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理事長盃全國壘球錦標賽

2021理事長盃全國壘球錦標賽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21-03-22

主辦單位: 中華民國壘球協會

主辦單位電話: 02-2778-3616

主辦單位Email:ctasa902@gmail.com

壹、 宗旨

為積極推展壘球運動,蓬勃校園運動風氣,賡續基層壘球人才,促進台灣壘球運動發展,並作為本會 2022 杭州亞洲運動會培訓隊及 110 年培育優秀或具潛力運動選手計畫汰換依據。

貳、組織

一、指導單位:

教育部體育署、臺中市政府運動局

二、主辦單位:

中華民國壘球協會

三、協辦單位:

臺中市體育總會壘球委員會、高雄市體育總會壘球委員會、國立臺灣體育運動大學、臺中市立東山高級中學、高雄市中正高級工業職業學校、高雄市五福國民中學

參、 競賽日期及比賽地點

一、日期:

2021 年 4 月 10 日至 17 日。
公開男子組 4 月 10 日至 11 日
一般男子組 4 月 10 日至 11 日
國中、高中女子組 4 月 12 日至 17 日

二、地點:

公開男子組:高雄市鳳新壘球場
一般男子組:臺中市金龍棒球場、臺中市太原壘球場、臺中市東英棒球場
高中女子組:臺中市萬壽棒球場、臺中市金龍棒球場
國中女子組:臺中市太原棒球場、臺中市東英棒球場

肆、參賽資格

一、 比賽組別:

1.高中女子組

2.國中女子組

3.一般男子組

4.公開男子組

二、 各組選手皆須具有中華民國國籍。

三、 公開男子組:

1. 隊數:共 8 隊( 2020 協會盃全國壘球錦標賽前 4 強及開放 4 隊報名 )。

2. 凡報名公開組後除了因為戰績降至一般組之外,往後本會辦理之各項盃賽不得更換組別。

3. 升降制度:公開組最後 2 名降至一般組,一般組前兩名可在下次盃賽升至公開組

( 一般組球隊在盃賽結束後一周內回覆是否願意升至公開組 )。

4. 若公開組隊伍缺席報名則由一般組同意升級後依名次遞補至 8 隊,原公開組隊伍下次盃賽則報名一般組。

5. 僅公開組隊職員能參加國家代表隊選拔。

6. 服裝規定:球衣、球帽須統一,球褲等相關配件由現場裁判認定即可。

四、 一般男子組:

1. 隊數:視報名隊伍數。

2. 升降制度:一般組前兩名可於下次盃賽升至公開組( 一般組球隊在盃賽結束後一周內回覆是否願意升至公開組 )。

3. 若公開組隊伍缺席報名則由一般組同意升級後依名次遞補至 8 隊,原公開組隊伍下次盃賽則報名一般組。

4. 服裝規定:球衣、球帽須統一,球褲等相關配件由現場裁判認定即可。

五、 公開、一般男子組隊員、職員每人限參加 1 隊,若重複報名者以選手優先出賽隊伍為主並請於該場賽前或賽後 30 分鐘內提交切結書,否則取消該員參賽資格。

伍、報名辦法

一、截止日期:自即日起至 2021 年 3 月 22 日( 星期一 )止

二、報名方式:報名表寄至本會 E-MAIL: ctasa902@gmail.com

三、報 名 表:請用電腦繕打,檔案於本會網站( http://www.softball.org.tw/ )下載四、報名人數:

1.職員:每隊設領隊 1 名、總教練 1 名、教練 2 名、職員 2 名

2.教練均須取得本會 C 級( 含 )以上教練資格或教育部體育署壘球專任運動教練證( 教練證之認定須符合本會教練制度實施辦法 ),始能報名參賽,報名時須附上教練證正反面影本,比賽開打時須至少 1 名教練到場,違者將褫奪比賽 )。

3.選手:公開、一般男子組選手 20 人( 比賽登錄 17 人 );高、國中女子組選手 17 名五、隊伍名稱:隊伍名稱中英文不得超過 15 個字,提供隊伍簡稱( 4 個中英文字以內 )。

