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東專餐旅盃全國技能公開賽

2021東專餐旅盃全國技能公開賽

 總獎金: 20000

最高獎金: 5000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21-05-28

主辦單位: 國立臺東專科學校餐旅管理科

主辦單位電話: 089-226-389#2610

壹、活動目的:

建立學生在餐旅與觀光業競技的平台,以強化學生的產業核心實務技能,並藉由相互切磋交流,發掘多元的學習方式,共同成長,進而提升餐旅與觀光業的服務品質。

貳、活動說明:

一、活動名稱:2021 東專餐旅盃全國技能公開賽

二、舉辦單位:國立臺東專科學校餐旅管理科。

三、比賽地點:國立臺東專科學校 餐旅管理科 房務實習教室及餐飲服務實習教室。

四、競賽時間:2021 年 07 月 06 日( 星期二 )08:00-17:00

五、開放網路報名時間:即日起 至 05 月 28 日( 五 )17:00 ( 競賽設有名額限制,以報名並繳費完成先後順序受理報名 )。

參、活動內容:

一、 參加資格:

全國高中、職餐旅、觀光相關科系學生( 含五專部前三年級生 )。

二、 競賽機制:

每項報名低於人數 6 組以下取消比賽。

三、 獎勵:

■全國高中職組 ( 含五專部 123 年級 ) 。

  • 第一名: 5,000元,獎盃一座、獎狀各一張-整床組、托盤組各一名
  • 第二名: 3,000元,獎盃一座、獎狀各一張-整床組、托盤組各一名
  • 第三名: 2,000元,獎盃一座、獎狀各一張-整床組、托盤組各一名

佳作擇優數名:獎狀一張( 每位學生 );參賽指導證明一張( 每位帶隊教師 )

四、報名費:

每組隊伍500元,繳費帳號:報名費( 500元 )繳交方式:匯款/轉帳 戶 名:國立臺東專科學校校務基金401專戶匯款銀行:臺灣銀行臺東分行0040233 帳 號:023036071332

※本校401專戶 不支援「ATM轉帳」及「個人網路銀行轉帳」。

五、 本章程如有未詳盡之事宜以大會現場說明或公佈為主。

六、 比賽細則及注意事項:

1.托盤組競賽注意事項:

( 1 )競賽賽程由主辦單位統一分配競賽場次,不得更動,除特殊狀況( 與其它競賽項目時間衝突

等 )並經由各大會裁判長同意始可更動出賽順序。

( 2 )競賽之設備、器具、材料均由大會提供。

( 3 )比賽流程: ( 來回距離50公尺 )選手依照兩人為一組:每場次兩組參賽者同時進行。

取杯倒水→取托盤→上托盤( 托盤*1、礦泉水*1、啤酒瓶*1、水杯*紅酒杯*2 )→準備出發案鈴計時( 第一位 )→第二位回來放下托盤按鈴停止計時→托盤物品於桌面創意擺置→工作人員將水杯( 杯內裝水約8分滿 )的水倒進公版量杯後進行裁判評分。

吧台

( 4 )參賽人員應於比賽前詳閱本規範相關內容,以避免違規或操作錯誤之情事發生。

( 5 )參賽人員須注意安全,預防意外事故發生。

( 6 )參賽人員請於比賽當日之指定時間到達會場「報到檢錄處」辦理報到手續,依服務人員安 排選手休息準備區等候。

( 7 )報到時請自我介紹姓名、單位科系。

( 8 )報到完畢後,由裁判長宣布注意事項,宣布比賽開始。

( 9 )參賽人員遲到15分鐘以上者以棄權論;報到後可離開會場,唯出賽前需回至會場,裁判長 賽前點名未到者以棄權論。

( 10 )比賽中不得與其它參賽人員交談、代表人或托人操作等違規行為,否則以棄權論。

( 11 )計時結束時,應立即停止所有操作。

( 12 )離場時,不得攜帶任何東西出場。

( 13 )不得攜帶任何電子通訊設備進場,否則以棄權論。

( 14 )未詳盡之事項,依大會裁判組裁決辦理。

( 15 )服儀不標準者,不接受報到。

( 16 )準備桌內容物:

