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照」亮第三人生」攝影徵稿比賽

2021年「照」亮第三人生」攝影徵稿比賽

 總獎金: 9000

最高獎金: 3000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21-08-13

主辦單位: 嘉義市政府嘉義市橘世代生涯發展中心

主辦單位電話: 05-310-3612分機25(李小姐)

這次,我們不談年齡
談的是下一階段的準備
不論幾歲,都可以走出自己的路
活出更精采的生活
邀請您,與我們一起寫下第三人生美好的定義

一、 活動主旨:

您身邊有橘世代活躍精彩的長者嗎?透過此次攝影比賽,發現銀髮族精彩美好的第三人生,用相機捕捉老的精彩。

2021年「照」亮第三人生」攝影徵稿比賽

二、 主辦單位:

嘉義市政府

三、 承辦單位:

財團法人弘道老人福利基金會

四、 參賽資格:

凡二十歲以上愛好攝影之嘉義市民(設籍、居住、就學、工作);拍攝地點限嘉義市;被拍攝者為55歲以上之嘉義市民(設籍、居住、就學、工作)。

五、 攝影主題:

記錄下身旁的長者或老年朋友,活躍在家庭、社區、公園、志工、職場、社交關係等不同場域畫面,活動主題不限,需附上250字以內的文字說照片故事。

六、 徵稿期間:

即日起至2021年8月13日截止收件。

七、 作品規範:

(一) 限本人之創作,一次拍攝完成,不得劃線、接圖、去線、留邊、護貝、裝裱、疊片與合成,作品僅可調整亮度、對比、色彩飽和度、銳利度;經查不實即取消資格,不予遞補。

(二) 參賽作品之沖洗照片短邊不得少於8吋和長邊不得超過12吋之彩色、黑白照片參賽(長邊及短邊比例為3比2),連作不收。

(三) 參賽作品須以RAW檔或JPG檔拍攝,像素不得低於1000萬畫素,不得插點加大檔,檔名需命名姓名_作品名稱(如:吳阿菊_我的青春不老阿嬤) 並詳填簽名「2021年『照』亮第三人生報名表暨圖像授權同意書」,親送或郵寄掛號到指定收件地點(600嘉義市西區獅子里新民路300號2 樓)。

(四) 報名表資料請務必提供詳細且正確資料,填妥後請將黏貼作品背面,未符合主辦單位規定及逾期交件者皆不予受理。

(五) 參賽作品僅接受個人報名,拍攝地點(限嘉義市),每位參賽者申報作品,2件作品為上限。參賽者必須尊重評審結果,亦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每一組作品一份報名表及同意書(附件),若有填寫不實或不完整,主辦單位有權不予評審。

八、 報名方式:

(1) 郵寄:報名期間內以掛號方式寄至600嘉義市西區獅子里新民路300 號2樓,信封請註明「嘉義市橘世代生涯發展中心」(送達)。

(2) 親送:嘉義市橘世代生涯發展中心(地址:600嘉義市新民路300號2 樓)(送達)。

(3) 索取報名表:

A. 嘉義市政府服務台(嘉義市中山路199號)。

B. 嘉義市橘世代生涯發展中心(嘉義市新民路300號2樓)。

C. 嘉義市橘世代生涯發展中心粉絲專頁可自行下載列印。

九、 活動洽詢專線:

(05)3103612#25 李小姐

十、 評選辦法:

(1) 由評審評分分數比例

A. 拍攝主題、創意、構圖:30%

B. 攝影技巧:30%

C. 第三人生精采之呈現:40%

※作品如有未臻水準者,得由決選評審委員決定從缺。

十一、 獎勵辦法:

(1) 第一名:1名,獲得3,000元禮卷和獎狀。

(2) 第二名:1名,獲得2,000元禮卷和獎狀。

(3) 第三名:1名,獲得1,000元禮卷和獎狀。

(4) 優選:6名,獲得500元禮卷和獎狀。

十二、 得獎公布:

(1) 評選結果於評審作業完成後,於2021年8月30日公告於「嘉義市橘世

代生涯發展中心粉絲頁」,並以電話通知得獎人,未得獎者不另行通知,所有參選作品恕不退件。

1. 領獎方式:得獎者在接獲主辦單位通知得獎後,須於9月4日中心辦理嘉義市橘世代影想論壇頒獎,時間及地點以網站最新公布訊息為準,如因遇COVID-19疫情嚴達三級警戒以上情形,「照」亮第三人生-攝影受獎改採線上方式辦理。

2. 得獎者之相關資料皆應正確並與報名資料相符,若得獎者繳付之資料有不全、偽造或不實者,或違反本活動辦法,或有其他影響本活動公平性行為者,得獎者除應負法律相關責任外,主辦單位得取消入選資格,已領取之獎項亦須返還。

十三、 參賽注意事項:

(1) 參加徵選作品不可有抄襲他人作品或妨害他人著作權的情形,如經查證屬實,將撤銷所有獎勵。參賽者若有任何違反著作權之行為,應自負法律責任,概與主辦單位無涉。

(2) 拍攝有人物需要時,請務必尊重著作權及肖像權之使用辦法,若經人檢舉或告發而涉及著作權、肖像權等之侵害情事,參賽者應自負一切法律責任,概與主辦單位無涉。

(3) 參賽作品不論得獎與否,恕不退件。

(4) 曾經參加其他任何比賽或展覽之得獎作品,不得參賽,違者取消入選資格。

(5) 得獎作品之著作權等應自得獎名單公布日起歸嘉義市政府及財團法人弘道老人福利基金會所有,且得依著作權法享有重製、公開展示、計畫印製成海報和文刊張貼,及不限時間、次數、方式使用之權利,並可授權第三人非營利性使用,以上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作者不得異議,但使用時得註明原作者之姓名。

(6) 作品須於背面浮貼報名表(註明:主題、說明、拍攝地點、姓名、電話、手機、聯絡住址等訊息),否則不予以評審。

(7) 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競技、競賽及機會中獎之獎金或給予價值超過新臺幣1,000元,所得將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本比賽每人每組限得一獎金,獲獎者,依所稅法規定辦理扣繳。

(8) 評審前若遇不可抗力之災變意外等事故所造成之損失,主辦單位不負賠償責任。

(9) 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補充或修正,將以最新公告為主;主辦單位對於活動內容及獎項保有修改及最後解釋之權利。

(10) 報名參賽即表示同意本簡章之各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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