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桃園市第十八屆「桃青文學獎」徵文比賽

2021桃園市第十八屆「桃青文學獎」徵文比賽

 總獎金: 44000

最高獎金: 3000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21-02-23

主辦單位: 救國團桃園市團委會

主辦單位電話: 03-3332153分機23(呂小姐)

主辦單位Email:980917@cyc.tw

一、 主旨:

鼓勵桃園市青年學生寫作風氣,發表優質文學作品,提升校園文藝創作水準,發掘寫作創作人才。

二、 主辦單位:

救國團桃園市團委會

三、承辦單位:

桃園青年月刊社

四、題材:

不拘,但以表達青少年心聲及提振社會風氣、反映時代環境者為主。

五、 對象:

桃園市各中等學校之在校學生。

六、 比賽分組及類別:

分國中及高中( 職 )兩組,新詩、短文兩類。

七、 獎勵:

得獎項次皆頒發獎狀,惟獎金限以最高名次之一篇作品為主。

  • 首獎/每組各1名( 獎金3,000元;獎狀1張 )
  • 優勝/每組各 10名( 獎金800元;獎狀1張 )

凡參賽者均發佳作獎狀乙紙。

八、 件數:

個人參賽可同時參加新詩、短文兩類別,但各類別件數以一件為限。

組別 類別 字數
國中組 新詩類 以10-20行以內
短文類 2500字以內
組別 類別 字數
高中職組 新詩類 以10-20行以內
短文類 2500字以內

九、 評審方式:

( 一 )由主辦單位聘請專家擔任評審。

( 二 )評選得獎名單除公告於本會網站、桃園青年粉絲專頁( FB )以及桃園青年月刊外,將另以書面通知學校及各得獎者。

十、 規定事項:

( 一 ) 參加作品一律以電腦繕打,採直式橫書書寫,標楷體14號字、單行間距 word並須以現行通用中文標點符號,作品以A4大小紙張直式輸出,雙面列印,編列頁碼、裝訂。

( 二 )作品題目,一律見於作品第一頁最前端,不得另紙印製。

( 二 )參加比賽者參選稿件上請勿書寫作者姓名亦不得加註任何記號,請詳填比賽報名表( 格式如附,資料不完整者不受理,請詳填 ),浮貼於作品反面右上角,並於信封上註明「桃青文學獎」字樣」及徵選「類別」,否則視同一般稿件處理。

( 三 )參賽作品,不管得獎與否恕不退稿,請自留底稿。 ( 四 )參賽之作品需是未曾在國內外任何刊物( 含校刊 )發表過之個人創作,不得抄襲或代筆,否則一經檢舉查獲者即取消資格,得獎者追回獎金及獎狀。

( 五 )得獎作品得於桃園青年期刊上刊登,刊登時將不再另付稿酬,本刊並擁有版權。

十一、 活動公告網站及報名表單下載來源請至::

( 一 ) 救國團桃園市團委會網站( http://tyntc.cyc.org.tw/ )。

( 二 ) 『救國團桃園市團委會』、『桃園青年』粉絲專頁( 臉書 )。

十二收件、揭曉、頒獎

( 一 )收件日期:自即日起至110年2月23日截止( 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且收件截止後稿件恕不予變更 )。

( 二 )收件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二段7號。

( 三 )揭曉日期:110年3月中( 函發各校得獎人並於青年節慶祝大會中頒獎表揚之,至於得獎作品擇優刊登於「桃園青年」期刊4~5月份中 )

( 四 )頒獎日期、地點另行通知。

十三、 注意事項:

( 一 )智慧財產權及相關行政辦理之目的蒐集,同意提供主辦單位個人資料, 包括下列項目:姓名、生日、電話、e-mail、簡歷及身分證字號等報名 相關資料。

( 二 ) 得獎作品如有著作權糾紛涉訟,經法律程序敗訴確定者,取消其得獎資 格,損害第三人權利者,由作者自行負責。若因作品抄襲致主辦單位名 譽受損,主辦單位得以追償其法律責任。

( 三 ) 參與者皆視為認同本徵選辦法,報名時已詳讀所有規定。

十四、 比賽活動洽詢電話:

03-3332153分機23查詢呂小姐。

十五、本比賽辦法如遇未盡事宜,以主辦單位修正後重新公告之內容為準,並公告 於活動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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