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新北市美展
一、新北市政府文化局為鼓勵美術創作風氣,培育藝術人才,推動全民美育,提升藝術參與風氣,特辦理「2021新北市美展」,歡迎各類藝術創作者參與競賽、相聚爭豔,並提供展覽場域展出作品。
2021新北市美展-簡章
二、徵件時間:
自110年4月1日( 四 )至4月30日( 五 )截止收件。
三、參賽資格:
( 一 )具中華民國國籍,或持有中華民國居留證明文件之外籍人士。
( 二 )參賽者參加類別不限,並可參賽多類,惟每類以報名1件參賽作品為限。
( 三 )雕塑類可團體參賽,團體參賽者須推派1人為代表人,團體成員不得以個人或其他團體再報名參賽同徵件類別。
( 四 )參賽作品須為108年1月1日以後之創作,且須為未曾在國內政府機關( 構 )主辦之競賽得獎、入選之作品,但各級學校以及人民團體內部之競賽不在此限。
( 五 )參賽作品之類別須符合簡章規定,初審與複審須為同一件作品,違者視為資格不符,不予收件或予以退件。
( 六 )參賽作品將由主辦單位辦理資格審查,不符者將通知參賽者補件,補件期限以通知起7日為限。
四、報名方式與報名期限:
( 一 )採網路或紙本擇一報名。
( 二 )網路報名之網址:
報名時限至4月30日止,以電腦顯示之收件時間為準。
( 三 )紙本報名請親送或郵寄至「220703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66號2樓」,親送者須4月30日17:00前送達,郵寄者之收件日以郵戳為準。
五、徵件類別:
( 一 )水墨
( 二 )書法
( 三 )膠彩
( 四 )篆刻
( 五 )雕塑( 含立體複合媒材 )
六、詳細內容請下載、參閱「2021新北市美展」簡章或電洽02-2950-9750轉118黃先生。
2021新北市美展 徵件簡章
壹、 主 旨:
為鼓勵美術創作風氣,培育藝術人才,推動全民美育,提升藝術參與風氣,特辦理本競賽展覽。
貳、 主辦單位:
新北市政府、新北市政府文化局
參、 參賽資格
一、 具中華民國國籍,或持有中華民國居留證明文件之外籍人士。
二、 參賽者參加類別不限,並可參賽多類,惟每類以報名1件參賽作品為限。
三、 雕塑類可團體參賽,團體參賽者須推派1人為代表人,團體成員不得以個人或其他團體再報名參賽同徵件類別。
四、 參賽作品須為108年1月1日以後之創作,且須為未曾在國內政府機關( 構 )主辦之競賽得獎、入選之作品,但各級學校以及人民團體內部之競賽不在此限。
五、 參賽作品之類別須符合簡章規定,初審與複審須為同一件作品,違者視為資格不符,不予收件或予以退件。
六、 參賽作品將由主辦單位辦理資格審查,不符者將通知參賽者補件,補件期限以通知起7日為限。
肆、 徵件類別及作品規格
徵件類別 | 作品規格 |
水墨 | 一、 水墨、書法、膠彩作品裝裱後尺寸於240×240公分以內,水墨、書法作品須親自落款或鈴印。 二、 篆刻作品裝裱後尺寸於120×45公分以內。 三、 雕塑尺寸不限。 四、 作品須考量展場建築及現場既有條件( 如樓高、牆面尺寸等 ),平面作品須為吊掛展出,主辦單位有決定該展品得否配合展出及展出空間調配之權利。 五、 展場最小門約寬175、高235公分;電梯門約寬75、高205公分,電梯內部寬90、高205、深125公分,耐重600公斤。 |
書法 | |
膠彩 | |
篆刻 | |
雕塑( 含立體複合媒材 ) |
伍、 報名、送件與歸件
一、 報名與初審送件:
( 一 ) 自110年4月1日至110年4月30日受理報名,網路或紙本擇一報名。
( 二 ) 網路報名:
1. 請至報名網址填寫參賽者基本資料、參賽作品說明,並提交作品影像檔、身分證件正反面影像檔及具名簽署之個資使用同意書之掃描檔。
2. 網路報名之網址於4月1日於新北市政府文化局官方網站公告。
3. 網路報名時限至4月30日止,以電腦顯示之收件時間為準。
( 三 ) 紙本報名:
1. 請填具紙本參賽者基本資料、參賽作品說明及個資使用同意書。
2. 將作品影像檔燒錄成光碟,以油性筆於光碟正面註記「類別+姓名」。
3. 請將紙本報名文件與光碟以親送或郵寄至「220703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66號2樓」信封註明「報名新北市美展+姓名」,以利識別。
