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第四屆纖維創作獎
壹、宗旨
為鼓勵各種纖維材質之開發及設計應用,提升美學層次,活絡生活應用與藝術創作,展現優秀的物質文明與精神品味,纖維工藝博物館以「纖維‧時尚‧綠工藝」之立館精神,舉辦纖維創作獎,獎勵優秀之創作者與創作團隊,開發纖維創作的可能性,以促進臺灣纖維工藝之蓬勃發展。
貳、辦理單位
一、 指導單位:臺中市政府
二、 主辦單位:臺中市政府文化局
三、 承辦單位:臺中市纖維工藝博物館
參、競賽類別
參賽作品需以纖維質材料( 含天然纖維、人造纖維 )或纖維型材料( 可運用編、織等技法進行創作之其他材料,如金屬線等 )為主要素材,並以傳統或現代纖維工藝技法創作。
參賽作品分以下二類:
一、生活工藝類:注重實用機能、工藝技術、造形美感及產品開發設計創作,例如:服裝、飾品、傢飾、家具、玩具、文具等。
二、美術工藝類:注重藝術理念、創意思維及造形技藝,鼓勵纖維藝術創作,包含平面、浮雕、立體或裝置性的藝術品,例如:織錦畫、染畫、繡畫、藝術壁掛、軟雕塑、複合媒材、纖維裝置藝術等。
【註】以上若有任何疑問,請於5月31日前依附表向承辦單位提出。
肆、評審標準
一、生活工藝類:實用機能( 40% )/工藝技巧、造形美感、市場潛力( 各佔20% )。
二、美術工藝類:藝術理念( 40% )/材質運用、造形美感、表現技法( 各佔20% )。
伍、參賽資格
一、 具備中華民國國籍之個人或團體均得報名。
二、 參賽作品於決審送件期限前,未曾獲得國內縣市政府以上舉辦公開競賽獲前三名或受有獎金之獎項,亦無抄襲、仿冒或侵害智慧財產權者。
三、 參賽作品於佈展完成後,長x寬不超過16平方公尺,高度以場地為限。作品裝箱後則不超過200公分( 高 )x180公分( 寬 )x150公分( 深 ),單件重量不超過100公斤。
四、 ( 一 )參賽者得以不同作品報名同一或不同類別,惟總數以2件為限。
( 二 )個人若列名於團體參賽,亦受前揭總數2件之限制。
陸、報名及書面審查
一、 簡章索取:
( 一 )於臺中市政府文化局( http://www.culture.taichung.gov.tw/ )或臺中市纖維工藝博物館網站( http://mofia.taichung.gov.tw )下載。
( 二 )至臺中市纖維工藝博物館免費索取紙本簡章。
( 三 )郵寄臺中市纖維工藝博物館並附16元大型回郵信封索取。
二、 報名方式:
以下列其中一種方式報名即可:
( 一 )親送或郵寄方式:
1.備齊報名表暨作品照( 圖 )片書面資料( 附件1-A、1-B、1-C ),於110年6月1日-6月10日親送或郵寄「臺中市纖維工藝博物館( 412015臺中市大里區勝利二路1號,電話:04-24860069#9 )」,並註明「報名臺中市第四屆纖維創作獎」,郵寄以郵戳為憑,親送者請於周二-周日開館時間內送件。
2.報名表須檢附作品設計圖稿、3至5張實物彩色照片( 5×7吋 )或彩色輸出圖,包括不同角度、作品全貌、局部特寫,照( 圖 )片背面註明作品名稱及作者姓名,完成作品照片不得以設計圖稿取代。
3.報名須檢附標示作品名稱及作者姓名之光碟片,內儲存報名表( WORD及PDF各1式 )、相關圖片及照片檔案( jpg格式350dpi以上 )。作品照( 圖 )片務求清晰及多角度拍攝,以利評審評分。
( 二 ) E-mail方式:
1.備妥報名表暨作品照( 圖 )片電子檔案( 附件1-A、1-B、1-C ),於110年6月1日-6月10日E-mail至 mofia24860069@gmail.com ,主旨註明「報名臺中市第四屆纖維創作獎」,以E-mail寄信日期為準。
2.報名表及附件( 1-A、1-B、1-C )之規格均同於上列「親送或郵寄方式」之說明,檔案得上傳雲端後提供下載網址。
三、同時運用多種材質、多種技法完成的作品須敘明清楚。若有局部由他人代工或使用現成品者,應於報名表附件1-B敘明。
