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全國大專校院OTOP地方特色產業故事化行銷競賽

2021年全國大專校院OTOP地方特色產業故事化行銷競賽

 總獎金: 128000

最高獎金: 30000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21-09-24

主辦單位: 經濟部中小企業處

主辦單位電話: 02-2391-1368分機1224(陳先生)、02-2391-1368分機1353(林小姐)、02-2391-1368分機1125(王小姐)

主辦單位Email:otopnext@gmail.com

一、 辦理目的

為推動在地具歷史性、文化性、故事性之OTOP地方特色產業,發掘並培育地方產業再造的明日之星,本競賽將邀集青年學子運用新媒體,以創新及創意賦予地方特色產業嶄新生命力。

二、 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經濟部中小企業處

執行單位:財團法人中衛發展中心

三、 申請資格

( 一 ) 有志於OTOP地方特色產業發展的全國大專校院在學學生。

( 二 ) 本競賽以團隊為單位報名( 以下統稱參賽團隊 ),團隊人數2至5人( 團隊成員不得跨隊參與,每人限報名參加1組別,不可重複報名 ),且每隊皆需有指導老師擔任領隊作為主要聯絡人,歡迎跨校組隊。

四、 競賽內容說明

( 一 ) 競賽主題:

以「行銷臺灣地方特色」為故事核心元素,提案名稱由參賽團隊自訂,以鄉、鎮、市作為區域範圍,融入在地特色,發展出具有歷史性、文化性、獨特性等特質,將產業的特色與地方所擁有的人文、歷史、環境、文化、風俗、民情、美食、娛樂、習俗、文化創意產業與產品等融入結合,並運用各項在地資源結合感動、創意、特色等元素,透過新媒體及創新設計展現具有豐富內容的地方特色產業故事,傳達OTOP產業故事的N種可能,輔以多元的宣傳行銷,為地方特色產業注入新活力。

( 二 ) 競賽項目:

全程競賽包含初賽及決賽,通過初賽團隊至少需派2人全程參與主題營隊培訓,始具備資格進入決賽。競賽組別分為「行銷企劃組」及「行銷影片組」,請依組別擇一報名參加。參賽作品不得為已參與其他競賽活動獲得名次( 或獎勵 )之作品。

1. 行銷企劃組

競賽項目 說明
初賽-書面審查

行銷概念發想

· 以簡報、影片或其他可供說明概念之作品呈現。

· 簡報不超過15頁、影片不超過3分鐘為原則。

· 內容須包含OTOP故事構想、目標客群、行銷策略、操作工具、預期達成目標/效益、團隊介紹,其他自訂補充內容。

決賽-現場審查

行銷企劃書
+
行銷企劃簡報

· 行銷企劃書格式( 參考附件5 ),A4 雙面列印、總頁數不超過15頁( 不含封面、頁參考資料及附錄 ),字體為12pt 標楷體,1.5行距。

· 行銷企劃簡報頁數上限15頁,請設定16:9比例。內容須包含OTOP故事構想、目標客群、行銷策略、操作工具、預期達成目標/效益、團隊介紹,其他自訂補充內容。

· 素材須為團隊成員自行產製( 不得由團隊以外成員所產製 )。

2. 行銷影片組

競賽項目 說明
初賽-書面審查

行銷概念發想

· 以簡報、影片或其他可供說明概念之作品呈現。

· 簡報不超過15頁、影片不超過3分鐘為原則。

· 內容須包含OTOP故事構想、目標客群、行銷策略、操作工具、預期達成目標/效益、團隊介紹,其他自訂補充內容。

決賽-現場審查

行銷影片製作

+行銷企劃簡報

· 拍攝並剪輯內容宣傳影片,拍攝工具及呈現方式不限。

· 影片格式建議為MP4或WMV或AVI等格式,解析度為 1920×1080 ( 1080p )以上規格。

· 影片時間限制為1分30秒內。

· 行銷企劃簡報頁數上限15頁,請設定16:9比例。內容須包含OTOP故事構想、目標客群、行銷策略、操作工具、預算規劃、預期達成目標/效益、團隊介紹,其他自訂補充內容。

