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第八屆國立臺北教育大學校園創業競賽

2021第八屆國立臺北教育大學校園創業競賽

 總獎金: 90000

最高獎金: 30000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21-05-02

主辦單位: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產學合作暨育成中心

主辦單位電話: 02-6639-6688轉85061(魏專員)、02-6639-6688轉82337(林專員)

主辦單位Email:iic@mail.ntue.edu.tw

一、 活動主旨:

本競賽以促進學生創新創業風氣為宗旨,激發青年學子的創意,培養創業知能與團隊合作的精神,實踐課堂所學之理論知識應用在創業,並串聯各院系所之專業能力,藉以引領校園創業氛圍,期培育具創業家精神之人才。

2021第八屆國立臺北教育大學校園創業競賽

二、 競賽主題:

主題為新事業發展方向,以本校教學研究或重點特色之相關領域為主,如教育創新、科學教育、社會企業、健康體育、文化創意、藝術設計等。僅需有創業概念並具備可行模式即可參賽,經由建構一套完整且創新的技術、產品、營運模式與品牌行銷規劃,使之成為各領域市場上的明日之星。

三、 參賽資格:

1. 全國大專院校在學學生及三年內畢業生為限( 須檢附證明 )。

2. 參賽團隊每組2-6 人為限,每人僅能參加乙隊,並設團隊代表人乙名,以利後續連繫。

3. 每團隊須列指導老師( 或業師 )至少乙名,指導老師不得為團隊成員,可跨校指導。

4. 若已接受其他公民營單位創業輔導( 例如經濟部小型企業創新研發、教育部青年發展署 U-Start 創新創業計畫等 )或已申請設立公司者,不得參加本競賽。

5. 團隊參賽之主題或計畫內容曾獲得全國性或跨校性創業競賽前三名之獎項者,該作品皆不得再參加本競賽。

6. 如獲獎後經查證違反競賽資格,須返還競賽獎金、獎座、獎狀與輔導費用。

四、 競賽各階段說明:

1. 競賽報名及資料繳交

( 1 ) 請於 110年5月2日 23:59以前完成報名動作:包含○1. Google線上報名填寫完畢提交 ○2. 報名附件全部上傳完成。

線上報名:網址 https://reurl.cc/g8aYnV 或可上 FB 搜尋「國北教 x 創業育成」。

報名附件:請報名文件皆以PDF檔案上傳

✓附件1 ( 點我下載 ):所有文件之簽名欄位請親自簽名上傳掃描檔。

✓附件2 ( 點我下載 ):創業營運計畫書範本。

2. 創業營運計畫書說明:內容格式不拘,可參考附件2範本,惟封面請務必註明: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第八屆校園創業競賽計畫書

團隊名稱

計畫主題

2. 競賽獎勵

初審以參賽團隊繳交之創業營運計劃書進行評選,預計選出8至12 組團隊進入第一階段決賽。第一階段競賽評選績優隊伍至多3組,獲起步金新臺幣壹萬元整、獎牌或團體獎狀。

通過第一階段之隊伍得以參加第二階段創業輔導,持續推動該計畫並通過評選者,可獲得第二階段創業金新台幣貳萬元整。

期程 獎勵 名額 評審方式
第一階段 起步金 10,000 元/隊 至多3組 初審、決賽評選
第二階段 創業金 20,000 元/隊 至多3組 第二階評選

3. 競賽時程

競賽活動 競賽時程 活動方式
競賽報名繳件截止 即日起至

110 年 5 月 2 日( 日 )

網路報名並上傳參賽資料
初審結果公告

 

110 年 5 月 24 日( 一 ) 公告於本校研發處網站之最新消息,並且入圍之隊伍,將寄發電郵通知
決賽行前說明會

[註1]

110 年 5 月 27 日( 四 )

14:00~15:00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

篤行樓 Y603 未來教室

決賽與頒獎典禮 110 年 6 月 5 日( 六 )

12:30~18:00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

篤行樓Y603 未來教室

第二階段評選繳交 110 年 10 月15日( 五 ) 電子檔繳交
第二階段評選公告 110 年 10 月底 個別通知

註1. 決賽行前說明會:入圍團隊將於 110 年 6 月 5 日進行決賽,為確保比賽進行順利將於5 月 27 日舉辦行前說明會,請進入決賽團隊務必出席。

4. 評審內容:

審查項目 比重 審查重點
創新性 20% 創新理念、獨特性
社會貢獻性 20% 對於產業升級有具體成效對於社會有具體影響
市場可行性 20% 市場潛力、商化可行性
團隊專業與執行能力 20% 團隊能力、財務規劃、風險管理
其他加分項目 20% 符合本校教學研究或重點特色

五、 活動聯繫:

承辦人:魏專員/林專員

電 話:02-6639-6688 #85061、#82337

地 址: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二段 134 號

研究發展處 產學合作暨育成中心( 行政大樓 709 室 )電子郵件: iic@mail.ntue.edu.tw

六、其他事項:

1. 參賽團隊成績未達標準時,該獎項得從缺。

2. 參賽資料於報名截止日後不得更換。以團隊代表人電子郵件為主要聯繫方式,請確認電子郵件無誤及定時查閱信件,如因而無法收到競賽資訊,請團隊自行負責。競賽團隊所提之所有資料,均不予退還。

3. 參賽團隊需保證競賽過程當中所提供一切資料之真實性,絕無虛偽不實之情事。如有前述情事發生,經主辦單位裁決認定後,將取消競賽及得獎資格;如因此衍生任何法律侵權事件,需自行負擔法律責任。

4. 參賽作品需為參賽團隊自行創作,不得抄襲或節錄其他任何已發表或為發表之概念、作品及圖像等。經查如有任何著作權或其他相關權利糾紛,應由參賽團隊自行負責。主辦單位有權利取消其競賽及獲獎資格。

5. 優勝團隊可受本校產學合作暨育成中心創業輔導,詳細內容由本校主辦單位叧行說明。

6. 因應新冠肺炎疫情,本競賽因故無法現場進行決賽活動時,將改為數位決賽,請入圍決賽團隊於期限內繳交口頭簡報影片檔,詳細辦法將另行 通知。

7. 主辦單位保有修改本辦法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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