4. 郵寄者之收件日以郵戳為準,親送者須4月30日17:00前送達。
( 四 ) 作品影像檔規格:參賽作品之作品全貌照片1張,另可附局部特寫圖像2張,篆刻作品為10-20方鈴印拓印文照片,雕塑作品請附3張不同角度拍攝之照片,每張照片之檔案大小以4MB以內為限。
( 五 ) 作品影像檔案名稱請依「作品名稱-媒材-作品尺寸( 高x寬x深( 立體作品 ) )-創作年代」命名。
( 六 ) 上述資料未備齊、填寫不完整、混雜難辨識或者作品影像檔不合規格、品質不佳者,由主辦單位通知起7日內補正,逾期未補正者不予受理。
二、 複審送件:
( 一 ) 通過初審者即為入選,由主辦單位通知參賽者於時限內( 約6月中 )繳交參賽作品之原件參加複審,逾期視同放棄。
( 二 ) 交件作品採親送、郵寄或貨運送件,請自行安全包裝,運送過程所遭致之損失,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
( 三 ) 平面作品請裝裱完整;篆刻作品除拓印文外,另送至少10方原印石並請以錦盒裝妥;雕塑作品請以堅固木箱裝運,組合式作品請檢附圖說,填寫組件內容、數量,外箱請貼組裝完成照片,為作品呈現效果,建議參賽者自備臺座。
( 四 ) 各類作品如組裝困難,有特殊佈置規格或重量超過50公斤者( 本局電梯載荷重600公斤 ),須配合評審與展覽需要,自行完成作品之佈卸。
( 五 ) 各類入選以上之參賽作品須參與展出( 展覽暫定於10月至11月 ),複審送件之作品將於展覽結束後歸件( 約11月中 )。
三、 歸件:
主辦單位將另行通知歸件期限領回作品,逾歸件期限未領回者,主辦單位不負保管之責並得逕行處理。領回方式如下:
( 一 ) 親自領回或委託親友代領。
( 二 ) 貨運:得書面委託由主辦單位送回,主辦單位將委託貨運公司以貨到付款方式寄回,惟作品於運送過程中,如受搬運或包裝等因素,而導致作品損壞,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
( 三 ) 如作品之規格特殊、重量過重或有特殊運送需求,致貨運業者無法辦理者,請親自領回作品。
陸、 評審
由主辦單位邀聘外部專家學者進行評審,評審分為初審與複審:
一、 初審:依各類別分別進行評審,採以作品影像檔進行評審。
二、 複審:依各類別分別進行評審,採以作品原件進行評審。
柒、 獎項及獎勵
一、 第一名:每類各1名,獎金新臺幣10萬元整、獎座1座、獎狀1紙。
二、 第二名:每類各1名,獎金新臺幣6萬元整、獎座1座、獎狀1紙。
三、 第三名:每類各1名,獎金新臺幣4萬元整、獎座1座、獎狀1紙。
四、 優選獎:每類各3名,每名獎金新臺幣1萬元整、獎狀1紙。
五、 入選獎:若干名,每名獎金新臺幣2,500元整,獎狀1紙。
獎金依所得稅規定辦理,得獎者需提供匯款帳號以利獎金匯入。
捌、 附則:
一、 參賽作品如有抄襲、重製、冒名頂替、臨摹或違反本簡章規定者,主辦單位將取消其獲獎資格、收回獎勵( 獎金、獎狀、獎座等 ),且3年內不得再參賽,主辦單位得行使相關法律權利。如造成任何著作權之糾紛,參賽者應自負相關賠償及責任問題。
二、 參展作品之保險期間自收件日起至歸件期限之最後日止,不含作品之運送過程。展覽期間主辦單位對參展作品負保管之責,惟因作品材質脆弱、結構裝置不良、作品未標示開箱圖示等緣由,導致於開裝佈卸時受損,或遇其他不可抗拒情事受損者,主辦單位不負賠償之責。
三、 主辦單位基於推動業務及推廣新北市文化藝術成果之需要,對參賽者所填之資料、作品說明及展出作品有教學、研究、展覽、攝影、出版、宣傳、網頁製作等非營利目的之使用權利,不受時間、地域、次數及方式之限制。
四、 凡送件參與新北市美展者,均視為同意遵守本簡章及各項規定。
五、 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逕由主辦單位修正、補充、解釋之。主辦單位保有變更、暫停、終止本簡章一部或全部之權利。
六、 簡章請於新北市政府文化局網站: http://www.culture.ntpc.gov.tw下載,如有任何疑問歡迎洽詢:02-2950-9750分機118,藝術展演科黃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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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美展相關競賽:
