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臺北市民族器樂大賽。笛子比賽

2021臺北市民族器樂大賽。笛子比賽

 總獎金: 460000

最高獎金: 200000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20-12-04

主辦單位: 臺北市立國樂團

主辦單位電話: +886-2-2383-2170轉261

主辦單位Email:lulualumi@gmail.com

2021臺北市民族器樂大賽。笛子比賽 簡章

指導單位:臺北市政府、臺北市政府文化局

主辦單位:臺北市立國樂團

比賽期程

比賽日期

◎初賽:1.大陸及海外參賽者:2020年12月11日( 視聽審查 )

2.臺灣參賽者:2020年12月12-13日( 確定賽程將於報名截止後公告 )

◎複賽:2021年4月20日( 二 )賽程另行公告

◎決賽:2021年4月22日( 四 )賽程另行公告

比賽地點

初 賽:臺北市立國樂團2樓第一排練廳( 臺北市中華路一段53號 )

複 賽:臺北市中山堂光復廳( 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98號 )

決 賽:臺北市中山堂中正廳( 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98號 )

曲目版本

一、指定曲須演奏主辦單位指定之版本:已公布出版社之指定曲譜請自行購買。

決賽指定曲2,由主辦單位統一寄發入圍之參賽者。

◎初賽:指定曲1-陸春齡改編《鷓鴣飛》

( 人民音樂出版社《中國民族器樂曲博覽·獨奏樂曲:笛子曲譜 一》 )

指定曲2-鍾耀光《胡旋舞》( 臺北市立國樂團出版《胡旋舞》( 給笛子與國樂團 )

備註:以F調梆笛演奏;148-156小節高八度演奏、161-171小節低八度演奏。

◎複賽:指定曲1-張己任《笛韻》( 世界文物出版社《笛韻》以竹笛演奏 )

指定曲2-李博禪《竹石》( 中央音樂學院出版社《李博禪民族器樂作品選集》 )

◎決賽:指定曲1-趙松庭.曹星《幽蘭逢春》

( 人民音樂出版社《中國民族器樂曲博覽·獨奏樂曲:笛子曲譜二》 )

指定曲2-關迺忠 ( 委託創作 )

二、指定曲及樂器使用規範事宜:

( 一 )參賽者比賽時一律背譜。

( 二 )指定曲如未使用主辦單位所指定之版本者,將不予計分。

( 三 )比賽公告之曲譜僅授權本比賽相關活動使用,倘私自挪作他用致產生法律糾紛,須自行負責,概與主辦單位無關,主辦單位亦將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 四 )初賽指定曲《胡旋舞》可使用鋼琴伴奏,臺灣參賽者由主辦單位提供鋼琴( A4=442Hz ),伴奏人員自備。

( 五 )初賽指定曲《鷓鴣飛》一律無伴奏方式演出。

( 五 )複賽指定曲《笛韻》一律無伴奏方式演出。

( 六 )複賽指定曲《竹石》一律鋼琴伴奏,伴奏人員由主辦單位提供,參賽者抽籤決定之。

( 七 )決賽指定曲《幽蘭逢春》一律無伴奏方式演出。

( 八 )決賽指定曲為協奏演出,擔任演出協奏樂團為「臺北市立國樂團」。

( 九 )比賽演奏樂器及零件等一律自備,主辦單位不提供備用樂器。

報名

一、參賽者資格﹕

( 一 )參賽者不論性別、國籍,自1991年1月1日以後至2004年1月1日以前出生者,均可報名參加。

( 二 )臺灣參賽者國籍以持有中華國民身分證為準;非臺灣參賽者,國籍認定以護照為準。

二、報名期限及方式﹕

( 一 )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2020年12月4日下午18:00止。

( 二 )報名方式:以郵寄或親送方式辦理報名( 請自行斟酌郵遞時間,以送達為準 )。

( 三 )報名費:新臺幣2,000元整( 臺灣參賽者限繳交新臺幣元 )

美金80元整( 海外參賽者可選擇繳交美元,當地匯款手續費自行負擔繳清 )

