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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第二十屆旺宏科學獎

2021第二十屆旺宏科學獎

 總獎金: 1416000

最高獎金: 576000

報名時間: 2021-03-01 ~ 2021-05-31

主辦單位: 財團法人旺宏教育基金會

主辦單位電話: 03-666-3168

關於科學獎

旺宏教育基金會長期專注於科學人才的培養,因此針對不同年齡學子持續規劃各類型知識工程活動。為啟發全國高中職學生對自然科學與應用科學的興趣,並鼓勵高中生探索科學的精神與創造發明的潛力,培養學生靈活思考、多元學習的精神。

2002年,旺宏教育基金會特別邀請暨南國際大學李家同榮譽教授擔任召集人,舉辦第一屆「旺宏科學獎」。在李家同教授、中央研究院特聘講座劉兆漢院士及交通大學吳妍華教授等歷任召集人的共同推動下,「旺宏科學獎」參與人數及學校數逐年擴大,從第一屆的189支參賽隊伍,至第十九屆的661隊。全國已有超過一半學校曾經參與競賽,累計近20,000名師生在「旺宏科學獎」中開心完賽,因影響層面廣泛,更被喻為「高中的諾貝爾獎」。

旺宏科學獎本屆適逢二十周年,獎學金全面加碼。得獎同學最高將可獲得大學四年最高新台幣五十七萬六千元之獎學金補助,以及由五位科學獎召集委員聯名的推薦信函,鼓勵同學繼續在科學領域的持續探索,並提供實質幫助。旺宏科學獎特別針對持續推動基礎科學教育的學校與指導老師也增設「指導老師特殊貢獻獎」及「旺宏科學推動獎」獎項獎勵,以感謝他們對鼓勵科學教育及創新的努力。

召集委員介紹

旺宏科學獎能夠持續舉辦並獲各界肯定,最重要的推手,就是「旺宏科學獎」召集委員。「旺宏科學獎」成立之初,在李家同召集人熱心號召下,邀集當時國內一流科學家,包含有當時的中央大學校長劉兆漢博士、東海大學校長王亢沛博士、暨南大學校長張進福博士及清華大學副校長陳信雄博士共同組成召集委員會,協助旺宏教育基金會規劃及建立了「旺宏科學獎」競賽。也在召集委員的齊心協助下,將打造「旺宏科學獎」成為當時臺灣高中生競賽中,評審陣容最堅強,獎學金最高之競賽。此舉,也開啟了國內專家學者與民間企業共同進行國內科普教育推廣的新頁。

目前「旺宏科學獎」召集委員會,由交通大學吳妍華講座教授擔任召集人,號召交通大學林一平終身講座教授、元智大學吳志揚校長、中正大學馮展華校長及中央研究院周美吟副院長。召集委員基於對基金會推廣科學教育的認同,以無私奉獻的精神,除了擔任競賽的評審外,更協助「旺宏科學獎」從活動的籌備、校園宣傳皆盡心參與,協助邀請國內各領域頂尖科學專家組成公平公正審查團隊,為臺灣科學人才培育奉獻心力。

