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超藝力」第二屆桃園科技表演藝術獎

2021「超藝力」第二屆桃園科技表演藝術獎

 總獎金: 3100000

最高獎金: 1000000

報名時間: 2021-09-20 ~ 2021-11-20

主辦單位: 桃園市政府文化局桃園市政府藝文設施管理中心桃園市政府教育局桃園市政府青年事務局

主辦單位電話: 02-7708-5086(林小姐)、03-327-2345#11235(歐先生)

主辦單位Email:ttpaa2019@gmail.com

【徵件宗旨】

1.為促進桃園市科技藝術長遠發展,結合在地科技資源,積極引入多面向的新媒體展演內容,打造桃園市成為臺灣科技藝術跨界發展的培育基地。

2.採「競技組」及「新秀組」兩組比賽,既鼓勵新秀參與,同時納入專業、成熟作品,使本獎成為全國性權威獎項,並將作品推向國際。

2021「超藝力」第二屆桃園科技表演藝術獎

3.本屆增設「文策院特別獎」,協助藝術創作者實踐科技表演藝術作品的更多想像與可能,激發更多優質創意並具市場發展潛力與國際辨識度之作品。

4.提供發表及曝光平台,安排得獎作品於「2022TAxT桃園科技藝術節」進行首演,累積臺灣新媒體藝術軟實力。

徵件說明

l競賽主題l

1.以新媒體藝術結合表演藝術(音樂、戲劇、舞蹈等)之跨域作品為徵件類型。

2.鼓勵善用科技媒介,如:5G、AI、聲響裝置、無人機、感測器、電腦動畫、虛擬實境、影像偵測等數位媒體技術,進行跨域結合。

3.主題不拘,結合5G應用相關技術發展者尤佳。

l作業時程l

階段 預定時程 項目 詳細辦法
徵件階段 2021年
9月20日~11月20日
開放徵件 1.以投件資料備齊並上傳完成至網路時間為準。

2.截止日後,恕不接受補件。

初審階段 2021年
11月21日~11月30日
第一階段-書面審查 自投件作品中選出競技組6件,新秀組12件。
2021年
12月13日~12月15日
第二階段-簡報審查 1.2021年12月13日團隊於桃園展演中心進行15分鐘的簡報詢答。

2.評審依據簡報審查結果,擇定競技組2件、新秀組4件作品進入下一階段複審,入圍結果於2021年12月15日公告。

2021年12月15日

~2022年4月1日

初審入圍
團隊訪視及輔導
入圍新秀組團隊需接受輔導委員2次創作輔導。入圍競技組團隊需接受輔導委員1次訪視。
複審階段 2022年
4月14日
複審試演 於桃園展演中心演出10-15分鐘精彩片段。

評審團自參與試演團隊中選出3件作品並於2022年5月4日公告得獎名單。

2022年
6月13日~6月26日
得獎團隊
廣藝廳TryOut
得獎團隊依照廣藝廳檔期安排,進行為期兩週技術測試,競技組與新秀組得獎團隊可彼此觀摩並受輔導委員訪視及創作輔導。
2022年
7至8月
得獎團隊
訪視及輔導
得獎團隊需接受輔導委員的最終訪視及創作輔導。
頒獎典禮 2022年

9至10月(暫定)

得獎作品
頒獎
於「2022 TAxT桃園科技藝術節」開幕記者會進行頒獎。
正式演出 2022年
9至10月(暫定)
得獎作品
首演
配合「2022 TAxT桃園科技藝術節」檔期進行演出。

l評審辦法l

評審小組

由長期關注科技藝術之產業製作人、創作者、策展人、機構負責人組成,評審委員初、複審各7人,邀請黃文浩、王連晟、王柏偉、王文儀、姚立群、孫平、魏琬容、邱誌勇、符宏征等人擔任,並由計畫主持人楊忠衡綜理評選事宜。

審查方式

書審:由計畫主持人楊忠衡統籌評審小組,且依照評分規格進行內部審查,競技組篩選出至少6組;新秀組篩選出至少12組(不限定個人或團體投件)。

初審:由書審通過之18組參賽團隊,進行簡報初審,評審小組將自競技組中評選出2組及新秀組中評選出4組進入複審,入圍團隊各可獲得新臺幣(以下同)5萬元獎金,評審團將另外依據企畫內容核定競技組15萬元及新秀組10萬元之創作補助費,以進行複審演出製作。不出席複審表演者視同放棄複審資格、複審獎金及創作補助費。

複審:由6組入圍團隊進行每組10至15分鐘實地競演,由評審小組合議競技組首獎及新秀組首獎、貳獎名單,並報請主辦機關核定公告。

創作首演:三組得獎者應完成至少一場首演,競技組每場次演出長度須達30分鐘。新秀組每場次演出長度須達20分鐘。以上「第二屆桃園科技表演藝術獎」得獎作品,將有機會另獲得「文策院特別獎」(獎金新臺幣30萬元)。

l評分標準l

初審 標準 比重
1 計畫原創性及藝術性 40%
2 計畫可執行性 30%
3 預算暨期程合理性 20%
4 結合5G特色 5%
5 簡報與答詢 5%
複審 標準 比重
1 計畫原創性及藝術性 50%
2 展演整體可執行性 30%
3 跨界展演團隊專業分工表現 15%
4 結合5G特色 5%