報名費匯款帳號資訊如下,匯款單請妥善保管以作為完成報名手續之依據。

*臺灣參賽者

銀行/臺北富邦銀行公庫處

戶名/臺北市立國樂團其他雜項收入

帳號/16-15345-1162100

*海外匯款資料:

Payable to: TAIPEI CHINESE ORCHESTRA

Bank Name: TAIPEI FUBON COMMERCIAL BANK

GOVERNMENT BANKING DEPARTMENT

Account Number: 16-15345-1162100

Bank Address: B1, 1 SHIH-FU ROAD, TAIPEI, TAIWAN

SWIFT CODE: TPBKTWTP

三、參賽者應填寫附件報名表寫報名表,並具備下列文件及附件,全數以電子檔案寄送:

( 一 )報名表( 以簡章規格為準 )。

( 二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 三 )大陸參賽者需附工作證或學生證,並需填寫入台證申請書( 填寫範本及空白申請書請至主辦單位官網下載,或來信索取 )。

( 四 ) 最近2個月2吋白底證件照片。

( 五 ) 2張彩色演出照片( 解析度300dpi以上,檔案需2mb以上,Jpeg格式之電子檔案,此為宣傳品印刷用 ),

( 六 )個人簡介文字檔( 800字以內,如超過主辦單位得自行調整 )。

( 七 )報名費匯款單掃描圖像。

( 八 )大陸及海外參賽者須附兩首初賽指定曲之影像供視聽評審,每首樂曲之錄製角度必須演出者正面,且一鏡到底未經剪接;一律以mpeg-2或mp4格式上傳雲端( 請自行留意音量收錄的比例 ),並於寄送報名資料時提供下載連結。

備註:報名手續須一次完成,主辦單位對報名者資格將從嚴審核,資格不符或附件不齊全者不予受理報名,並不接受任何理由補件,報名費一經繳交,不予退還。

評審方式

一、初賽

( 一 )臺灣參賽者初賽係以現場演奏方式辦理;大陸及海外參賽者以參賽者本人演奏之影像為評審之依據,採視聽方式進行。

( 二 )主辦單位得依初賽報名人數規劃賽程,如參賽者超過20名,得規劃淘汰賽程;確定賽程以最終公告為準。

( 三 )依初賽成績至多錄取12名進入複賽,名額分配如下:臺灣6名、大陸及海外6名。

二、複賽:採現場演奏

( 一 )複賽參賽者共12位:

1. 臺灣地區初賽優勝者前6名。

2. 大陸及海外地區初賽優勝者前6名。

( 二 )依複賽成績至多錄取6名進入決賽。

三、決賽:採現場演奏,賽後立即宣布成績。

四、其他

( 一 )各階段參賽者出場序皆採抽簽決定。

( 二 )初賽與複賽皆以圍幕方式進行。複、決賽程開放觀眾進場觀賽。

( 三 )初、複、決賽後於現場公佈優勝者名單,翌日( 遇假日順延 )並於主辦單位網站公告。

( 四 ) 評審委員會擁有以下權利:

1.保留各賽程入圍名額的裁決權。

2.保留每個獎項及分配獎項之裁決權。

( 五 )各獎項得從缺或重置;比賽結果經評審討論決議後公告之,參賽者不得異議。

獎項

一、名額、獎金及獎勵如下:

名次 名額 獎金 獎牌 獎狀
第一名 1名 新臺幣20萬元整 1面 1只
第二名 1名 新臺幣12萬元整 1面 1只
第三名 1名 新臺幣8萬元整 1面 1只
媒體喜愛獎

TCO特別獎

最佳人氣獎

各1名 新臺幣2萬元整 1只

二、前三名獲獎者必須完成參加2021年4月24日「大師音樂會」演出後,方得頒給獎金。演出曲目範圍為複、決賽曲目,各曲目表演者,俟決賽結果產生後,由評審決議安排之。

三、「媒體喜愛獎」由受邀欣賞決賽之媒體界朋友票選之。「TCO特別獎」由臺北市立國樂團團員票選之。「最佳人氣獎」由決賽音樂會現場觀眾票選之。

四、主辦單位依法代為扣繳獎金相關稅賦,獎金完稅後撥入參賽者提供之個人金融帳戶。

報到

一、參賽者應依主辦單位公告之賽程通知規定時間內準時報到。

二、大陸及海外參賽者至遲應於2021年4月18日抵達臺北。( 4月19日有鋼琴伴奏排練,未到視同自動放棄權益 )