競賽宗旨

財團法人旺宏教育基金會為培育科技人才,啟發全國高中及高職學生對自然科學與應用科學的興趣,鼓勵高中生探索科學的精神與創造發明的潛力。

競賽題目

作品題目自選。作品依審查類別共分為:物理、化學、生物、地球科學、數學、電子電機、機械、資訊等八組審查。

※作品名稱請比照正式論文形式,應與內容相符且能表達其作品內涵,避免花俏之字眼,必要時評審得修改題目。

參賽資格

*僅限個人參賽,以全國高中及高職在校學生為限,每人每屆限參賽乙件作品。

*限指導老師乙名,且指導老師需為現任高中、職老師。

評審標準

以高中、職程度為基礎自由發揮想像力與創造力完成之作品。

競賽時程

*報名時間:110 年 3 月 1 日( 一 )至 110 年 5 月 31 日( 一 )止。

*決賽入圍通知:110 年 7 月 5 日( 一 )於基金會及科學獎活動網站公佈佳作及決賽入圍名單。

*成果報告書繳交時間:110 年 8 月 31 日( 二 )前繳交作品摘要、作品成果報告書、決賽簡報 PPT 檔。

*決賽時間:110 年 9 月 11 日( 六 )~12 日( 日 )舉行。

*頒獎典禮:110 年 11 月 6 日舉行頒獎典禮暨作品發表。

評審辦法

*初賽

以創意說明書作為評審依據,採書面資料進行評審,由評審評選入圍作品。

*決賽

1. 決賽以現場口頭簡報方式進行,現場簡報 15 分鐘,評審口試 15 分鐘;決賽成績由全體評審委員評定得獎名次。

2. 如有研究成品,需攜至現場展示審查;若作品無法攜至決賽會場展示說明,需保留所有紀錄,評審得視實際需要要求提供,或至研究室評鑑。

獎勵方式

( 本屆獎金全面加碼 20% )

*初賽獎勵:

評選不超過 20 名入圍決賽作品及不超過 80 名佳作作品。

1.佳作獎勵:佳作學生及指導老師各可獲得獎學金新台幣 6,000 元及獎狀。

2.入圍獎勵:為使入圍隊伍針對「創意說明書」內容進行後續研究,使「成果報告書」內容較「創意說明書」更為精進及完整,特別提供入圍學生及指導老師每人最高新台幣 24,000 元之研究補助金。

3.旺宏科學推動獎:初賽後,由基金會遴選當屆指導老師乙位,以表彰其熱心帶隊參賽與推動科普教育,獲獎者將於頒獎典禮公開表揚並頒發證書。

4.參賽證明:凡於規定繳件時間內完成創意說明書繳交之參賽同學,可上網申請參賽證明。

*決賽獲獎:

獎項 金額
旺宏獎 新台幣 576,000 元
金牌獎 新台幣 480,000 元
銀牌獎 新台幣 240,000 元
優等獎 新台幣 120,000 元

1.上述獎項獲獎同學可獲得獎學金、獎座與獎狀乙份;以及五位召集委員共同具名之推薦信函,協助同學進行申請大學推甄作業。指導老師可獲得獎狀及獎座乙份。

2.旺宏獎作品需遠優於金牌獎,可從缺。

3.獎學金於就讀大學或技術學院期間發放,獲獎同學需憑完成註冊之學生證及成績單申請撥付。若於高中就學期間多次參加旺宏科學獎並入圍獲獎,則以領取最高獎學金乙份為限。

4.參加決賽後未獲得優等以上獎項,若無違反競賽規則等情事,將視同佳作,學生及指導老師各可獲得獎學金新台幣 6,000 元及獎狀乙份。

*特別獎:

學校獎 當屆獲獎積分前三名學校獲頒獎狀,並依獲獎積分頒發獎學金

校長獎 當屆獲獎積分前三名學校之校長獲頒藝術家設計獎座

指導老師 指導老師獲獎作品累計積分達 24 積分,可獲獎金新台幣 36,000 元特殊貢獻獎 及獎狀乙張,達標後之剩餘積分可持續累計於下次頒獎典禮頒發

1.積分計算方式為旺宏獎 12 分、金牌 8 分、銀牌 6 分、優等 4 分、佳作 2 分。

2.學校獎獎金頒發標準為每 1 分可獲得獎金新台幣 1,200 元獎勵。

報名及作品繳交方式

一律採網路報名 http://www.mxeduc.org.tw/ScienceAward

* 報名繳交項目:於 110 年 5 月 31 日( 一 )前完成報名及資料上傳。

1. 於報名截止日前至旺宏科學獎報名系統填寫報名資料及繳交「創意說明書」。

2. 創意說明書需包括:研究題目、研究動機、研究目的、研究方法、參考資料。請以中文或英文書寫,字數以 20 頁內 A4 為限,可提供附錄,附錄頁數不限。請轉存成 pdf 格式上傳至當屆旺宏科學獎網站。上傳完成後請再次登入確認上傳成功。