· 素材須為團隊成員自行產製( 不得由團隊以外成員所產製 )。

( 三 ) 評選標準:

    權重
主題性 1. 明確提出推廣之OTOP內容項目。

2. 符合在地精神、文化。

3. 提案內容符合本活動目的。

30%
故事性 1. 大綱內容完整性、相關文案流暢性。

2. 吸引目光、傳達趣味等打動人心的程度。

3. 有效運用在地資源結合情感、特色、人文等元素。

30%
創意性 1. 團隊呈現手法、闡述內容等具創新表現。

2. 創作理念、切入觀點具獨特性。

3. 拍攝技巧、表現形式完整性。

20%
市場性 1. 行銷策略產品連結度。

2. 對消費者產生特殊記憶點。

20%
合計100%

( 四 ) 分組競賽獎勵:

1. 行銷企劃組

獎項 獎勵 名額
金獎 新臺幣30,000元等值獎勵,獎座乙只,獎狀每人乙張 1隊
銀獎 新臺幣20,000元等值獎勵,獎座乙只,獎狀每人乙張 1隊
最佳創意獎 新臺幣10,000元等值獎勵,獎座乙只,獎狀每人乙張 1隊

2. 行銷影片組

獎項 獎勵 名額
金獎 新臺幣30,000元等值獎勵,獎座乙只,獎狀每人乙張 1隊
銀獎 新臺幣20,000元等值獎勵,獎座乙只,獎狀每人乙張 1隊
最佳創意獎 新臺幣10,000元等值獎勵,獎座乙只,獎狀每人乙張 1隊
人氣獎 新臺幣8,000元等值獎勵,獎座乙只,獎狀每人乙張 1隊

註:※全程參與之師生,將發予完賽證明每人乙張。

五、 申請方式

( 一 ) 收件時間:即日起至110年9月24日( 五 )23時59分止,逾期不受理。

( 二 ) 申請方式:

1. 電子郵件報名,請於收件時間前,備妥以下應備文件,E-mail至 otopnext@gmail.com

2. 郵件主旨:【OTOP故事化行銷競賽:團隊名稱】,計畫執行單位將以E-mail回覆確認收到報名資料。

( 三 ) 聯絡窗口:

財團法人中衛發展中心 生活產業部

聯絡人:( 02 )2391-1368 分機1224 陳先生,分機1125 王小姐

六、 應備文件

( 一 ) 請詳實填寫文件如下,並依下表格編列檔案名稱,報名文件均不退件,請自行留底備份。

( 二 ) 檔案文件檔案名稱編列方式:編號_文件內容_參賽團隊名稱,如01_報名表_財團法人中衛發展中心。

編號 文件內容 檔案規格
01 報名表 WORD檔,如附件1
02 故事行銷說明表 PDF檔,如附件2
03 行銷概念發想 簡報、影片或其他可供說明概念之作品呈現
04 著作權聲明書 PDF檔,如附件3
05 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 PDF檔,如附件4

 檔案大小總上限10MB,如超出檔案限制請提供雲端下載連結。

七、 作業時程及相關事項

作業項目 時程 作業說明
( 一 )申請作業 5-9月 1. 招生廣宣作業:校園推廣。

2. 公告日起受理申請至924日( 五 ) 2359止,以郵電收件時間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 二 )初賽審查作業 9月 1. 資格審查:執行單位審查參賽團隊應附文件是否齊備。申請文件如有欠缺或不符規定者,經通知後於3日內補正,逾期未完成補正者即視為資格不符。

2. 初賽審查:主辦單位籌組評審小組進行書面審查。

( 三 )通過初賽團隊通知 9月 通過初賽團隊由執行單位E-mail( 同前 )通知主題營隊相關事宜。
( 四 )主題營隊 10月 1. 本專案將依據「行銷企劃組」、「行銷影片組」分別規劃各1場次主題營隊,皆為2天1夜形式辦理。

2. 通過初賽團隊至少需派2人全程參與始具備參加決賽資格,營隊將以OTOP行銷通路、故事設計、媒體應用、行銷操作等主題進行,邀請評審團及相關領域專業人士進行分享指導。

3. 本專案將支應每組團隊至多5人之營隊期間部分交通、住宿及餐飲費用( 僅限團隊成員 ),詳細說明如下:

項目 說明
交通費 自參賽團隊( 學校 )所在或鄰近位置高鐵或台鐵至營隊辦理縣市指定集合地點之交通費用。
住宿費 營隊辦理位置之住宿費用,由執行單位安排2人一室。
餐飲費 餐飲費用由執行單位支應。
( 五 )決賽暨頒獎典禮 11月 1. 決賽企劃或影片提交:參賽團隊修正製作決賽企劃內容,提交決賽企劃或影片,1101031日( 日 )2359分止,以郵電收件時間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2. 影片人氣獎投票時間1101112日( 五 )09時至17時止

3. 決賽暨頒獎典禮1101112日( 五 ),地點另行通知。

 主題營隊、決賽等實體活動,因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如新型冠狀肺炎疫情擴大無法執行時或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留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等變更活動內容細節之權利。

 各階段辦理作業與時程依執行單位實際執行狀況調整,相關活動訊息請見OTOP城鄉特色網( http://www.otop.tw/ )。

八、 注意事項

( 一 ) 參賽作品皆須遵守著作權法、專利法等相關智慧財產權之規定,若發現有違反規定以致觸犯法律,得取消其參加資格;獲獎作品事後若經人檢舉並查證屬實有違反評審作業程序之規定,或有抄襲、仿冒事實者,主辦單位除取消其資格外,並追回其領取之所有獎勵措施;若有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等法律責任,概由參賽團隊擔負一切責任。

( 二 ) 參賽團隊保有產品之著作財產權,惟因推廣之需要,參賽團隊須配合主辦單位相關文宣編製及行銷推廣活動,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得運用團隊提供之圖片、說明文字等資料,作為展覽、攝影、編輯、宣傳、推廣、報導、出版等用途。

( 三 ) 報名方式均採郵電報名,不受理書面文件,若有網路操作問題,歡迎來電洽詢。所填寫及上傳之檔案請自行留底備份,恕不退還。

( 四 ) 請務必配合各階段資料送件時間,未於指定時間完成決賽送件之參賽團隊,視同放棄報名。

( 五 ) 評審委員得依評選情形酌增或酌減得獎名額。

( 六 ) 參賽團隊內部分工或權益分配( 如獎勵領取及分配,包含稅金分攤等 ),若有任何爭執疑問,應由團隊自行處理,主辦、執行及協辦單位不涉入爭議。得獎者須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負擔獎勵之稅金。

( 七 ) 參賽團隊須配合參與主題營隊及成果展示等相關活動。

( 八 ) 有關OTOP地方特色產業之意涵說明:

OTOP地方特色產業( One Town One Product,簡稱OTOP ),地方是指以鄉、鎮、市為地域單位。特色產業是指依據當地氣候、地理資源、歷史故事、傳統技藝、風俗所發展的經濟活動,具有獨特、歷史、文化的特性。主要分為以下六大類別:

1. 特色食品類:包含製茶、脫水食品( 如:米粉 )、豆類加工食品( 如:豆乾 )、酒類釀造、糖果、烘培食品、食用油、醃製製品、冰凍食品等。

2. 文化工藝類:在地住民運用當地原料發展具地方文化特質、蘊藏歷史意涵,及收藏或實用價值的產品,如竹藝、石藝、木藝、漆藝、陶藝、編染、紙製品等。

3. 創意生活類:以創意整合生活之核心知識,提供具有深度體驗及高質美感之產業,如特製毛巾、竹炭製品、手工肥皂、精油等生活用品,以及運用地方民俗文化或產業轉型所延伸之相關創意產品。

4. 在地美食類:地方小吃、創意主題美食、養生蔬食等。

5. 休憩服務類:各地區地形、資源的不同及當地住民的巧妙運用所形成的商業活動,成為當地地方特色,如休閒農場、民宿/渡假村、觀光景點、生態體驗、溫泉/冷泉等。

6. 節慶民俗類:地方特色及傳統慶典、民俗或傳統儀式,如臺中大雅小麥節、白河蓮花季等。

( 九 ) 凡參加本競賽者,視同同意本競賽相關規定;其他未盡事宜得由主辦單位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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