競技組

l參賽資格l

1.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自然人或經中華民國政府立案之團體,經營或從事文化藝術產業。

2.有作品發表或展演經歷的科技藝術創作者為佳。

排除以下團體:

1.各級政府機構及其所屬單位或以其為主要股東/捐助人之組織。

2.各政黨及其所屬單位或以其為主要股東/捐助人之組織。

l獎項規劃l

初審入圍:

  • 初審入圍團隊,各可獲得5萬元獎金,評審團將另外依據企畫內容核定競技組15萬元之創作補助費。

複審得獎:

  • 競技組首獎:獎金新臺幣100萬元整(含演出製作費)

*獎金給付*

首演獎金將依三階段分期給付,獎金發放前必須簽署同意參演「2022 TAxT桃園科技藝術節」之切結書,以及得獎作品著作財產權之非專屬授權書。第一期款於公布獲獎後,45天內發放40%、第二期款於訪視輔導完成後,45天內發放30%、第三期款於首演結束後,45天內發放30%,獎金將依照國稅局之規定進行所得扣繳,並簽署相關領據。

*履約說明*

本次徵選計畫,得獎者應於桃園展演中心展演廳完成至少一場首演,競技組每場次演出長度須達30分鐘。

文策院特別獎:

TAICCA 文化內容策進院攜手「第二屆桃園科技表演藝術獎」,設立「文策院特別獎」,鼓勵創作團隊思考內容敘事的創意與獨特性,並發掘具有市場發展潛力與國際辨識度之作品。
第二屆「桃園科技表演藝術獎複審」之得獎作品,均具角逐特別獎資格,獲獎者即可獲得獎金新臺幣30萬元整,透過多元產業助攻,讓優秀作品站上市場與國際舞臺。

文策院特別獎–評選標準

  • 內容敘事(35%):內容IP敘事的獨特性、創意與敘事結構完整性。
  • 市場發展潛力(25%):內容是否具備市場發展潛力與未來競爭優勢。
  • 國際拓展潛力(25%):作品具國際辨識度,以及跨國發展或國際合作之潛力。
  • 技術創新(15%):提案所展現藝術結合科技應用之前瞻性與創新性,是否有助於開拓產業發展領域。

由文策院組成之評審小組,自競技組及新秀組得獎團隊共3組中,評選出《文策院特別獎》得主。

文策院特別獎–獎金給付

獎金給付方式配合首演創作研發期程,另公告說明。

l公布方式l

  • ♦由執行單位於活動網站及粉絲頁上公布初選入選名單,並另以 E-mail 通知入選隊伍複選表演時間及場地。
  • ♦最新消息請持續關注本計畫活動官方網站與Facebook粉絲頁。
  • ♦得獎團隊,將擇日辦理得獎作品發布記者會暨頒獎典禮,獲選團隊須派員出席領獎。

新秀組

l參賽資格l

1.全國新媒體、表演藝術相關大專院校學生或應屆畢業生,以及成立五年內之新媒體藝術新秀皆可參與。

2.為鼓勵師生共同參加,若團隊成員皆為全國跨域、新媒體、表演藝術相關高中職、大專院校學生或應屆畢業生,可設指導老師一人。

3.申請人若組隊參與,每人限參賽一組,且至少以一名具中華民國國籍之自然人為代表。

排除以下團體:

1.各級政府機構及其所屬單位或以其為主要股東/捐助人之組織。

2.各政黨及其所屬單位或以其為主要股東/捐助人之組織。

l獎項規劃l

初審入圍:

初審入圍團隊,各可獲得5萬元獎金,評審團將另外依據企畫內容核定新秀組10萬元之創作補助費。

複審得獎:

  • 新秀組首獎:獎金新臺幣50萬元整(含演出製作費)
  • 新秀組貳獎:獎金新臺幣30萬元整(含演出製作費)

*獎金給付*

首演獎金將依三階段分期給付,獎金發放前必須簽署同意參演「2022 TAxT桃園科技藝術節」之切結書,以及得獎作品著作財產權之非專屬授權書。第一期款於公布獲獎後,45天內發放40%、第二期款於訪視輔導完成後,45天內發放30%、第三期款於首演結束後,45天內發放30%,獎金將依照國稅局之規定進行所得扣繳,並簽署相關領據。

*履約說明*

本次徵選計畫,得獎者應於桃園展演中心展演廳完成至少一場首演,新秀組每場次演出長度須達20分鐘。

文策院特別獎:

TAICCA 文化內容策進院攜手「第二屆桃園科技表演藝術獎」,設立「文策院特別獎」,鼓勵創作團隊思考內容敘事的創意與獨特性,並發掘具有市場發展潛力與國際辨識度之作品。
第二屆「桃園科技表演藝術獎複審」之得獎作品,均具角逐特別獎資格,獲獎者即可獲得獎金新臺幣30萬元整,透過多元產業助攻,讓優秀作品站上市場與國際舞臺。

