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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讓愛閃耀」萬海慈善公益提案補助專案

2021「讓愛閃耀」萬海慈善公益提案補助專案

 總獎金: 12000000

報名時間: 2021-07-01 ~ 2021-08-31

主辦單位: 財團法人萬海航運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財團法人勇源教育發展基金會

主辦單位電話: 02-2567-7961分機7136

主辦單位Email:wanhaicf@gmail.com

申請資格:

1、於本國中央或地方正式法人登記立案滿三年,其章程以提供社會福利服務為組織任務之團體及機構可提出申請;恕不接受個人、學校、醫院提案申請,亦不接受公關單位、表演團體等營利單位代為提案申請。

2021「讓愛閃耀」萬海慈善公益提案補助專案

2、申請單位前一年度經費支出高於新台幣 100 萬元、低於 3,000 萬元。

3、每單一法人提案以 1 案為限,分支單位應由總會/主事務所統籌提出申請。

2021萬海慈善【讓愛閃耀】專案執行四階段

2021「讓愛閃耀」萬海慈善公益提案補助專案 實施辦法

一、實施目的:

本會為協助中小型非營利社會福利團體、機構辦理公益慈善相關服務或活動補充經費之不足,藉此有效提升弱勢族群之福利,依據本會捐助及組織章程訂定本辦法。

二、 申請資格:

1、 於本國中央或地方正式法人登記立案滿三年,其章程以提供社會福利服務為組織任務之團體及機構可提出申請;恕不接受個人、學校、醫院提案申請,亦不接受公關單位、表演團體等營利單位代為提案申請。

2、 申請單位前一年度經費支出高於新台幣 100 萬元、低於 3,000 萬元。

3、 每單一法人提案以 1 案為限,分支單位應由總會/主事務所統籌提出申請。

三、 補助範圍、原則:

1、 符合本會目的事業並有助提升本國社會、經濟弱勢家庭、老人、身心障礙者、兒童、少年、婦女等福利公益慈善相關服務、活動或設施設備擴充等項目,以長期執行並可提供直接助益於關懷服務個案之方案為佳。有關單位一般行政運作之人事或會務費用,恕不受理。

2、 本專案年度經費新台幣 1,200 萬元,預計補助 36 個單位為上限(將依募得款項情形進行分配)。各福利類別預計補助案件數比例如下,惟本會將依實際收案狀況保留調整之權利。

兒童暨少年福利類 40%
老人暨身心障礙者福利類 40%
脆弱家庭或其他綜合福利類 20%

四、 申請辦法:

1、 於每年 7 月 1 日~8 月 31 日期間受理次年度執行之方案提出申請,書面文件寄至

104 台北市松江路 136 號 10 樓萬海航運慈善基金會收(郵戳為憑,遇假日順延至下一工作日),下述申請文件(2)~(4)項請紙本寄送後一併 email 電子檔 至 wanhaicf@gmail.com,或 email 提供雲端下載連結。

2、 申請文件包括:

(1) 提案單位公文。

(2) 申請表格。

(3) 計畫書。內容應包含:方案緣起、方案目標、服務對象及人數(次)、執行內容、執行人員名冊(含年資)、經費概估及來源(請依申請來源逐一分項說明,如:單位自籌/申請本補助/縣市政府補助/中央社會福利或公益彩券回饋金等)、預計服務推廣方式、效益及成果。所提方案若為通過本專案近三年審查獲得補助,請於執行內容說明與過去執行內容不同或創新之處。

(4) 提案單位附件,包括:提案單位簡介、最新法人登記證書影本、最新組織章

程、董(理)監事名冊(內含姓名、經歷、現職)、108 年度及 109 年度收支決算表及資產負債表(需經經辦∕單位最高主管/負責人蓋章)、所提方案過去兩年

方案執行成果(若所提為新方案,則請提供過去兩年單位主要業務之執行成果)。

3、 申請文件無論通過補助與否,一律不予退件。

五、 專案執行時程說明

1、 7 月 1 日~8 月 31 日,受理提案申請。

2、 9 月 1 日~10 月 31 日,進行書面審查。

3、 11 月 1 日~12 月 10 日,進行審查小組實地訪視。

4、 12 月 11 日~12 月 25 日,召集審查小組成員進行決審會議。

5、 12 月 26 日~次年 1 月 20 日,公告補助名單。

6、 次年 1 月 21 日~2 月 28 日,擇期辦理捐贈儀式,撥付第一期補助款(60%補助額度)。

7、 次年 7 月 1 日~8 月 31 日,期中查核,並依查核結果撥付第二期補助款(40%補助額度)。

8、 再次年 1 月 1 日~2 月 28 日,提案單位完成結案報告,並擇期辦理成果發表活動。

六、 評選指標

1、 提案單位的執行能力、外部資源連結能力,以及財務及人力狀況是否有利於方案推動之穩定性。

2、 提案計畫的需求性、可行性、預估成效,以及是否具創意及效益擴散。

七、 通過補助提案作業說明

1、 本會以匯款方式撥付補助款,通過補助單位需提供存摺封面影本做為入帳憑據,戶名需與通過補助單位名稱相同。

2、 收到本會匯入款項後,通過補助單位需提供合法捐款收據,收據內容包含受贈單位全名、統編、註冊地址,並載明本會全銜、統編。

3、 通過補助單位需配合本案捐贈儀式、成果發表活動之出席及依據本會「多元合作發展模式」雙方議定合作計畫書,據以提升雙方合作深度。

4、 通過補助單位需配合本會人員進行提案執行追蹤,並在不損及個案隱私條件下,配

合本會有關提案執行之採訪(含攝影)及報導。

八、 結案作業說明:

1、 通過補助單位應於方案執行完竣後 2 個月內完成結案。

2、 結案文件包括(請分檔個別寄送):

(1) 結案說明表(除書面另需提供電子檔)。

(2) 結案報告(內容包含方案執行內容、服務人數/人次與成效、人力/物力/財力之使用情形說明、相關文宣、新聞露出資料、自有臉書報導等)

(3) 個案心得回饋(文字電子檔,300~500 字內之被服務個案參與活動心得)

(4) 方案執行照片 3~6 張以上(原始相片電子檔,含團體合影、服務過程等) 九、注意事項:

1、 提案單位申請時需詳實確認方案可執行,本會保留對有關提案之最終同意權與額度決定權。

2、 提案單位所提具所有申請文件內容應遵循智慧財產權相關法規,若有違導致爭議或違法事宜,概與本會無涉,由提案單位負擔全部責任。

3、 本會保留審核與訪查提案之權力,提案單位不得隱瞞或拒絕訪查,若有謊報詐騙情事者,或提案補助後 6 個月內非正當合理事由未能執行該提案內容,本會除追回補助款項外,亦將保留法律追訴權。

4、 提案單位所申請方案若於審查期間及執行期間,獲得公部門之社會福利補助、長照發展基金補助、公益彩券回饋金補助,應主動將所獲得補助之項目及額度告知本會,以避免有資源重複領取之情事。若未主動告知且經查有重複領取補助情事,本會保留追回補助款項之權利。

5、 本會得隨時評估、變更或終止經費提供,以防提案單位非方案中不合理執行或方案經費任意轉換使用。

6、 為使社會資源妥善運用及宣導,本會得使用提案有關資料進行會務推展工作。

7、 本會得視情況修正或終止本辦法,本辦法經董事會同意後實施,修正或終止時亦同。

財團法人萬海航運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 WAN HAI CHARITY FOUNDATION

希望專線:(02)2567-7961 分機7136~7142
地址:104492 台北市中山區松江路136號10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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