1.托盤*1 2.礦泉水*1 3.啤酒瓶*1 4.水杯*2 5.紅酒杯*2 6.冷水壺*1

7.公版量杯

8.計時器顯示器

( 17 )每組競賽時,大會工作人員提拱輔助計時order 單內容:( 盤子圓形外緣36公分面30公分,內置啤酒、礦泉水各1瓶;高腳杯、水杯各2杯共6件,不事先發工具,請各領隊自行上網查看照片準備與練習,杯內裝水約8分滿。 )

2.評分標準:

( 1 )計時: 由裁判長口令開始計時,至參賽選手舉手表示完成為止。

( 2 )缺失扣分:裁判檢視操作過程及完成後結果,缺失處予以扣分。

3.成績計算: 滿分100分,每位選手接受2位裁判評分,以2份成績平均分數為名次排序依據。

4.同分參酌: 操作時間短者勝出,如果相同名次並列。

5.成績評分標準說明:

( 1 )儀態儀容評分: 10% ( 2 )托盤平穩度評分: 20%

( 3 )水量符合成程度及托盤物擺放位置評分: 30%

( 4 )完全衛生評分: 10% ( 5 )完成速度: 30%

6.成績計算:採缺失扣分,評審依照操作過程及完成後結果,缺失處予以扣分;其中完成時間分數以全體參賽者成績排序按順序給分,依照各評分項目佔比計分,總分最高者即為優勝。

七、附則:

1.競賽賽程由主辦單位統一分配競賽場次,所有參賽者不得異議。

2.參賽選手如有不符合規定之人員出賽時,一經發現或經檢舉屬實者,即取消該隊繼續比賽之權利,其與賽成績不予計算。

3.發生選手資格之申訴,當場檢查後,由大會查詢該選手之身分。

4.比賽期間所有參賽選手應隨身攜帶身分證件,以便查核。

5.各場比賽如遇特殊情形,比賽與否由裁判會同大會裁定。

6.被取消資格或中途棄權退出比賽之選手,其與賽成績不予計算,亦不列入名次。

7.本規程如有未詳盡之事宜,得由大會修正公佈之。

8.大會有權決定比賽時間是否提早或延後舉行,以便活動順利進行。

1、整床組競賽注意事項:

( 1 )競賽賽程為「鋪床作業」,比賽順序由大會排定,不得更動,除特殊狀況( 與其它競賽項目 時間衝突等 )並經由大會裁判長同意始可更動出賽順序。

( 2 )競賽之設備、工具、材料均由大會提供,參賽人員需穿著各單位標準制服,並完成當日公 告之指令動作。<<請參考餐服技術士技能檢定服裝相關規定>>

( 3 )參賽選手應於比賽前詳閱本規範相關內容,以避免違規或操作錯誤事項發生。

( 4 )參賽選手需注意安全,預防意外事故發生。

( 5 )參賽選手請於比賽當日之指定時間到達會場「報到檢錄處」辦理報到手續,並依服務人員 安排選手休息準備區等候。

( 6 )報到時請自我介紹姓名、單位科系。

( 7 )報到完畢後,由裁判長宣布注意事項,宣布比賽開始。

( 8 )參賽人員遲到15分鐘以上者以棄權論;報到後可離開會場,唯出賽前需回至會場,裁判長 賽前點名未到者以棄權論。

( 9 )比賽中不得與其它參賽者交談、代表人或託人操作等違規行為,否則以棄權論。

( 10 )計時結束時,應立即停止所有操作。

( 11 )離場時,不得攜帶任何東西出場。

( 12 )不得攜帶任何電子通信設備進場,否則以棄權論。

( 13 )未詳盡之事項,依大會裁判組裁決辦理。

2.競賽項目:

( 1 )一雙人床一加床,尺寸規格: 床寬180cm*長200cm.1*1張、加床寬100cm*180cm.1*1張。

( 1- 1 )雙床單1件、雙床棉被1套、雙床被套1件、雙床保潔墊*1件、軟硬枕頭( 套 )各3個;單 人床單3件、單人保潔墊1件、毛毯1件、足布1件。

( 2 )二張單人床,尺寸規格:床寬110cm*長200cm.2*2張。

( 2- 2 )單人棉被1件、單人被套1件、單人床單4件、單人保潔墊2件、軟硬枕頭( 套 )各2個、毛 毯1件、床罩1件、足布1件。

以上備品依旅館房務考照標準規格由主辦單位提供,請各參賽者加強練習以備參賽。

3.競賽程序:

( 1 )進場時,至工作服務車前預備。

( 2 )聽裁判口令,計時開始。

( 3 )床舖鋪設需完成:

4.評分標準:

( 1 ) 計時:由裁判口令開始計時,至參賽選手舉手表示完成為止。

( 2 ) 缺失加秒:裁判檢視操作過程及完成後結果,缺失處予以加秒。

5.成績計算: 完成時間加上缺失加秒時間,總時間最短者優勝;若為同分,操作時間短者勝出。

如果相同,名次並列。

6.成績評分標準:

( 1 )職業道德衛生與安全:

1.冒名頂替者。

2.有作弊事實者。

3.故意毀壞測驗場所機具、物料者。

4.擅離試場或自行變換檢定崗位,不聽勸告者。

5.未考慮工作安全、釀成災害者。

6.未遵守大會規定,經勸導無效者。

7.有吸煙、嚼檳榔、嚼口香糖等情形者。

8.有辱罵裁判人員之情形者。

9.留長指甲超出指肉、未保持指甲之清潔與衛生者。 a.衛生清潔墊鋪設( 四角之鬆緊帶應勾入床墊下 )。

b.第一層床單鋪設( 四角應摺入床墊下 )。

c.羽毛被摺入床墊下。

d.枕頭鋪設( 雙人床兩顆,開口朝中央 )。

備註:工作服務台備品-衛生清潔墊、床單、羽毛被、枕頭、枕頭套。

10.未摘除手上之裝飾物品者( 如手鍊、戒指、佛珠等等 )。

11.服裝儀容未依規定者。

12.與人相互交談者。

( 2 )成績標準說明:

1.儀態儀容及綜合評分:10% ( 請著依客房服務技術士丙級規定服裝 )

2.操作動作的專業度評分10%

2.平整美觀度評分20%

3.正確性安全與衛生及綜合評分30%

4.完成速度及綜合評分30% 七、附則:

1.比賽賽程經由抽籤排定後,所有參賽者不得異議。

2.參賽者如有不符規定之項目時,一經發現或經檢舉屬實者,即取消該繼續比賽之權利,其已賽成績不予計算。

3.發生選手資格之申訴,當場檢查後,由大會查詢該選手之身分。

4.比賽期間所有參賽選手應隨身攜帶身分證,以便查核。

5.各場比賽如遇特殊情形,比賽與否由裁判會同大會裁定。

6.被取消資格或棄權中途退出比賽之選手,其與賽成績不予計算,亦不列入名次。

7.大會有資格決定比賽的時間是否提早或延後舉行,以便活動可以順利進行。

肆、錄取方式:

按照報名收件及確定完成繳費動作後為錄取依據,並於 110 年 06 月 22 日 17:00 後公告於報名網站上,各單位托盤競賽最多可報名 2 組( 1 組 2 名選手 )、鋪床競賽最多可報名 2 組( 1 組 2 名選手 ),各項競賽以錄取 20 組為原則,如有異動,以承辦單位公告為主。

伍、活動對象:

全國高中、職選手( 含五專 123 年級 )。

陸、競賽內容:

一、 托盤組競賽:學生手持托盤出發到折返點( 長 25 公尺×寬 2 公尺 ),回到出發點交棒擊手後第二位才可出發,將比賽器具收拾至指定桌上。

二、 整床組競賽:2 人 1 組,從工作區備品準備、床鋪鋪設 1 雙床、1 加床後轉夜床或二單床 1 單床蓋床罩後轉夜床,評分結束將備品摺好置放在工作檯與房務車上。( 當場依證照考試抽題方式參賽 )

備註:

1.參賽者應尊重評審委員的專業評議,對評審結果不得有異議。

2.本表單蒐集之個人資料,僅限於活動管理使用,非經當事人同意,絕不轉做其他用途,亦不會公佈任何資料,並遵循本校資料保存與安全控管辦理。

3.選手可申請本校學生宿舍( 自備睡袋 )。

4.主辦單位提供當天選手、帶隊教師餐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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