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SALAMA山海樂原」第三屆桃園市原住民族商品設計競賽

2021「SALAMA山海樂原」第三屆桃園市原住民族商品設計競賽

 總獎金: 520000

最高獎金: 100000

報名時間: 2021-02-01 ~ 2021-05-21

主辦單位: 財團法人桃園市原住民族發展基金會

主辦單位電話: 02-2784-5588分機14(童小姐)

主辦單位Email:tung@brightideas.com.tw

一、 活動主旨

為協助桃園市原住民族文化藝術的推廣與發展,並推動桃園市原住民族文藝商品創意設計之跨域合作契機,規劃辦理「第三屆桃園市原住民族商品設計競賽」活動,主動出擊鼓勵桃園市原住民族藝文工作者或團體,期藉由結合文化傳遞、美學藝術及文創潮流,培植出更多優秀人才。

2021「SALAMA山海樂原」第三屆桃園市原住民族商品設計競賽

二、 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

主辦單位:財團法人桃園市原住民族發展基金會

執行單位:頑石國際有限公司

三、 設計主題

「第三屆桃園市原住民族商品設計競賽」延續前兩屆的活動精神,盼能具體展現對原住民族文化藝術的重視、提升全民美學素養,並讓更多人共同體驗原住民族的生活創意及樂趣,同時推動環境教育、啟發永續生活概念,故以《SALAMA山海樂原》作為本次的競賽主題。

「SALAMA」在阿美族語中有「玩」的意思,而「山海樂原」則象徵著原住民的生活,一切皆來自於大地,山林和海洋就是最棒的遊樂園。

四、 設計目標

「童玩」是族人成長過程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不論是傳統童玩器具,到現在結合創意發想的新玩意,一代又一代的傳承與創新,都滿載族人珍貴的生活點滴。

本次競賽活動的設計目標,以全國各原住民族元素為主軸,進行具有創意及巧思、與「童玩」有關的設計,需呼應本次主題精神,並兼具文化性、創新性、實用性,彰顯原住民族的生活智慧與文化傳遞。

五、 參賽組別

1. 工藝設計組:

舉凡染織類、雕刻類、陶瓷類、手工飾品、竹藤草編類及綜合材質及其他工藝類等,不限生活用品類型;自由選擇搭配成單一或系列套組皆可,作品須具量產可行性;入圍者須參與「設計師交流媒合會暨專題分享」活動,並提交量產分析及實體樣品。

2. 平面設計組:

舉凡印刷、書籍、插畫、包裝、繪本等視覺藝術表現之應用設計,可結合符號、圖片和文字與透過多種方式來創作,不限風格及媒材,電腦繪圖或手繪創作;單一或系列作品皆可;入圍者須參與「設計師交流媒合會暨專題分享」活動,並提交建議開發商品品項之打樣,如為手繪作品需繳交原作。

六、 參賽資格

1. 年滿15歲以上,不限國籍之個人或團體皆可參加。

2. 團體報名以四人為上限,並需以其中一人為主要聯繫窗口,訊息通知及獎金發放等事宜,均以此人為送達代收者。

3. 可同時以個人或團體身分報名,唯每人或每組團體,每個參賽組別僅限報名一次( 參賽件數限一件 )。

七、 競賽時程

項目 時間 備註
徵選時間 2021/02/01( 一 )至 2021/05/21( 五 )18:00止 郵寄報名者以郵戳為憑
初選名單公佈 2021/06/11( 五 )
設計師交流媒合會暨專題分享 2021/06/26( 六 )
入圍作品打樣 2021/06/26( 六 )至

2021/07/26( 一 )

交付打樣成品及原稿
人氣獎票選 2021/07/01( 四 )至

2021/07/31( 六 )

決選名單公佈 2021/08/20( 五 ) 於成果展暨頒獎典禮當日公佈
成果展暨頒獎典禮 2021/08/20( 五 )

備註:以上時程如有變動,依競賽官方網站最新公布資料為主。

八、 報名方式

於報名截止日前,將完整的報名資料燒錄至光碟或存入隨身碟,以掛號郵寄方式或親送送活動小組,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請於光碟或隨身碟外註明代表人姓名、電話、參賽組別及作品名稱。

 報名資料包含:

( 1 ) 附件一:報名表 ( 請提供Word檔 );

( 2 ) 附件二:作品概念企劃書 ( 請提供Word檔 );

( 3 ) 附件三:參賽同意書;

( 4 ) 附件四: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 5 ) 附件五:學生證正反面影本( 無則免付 );

( 6 ) 作品設計原始檔案;

( 7 ) 作品設計圖檔:包含作品設計圖、細部規格與尺寸圖等,以能完整呈現作品為主;圖檔解析度300dpi以上,檔案為JPG格式。

九、 評選標準

1. 初選

由專業顧問及業師擔任評審,依照競賽組別進行評分,於兩組參賽作品中,各別評選出前20名高分之作品為本次初選之入圍者。

2. 決選

於兩組初選入圍者中,各別再次評選出得獎者。

3. 得獎公佈

於頒獎典禮時公布名次。

4. 評分標準

評分項目 說明 比例
完整性 產品企劃整體性及作品完整度。 15%
創意性 獨特原創之設計巧思與美感,展現新手法或思維。 30%
實用性 商品化之可行性及市場潛力評估。 30%
主題性 呼應本次主題及具在地性,豐富延伸與應用之可能。 25%