三、因應防疫需求,如仍有入境居家檢疫隔離期之相關規定,悉依規定辦理,衍生費用由參賽者自理。

四、入圍複賽之大陸及海外地區參賽者,得由主辦單位代申請辦理臺灣之入出境手續,惟應配合申請時效繳交相關資料及手續費。如因參賽者個人或非主辦單位可抗力之因素,致未能取得入臺證件如期參賽之情事,參賽者無條件棄權,不得提出異議。凡透過主辦單位申請獲准來臺者,須依申請期程,不得逾期居留臺灣。

五、參賽者之旅費及膳宿費:

( 一 )住宿、交通、膳食費,參賽者須自行安排負擔。參賽者如有需要,主辦單位可代訂臺北市區住宿飯店。

( 二 ) 主辦單位提供入圍決賽並實際出賽者2021年4月22日至25日,四天三夜之住宿。

試音、伴奏與排練

一、初賽不安排排練時間。

二、複賽( 含排練 )之鋼琴伴奏者及排練時間、場地由主辦單位統一抽籤分配,參賽者不得異議。

三、各賽程時間規劃:( 如有調整依現場公告為準 )

( 一 )複賽鋼琴伴奏排練時間:2021年4月19日,每人30分鐘為限。

( 二 )決賽樂隊協奏排練時間:2021年4月21日,每人20分鐘為限。

相關規定

一、主辦單位有權對比賽過程進行錄影、錄音、拍照,作為各式宣傳活動或比賽紀錄等非商性質的使用,參賽者不得另行要求費用。

二、主辦單位對參賽者根據章程進行資格審查,一經發現違章或經檢舉查證屬實者,一律取消參賽資格,所得獎項一律追回,並負相關法律責任。

三、所有提供之指定曲譜僅授權本比賽之參賽者專用,如有移作他用或私相傳遞,致違反著作權法相關事宜,作曲家本人保留法律追訴權。請本尊重智慧財產權之精神,勿觸法網。

四、參賽者不得於活動期間自行錄製參賽作品之影音資料。

五、本簡章有未盡之事宜得隨時補充修正,公告於主辦單位網站,不另通知參賽者。

七、主辦單位有權取消比賽,對於比賽規程有最終解釋權,並保留比賽各項規則修改權。

期程

( 2020年 )

12月4日 報名截止

12月7日 公告臺灣區初賽賽程

12月11日 大陸及海外參賽者初賽( 採視聽方式進行 )

12月12.13日 臺灣參賽者初賽( 現場帷幕演奏,賽程表另行公告 )

12月19日 公告入圍複賽名單

12月21日 寄發複、決賽比賽版指定曲譜( 電子郵件 )

( 2021年 )

4月1日 公告複、決賽賽程

4月18日 大陸與海外參賽者抵臺期限

4月19日 複賽參賽者排練、試音

4月20日 複賽

4月21日 決賽參賽者排練、試音

4月22日 決賽

4月23日 前三名( 或評審決議名單 )參加「大師音樂會」排練

4月24日 「大師音樂會」演出

4月25日 大陸參賽者由主辦單位申辦入台手續者之離台期限

報名檢附資料( 參賽者自行檢核 )
□報名表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或護照影本 □個人簡介文字檔
大陸參賽者□工作證□學生證□入台證申請書 □海外參賽者影像下載連結。

( 兩首樂曲請以不同檔案名稱上傳 )

□2吋辦證白底照片 □演奏照 □報名費匯款單影本

通訊處﹕

臺北市民族器樂大賽執行委員會

臺灣10042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一段53號

臺北市立國樂團轉研究推廣組 呂冠儀小姐

電話﹕( 886-2 )2383-2170( 轉261 )

傳真﹕( 886-2 )2371-9404

網址: www.tco.gov.taipei

表單索取/報名寄交: lulualumi@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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