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台北國際藝術村文化平權駐村計畫徵件

2021台北國際藝術村文化平權駐村計畫徵件

 總獎金: 160000

最高獎金: 20000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21-01-25

主辦單位: 台北國際藝術村

主辦單位電話: 02-3393-7377分機106

主辦單位Email:nicolefu@artistvillage.org

一、 計畫宗旨:

台北國際藝術村從2001年開始至今,即將邁向第二十個年頭,數百位從世界各地來到台北進行駐村計畫的藝術家,見證了台北的流變和成長。這些年來台灣對於社會正義、性別平等、司法改革與族群權益等,都有成長性的變革和推動,而這些議題也與台灣當代藝術的創作面向相輔相成。

2021台北國際藝術村文化平權駐村計畫徵件

本徵件計畫以文化平權為主軸,並將藝術村場域作為育成基地,希望發展台灣本地藝術家的駐村計畫。藉由藝術村長年累積下來的資源和人脈,強調駐村中的「培育」和「實踐」,由藝術家的雙眼觀看台灣的社會流變發展,並提供場地、藝術行政、行銷宣傳等資源,將文化平權的概念推廣於藝術家駐村計畫和展覽之中。

二、 徵件對象及資格:

( 一 ) 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個人或立案登記之團體。

( 二 ) 年滿20歲,學歷不拘。

( 三 ) 2019年至2020年未曾接受「台北藝術進駐」獎助。

( 四 ) 關注或回應文化、族群、性別或環境等議題並尊重在地社群者。

三、 徵件計畫類型

以「文化平權」為出發,計畫內容關注性別、身心障礙、族群( 新住民、原住民等 )、偏鄉、語言及高、幼齡人口或其他相關對象,或社會正義、貧窮、勞工權益等相關議題,藉藝術村提供的駐村空間和資源連結發展具前瞻實驗性、跨領域的作品。最終可於百里廳空間以個展或聯展方式展出,並針對不同對象( 兒童、青少年、高齡觀眾及身心障礙者等 )、群體

( 原住民及移民工等 ),協助規劃辦理工作坊或座談。

四、 進駐期程與展覽時間

( 一 )本年度進駐期程自 2021年 3月8日至 9月30日期間內,不論個人或團體進駐天數皆為30到60個日曆天,天數不得高/低於前述規定,且須為連續日期。

( 二 ) 基於整年度駐村營運及展覽空間檔期安排,藝術村保有駐村期程及總天數( 30-60天 ) 最終安排及權利之權利,待藝術村安排進駐檔期後,與投件個人/團體雙方協議確認年度進駐期程。

( 三 ) 投件個人/團體與藝術村在商議進駐期程時,如無法達成共識,則藝術村得取消其入選資格。

( 四 ) 計畫獲選者須於台北國際藝術村百里廳以個展或聯展方式展出。獲選後如非因不可抗力因素而拒絕參與展出者,藝術村除取消其入選資格外,該投件個人/團體於未來1 年內不得、參與、投件或舉辦任何由藝術村主辦之展覽。

( 五 ) 展覽期程分別有四個檔期,請於申請表中填寫志願時程,待主辦方確認入選計畫後會進行最後檔期協議和規劃。

時程 項目
5/7-6/6 文化平權徵件計畫展覽( 一 )
6/11-7/11 文化平權徵件計畫展覽( 二 )
7/16-8/15 文化平權徵件計畫展覽( 三 )
8/20-9/19 文化平權徵件計畫展覽( 四 )

五、 申請辦法

( 一 ) 請至台北|寶藏巖國際藝術村官方網站( http://www.artistvillage.org )下載「2021 文化平權駐村計畫」申請書。申請書請一律以打字填寫,恕不接受手寫申請。每投件個人/團體僅得申請一次,違者恕不受理。

( 二 ) 申請書及文件均以A4紙張直式橫打,12級字,單行間距,一式四份( 一正本三複印本 ),並於左上角以迴紋針或長尾夾裝訂。為利拆裝複製,切勿使用釘書機、另加封面或特殊裝訂。

( 三 ) 需檢附個人身分證件或團體設立登記證明影本。因申請而檢附之個人資料,藝術村將依個人資料保護法保密。文件影本僅需提供一份即可。

( 四 ) 本申請書與所有檢附正本文件請於110年1月25日( 一 )前以掛號郵寄( 郵戳為憑 ),或由專人( 含快遞 )於徵件截止日下午5:00前,送達台北國際藝術村( 10051 台北市中正區北平東路7號 台北國際藝術村收 ),並於信封明顯處加註「申請2021文化平權駐村計畫」。除紙本文件寄發外,敬請務必寄發一份電子檔文件PDF格式,檔名加

註「申請2021文化平權駐村計畫_( 申請者名稱 )」至 nicolefu@artistvillage.org

( 五 ) 資料不全、逾時或未依規格者,恕不受理。

( 六 ) 所有文件一律不予退回,請自行影印備份。

( 七 ) 如有疑問,請以E-mail聯繫 nicolefu@artistvillage.org 或致電 02-3393-7377 分機106。

六、 計畫獲選者台北國際藝術村提供

( 一 ) 免費住宿兼工作室一間( 地點位於台北國際藝術村或寶藏巖國際藝術村 )

( 二 ) 台北國際藝術村百里廳或寶藏巖國際藝術村展場資源( 包括基礎器材、燈光 ),以展覽方式呈現駐村計畫。

( 三 ) 提供生活津貼和創作補助費共新台幣2萬元。

( 四 ) 提供展覽之文宣品印刷、行銷宣傳等資源

七、 評選機制

( 一 )採「公開評選」的方式,邀集各領域學者專家組成評選委員會,依實際評選項目進行評選工作,未符合評審委員所認定之標準者得從缺。評審委員不得接受外界請託,亦不得對外公開評審之過程與結果,影響評審之客觀與公正。並不得審核與其本人直接相關之申請案。且為使評審會議保持獨立客觀,並基於尊重申請者之隱私權,評審會議不對外公開。

( 二 )遴選結果將於 2021年2月中以電子郵件方式通知,預計選出至多8組正取藝術家及至多4組備取藝術家( 實際公告時間及名額以藝術村實際運行期程及評選結果為準 ),遴選結果將公佈於台北|寶藏巖國際藝術村官方網站及寶藏巖國際藝術村Facebook,未經錄取及因故未進入審查流程者不另行通知。

八、 重要事項

( 一 ) 參與本計畫之個人或團體應擔保其著作及申請計畫無侵害他人著作權之情事,若因前開情事致使藝術村遭受損害或受連帶賠償請求之損失,駐村者應對藝術村負全部賠償責任。獲選藝術家於駐村期間不得重複於其他單位進駐。

( 二 ) 正取獲選人須與營運團隊於駐村前完成協議書簽訂,並於同年度完成駐村計劃;若因故無法成行,除非獲得同意,否則視同自動棄權,不得有任何異議。

( 三 ) 獲選藝術家於駐村期間不得重複申請臺北市政府文化局藝文補助項目。

( 四 ) 台北國際藝術村得保留簡章內容變更及最終解釋之權利。


相關連結:


相關檔案:


延伸閱讀:


You may also like...

發表迴響

這個網站採用 Akismet 服務減少垃圾留言。進一步了解 Akismet 如何處理網站訪客的留言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