5. 網路人氣票選活動

網路人氣票選獎活動不分參賽組別,由兩組之初選入圍者進行網路票選,共計40件,票數最高者為本屆「最佳人氣獎」得獎者。

6. 備註

( 1 ) 參賽作品須為原創設計,不限有發表或展示過,但不可參加過相關競賽活動或為量產產品,如不符規定則取消參賽資格。

( 2 ) 總分相同者,成績依序採計順序為創意性、實用性。

十、 獎勵辦法

組別 獎項 獎勵內容
工藝設計組 金獎 1名 獎金新台幣 100,000元、獎盃乙座、獎狀乙張
銀獎 1名 獎金新台幣 50,000元、獎盃乙座、獎狀乙張
銅獎 1名 獎金新台幣 20,000元、獎盃乙座、獎狀乙張
佳作17名 獎金新台幣 5,000元、獎狀乙張
平面設計組 金獎 1名 獎金新台幣 100,000元、獎盃乙座、獎狀乙張
銀獎 1名 獎金新台幣 50,000元、獎盃乙座、獎狀乙張
銅獎 1名 獎金新台幣 20,000元、獎盃乙座、獎狀乙張
佳作17名 獎金新台幣 5,000元、獎狀乙張
最佳人氣獎1名 ( 不分組 ) 獎金新台幣 10,000元、獎盃乙座、獎狀乙張

備註:

1. 得獎作品將於成果展暨頒獎典禮展出;唯主辦單位得依現場空間、時間等因素,保留產品展示、活動舉辦之權利。

2. 入圍者若無法親自出席成果展暨頒獎典禮,可委託代理人出席;入圍名單確認後將以提供委託代理出席授權書,請於指定日期前回傳給活動小組。

3. 獎金皆須依法代開立年度扣繳憑證,應依稅法規定代扣稅金,外國國籍者扣繳20%,中華民國國籍者扣繳10%。

4. 若以團體報名參賽者,獎金、獎盃共享,獎狀每人一張,並以代表人開立扣繳憑單。

5. 得獎名次及獎項依參賽作品內容與表現狀況,獎項名次得有從缺狀況。

十一、 後續活動

1. 設計師交流媒合會暨專題分享

初選入圍者將參加「設計師交流媒合會暨專題分享」活動,藉由專家進行主題分享,給予入圍者作品打樣之意見,並由活動小組協助完成作品打樣及商品化評估,以供策展使用。

2. 實體作品打樣

( 1 ) 工藝設計組:每件初選入圍作品於繳交實體樣品後,可向活動小組申請打樣補助費用新台幣5,000元整,每件作品僅能申請一次;打樣補助費申請文件將於收到實體樣品後提供給入圍者。

( 2 ) 平面設計組:於建議開發商品之實體打樣後,連同原著設計稿一併繳交,原作歸主辦單位所有;繳交完成後,可向活動小組申請打樣補助費用新台幣5,000元整,每件參賽作品僅能申請一次。

( 3 ) 實體作品打樣應於指定日期前完成,並送達指定地點,同時提供活動小組成品照,已確立完成;若未於指定日期前完成送件,視同放棄複選評選資格。

3. 成果展暨頒獎典禮

實體作品打樣供複審評選及策展使用,實際時間、地點於確認後通知;主辦單位不支付相關運送費用。

十二、 參賽規則及參選者之權益義務

1. 參選者保證所填寫或提出之資料為真實且正確,且未冒用或盜用第三人之資料,如主辦單位依參選者提供之資料無法通知其得獎時,主辦單位概不負責,如因此致損害於主辦單位或任何第三人,參選者應負一切相關責任。

2. 參選作品及打樣實體作品請自行備份,概不退還;因郵寄延誤、遺失、郵資不足、失竊或其他非主辦單位之原因造成參選作品遺失或損壞,主辦單位不承擔任何責任。

3. 入圍作品參與「第三屆桃園市原住民族商品設計競賽」成果展暨頒獎典禮,獲獎者或團體須無償配合本活動宣傳及成果展相關宣傳活動與出席授獎及解說作品設計概念。

4. 參選者應確保其作品為原創,不得抄襲或違反著作權法,若經檢舉並查證屬實有違反本獎評審作業程序之規定,或有抄襲、仿冒事實,主辦單位除取消資格外,並得撤回頒發之獎狀、獎座及獎金,若前述情事致主辦單位或執行單位遭第三人主張權利者,得獎者應立即出面解決,除應負相關法律責任外,其產生之訴訟費用、律師費用及其他相關費用,悉由得獎者負責;如因此造成主辦單位或執行單位直接或間接( 包括但不限於名譽 )損害,得獎者亦應無條件負擔賠償責任,主辦單位或執行單位亦得向得獎者另請求懲罰性賠償責任。

5. 得獎獎金依個人所得稅法規定扣稅。

6. 參加競賽之入圍作品,作品本身及其附隨之說明文字、圖片之智慧財產權及其他權利皆屬於原創作者或團隊所有,唯主辦單位對入圍及得獎作品及其附隨之說明文字、圖片有攝影及公開展示權,得以之作為國內外展覽、教育推廣、宣傳及出版等非營利用途之使用,原創作者或團隊同意不就本條使用目的收取任何費用。

7. 主辦單位得結合各活動修改或設計系列文宣品、廣告品,並展示於展覽會場、媒體通路、報章雜誌、各相關網站等宣傳管道,另主辦單位基於宣傳活動之需要,得徑行發表參選作品之圖文資料。

8. 獎金包含著作權授權書,主辦單位擁有公開展示,並有權無償使用相關創作以應用於事件行銷與相關活動、媒體宣傳或平面出版等,但作品之著作人格權仍屬創作者個人所有。

9. 本活動如因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時,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

10. 本案如有未盡事宜,由主辦單位依需要修訂,修正時亦同。

十三、 活動小組連絡資訊

聯絡單位:頑石國際有限公司

聯絡電話:( 02 )2784-5588分機14童小姐

地 址:106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99號3樓

電子郵箱: tung@brightideas.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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