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尞天穿說故事短片徵選
一、計畫目的:
為響應客家委員會推行促進地方客語整體發展計畫,並賦予傳統客家天穿日新生命,特別設計本活動,將有關天穿日的由來、傳說、祭祀、諺語、飲食、藝文表演、進而所衍生環保議題等,透過口說方式將之神化、藝術化、生活化說故事,期讓對客語及客家文化有興趣者快樂參與,從中接觸客家文化、學習客語並對「客家」產生興趣,落實客語向下扎根,藉以促進客家語言文化之發展與傳承。
二、指導單位:
客家委員會
主辦單位:
花蓮縣政府
三、徵件時間:
即日起至110年5月17日( 星期一 )下午5時止。以「掛號」郵寄或親送至本處,信封封面註明「2021尞天穿說故事短片徵選」。請填妥報名資料 ( 附件一 )電子檔、著作權轉讓同意書( 附件二 )、肖像授權同意書( 附件三 )及音檔,掛號郵寄( 以郵戳為憑 )或親送至主辦單位。
四、送件地點:
花蓮縣政府客家事務處民俗藝術科 ( 花蓮縣吉安鄉中正路二段60號 );連絡電話:( 03 )8527843分機122 符小姐。
五、參加對象:
對客語及客家文化有興趣者均歡迎參加。
六、徵選主題:
由影像拍攝等方式,傳達天穿日與客家族群關係的故事,參賽影片以客語2至3分鐘短片方式呈現。拍攝場所不限定。
七、評審期程:
110年5月31日前擇1日辦理。
八、競賽作品繳交規格:
( 一 )以光碟、隨身碟或記憶卡等儲存各項資料,包括短片作品、3張劇照及作品簡介等資料。
( 例如:2021尞天穿說故事─○○○○( 作品名稱 )。
( 二 )作品簡介:請撰寫150字內。
( 三 )拍攝工具:不限拍攝器材。
( 四 )短片規格及內容:
1.長度:2至3分鐘。
2.格式:影像原始檔須提供符合上傳YouTube、Facebook之影音格式,並支援電腦程式播放,倘影片涉及需剪輯早期拍攝畫面得不限規格。
( 五 )作品劇照:參賽者須配合本活動相關宣傳作業,並提供3張800萬以上像素 ( JPEG或TIFF )數位檔。
( 六 )寄送參賽作品請務必使用堅固材質交寄,若遇不可抗力之外在因素所造成毀損,由承辦單位另通知交付備份作品。
九、評分標準與成績計算:
( 一 )評分標準:
總分100分( 客語發音佔30%、故事內容佔40%、演說技巧佔30% )。
( 二 )成績計算:
採總分轉換序位法 ,評定名次即每位評審評定名次得分如下:
第一名得1分,第二名得2分,第3名得3分…以此類推,加總全體評審評定後之序位分數,得最低分者為第一名,以此類推,如遇同分時,由評審票選決定名次。
( 三 )遴聘專業人士5人,組成評審委員會。
( 四 )獎勵方式:
- 第一名1名:5,000元商品禮券或等值客家特色商品、獎狀1幀。
- 第二名1名:4,000元商品禮券或等值客家特色商品、獎狀1幀。
- 第三名1名:3,000元商品禮券或等值客家特色商品、獎狀1幀。
- 佳 作6名:1,000元商品禮券或等值客家特色商品、獎狀1幀。
( 五 )注意事項:
1.參賽作品若未達評審最低標準分數( 未達70分者 ),獎項得以「從缺」方式辦理。
2.參賽作品之著作財產權與本府共有,本府得以自辦或授權第三人行使任何形式推廣( 如集結出版、展示、上網公佈、光碟燒錄、有聲出版、書報雜誌等 )、保存及轉載之權利,且不另徵詢作者及支付作者酬勞、版稅,作者仍保有著作人格權。
3.參賽者繳交之各項文件資料,概不退件。
4.得獎者如有資格不符、作品不實、違反著作權法或相關法令,本府取消資格,並追回獎金,不得異議,得獎名額亦不遞補。如因此造成第三人之權益損失,概由該違規者負完全法律責任。
5.主辦單位保留增加、修改、變更及解釋本比賽辦法之權利,若有變動,主辦單位不另行通知,概以本處官網或現場公告為準。
( 六 )頒獎作業:
視疫情發展情形決定是否辦理,最後決定將在本府( 處 )網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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