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國防部第五屆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儀隊競賽

2021國防部第五屆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儀隊競賽

 總獎金: 420000

最高獎金: 100000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21-02-09

主辦單位: 國防部教育部

主辦單位電話: 02-85099075轉7

主辦單位Email:AF4480@ntpc.gov.tw

壹、依據:

依國防部民國109年12月22日國政文心字第1090282473號令辦理。

2021國防部第五屆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儀隊競賽

貳、目的:

為落實全民國防教育,藉舉辦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儀隊競賽,強化全民國防教育成效,促進軍民團結,同時展現學子青春活力,激發創意、巧思、團隊精神與自我實現,帶動青年學子支持國防、加入國軍之熱情。

參、執行構想:

一、 藉由辦理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儀隊競賽,激勵青年學子愛國心,增進學生接觸國防事務的認同與支持。

二、 邀請全國高級中等( 含相當學制 )學校參加,規劃於民國110年4 月中旬前分區辦理初賽,6月上旬辦理決賽。

三、 活動融入社團嘉年華、戰技操演、全民國防教育暨人才招募等多元宣導攤位,引領國人感受國軍的熱情及活潑多元新氣象。

四、 廣邀大專、高中、國中、小學及幼稚園學生、粉絲及社會大眾共同參與活動,以擴大宣教成效。

肆、辦理方式:

一、 報名資格:

以臺、澎、金、馬等地區之高級中等學校 1至 3年級學生( 含相當學制 )為對象,經學校同意後填妥報名表組隊報名( 不得有其他學校人員參賽 ),並由教育部於110年2月9日前函文推薦,始完成報名手續( 報名表如附件1 )。

二、 初賽:

( 一 )分於北部( 陸軍 )、中部( 空軍 )、南部( 海軍 )等地擇適宜地點辦理,共計3場次,並於110年4月中旬前辦理完畢。

( 二 )由軍種樂、儀隊開場,結合軍種特色,融入戰技操演、全民國防教育、人才招募、裝備陳展與互動攤位宣導。

三、 決賽:

( 一 )由各區前3名晉級決賽,共取9名隊伍,凡放棄晉級資格者,由各區依序遞補晉級。

( 二 ) 6 月上旬以全民國防教育嘉年華方式辦理,並規劃三軍樂、儀隊示範表演、武器陳展、裝備體驗及國軍戰技操演。

四、 進入決賽

學校請自行拍攝 60-90 秒儀隊訓練、表演或展現精神影片( 高畫質、不上字卡及音樂 ),提供本部活動宣傳剪輯運用;另各初賽主辦單位視需要協調各參賽學校繳交。

五、 比賽規劃:

( 一 )各隊操槍人數:8人( 含 )以上,並配合主辦單位於賽前以學生證( 或檢具校方出示之證明文件,並配合出示具照片之證件 ) 實施身分驗證。

( 二 )比賽重點:呈現方式不拘,置重點於創意、團隊精神、操槍技巧及整齊度,參賽隊伍可加入刀、旗、樂隊、舞蹈等各種元素共同表演( 均須為在校學生 )或播放音樂( 須使用已授權且可公開播放之音樂,若涉有侵權,相關法律責任由表演單位自行負責 ),惟上場人數以規定之操槍人數為準,餘均不納入計算。

( 三 )比賽順位:配合主辦單位抽籤決定,若律定抽籤時間無法派員,則由主辦單位代抽。

( 四 )比賽評審:由各領域專家共計6位組成( 決賽視需要增加 ),並於競賽前將評審名單公布於本部全民國防教育全球資訊網。

1.操槍技巧:陸、海、空、陸戰儀隊訓練教官,計4位。

2.表演藝術專長:戲劇監製、製作、導演、舞蹈、表演專家,計1位。

3.造型創意專長:創新、儀態訓練、整體造型專家,計1位。

( 五 )各項道具、器材、樂器及相關肢體動作應以安全為前提。

( 六 )各參賽隊伍,比賽時間計7分鐘( 以進場報告完畢為計時、分之起始,退場報告完計時結束 ),未達6分30秒或超過7分 30秒,每15秒扣總平均分數0.5分( 未實施報告者,並扣總平均分數1分,並由承辦單位認定表演開始實施計時,不得異議 )。

( 七 )槍法開始前及結束後,需實施進、退場報告,範本如下:

「____儀隊指揮官___報告,表演開始( 敬禮 )。」

「____儀隊指揮官___報告,表演結束( 不敬禮 )。」

( 八 )評分標準( 評分表如附件2 ):

