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第五屆臺灣青年陶藝獎暨雙年展

2021第五屆臺灣青年陶藝獎暨雙年展

 總獎金: 1250000

最高獎金: 250000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21-09-30

主辦單位: 國立臺灣工藝研究發展中心

主辦單位電話: 02-2388-7066#113

眾青年陶藝創作者期待的「臺灣青年陶藝獎暨雙年展」開始徵件囉~

藉由創作者的熱情、透過藝術,一掃2020年疫情陰霾,傳達「生」的能量。

2021第五屆臺灣青年陶藝獎暨雙年展

「臺灣青年陶藝獎」得主五名,每名獎金25萬!不限國籍,只要年滿18歲且40歲以下,在臺居住滿3年,即可報名參加!

本活動由文化部指導,國立臺灣工藝研究發展中心主辦,楊世緘先生贊助競賽獎金,為鼓勵青年從事陶瓷藝術的研究與創作,展現臺灣新生代陶藝工作者之活力與創意,立意亦在使新世代的陶藝活力挹注臺灣陶藝的創作動能並在臺灣當代陶藝留下發展軌跡,透過獎項、展覽紀錄的是更為珍貴的臺灣歷史、臺灣工藝,期可讓臺灣青年精湛、創新、富含思辨精神的陶藝創作展現在全球陶藝、工藝界,提升臺灣在國際間的知名度,促使國際文化交流之良性互動,並透過青年炙熱的作品促進藝術與全球社會對話及反思。

本活動一律採紙本通訊報名,每人以四件作品參賽,報名時間至2021年9月30日止( 以郵戳為憑 )。


2021第五屆臺灣青年陶藝獎暨雙年展 簡章

一、 宗旨:

培育及鼓勵青年從事陶瓷藝術的研究與創作,展現臺灣新生代陶藝工作者之活力與創意。

二、指導單位:

文化部

三、主辦單位:

國立臺灣工藝研究發展中心

四、獎金贊助者:

楊世緘先生

五、協辦單位:

國立臺灣藝術大學、國立臺南藝術大學、國立臺北藝術大學、國立臺北教育大學

六、參加資格:

( 一 ) 凡具中華民國國籍或居住臺灣滿三年之外籍人士能提出證明者。

( 二 ) 年滿18歲且40歲以下( 以民國110年12月31日計 )之陶藝創作者或陶藝相關產業工作者,均以個人名義報名。

( 三 ) 歷屆「臺灣青年陶藝獎」得獎者本屆不得參賽。

七、作品規定:

( 一 ) 作品無仿冒或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

( 二 ) 參賽作品必須為參賽者自行創作未公開發表之作品,且未曾於其他國內外競賽獲獎,且無任何抄襲或仿冒情事。獲獎之作品如涉及抄襲等確定之情事者,主辦單位得取消獲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若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參賽者應自負完全法律責任,不得異議。

( 三 ) 參賽作品須以四面堅固包裝箱或木箱承裝,以利重複包裝及搬運,並應加強防震、填充、襯材的功能以保護作品之運輸安全。未依安全包裝方式的送件作品或無完整包裝箱,主辦單位有權拒收並將原件退回。開箱點交前如發生損壞情事,責任概由作者自行負責。

( 四 ) 入圍複審作品送件運輸相關的費用( 運輸費、保險費等 )由參賽者自行負擔。

( 五 ) 入圍複審作品經驗收無誤,未遭損毀者,主辦單位自收件日起至領件日( 日期依主辦單位規定 )負保管之責,並辦理保險事宜,保險金額以獎金額度( 新台幣二十五萬元 )為上限,作品價值高於獎金額度之保費由參賽者自行負擔。惟遇人力不可抗拒因素 ( 如天災等 )、作品材質脆弱、結構裝置不良、裝箱作品未標示開箱圖示而導致作品裝卸受損者,主辦單位不負賠償責任。

( 六 ) 所有參賽作品若因空間條件之限制或其它原因,主辦單位有權提出作品修正要求。

( 七 ) 第五屆臺灣青年陶藝雙年展結束之前,參賽作品經查如有市場銷售事證,將取消參賽資格。

八、評審項目:

( 一 ) 初審:以參賽作品數位影像審核

1. 每名參賽者須提出四件作品參與角逐。

2. 作品限制:僅限於新創作未發表的作品;作品不曾在媒體、雜誌、展覽會、網頁等公開發表。學位畢業展與學術交流為目的策展除外。

3. 媒材限制:以陶瓷材料創作為主,燒成溫度攝氏1100度以上;作品如需結合複合媒材,陶瓷材料應用需占整體作品的80%以上,並限於可以搬運且能在室內展示的作品。每件( 含組件 )作品尺寸每單邊長不超過120公分為限。

