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亮麗梧棲」攝影比賽暨節能減碳宣導

得獎名單 得獎作品
2021「亮麗梧棲」攝影比賽暨節能減碳宣導

 總獎金: 98000

最高獎金: 20000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21-05-31

主辦單位: 臺中市梧棲區公所

主辦單位電話: 04-26564311轉701、04-26564311轉702、04-26564311轉703、04-26564311轉704、04-26564311轉705、04-26564311轉706、04-26564311轉701、707

一、 宗旨

梧棲,地方的人文、地景、歷史、風情既優美又豐沛,心之所向,身之所往。梧棲有著道地淳樸的民風人文,透過最純粹的目光探索最美麗的景緻。為提倡正當休閒旅遊活動及發展觀光產業,端正社會風氣,藉由攝影作品之美介紹梧棲的人文風情、自然景觀、特色活動等,瞬間抓住梧棲之美。期透過活動的宣傳,吸引全國民眾前來梧棲感受最自然的美景、最純樸的人文風情及豐富的有形、無形文化資產。為宣導本市各項環保政策及節能減碳事項,於比賽中鼓勵參賽者發揮創意,可以透過鏡頭的紀錄與呈現,進而喚起大眾對節能減碳、愛護地球及環境保護之重視。

二、 指導機關:

臺中市政府、臺中市政府民政局

主辦機關:

臺中市梧棲區公所

三、 參賽資格:

凡愛好攝影人士均歡迎參加。

四、 攝影題材:

分為自然風韻組、社會人文組等2組,每一組別每一參賽者限送一件作品。

1. 以梧棲區之地景、自然景觀等具有「節能減碳」、「自然風貌」、「生態保育」為攝影主題的自然風韻組。

2. 以梧棲區在地歷史、人文及活動紀實為主題,將最真實的梧棲風貌呈現為攝影主題的社會人文組。

五、 作品規則:

1. 參賽作品應符合上述攝影主題及收件規格,不收連作。作品僅可做亮度、對比度、色彩飽和度適度調整;不得合成,不違反善良風俗,未曾在其他比賽獲獎入選以上之作品。

2. 參賽作品需為參賽者本人作品( 不得冒名頂替 ),並需擁有該作品之完整著作權,若有第三人對作品提出異議,並經主辦單位查明屬實者,主辦單位除取消得獎資格( 獎位不予遞補 )並追繳獎金及獎勵外,其違反著作權、肖像權等之法律責任由參賽人自行負責,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3. 參賽者於報名時應簽署作品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得獎作品之著作使用權自公布得獎日起,臺中市梧棲區公所享有出版、著作、公開展示及發行各類型態媒體宣傳等權利,不另給酬。

4. 參賽作品需以RAW檔拍攝,像素不得低於1200萬像素。

5. 參賽之作品一律沖洗輸出6*9吋( 不得留白 ),彩色、黑白照片參賽,連作不收。

6. 參賽作品需同時繳交RAW檔及調整後JPG檔之光碟。

7. 每件參賽作品背面應貼妥報名表,並請詳實填寫表內各項資料,未符合主辦單位規定者及逾期交件者均視為無效資料,將自動取消參賽資格;得獎作品之得獎者依著作權法第15條第2項規定同意梧棲區公所得公開發表著作,並依其意願標示著作人之姓名( 無聲明視為同意 ),參賽作品及光碟( 不論得獎與否 )一律不予退件。

8. 拍攝時間需自110年4月1日起至5月31日止,對主辦單位之判定,參賽者不得有異議。

9. 臺中市梧棲區公所保留以上活動及獎項內容修改之權利。

六、 收件日期

自110年5月1日起至5月31日下午5時止,參賽作品以掛號郵寄至臺中市梧棲區公所人文課( 435臺中市梧棲區中和街66號 )

( 以郵戳為憑 )或截止時間前親自送達( 週一至週五8:00~17:00 ),並請檢附光碟。*參賽作品若採郵寄掛號,請用厚紙板保護,不得捲起置於筒內寄送,請在封套上註明:參加攝影比賽。

七、 比賽相關資訊

請上臺中市梧棲區公所官網或粉絲頁查詢 聯絡人:人文課陳小姐 電話:04-26564311轉701~707

八、 獎勵自然風韻組、社會人文組

1. 金牌獎各1名,每名獎金新臺幣2萬元,獎牌一面。

2. 銀牌獎各1名,每名獎金新臺幣1萬5,000元,獎牌一面。

3. 銅牌獎各1名,每名獎金新臺幣1萬元,獎牌一面。

4. 佳作獎各2名,每名獎金新臺幣2,000元,獎牌一面。

5. 入選各5名,每名獎牌一面。

九、 評審

由臺中市梧棲區公所擇日邀集攝影專家組成評選委員,訂定評審規則,進行評選。

依攝影品質( 60% )、創意( 20% )、構圖( 20% )進行評選( 歡迎現場參觀 ),參賽者對評審結果不得異議。

評審時間:110年6月9日

評審地點: 臺中市梧棲區公所( 以上時間、地點依照實際執行狀況調整,以本所網站公布之最新消息為主 )

十、 得獎公布

評選結果將於評審作業完畢後三日內,公布於臺中市梧棲區公所網站及粉絲頁。

十一、 頒奬時間及地點

電話或專函通知,並同步公布於臺中市梧棲區公所網站及粉絲頁。

十二、 附則

1. 成績經公布後,入選作品之作者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2. 參賽者有義務確保臺中市梧棲區公所擁有該得獎作品的出版權利,並需擔保得獎作品無智慧財產權、肖像權等相關爭議產生,若有任何爭議概與臺中市梧棲區公所無關。

3. 評審前,若遇不可抗力之天災、災變、意外等事故所造成作品遺失、損壞,臺中市梧棲區公所恕不負賠償之責。

4. 得獎獎金均需依所得稅法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規定扣繳所得稅。

5. 凡參賽者視同認可並接受本簡章之各項規定,未盡事宜,臺中市梧棲區公所有權適時補充或修正,將以最新公告為主。活動相關公告及簡章請至臺中市梧棲區公所網站查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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