四、團體參賽者須列明全部參與者姓名,請填列附件1-C,並應授權其中一人為代表人填寫各項報名資料,承辦單位聯繫通知及獎金發放,均以該代表人為收受者,其團體成員間之權益等事項,由各成員自行協調。參賽者各成員間就其相關權益所衍生之爭議,概由參賽者自行解決,與主、承辦單位無涉。
五、報名資料如不齊全或不符規定者,得不予受理。報名資料審查後恕不退件,送件前請自行備份留存。
柒、初審及決審
一、通過初審者,由承辦單位通知進入決審;通過決審者方獲得入選以上( 以下稱得獎 )及展覽之資格。決審相關表單將另行公布供下載使用。
二、初審通過者請備妥作品原件及相關表件,於110年7月8日-7月11日9時~16時親自或填具委託書委託他人送件及佈置,經承辦單位審核參選作品無損後,給據收執。
三、決審作品若採寄送方式者,應注意包裝,做好安全保護,如有損壞,主、承辦單位不負賠償責任。作品之外箱或外框請粘附標籤及作品照片,註明作品名稱、作者姓名及聯絡方式,俾利整理。
四、作品裝裱、配件、填充等細節務必自行處理,半成品或不堪移動、運輸,及容易破損、鬆散或不耐久存之作品,請勿送件。
五、佈置所需材料、展示道具及設備( 如裝框、立架、固定架、填充物、佈景…等 )均請自備;吊掛鉤、吊線、展示桌則由承辦單位提供。惟有模特人台需求者,請於決審送件前提出,得由承辦單位限量提供。
六、所有作品經承辦單位指定位置後,由參賽者自行佈置;參賽者若有特殊空間需求,應於報名表中敘明,惟承辦單位保留依現場實際狀況安排之權利。
七、作品內容及展示方式,須與報名內容資料一致。
八、送件後不得要求提前取回作品,若有違反則取消參賽及得獎資格。
九、參賽作品請填列保險金額,由承辦單位負責展覽期間之保險( 以新臺幣10萬元為上限,若有高於此額度,由作者負擔保費差額 )。如未填寫者,由承辦單位酌量保險,參賽者不得異議。
十、承辦單位為作品投保藝術品綜合保險,投保期間為:作品佈置無誤起,直至作品於承辦單位規定退件截止時間為終。作品之變色、變質、變形、脫膠等或遇人力不可抗拒情事及作品本身結構或裝置不良而遭受損害者,非本活動保險所承保範圍,主、承辦單位不負賠償責任。
捌、頒獎及展覽
一、 得獎名單公告:110年8月12日( 星期四 )公告於臺中市政府文化局( https://www.culture.taichung.gov.tw/ )及臺中市纖維工藝博物館網站( http://mofia.taichung.gov.tw/ )。
二、 頒獎典禮:110年9月12日( 星期日 )於臺中市纖維工藝博物館辦理。
三、 展覽:110年9月12日( 星期日 )-11月21日( 星期日 )於臺中市纖維工藝博物館辦理,得獎作品須全程參與展出。
四、 得獎者獲得本屆「纖維創作獎」專輯二冊。( 團體參賽得獎者,每位成員各二冊 )。
五、 展覽由承辦單位依類別及展出效果佈展,並得於展覽前邀得獎者前來現場確認。
玖、作品退件
一、 未得獎之作品:
( 一 ) 時間:110年8月20日至22日9時~16時。
( 二 ) 地點:臺中市纖維工藝博物館( 臺中市大里區勝利二路1號 )。
二、 得獎之作品:
( 一 ) 時間:110年11月26日至28日9時~16時。
( 二 ) 地點:臺中市纖維工藝博物館( 臺中市大里區勝利二路1號 )。
三、 請於規定時間內親自或委託他人領回。逾期限仍未領取者,承辦單位不負保管之責,並逕行處理,作者不得異議。
拾、獎項
獎項 | 名額 | 獎勵 | ||
競賽獎項 | 生活工藝類 | 首獎 | 1名 | 新臺幣12萬元、獎座乙座、獎狀乙紙 |
二獎 | 1名 | 新臺幣8萬元、獎牌乙座、獎狀乙紙 | ||
三獎 | 1名 | 新臺幣5萬元、獎牌乙座、獎狀乙紙 | ||
佳作 | 2名 | 新臺幣3萬元、獎牌乙座、獎狀乙紙 | ||
入選 | 若干名 | 獎狀乙紙 | ||
美術工藝類 | 首獎 | 1名 | 新臺幣12萬元、獎座乙座、獎狀乙紙 | |
二獎 | 1名 | 新臺幣8萬元、獎牌乙座、獎狀乙紙 | ||
三獎 | 1名 | 新臺幣5萬元、獎牌乙座、獎狀乙紙 | ||
佳作 | 2名 | 新臺幣3萬元、獎牌乙座、獎狀乙紙 | ||