4. 檢附四件參賽作品數位影像;每件須三個角度,包括正面、側面與特寫影像。影像規格:未經電腦修飾或合成圖片之全彩jpg 檔,尺寸 1600×1200像素以上,解析度至少300dpi,2MB以內。

5. 請填妥簡章附件報名資料:「參賽作品資料表」、「參賽作品圖像清單表」,連同「參賽者資料表」、「第五屆臺灣青年陶藝獎暨雙年展個人資料使用同意書暨報名切結書」及作品圖檔光碟( 請詳所附:第五屆臺灣青年陶藝獎參賽送審資料檢查表 ),於報名截止日前通訊報名。

6. 參賽送審資料內容不符上述規定者,不予審查。

( 二 ) 複審:以參賽作品原件審核

1. 於官網公告通過初審之入圍者,請入圍者於指定日期前將參賽的四件原件作品送交複審。主辦單位在作品開箱點收之前不負損壞賠償之責任。作品在收件時段將全程錄影開箱驗收取件。

2. 複審從入圍者作品當中評審出入選者,其參賽作品將公開展出,作品收錄專輯出版。

3. 評審重點與評分標準:個人風格30%、理念與陶瓷特質30%、整體美感 40%。

4. 審查結果公告:主辦單位將於官網公告入選作品參展;無進入決審之作品,將於官網公告領件時地。

( 三 ) 決審:以入選作品原件審核

決審從入選者作品當中評審出「臺灣青年陶藝獎」五名,將於展覽開幕典禮舉辦頒獎典禮公告得獎者名單並頒獎。如無適當作品,得由評審委員會決議獎項從缺。

九、獎勵項目:

凡入選者,頒贈入選證書1張;「臺灣青年陶藝獎」者五名,每名獎金新臺幣二十五萬元及獎座乙座,獎金由楊世緘先生贊助。

十、展覽:

公開展出入選者參賽作品

1. 展覽時間:110年12月15日至111年3月27日( 暫訂,依官網公告為主 )

2. 展覽地點:國立臺灣工藝研究發展中心臺北當代工藝設計分館4樓   ( 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41號 )

十一、作品典藏:

由獎金贊助者從每名榮獲「臺灣青年陶藝獎」者之四件參賽作品之中,挑選一件予以典藏,典藏作品所有權歸獎金贊助者。

十二、時程規劃:( 時程暫訂,日期以官網公告為主 )

時間 說明 備註
109年12月下旬 開始徵件 通訊報名

郵寄紙本資料及參賽作品圖像光碟乙份

110年9月30日 陶藝競賽報名截止日 截止收件日期110年9月30日( 以郵戳為憑 )
110年10月 陶藝競賽初審

公告入圍者名單

公告通過初審入圍者名單於官網,

並請入圍者實物送件參加複審

110年10-11月 陶藝競賽複審、決審

公告入選者名單

公告通過複審入選者名單於官網,

並將入選者作品原件送件辦理展覽

作業

110年12月14日( 二 ) 展覽開幕暨頒獎典禮 公告得獎者名單並頒獎
110年12月15日( 三 )

至111年3月27日( 日 )

展覽入選作品 入選作品展出
111年3月28至4月30

卸展、退件及入藏 111年3月底卸展、退件

111年4月底前辦理入藏

十三、報名手續:

( 一 ) 報名期限:自簡章公告日起至110年9月30日( 郵戳為憑 )。

( 二 ) 通訊報名:請將報名應繳資料,以掛號寄至:國立臺灣工藝研究發展中心臺北當代工藝設計分館 10066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41號;請註明參加「第五屆臺灣青年陶藝獎」。

簡章及報名參賽表件下載:臺北當代工藝設計分館 https://www.ntcri.gov.tw/taipei

聯絡電話 02-2388-7066#113 。

( 三 ) 報名應繳資料:「參賽者基本資料」、「第五屆臺灣青年陶藝獎暨雙年展個人資料使用同意書暨報名切結書」、四件作品之「參賽作品資料表」及「參賽作品圖像清單表」、及參賽作品圖檔光碟,報名資料請自行備份,恕不退件。

( 四 ) 若未依本報名表格填寫或資料不齊全等,即不備參賽資格,不另通知。

十四、實物送件:

( 一 ) 通過初審作品,將公告於官網,請將實物作品及相關參賽表單於規定時間內送達指定地點,逾規定送件時間未送達或未完成佈置者視同放棄比賽資格。

( 二 ) 送件時間:預計110年11月上旬( 以官網公告時間為準 ),政府公告停班日不受理

送件。

( 三 ) 送件地點:國立臺灣工藝研究發展中心 臺北當代工藝設計分館 10066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41號 02-2388-7066*113 葉小姐( 以官網公告地點為準 )。