1.創意( 25% ):音樂節奏、隊形、動作設計。

2.團隊精神( 35% ):整齊度、精神、儀態。

3.操槍技巧( 30% ):動作穩定性、流暢度、熟悉度及精神儀態等。

4.整體印象( 10% ):評審印象。

( 九 )評分說明:

1.競賽著重整體表演一致性,掉槍列入評審「整體印象」項計分,不額外扣分。

2.各隊總平均分數相同時,依團隊精神、操槍技巧、創意、整體印象項目順序評列名次,若各項目均同分時,則由評審團開會決定名次。

3.競賽若因不可抗力或主辦單位之因素中斷,可要求重新表演

,惟須由領隊於 10 分鐘內向主辦單位提出,且經超過半數評審認定已影響評分,調整至全體競賽隊伍最後順位。

4.各隊可由非參賽者準備備用槍枝,傳送時嚴禁丟、拋槍,且不得影響評審評分。

5.經承辦單位計算各隊成績,送交評審確認無誤後,公布於計分區周知。

( 十 )活動獎項:

1.初賽( 獎座樣式如附件3 ):

( 1 )全體參賽學生( 含備手 ):軍種感謝狀。

( 2 )分區冠、亞、季軍:獎座乙座。

( 3 )分區績優:分區前三名外之參加學校,獎座乙座。

2.決賽:

( 1 )冠軍:新臺幣10萬元,獎座乙座、錦旗乙面。

( 2 )亞軍:新臺幣8萬元,獎座乙座。

( 3 )季軍:新臺幣6萬元,獎座乙座。

( 4 )績優:計6名,各頒予獎金3萬元及獎座乙座。

( 5 )晉級決賽學生( 含備手 ):國防部感謝狀;另各校薦報乙員實際參賽學生,認真負責、出類拔萃,足以成為學習效法者,經國防部審認後,頒予政戰局榮譽狀。

六、 辦理單位:

由國防部及教育部共同主辦。

七、 文宣規劃:

( 一 )活動期間,邀請各大媒體記者採訪報導,並透由青年日報社實施網路直播。

( 二 )製作專輯節目,透過「莒光園地」電視教學、國防線上等管道播出。

( 三 )影音紀實上傳國防部官方網站、國防部發言人、全民國防教育、青年日報、漢聲電臺、軍聞社等臉書及網際網路 Youtube 影音平臺播放。

伍、 一般規定:

一、 各初賽負責單位於2月19日前完成場次規劃呈核,如因天候狀況影響競賽,於活動前公告調整競賽時間;另為利全案推展順遂,本部將視任務需要,不定期召開工作協調會( 期程管制、各單位分工表如附件4、5 )。

二、 活動廣邀大專、高中、國中、小學及幼稚園等學生、粉絲及鄰近社區鄰、里長、社會大眾共同參與活動,以擴大成效。

三、 各初賽負責單位完成活動規劃、場地協調、布置、帳篷租借及醫療站設置等行政事宜,經費由本部「政戰綜合作業」項下支應;另各參賽學校參與活動所需交通、住宿等相關經費,由各校自行編列支應。

四、 各場初賽完成後 1 個月內,彙整辦理情形報部,俾利綜整執行成效;執行本案有功單位,俟全案完成後,依執行成效及實際參與人員檢討敘獎或由本部下授各單位年度獎點自行議獎。

五、 辦理決賽前由軍事新聞處協助召開記者會,各參賽學校務須配合與會,並遴選1-2位亮點人物,於記者會 2週前提供參賽學校介紹及採訪人員資料( 格式如附件6、7 ),以擴大宣傳特色。

六、 活動前,各軍司令( 指揮 )部透由軍種報及臉書等電子平臺廣為宣傳,活動全程請軍事新聞通訊社負責攝錄、製播專輯與專訪;青年日報社及漢聲電臺負責採訪、報導活動相關訊息等事宜,擴大活動效益。

七、 為激勵參賽隊伍榮譽心,由本部製作冠軍錦旗及榮譽帶,冠軍錦旗由決賽冠軍學校( 隊伍 )展示 1 年,並於第六屆決賽當日交接下屆冠軍隊伍,若參賽隊伍連續 3 屆冠軍,可永久保留冠軍錦旗。

八、 參賽軍事校院之學生、幹部及各項表演、行政支援人員,如有影響休假,請妥善完成補假規劃。

九、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請各單位依中央疫情指揮中心規定完成各項整備。

十、 本實施計畫如有未盡事宜,得另行補充修訂之。

十一、 承辦人:

國防部政治作戰局文宣心戰處黃耀宗上校;軍:636617;民線:02-85099075~7;傳真:02-85099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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