* 決賽繳交項目:於 110 年 8 月 31 日( 二 )前上傳至旺宏科學獎網站,郵寄資料以郵戳為憑。

1. 成果報告書需包括:研究題目、研究動機、研究目的、研究過程、結論、討論及應用、參考資料。請以中文或英文書寫,字數以 30 頁內 A4 為限,可提供附錄,附錄頁數不限。請將檔案轉存成 pdf 格式( 限 5MB 以內 ),上傳至旺宏科學獎網站,並雙面列印,郵寄十五份成果報告書至主辦單位。

2. 現場簡報 powerpoint 檔案,限 30 頁/ 5MB 以內,上傳至旺宏科學獎網站。

3. 作品摘要文字限 800 字( 可另加圖片說明 ) Email 予主辦單位。

注意事項

1. 報名資格:

1 ) 報名時已獲國際或全國性科學競賽各領域前三名之作品,不得以同樣作品參賽。

2 ) 參賽同學於報名期間,需為台灣地區高中職在學學生 ( 競賽日期依主辦單位官方網站公佈日期為準 )。

3 ) 已領有補助款之專案不得參加,並請於報名時提供相關資料,若有發現以上情事,將視情況考量取消參賽及受獎資格。

2. 參賽作品如有抄襲、研究成果不實、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或違反其他相關法令規定者,一律取消參賽及受獎資格,並自負法律責任。

3. 入圍決賽之作品,參賽同學若未出席決賽以棄權論,將無法領取入圍獎勵及獎項;主辦單位將由決賽作品中,評選出旺宏獎、金獎、銀獎、優等及佳作等獎項,依評審意見及作品水準,必要時得增加隊數或從缺。

4. 旺宏科學獎秉持匿名參賽原則,所有參賽同學之作品( 包含決賽簡報 )以及照片、圖檔、影音資料內容、檔名等,均不得使用學校 LOGO 或提及學校名稱、指導老師姓名,或可明顯推測校名之相關訊息。

5. 所有參賽作品需遵循以下研究安全規範:

1 ) 參與旺宏科學獎作品於實驗過程中,不得使用劇毒性、爆炸性、放射性、致癌性或引起突變性及麻禁藥。

2 ) 從事生物專題研究時,需說明依法取得之生物來源,並需取得在校生物教師許可,以不虐待生物為原則。

– 以脊椎動物為研究對象時,需以合法之方式取材,瞭解研究動物之目的在促進動物生存,並且在研究過程中給予動物適當照顧,且不得進行任何足以使動物受傷害或死亡之教學或實驗。

– 以人類為研究對象時,必須符合醫療法之規定,且須在不影響人類生理、心理及不具危險性之前提下從事研究,並出具必要之證明文件。

– 以遺傳基因重組為研究對象時,須符合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 改制為科技部 ) 頒行『基因重組試驗手冊』之規定,並出具必要之證明文件。

– 不得從事生物安全第二等級( BSL-2 )( 含 )以上有害微生物及危險性生物之研究。

6. 參賽同學繳交之創意說明書及成果報告書將不退還,主辦單位擁有公開於旺宏科學獎網站之權益,或將作品內容摘要製作成相關文宣刊物。

7. 獎學金於註冊完成後,憑每學期學生證註冊章於固定日期統一申請發放。請參考旺宏科學獎獎學金申領網站公告。每次領取獎項金額超過新台幣 20,000 元( 含 ),將依國稅局規定扣繳 10%之所得稅。獎學金限於畢業後兩年內領取完畢。

8. 參賽者作品之專利權由參賽者所有,但旺宏電子( 股 )公司擁有優先議約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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