文策院特別獎–評選標準

  • 內容敘事(35%):內容IP敘事的獨特性、創意與敘事結構完整性。
  • 市場發展潛力(25%):內容是否具備市場發展潛力與未來競爭優勢。
  • 國際拓展潛力(25%):作品具國際辨識度,以及跨國發展或國際合作之潛力。
  • 技術創新(15%):提案所展現藝術結合科技應用之前瞻性與創新性,是否有助於開拓產業發展領域。

由文策院組成之評審小組,自競技組及新秀組得獎團隊共3組中,評選出《文策院特別獎》得主。

文策院特別獎–獎金給付

獎金給付方式配合首演創作研發期程,另公告說明。

l公布方式l

  • ♦由執行單位於活動網站及粉絲頁上公布初選入選名單,並另以 E-mail 通知入選隊伍複選表演時間及場地。
  • ♦最新消息請持續關注本計畫活動官方網站與Facebook粉絲頁。
  • ♦得獎團隊,將擇日辦理得獎作品發布記者會暨頒獎典禮,獲選團隊須派員出席領獎。

【主辦單位】

桃園市政府文化局

桃園不僅是國門之都,也是全臺科技、工商產值第一的城市,桃園更是融合多元文化、人文薈萃,藝文人才眾多的文化之都。桃園市政府文化局近年來大力推動文化建設,除積極籌建桃園市立美術館、橫山書法藝術館、桃園市立圖書館總館及桃園陽光劇場等硬體建設,並持續推動古蹟修復、維護、文化資產活化應用以外,也致力於文化內容的創新及提升,不僅每年辦理桃園地景藝術節、桃園鐵玫瑰音樂節、桃園鐵玫瑰藝術節、大溪大禧、桃園眷村文化節等重大節慶,近年來更注重科技藝術跨界的應用,由所轄桃園市政府藝文設施管理中心辦理「桃園科技藝術節」及「桃園科技表演藝術獎」。

桃園市政府藝文設施管理中

桃園市政府藝文設施管理中心於2011年1月1日成立,目前綜理桃園展演中心、中壢藝術館、桃園光影文化館及A8藝文中心等館舍業務,並每年辦理大型表演藝術及視覺藝術活動。為推動科技跨界藝術創作風氣,自2017年起每年舉辦「桃園科技藝術節」,已成為藝術與科技跨界產業交流之重要平臺,2019年更進一步舉辦了第1屆「桃園科技表演藝術獎」,以發掘及培育科技與各類藝術跨界創作人才。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綜理桃園市教育相關業務,近年來致力以科技翻轉教學,培育接軌國際的未來學子。在光速變遷的環境下,全面推動智慧學校數位學堂,近3年已建置逾2,200間智慧教室,建構創客基地,推展機器人教育,致力打造智慧校園,讓學習無所不在,實現「亞洲.矽谷」智慧城市的願景。為鼓勵在地科技跨界藝術創作風氣,桃園市政府教育局特支援本屆競賽初審獎金共新臺幣100萬元。

桃園市政府青年事務局

青年事務局於2015年成立,是桃園市政府領先全國成立地方專責青年事務局的一級機關,致力提供桃園青年充分的資源、機會,搭建一座能夠盡情揮灑的舞台。首要工作在傾聽青年朋友當前普遍面對的困境;再與各級學校、行政機關、產業界等洽談,逐步擬定關於就業、創業、公共參與、青年文化與國際交流等面向的具體政策,提供桃園青年多元發展的友善環境。桃園市政府青年事務局也將協助鼓勵及推動桃園在地青年參與本屆競賽。

【協辦單位】

TAICCA文化內容策進院 文化內容策進院

臺灣在 2019 年成立了行政法人文化內容策進院,希望透過文策院中介組織的努力,架構出跨部會、跨領域、跨平台的協力合作機制,整合文化、科技及經濟的能量,催生臺灣文化內容產業生態系,帶動產業投資與創新的動能,形塑臺灣的國家文化品牌。讓臺灣豐富的在地文化,以各種多元的形式向世界傳遞,讓國際的文化版圖,因為有了臺灣的加入而變得更加豐富精彩。

【執行單位】

財團法人桃園市廣藝基金會

2010年「廣達電腦公司」林百里董事長邀集了台灣表演藝術界知名人士組成董事會,以表演藝術為推廣主軸,成立廣藝基金會。以成為「台灣原創表演作品培力基地」自許,承襲悠久文化傳統,打造優質的表演藝術發展環境。

從「廣達電腦」到「廣藝基金會」,即是一個「由科技到文化」的歷程,並期望能協同所有藝術與科技人才,一同創造屬於新時代、永恆不朽的華人藝術文化。

執行單位聯繫方式

聯絡人:歐先生
電子郵件: ttpaa2021@gmail.com
電話:(03)327-2345 Ext:11235
活動官網: https://www.ttpaa.com.tw
活動臉書粉絲專頁: https://www.facebook.com/TAxT.Festiv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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