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第九屆臺灣美術獎

2021第九屆臺灣美術獎

 總獎金: 120000

最高獎金: 80000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21-04-05

主辦單位: 社團法人臺灣美術協會

主辦單位電話: 0919-978-339

主辦單位Email:tas.tw@msa.hinet.net

一、宗旨:

鼓勵臺灣藝術家創作累積資產,特舉辦臺灣美術獎。旨在促進臺灣藝術文化特色,並帶動臺灣邁向國際化。期望讓臺灣藝術創作品透過活動鼓勵,可以展現臺灣文化特色,倡導藝文風氣推展全民美育,提升藝術創作水準。

二、報名資格:

具中華民國國籍,藝術創作者( 年齡不限 )。

三、主題、類別、規格:

作品主題:展現臺灣人文、風情、文化、特色之美。

作品類別:平面藝術 ( 不限媒材 ) 。媒材厚度不得超過5公分.

作品尺寸:

油畫: 最小91×60.5cm ( 30F ) 至 最大116.5x91cm ( 50F )。

水彩: 最小109x79cm ( 全開 ) 至 最大116.5x91cm ( 50F )。

水墨: 最大左右寬120cm

四、實施期程:

1.初審收件期限:即日起至2021年4月5日前”寄達”本會為準( 不是郵戳為憑 )。

2.初選評審日期和成績公布::2021年4月8日( 四 )。

3.初選入圍收件:2021年4月12日至4月16日送到。

「26341宜蘭縣壯圍鄉大福路1段47巷100號, 臺灣美術協會 收」

4.決選評審日期:2021年4月18日( 日 )。

5.入選入圍展覽:2021年5月19日至5月30日中正紀念堂1樓藝廊。

6.決選頒獎典禮:2021年5月23日( 日 )11:00中正紀念堂1樓藝廊。

五、評選方式:

1.由本會書面初選,初選通過後專函通知送原件參加決選。

決選原件一定要裝框或裱褙並用紙箱包裝運送。不符合規定,原件退回.

2.經評審後若無適當優秀作品,得由評審會決議獎項從缺與否。

3.所有特優獎,優選獎,佳作獎,入選獎之作品將編入本會年度畫冊及參加展覽。

六、獎勵辦法:

1.臺灣美術獎-首獎:1名。其得獎作品由捐贈者典藏。

獎金新台幣8萬元、獎狀、畫冊 2冊並得優先申請加入本會。

2.臺灣美術獎-優選獎:4名。

獎金新台幣5仟元、獎狀、畫冊2冊並得優先申請加入本會。

3.臺灣美術獎-佳作獎:10名。

獎金新台幣2仟元、獎狀、畫冊2冊。

4.臺灣美術獎-入選獎:若干名。

獎狀、畫冊2冊。

七、報名收件:

1.報名簡章:至本會網址: http://www.tas-tw.org 下載或e-mail: tas.tw@msa.hinet.net 函索。

2.參賽者應以正楷書寫,詳實填妥本簡章所附之報名表。

並於表上簽名核章者,視同完全了解並且願意遵守本簡章各項規定。

3.備齊資料後郵寄:「26341宜蘭縣壯圍鄉大福路1段47巷100號, 臺灣美術協會 收」。

4.參賽者所送作品規格與本簡章規定不符者,不予受理。

5.徵選結果均公告於本會網站首頁/最新消息項下,本會另將以專函通知參賽者。

6.初選通過者由本會專函通知決選送件時間、地點,未準時送件者視同放棄得獎資格。

7.徵選作品務必要裝框或裱褙並用紙箱包裝運送。送至本會指定地點,因運送過程遭致作品損壞時,由作者自行負擔。

八、參賽作品資料曁規格

1. 初選:

( 1 ) 每人限參賽1件作品,作品單獨拍攝且沖洗6×8吋清晰亮面照片1張,並填貼作品相片在「徵選報名表」

( 2 ) 參賽作品須由參賽者簽名,未簽名者一概不受理。

( 3 ) 參賽作品未曾參加各種競賽未經發表之作品。

( 4 ) 參賽作品於評審結果公布前,不得參加其他競賽。

2.初選入圍者,請於2021年4月12日-4月16日依規定,提送原件展覽並參加決選。

作品送到「26341宜蘭縣壯圍鄉大福路1段47巷100號, 臺灣美術協會 收」

3.決選作品需與繳交照片內容相符,不得刪增作品任何內容物,否則將取消資格。

九、退件方式:

1.展出後由本會函請作者於5月31日親赴中正紀念堂1樓藝廊領取。

2.逾期未領的作品,本會將委由物流公司運回,運輸費用由作者自行負擔,惟作品於運送過程中如受搬運及顛簸等因素而導致作品毀損,本會不負賠償之責。

十、補充注意事項:

1.參加者有下列情形者,取消其參賽資格及得獎資格,追回獎金及獎狀等。

( 1 ) 抄襲他人作品,或冒名頂替者。

( 2 ) 作品曾參加公開競賽中已得獎者。

( 3 ) 報名資料不實者。

( 4 ) 有違反善良風俗及相關法令者。

2.報名者對評審之結果、展品陳列、文宣出版等不得有任何異議。

3.本會對所有得獎作品版權可自行運用。有教學研究、展覽、攝影、宣傳、出版及登載網頁、製作為文宣推廣品等非營利性權利,作者不得異議。

4.凡報名者視為同意遵守本簡章各項規定。

5.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得由承辦單位補充或修正之。+

隨時公告於本會網站首頁/最新消息/項下,歡迎上網點閱。

或詢問: 秘書長Tel: 0919-978339或email: tas.tw@msa.hinet.ne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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