- 2024新北市美展2024新北市美展 報名與初審送件: 自113年4月8日至113年5月13日受理報名,網路或紙本擇一報名 一般組第一名:每類各1名,獎金新臺幣15萬元整、獎座1座 青春組第一名:每類各1名,獎金新臺幣2萬元整、獎狀1紙 參賽者參加類別不限,並可參賽多類,惟每類以報名1件參賽作品為限
- 2023新北市美展2023新北市美展 報名與初審送件:自112年4月7日至112年5月8日受理報名,網路或紙本擇一報名。 一般組第一名:每類各1名,獎金新臺幣12萬元整、獎座1座。 青春組第一名:每類各1名,獎金新臺幣2萬元整、獎狀1紙。 參賽者參加類別不限,並可參賽多類,惟每類以報名1件參賽作品為限。
- 2022新北市美展2022新北市美展 徵件時間: 自111年4月1日(五)至5月3日(二)截止收件。 每類第一名,獎金新臺幣10萬元整、獎座1座、獎狀1紙。 徵件類別:油畫、水彩、版畫、攝影、科技藝術。 參賽者參加類別不限,並可參賽多類,惟每類以報名 1 件參賽作品為限。 科技藝術類可團體參賽。
- 2021新北市美展2021新北市美展 自110年4月1日至110年4月30日受理報名,網路或紙本擇一報名。 第一名:每類各1名,獎金新臺幣10萬元整、獎座1座、獎狀1紙。 第二名:每類各1名,獎金新臺幣6萬元整、獎座1座、獎狀1紙。 第三名:每類各1名,獎金新臺幣4萬元整、獎座1座、獎狀1紙。
- 2020新北市美展2020新北市美展 主旨:為鼓勵美術創作風氣,培育藝術人才,推動全民美育,提升藝術參與風氣,特辦理本競賽展覽。 參賽資格 一、 具中華民國國籍,或持有中華民國居住證明之外籍人士。 二、 參賽者參加類別不限,並可參賽多類,惟每類以報名 1 件參賽作品為限。 三、 參賽者可為個人或團體參賽,團體參賽者須推派1人為代表人。
- 2019新北市美展壹、 主旨:為鼓勵美術創作風氣、培育藝術人才,推廣全民美育、提升人文素養,特辦理本競賽展覽。 一、 從事藝術創作之國內外人士並領有中華民國政府簽發之相關證明文件。 二、 參賽者參加類別不限,每類以1件參賽作品為限。 三、 參賽作品須為106年以後之創作,且未曾在政府機關(構)主辦之徵選競賽得獎及入選作品,但各級學校以及人民團體內部之競賽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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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新北市美展-自110年4月1日起至4月30日止受理收件為鼓勵美術創作風氣,培育藝術人才,推動全民美育,提升藝術參與風氣,歡迎各類藝術創作者參與競賽、相聚爭豔。 {活動資訊} 1.徵件日期:自110年4月1日起至4月30日止受理收件。 2.徵件媒材:水墨類、書法類、膠彩類、篆刻類、雕塑類( 含立體複合媒材 )等5類。 3.活動洽詢:( 02 )2950.9750分機118黃先生 4.徵件簡章暨送件表請至新北市政府文化局網站下載( http://www.culture.ntpc.gov.tw )
- 2021新北市美展自110年4月1日至110年4月30日受理報名壹、主旨:為鼓勵美術創作風氣,培育藝術人才,推動全民美育,提升藝術參與風氣,特辦理本競賽展覽。 貳、主辦單位:新北市政府、新北市政府文化局 參、參賽資格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或持有中華民國居留證明文件之外籍人士。 二、參賽者參加類別不限,並可參賽多類,惟每類以報名1件參賽作品為限。 三、雕塑類可團體參賽,團體參賽者須推派1人為代表人,團體成員不得以個人或其他團體再報名參賽同徵件類別。 四、參賽作品須為108年1月1日以後之創作,且須為未曾在國內政府機關(構)主辦之競賽得獎、入選之作品,但各級學校以及人民團體內部之競賽不在此限。 五、參賽作品之類別須符合簡章規定,初審與複審須為同一件作品,違者視為資格不符,不予收件或予以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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