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國家海洋日暨向海致敬系列活動「同遊海洋 Ocean Fun」全國兒童繪畫比賽

2021國家海洋日暨向海致敬系列活動「同遊海洋 Ocean Fun」全國兒童繪畫比賽

 總獎金: 37500

最高獎金: 5000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21-04-19

主辦單位: 國家海洋研究院

主辦單位電話: 07-3382097分機263607(鄭先生)、07-3382097分機263614(鍾小姐)

壹、活動宗旨

台灣是個海島國家,擁有豐富的海洋資源,除了海洋基本法、白皮書外,政府於去年 6 月提出「向海致敬」政策,鼓勵人民「知海」( 知道海洋 )、「近海」( 親近海洋 )及「進海」( 進入海洋 ),確保海洋永續發展,讓台灣因海而無限遠大。今年國家海洋研究院更肩負了,以科技方法為海洋觀光遊憩開發海洋環境資訊及安全風險資訊整合系統,共同為提供「資訊透明」和「風險明確」的海洋而努力,以期落實向海致敬政策。

2021國家海洋日暨向海致敬系列活動「同遊海洋 Ocean Fun」全國兒童繪畫比賽

是故本年度國家海洋研究院全國兒童海洋繪畫比賽擬以「同遊海洋 Ocean Fun」為主題,鼓勵兒童用畫筆描繪個人或與家人一同親近海洋活動的體驗和想像,期望透過孩子們的創造力、想像力與親身經歷,呈現出對於海洋的認識與想望,作為我國後續發展海洋遊憩活動之參考。

貳、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海洋委員會

主辦單位:國家海洋研究院

協辦單位:國立臺灣海洋大學參、比賽主題 也許是你曾經讀過的故事,有可能是夢境裡的場景,亦或是親身經歷的不可思議時刻,請用畫筆勾勒出親近海洋活動的體驗和想像。

肆、參賽辦法

一、 參賽資格:

全國在學或海外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國小學生。

二、 繳件方式:

請先至本活動官網( https://artcontest.namr.gov.tw/ )線上報名專區,填寫相關資料完成報名後列印出報名條碼貼至圖畫紙後方,並於 110 年 4 月 19 日( 一 )前將作品以郵寄方式寄至: 80661 高雄市前鎮區成功二路 25 號 11 樓 國家海洋研究院-

「同遊海洋 Ocean Fun」全國兒童海洋繪畫比賽工作小組收( 以郵戳為憑 )。

三、 作品規格:

( 一 )參賽作品請逕繪於八開圖畫紙( 38 x 26 公分 ),主辦單位不另提供畫紙。

( 二 )創作方式不包含素描、剪貼、立體作品及電腦繪圖,以平面手繪為限。

四、 競賽獎勵:

( 一 )國小高年級組:參賽者為國小 5、6 年級在學學生。

  • 金獎 1 名:獎金新臺幣 5 仟元,獎狀乙紙。
  • 銀獎 1 名:獎金新臺幣 3 仟元,獎狀乙紙。
  • 銅獎 1 名:獎金新臺幣 2 仟元,獎狀乙紙。
  • 優選 5 名:獎金新臺幣 5 佰元,獎狀乙紙。
  • 佳作 20 名:獎狀乙紙。( 視報名人數調整 )

( 二 )國小中年級組:參賽者為國小 3、4 年級在學學生。

  • 金獎 1 名:獎金新臺幣 5 仟元,獎狀乙紙。
  • 銀獎 1 名:獎金新臺幣 3 仟元,獎狀乙紙。
  • 銅獎 1 名:獎金新臺幣 2 仟元,獎狀乙紙。
  • 優選 5 名:獎金新臺幣 5 佰元,獎狀乙紙。
  • 佳作 20 名:獎狀乙紙。( 視報名人數調整 )

( 三 )國小低年級組:參賽者為國小 1、2 年級在學學生。

  • 金獎 1 名:獎金新臺幣 5 仟元,獎狀乙紙。
  • 銀獎 1 名:獎金新臺幣 3 仟元,獎狀乙紙。
  • 銅獎 1 名:獎金新臺幣 2 仟元,獎狀乙紙。
  • 優選 5 名:獎金新臺幣 5 佰元,獎狀乙紙。
  • 佳作 20 名:獎狀乙紙。( 視報名人數調整 )

( 四 )金、銀、銅與優選獲獎學生將於頒獎典禮後受邀參與本院所安排的海洋知性活動,細節將會於得獎公告後另行通知。

( 五 )以上獲獎學生與學校將會獲得本年度得獎作品集一本。

五、 評審辦法:

( 一 )評審作業分為資格審查、複審及決審三個階段。

( 二 )資格審查:由主辦單位先就報名表資料完整性及作品規格是否符合規定進行 篩選。

( 三 )複審及決審:由評審委員組成評審小組,議定評審方式,依據公平、公正原 則,評定得獎作品。

( 四 )評審委員:由主辦單位聘請兒童繪畫、美術設計、視覺傳達、海洋活動、海洋環境、海洋教育等相關領域專家。

( 五 )評審標準:主題相關性 40%、創意 30%、構圖與色彩表現 30%。

六、 得獎名單公告:

得獎名單於 110 年 5 月 14 日( 五 )前公告於國家海洋研究院網站及活動官網。

七、 頒獎典禮:

得獎者將於國家海洋日頒獎儀式領取獎狀與獎金。( 得獎者如不克出席,可由受委託人代領,並填寫附件 2 委託書;或由主辦單位將獎狀郵寄至得獎者就讀學校。獎金部分則填具領據,由主辦單位匯入得獎者監護人或法定代理人帳戶 )

八、展覽:

獲獎作品將於國家海洋日指定地點公開展出,並製作成畫冊。

九、活動官網:

https://artcontest.namr.gov.tw/

伍、作業時程

作業階段 預計時程 備註
活動公告 110 年 02 月 05 日( 五 )
報名繳交 110 年 4 月 19 日( 一 )前( 郵戳為憑 )繳交:繪畫作品 1 份( 作品背面黏貼報名條碼 )。 1. 請採用 8 開圖畫紙手工繪製。

2. 作品完成後請勿對摺,放入 B4 以上之信封,封面黏貼報名專用寄送單。

作品評選 110 年 4 月下旬-5 月上旬
得獎名單公布 110 年 5 月 14 日( 五 )前 公告於國家海洋研究院網站與活動官網。
得獎者繳交 主辦單位通知期限前繳交:

1. 領款收據 1 份。

2. 匯款存摺影本 1 份。

1. 領款收據於通知得獎時 E-MAIL 予得獎者。

2. 逾期未繳交或聯絡不到者,視同放棄得獎資格。

頒獎典禮 後續主辦單位將另行通知並於國家海洋研究院網站與活動官網上公告。 1. 委託書( 附件 2,由受委託人出席頒獎典禮前繳交,不克出席者免 )。

陸、活動洽詢 :

國家海洋研究院 07-3382097 分機 263607( 鄭先生 )、263614( 鍾小姐 )。

柒、參賽注意事項:

( 一 )線上報名表資料請填寫完整,並於【願意遵守簡章內容及個人資料蒐集、 處理及利用】選項打勾;繪畫作品請於期限前郵寄正本至國家海洋研究院, 以影本、傳真、掃描檔及照片等繳交者,視為不合格,作品恕不列入評選。

( 二 )每位參賽者以 1 幅作品為限,且不得為共同創作。

( 三 )作品可以水彩、蠟筆、版畫、水墨、彩色筆等各種繪畫方式表現,不需裝裱; 勿用素描、剪貼及電腦繪圖等方式參賽,亦不接受立體作品,如有上述情形者, 視為不合格,作品恕不列入評選。

( 四 )勿於畫作內容中書寫文字、各種標章( 環保標章、企業商標等 )或可識別之個 人資訊,僅以繪畫方式呈現。

( 五 )參賽作品以未曾發表之原始創作為限,且不得以相同作品投稿不同競賽,並嚴 禁盜用他人作品參選,應遵守智慧財產權法相關規定,違者一律取消參賽或得 獎資格。如經原著作者發覺並提出異議時,除依法追回獎勵外,違反著作權之 法律責任由參賽者及其監護人自行負責。

( 六 )作品寄送過程如有損毀,恕不負責,請小心包裝。

( 七 )參賽之作品無論入選與否概不退還,送件前請自行備份留存。

( 八 )參賽者不得以任何關係或理由,將參賽作品之著作權讓與、買賣以行冒名頂替 參賽之實;違者經查證屬實將依法除名,追回獎金和獎狀,並公佈姓名,其觸 犯法律應負之責自行承擔。

( 九 )參賽作品一經公佈得獎之後,得獎人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 十 )經評選出之得獎作品,主辦單位擁有典藏、展覽、出版等之權利,並不另支付 使用費或權利金;另線上報名表中【參賽作品如未獲獎,仍同意授權主辦機關 取得其內容相關使用權】選項,參賽者可自行考量是否勾選同意,勾選同意之 作品將於活動官網公開展覽。

( 十一 )參賽者係未成年人,參賽須經法定代理人同意;得獎獎金之領款收據亦

應由監護人或法定代理人填寫,另依《所得稅法》第 15 條 1 項 1 款規定, 得獎獎金合併於其扶養人各類所得計算稅額。

( 十二 )獎狀印製之資訊,均採用線上報名表所繕打內容,參賽者提供之資訊如有誤繕,請立即向主辦單位反應。

( 十三 )報名參賽即同意尊重評選規則及評選結果,針對評選結果不得有異議。

( 十四 )凡參賽者均視為認同並接受本活動簡章之各項規定,活動簡章若有未盡事 宜,主辦單位保有最終解釋、修正、變更及取消活動之權利,並公告於國家 海洋研究院網站周知。

捌、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說明:

國家海洋研究院謹依《個人資料保護法》( 以下簡稱個資法 ) 第 8 條規定告知下列事項,敬請詳閱:

( 一 ) 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為保障參賽者的隱私權益,參賽者所提供與國家海洋研究院之個人資料,受國家海洋研究院妥善維護並僅於「同遊海洋 Ocean Fun」繪畫比賽管理、推廣與執行業務之合理範圍內使用。國家海洋研究院將保護參賽者個人資料並避免損及其權益。

( 二 ) 蒐集目的:「同遊海洋 Ocean Fun」繪畫比賽報名、活動通知、領獎及成果發表。

( 三 ) 個人資料類別:含姓名、出生年月日、身份證字號、通訊地址、電話、電子郵件及學校年級等資料。

( 四 ) 個人資料利用期間:參賽者所提供之個人資料於活動起始日至活動結束後 1 年止。

( 五 ) 得獎人部分:所提供之個人基本資料,僅作為領取獎項及申報使用;依據稅法規定本資料最長保存 7 年,屆時銷毀,不移作他用。

( 六 ) 個人資料利用地區:國家海洋研究院所在地區執行業務所需,依中華民國法令得合法傳輸個人資料之地區。

( 七 ) 個人資料利用對象及方式:由國家海洋研究院委託之執行活動時必要相關人員利用之,利用人員應依執行本活動作業所必要方式利用此個人資料。


相關連結:


相關檔案:


全國兒童海洋繪畫比賽相關競賽


延伸閱讀:


You may also like...

發表迴響

這個網站採用 Akismet 服務減少垃圾留言。進一步了解 Akismet 如何處理網站訪客的留言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