入選 | 若干名 | 獎狀乙紙 | ||
備註 | 1. 經評審委員會決議,各類獎項得從缺或不足額。
2. 各類獎項之獎金均含稅,獎金依中華民國稅法相關規定,由承辦單位代為辦理扣稅。 |
拾壹、其他注意事項
一、 展覽期間民眾得以無腳架、無閃光燈條件下攝影。
二、 得獎作品之資料內容同意授權予主、承辦單位永久無償,不限時間、次數與地域予以重製、公開展示及公開傳輸等應用,主、承辦單位並得再授權第三人使用。作者應承諾不對主辦單位行使著作人格權。
三、 經評審會議決議,得請參賽者提供作品相關說明資料,參賽者不得拒絕。
四、 倘發現得獎作品有不符本要點之規定,或涉及抄襲、仿冒等情事,除取消得獎資格,追回獎金、獎狀、獎座( 牌 )並公告外,主辦單位將限制其三年內不得參賽。作品之著作權倘有第三人提出異議或法律上之主張時,應由參賽者自負相關法律責任暨訴訟或賠償費用,與主辦單位無涉。
五、 簡章如有更動或未盡事宜,得由主辦單位修正補充,並同步於臺中市政府文化局、臺中市纖維工藝博物館網站公告,不另通知。
六、 本案承辦人:
臺中市纖維工藝博物館 吳小姐
電話:( 04 )2486-0069#306
e-mail: mofia24860069@gmail.com
關於纖維創作獎
為鼓勵各種纖維材質之開發及設計應用,提升美學層次,活絡生活應用與藝術創作,展現優秀的物質文明與精神品味,纖維工藝博物館以「纖維‧時尚‧綠工藝」之立館精神,舉辦纖維創作獎,獎勵優秀之創作者與創作團隊,開發纖維創作的可能性,以促進臺灣纖維工藝之蓬勃發展。
參賽作品需以纖維質材料( 含天然纖維、人造纖維 )或纖維型材料( 可運用編、織等技法進行創作之其他材料,如金屬線等 )為主要素材,並以傳統或現代纖維工藝技法創作。
參賽作品分以下二類:
一、生活工藝類:注重實用機能、工藝技術、造形美感及產品開發設計創作,例如:服裝、飾品、傢飾、家具、玩具、文具等。
二、美術工藝類:注重藝術理念、創意思維及造形技藝,鼓勵纖維藝術創作,包含平面、浮雕、立體或裝置性的藝術品,例如:織錦畫、染畫、繡畫、藝術壁掛、軟雕塑、複合媒材、纖維裝置藝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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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第四屆纖維創作獎2021第四屆纖維創作獎 報名表暨作品照(圖)片書面資料,於110年6月1日-6月10日親送或郵寄「臺中市纖維工藝博物館。 生活工藝類首獎:新臺幣12萬元、獎座乙座、獎狀乙紙。 美術工藝類首獎:新臺幣12萬元、獎座乙座、獎狀乙紙。 作品內容及展示方式,須與報名內容資料一致。
- 2020第三屆纖維創作獎2020第三屆纖維創作獎 宗旨:為鼓勵各種纖維材質之開發及設計應用,提升美學層次,活絡生活運用與藝術創作,擴大社會需求,展現優秀的物質文明與精神品味,臺中市纖維工藝博物館特以「纖維‧時尚‧綠工藝」之立館精神,舉辦纖維創作獎,獎勵優秀之創作者與創作團隊,開發纖維創作的可能性,促進臺灣纖維工藝之蓬勃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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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第四屆纖維創作獎】決審得獎名單出爐囉~
決審入選以上作品共計71件,分別為「美術工藝類」44件及「生活工藝類」27件。各類並選出前三名及佳作,得獎名單下載請至本館官網之便民服務-下載專區或連結至 http://mofia.taichung.gov.tw/DownloaderLis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