六、 報名費及資料:

1.公開、一般男子組新臺幣 3,000 元整。

2.高、國中女子組新臺幣 2,000 元整。

3.球隊如未參賽所繳報名費用餘扣除相關行政作業所需支出後退還餘款

( 戶名:中華民國壘球協會 行別:臺灣土地銀行長安分行 帳號:008001074394 )

*報名費匯款請於備註欄註明校名及盃賽名稱

七、 報名資料請務必繳交齊全,如有缺件,視同未完成報名程序,大會不另行通知補件,完整資料寄出且完成繳費後並請務必來電( 02-27783616-競賽組徐先生 )確認報名是否成功。

八、 抽籤及技術會議:

2021 年 3 月 25 日( 星期四 )下午 2 時整,假本會舉行,不再另行通知,未出席者對會中所決議之事項不得異議,會議決議、賽程公布於本會網站請自行上網查詢。

陸、競賽制度

一、 比賽規則:採中華民國壘球協會出版之 2018~2021 壘球規則、國際棒壘總會公布之最新規則。

二、 比賽制度:

1.視報名隊數決定之。

2.2020 年理事長盃全國壘球錦標賽第 1、第 4 隊伍分組預賽將編入同組。

3.2020 年理事長盃全國壘球錦標賽第 2、第 3 隊伍分組預賽將編入同組。

4.比賽用球:採美津濃 M150 黃色比賽用球( 本會審定合格 )。

三、 球棒規定:球棒上清楚印有 WBSC、ISF、JSA、ASA 認可標誌之快壘比賽球棒。

柒、計分及名次順位之排定

一、勝隊得 2 分,敗隊得 1 分,棄權 0 分,總積分多者為先

二、如遇積分相同:分組循環賽( 預賽或超級循環賽 )

1.只有兩隊相同:依循環賽對戰相關勝負而定,贏者排名在前。

2.兩隊以上戰績相同,依下列順序決定排名

( 1 )依循環賽對戰相關勝負而定,贏者排名在前

( 2 )若仍相同,則比相關對戰失分,失分低者排名在前,依此類推,直到剩下兩隊再比對戰相關勝負。

3.若任何隊伍相關對戰失分相同,則:

( 1 )只有兩隊:比循環賽相關勝負

( 2 )兩隊以上:先比全部場次總失分,失分低者排名在前,依此類推,直到剩下最後兩隊再比相關勝負,贏者排名在前。

捌、獎勵:

一、 團體:

1.公開、一般男子組頒發前 4 名團體獎牌

2.高、國中女子組頒發前 4 名團體獎牌、獎狀。

二、 個人:

1.教練獎 1 名( 冠軍隊教練 )

2.MVP 獎 1 名

3.勝投獎 1 名

4.打擊獎前 3 名( 打擊獎將以前 4 名球隊之球員方列入成績計算,打擊率相同時判定順序:( 1 )長打率較高者( 2 )打點較多者 )

玖、懲處:

球隊經正式報名後,不得棄權比賽,參賽隊伍之隊職員或選手,有發生違反運動精神或未賽畢全程者依本會球隊輔導管理要點處理。

拾、書面抗議:

比賽中以裁判最後判決為終結,不得異議。對該判決若有質疑,應於比賽結束後半小時內提出『書面抗議』。作業方式:填寫申訴書,領隊、教練或隊長簽名連同保證金新臺幣 5,000 元向大會審判委員會提出。審判委員接獲該書面抗議後,召開會議討論,然後對該抗議作出最後之判決及處置,如認為其抗議無效,得沒收其保證金。

拾壹、比賽附則:

一、教練、球員應攜帶身份證明文件( 具有身分證字號及清楚大頭照之證件 )以備查驗。

二、 大會有權隨時檢查隊職員身份,如欲冒名頂替者將沒收賽事且取消參賽成績,如進入複賽不另行替補,並提報本會紀律委員會議處。

三、 如遇風雨或其他不可抗力之因素,則賽程順延,未賽滿 5 局則予以保留,滿 5 局( 含 5 局上半後攻球隊領先 )即裁定比賽。

四、 限時之場次於進攻期間時間到仍須完成該半局之進攻;若後攻球隊落後則須完成該局。

五、 大會可因應情況更改、提前、延後比賽時間、日期或暫停比賽,球隊不得異議。

六、 更換名單期限過後不可更改隊職員名單。

七、 賽前 30 分鐘提出攻守名單,電視轉播場次須 1 小時前提出,如遇連續出賽隊伍例外。

八、 只限教練及球員擔任跑壘指導員,並僅教練具有比賽指揮調配權,各隊所報之管理、防護員等非教練、球員者不得擔任跑壘指導員。

九、 如球隊需提出抗議、換人等請由攻守名單上簽名之教練出面提出。

十、 賽前確認攻守名單由攻守名單上簽名之教練出面確認。

十一、 球隊換場以 1 分鐘為限,如遇電視轉播場次則不限制。

十二、 球場內嚴禁全體隊職員飲酒( 含酒精之飲料 )、吸菸、嚼菸草、嚼檳榔及啃食瓜子及破壞大會賽事形象行為者,違者警告 1 次,第 2 次將驅逐出場。

十三、 球棒未經本會檢驗合格者請主動提出以便檢驗。

十四、 非比賽隊之隊職員請勿進入選手休息區內,違者警告 1 次,第 2 次將連同總教練驅逐出場。

十五、 為響應環保,賽前賽後如需冰敷請自備冰敷袋及彈性繃帶,大會醫護站不提供塑膠袋及膠膜。

十六、 大會提供每場比賽球隊礦泉水乙箱。

十七、 比賽球隊球衣先守隊為深色系;先攻隊為淺色系且兩隊色系不相近為原則;若進入複賽請兩套球衣都攜帶;如有疑問請於賽前 1 小時向大會提出。

十八、 比賽球衣需有明確中文或英文隊名,球褲依 WBSC 最新規定長短褲皆可,場上球員需統一。

十九、 緊身衣、內搭衣及緊身褲顏色需統一,上場球員不必全部都穿以及長短不拘。

二十、 如有使用手臂袖套時需兩手相同顏色,禁止僅單手佩戴。

二十一、 如有球場設備遭受球隊人員於非正常使用情況下損壞由該隊負責賠償,大會一概不負責。

二十二、 在比賽開始之預定時刻未能出場者視同棄權( 如遇不可抗力之事實,經大會認定者除外 )。

二十三、 總教練、教練等隊職員除了需提出暫停時,不得隨離開壘指導區及球隊休息室,如踏入場內或離開壘指導區經警告而再犯者視同提出一次暫停。

二十四、 球隊對於該壘側區啦啦隊有不滋事之責,如有重大違規者將連同總教練驅逐出場。

二十五、 本壘後方延伸至一、三壘範圍內禁止架設攝影器材以及禁止非大會工作人員於該區活動,違者連同該隊總教練驅逐出場並沒收器材於該場次結束後歸還。二十六、球隊如有任何一場棄權,將取消該隊已賽成績( 如已進入複賽則不另行遞補 )及繼續比賽資格外,並提報本會紀律委員會議處。

二十七、 如果抗議並非比賽的行動,則必須以書面方式、隨附規定的保證金向該場監場裁判提出,書面說明抗議、解釋理由並假設應用於抗議上的處分方式。

二十八、 凡比賽時發生壘球規則或本規程無明文規定之問題,由大會召集競賽組及裁判組會商決定之,其判決即為終結。

二十九、 參加本會辦理活動時發生性騷擾案件之申訴管道:

i. 電話:02-2778-3616

ii. 傳真:02-2778-3624

iii. 電子信箱: ctasa.taiwan@msa.hinet.net

拾貳、本競賽規程經教育部體育署 110 年 03 月 12 日臺教體署競( 三 )字第 11000008616 號備查後辦理,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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