. 駐地拍攝經費:將由屏東縣政府提供 10 組入選團隊,每隊新台幣 10 萬元之駐地拍攝補助經費,團隊需於繳交駐地拍攝影片及相關資料,經電影節活動小組確認資料交齊後始可領取。

VI. 評分標準:

將由專業評審團就參賽者駐地拍攝影片進行評選,並依創意、與主題之契合度、故事構想及架構表現、技術製作完整度、整體完整度及作為宣傳影片之適合度等做出綜合評分,擇優選出首獎、最佳導演、最佳演員、最佳剪輯、最佳編劇、最佳攝影等 6 獎項。

項目 比重
創意表現手法 10%
內容與主題之契合度 20%
故事構想及架構表現 20%
技術製作完整度(表演、剪輯、攝影、配樂等) 25%
整體完整度 15%
作為宣傳影片之適合度 10%

【五、活動流程】

1. 第一階段初選劇本徵件:

2021 年 7 月 26 日(一)9:00 起至 2021 年 8 月 31 日(二)23:59 止,逾期恕不受理。

2. 入選 10 組名單公告:

2021 年 9 月 8 日(三)

3. 開鏡記者會:

2021 年 9 月 15 日(三)11:00 於屏東市辦理,詳細地點將另行通知。

4. 監製工作坊:

將邀請國內導演、編劇、製片等專家分享實務經歷及解析產業現況。

• 辦理日期:2021 年 9 月 14 日(二)於屏東市辦理,詳細地點將另行通知。

5. 監製制度執行說明會:

將說明後續駐地拍攝之監製制度形式,每組團隊皆會分配到一名專業監製負責人,提供後續指導及拍攝協助。

• 辦理日期:2021 年 9 月 15 日(三)於屏東市辦理,詳細地點將另行通知。

6. 駐地拍攝影片製作:

• 駐地拍攝:2021 年 9 月 16 日(四)起 2021 年 10 月 15 日(五)止。

• 交件時間:2021 年 10 月 15 日(五)23:59 前

7. 網路票選活動:

• 票選期間:2021 年 10 月 18 日(一)15:00 至 2021 年 10 月 31 日(日)23:59

• 票選結果公告:2021 年 11 月 1 日(一)

8. 成果影展首映會:

於屏東縣內電影院辦理 1 場首映會,播放十部影片。

• 放映日期:2021 年 10 月 22 日(五)

• 時間及地點:另行公布。

9. 下鄉放映:

駐地拍攝影片將透過屏東縣政府之相關配合平台播放,並作為宣傳屏東之影片。

• 將於2021 年 10 月 23 日(六)、10 月 24日(日)、10月 30 日(六),共 3 場放映,放映時間及地點將另行公布。

10. 閉幕頒獎記者會:

2021 年 11 月 5 日(五)19:00,於屏東市辦理,詳細地點將另行通知。

※以上時程將視疫情變化進行調整及公告

【六、獎項設計】

1. 入選:

團隊於繳交駐地拍攝影片及相關資料後,將提供每隊駐地拍攝補助經費新台幣 10 萬元。

2. 決選:

  • 首獎:獎金 60 萬元(固定金額,含稅),獎盃乙座。
  • 最佳導演、最佳演員、最佳剪輯、最佳編劇、最佳攝影等五獎項:獎盃乙座。
  • 網路人氣獎:將以活動網頁票選出人氣最高一組,頒發屏東縣境內五星級(或同等)頂級套房住宿券(1 泊 2 食)。

【七、注意事項】

(一) 參賽者之權利與義務

(第一階段初選之提案劇本因僅供內部評選使用,則不在此限)

1. 參賽作品不得為其餘作品之重新剪輯版。

2. 參賽作品如有使用已發表之文字、訪談、影像紀錄或第三方之作品(如道具、音樂、照片等)等,須由第三方簽署著作財產權授權使用同意書,並同意主辦單位及其再授權利用之第三人於競賽期間針對授權內容進行重製、編輯、改作、發行、公開播送、公開傳輸、公開上映等非營利目的之宣傳活動使用。

3. 參賽者需為參賽作品之原創人。

4. 參賽作品需為未公開發表之作品,不得抄襲、借用、拷貝、仿冒。

5. 參賽作品未經機關同意不得公開刊登發表,並須簽署著作權切結書(作品無不法侵害他人著作權或其他權利之情事)。

6. 參賽作品如牽涉智慧財產權爭議,由參賽者自行負責,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7. 參賽作品及徵用第三方作品之著作財產權規定如下:

(1)機關與參賽作品創作人共同享有著作財產權;政府機關得獨立行使該著作財產權,無須取得創作人之同意,機關並享有不限時間、地域、次數、非專屬、無償利用、並得再轉授權第三人利用之權利,創作人承諾對機關及其再授權利用之第三人不行使著作人格權。

(2)參賽作品如有徵用第三方之作品(如道具、音樂、照片等)已發表之文字、訪談或影像紀錄等,須由第三方作品創作人簽具著作權授權使用同意書,同意政府機關得獨立行使該著作財產權,無須取得第三方作品創作人之同意;機關並享有不限時間、地域、次數、非專屬、無償利用、並得再轉授權第三人利用之權利,第三方作品創作人承諾對機關及其再授權利用之第三人不行使著作人格權。

(二)入選義務與須知

1. 入選之 10 組團隊需至少派一位代表出席電影節相關活動,如開鏡記者會、監製工作坊及執行說明會、閉幕頒獎記者會,詳細辦理時間將依本簡章為主,若有任何更動將另行通知。

2. 入選團隊需於繳交駐地拍攝影片及相關資料後,始可領取每隊駐地拍攝補助經費新台幣 10 萬元

3. 駐地拍攝影片將透過屏東縣政府之相關配合平台播放,並作為宣傳屏東之影片。

(三)得獎者之權利與義務

1. 依所得稅法第二條第七項規定,得獎金額超過新臺幣 2 萬元(含)以上之得獎者,需由執行單位代扣 10% 稅金;非中華民國國境內居住之國人(即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未達 183 天之本國人及外國人)不論得獎者之所得金額,需就中獎所得扣繳 20% 稅金。承辦單位將依法開立扣(免)繳憑單,另涉及所得稅法及有關其他法令規定須先行扣繳者,則依其規定辦法。

2. 得獎作品如有違反智慧財產權相關法規之情事,需退回獎狀、獎盃與獎金,並自負一切法律責任。

(四)其他注意事項

1. 主辦單位及承辦單位有權於本次競賽期間,使用所有參賽作品作為宣傳活動之使用。

2. 如遇參賽者基本資料填寫不完整及聯絡資料錯誤、作品規格與參賽資格不符,或檔案無法讀取等情形時,造成主辦單位無法通知及作業,一概以棄權論。

3. 未能遵守或提供本簡章之各項規定者,視同棄權,主辦單位得直接取消該作品之獲獎資格並不予通知。

4. 所有作品一律不予退件,請自行備份。

5. 參賽者應詳閱並同意本簡章之各項規定,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有隨時解釋修正之權利。

【八、聯絡資訊】

若有任何疑問,請聯繫:

2021 屏東電影節策劃執行 郭小姐

Email:service@o917.tw

電 話:02-2321-2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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