( 四 ) 領件方式:書面資料不予退回,領件時間地點等相關規定公告於官網,逾規定領件時間未領者,視同放棄作品,由主辦單位全權處理參賽作品。

十五、評審作業:

( 一 ) 報名審查:由主辦單位就報名資料進行資格審查,資料不齊全或不符規定者,將喪失比賽資格,不另通知。

( 二 ) 初審:以報名之參賽作品資料進行書面評審,評審委員依評審基準評審之,預計10月公告通過初審入圍者於官網。

( 三 ) 複審:以入圍之參賽作品原件實物審查,評審委員依評審基準評審之,由通過初審入圍者作品中選出入選作品,預計11月公告入選名單於官網。

( 四 ) 決審:以入選之參賽作品實物審查,評審委員依評審基準評審之,由入選作品中選出「臺灣青年陶藝獎」得獎者。得獎名單預計12月頒獎典禮公布。

( 五 ) 參賽作品之評定,由主辦單位遴聘專業人士,組成評審小組,評審委員對評審作品發生疑義時,得請參賽者另提供相關說明資料;參賽作品若有部分雷同的內容或被舉發,將由評審委員會專業判定議決,參賽者同意尊重評審委員會之決議與評審結果,絕無異議。

十六、展覽及推廣:

( 一 ) 入選以上之作品由主辦單位辦理展覽公開展出,藉由進行相關之展覽、推廣行銷等活動,持續為得獎者推廣介紹作品。若作品有安全顧慮或因運輸場地設備等因素,主辦單位有權決定不予展出。

( 二 ) 展出期間約至111年3月底,參賽者不得要求取回作品,展覽時間若有變動將公告於官網,不另通知。

十七、報名須知:

( 一 ) 本競賽作品最高保險價格為25萬元;主辦單位為作品投保藝術品綜合保險,投保期間為:作品抵達指定收件處放置無誤後為起始,直至作品於規定領件截止時間為終止。作品之變色、變質、變形等或遇人力不可抗拒情事、作品本身結構或裝置不良而遭受損害者,非本活動保險所承保範圍,主辦單位不負賠償責任。

( 二 ) 參賽者應同意將參賽資料授權主辦單位得永久無償,不限時間、次數與地域予以重製、改作及公開傳輸方式利用,並同意主辦單位得再授權第三人使用。參賽者並同意不對主辦單位及主辦單位授權之人行使著作人格權。

( 三 ) 主辦單位得無償運用所有參賽作品及資料等且可無償授予各學術單位、傳播媒體等報導刊載之權利,主辦單位擁有修改、刊登廣告、編製成專輯文宣品等相關權利。

( 四 ) 作品一經入選,即表示參賽者同意就作品之著作財產權全部,無償授予主辦單位攝影、公開宣傳、展覽、出版或推廣等其他展演使用。

( 五 ) 得獎作品不願依參賽辦法典藏及展出者,主辦單位將取消其獲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

( 六 ) 如有抄襲、仿冒、借用他人作品情形等侵害他人著作權或其他法律上權利,或不符本簡章之各項規定者,主辦單位得逕取消參賽資格並收回獎金等獎勵,且參賽者自負相關法律責任;作品之著作權倘有第三人提出異議或法律上之主張時,應由參賽者自負相關法律責任暨費用,與主辦單位無涉。

( 七 ) 作品資料表、作品照片及實體上不得標註作者相關可辨識特徵,例如:姓名、品牌符號與作者肖像等。

( 八 ) 相關訊息皆公告於官網,為落實節能減碳,不寄書面通知;主辦單位通知訊息以電子郵件為主,請確認所填寫電子信箱正確。

十八、注意事項:

( 一 ) 凡報名參賽者,即視為同意遵守本簡章之各項規定,主辦單位保有對本簡章規定解釋、變更、修改、調整、暫停及取消等相關權利。

( 二 ) 參賽者參加報名本活動之同時,即同意接受本活動之簡章含報名表所有規範,如有不符本簡章規定,主辦單位得逕予取消其資格、獎金以及辦理遞補等,並就因此所產生之損害,得向參賽者請求財物及名譽等損害賠償。

( 三 ) 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有調整、補充、修改、中止活動等相關權利,有權以公告方式修改之,並以官網最新公告為準,不另通知。

( 四 ) 主辦單位得視情況需要,變更報名、收領件、展覽等各項日期及地點,相關訊息將公告於官網,不另通知。

( 五 ) 工藝中心同仁不得報名參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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