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臺灣「能」潔能科技創意實作競賽

2021臺灣「能」潔能科技創意實作競賽

 總獎金: 1012000

最高獎金: 100000

報名時間: 2021-03-01 ~ 2021-05-06

主辦單位: 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教育部潔能系統整合與應用人才培育計畫

主辦單位電話: 07-380-0089分機5116、07-380-0089分機5121、07-380-0089分機5170

主辦單位Email:energy@mail.nstm.gov.tw

大專組:在地實踐組、綠運輸組、微電影組 競賽辦法

對象與報名

參賽對象

全國各大專院校學生( 110年6月仍在學者,含研究生 ),每人限報名一隊,可跨校組隊參加。

「微電影組」每隊2-7人組隊參加,可由1-2位教師指導。

「在地實踐組」、「綠運輸組」每隊1-4人組隊參加,可由1-2位教師指導。

報名方式

  1. 分為在地實踐組綠運輸組微電影組,請依競賽組別報名,每組每人限報名一隊,每隊須選定一名隊長。
  2. 限網路報名,報名時間自即日起 3 月 1 日 ( 週一 )起至 110 年 5 月 6 日 ( 週四 )下午 5 點整止。
  3. 報名網址: https://energy.nstm.gov.tw
  4. 洽詢專線:07-3800089分機5116、5121、5170( 時間:週一至週五9:00-12:00;13:30-17:00 )。

競賽方式及評選辦法

下列為競賽各階段評選注意事項,詳細時程及辦法請於下載專區下載各組競賽辦法。

一、競賽訓練營

主辦單位將分區辦理競賽訓練營,每隊必須至少派一名參賽學生參加,訓練營為一整天,活動中將分享初賽創意企畫書撰寫技巧、能源相關競賽作品分享、複賽及決賽注意事項、動手做課程以及微電影製作技巧等豐富活動。參賽者須另外於官網報名競賽訓練營活動,報名時間與活動時間將依主辦單位官網公告為準,並以email通知。

二、初賽

  1. 以創意企劃書( 附件一在地實踐組附件一綠運輸組附件一微電影組 )為初賽作品,學生依主辦單位要求的企劃書格式,於初賽截止日前上傳企劃書即可參賽。主辦單位將頒發參賽證明及教師指導証明。
  2. 評審方式:由評審委員針對學生提出的創意企劃書進行評審。
    • 「在地實踐組」預定入選 40 隊
    • 「綠運輸組」預定入選 30 隊。
    • 「微電影組」預定入選 20 隊。

三、複賽:

  1. 在地實踐組
    • 在地實踐組入圍隊伍需配合競賽規劃之時間,由審查委員至各隊作品在地區域進行實地審查,參賽隊伍須準備實作作品進行說明。
    • 評審方式:由評審委員針對學生提出的創意作品進行評審,將入選 20 隊進入決賽。
  2. 綠運輸組
    • 初賽入選隊伍須配合競賽規劃之時間,主辦單位將分北、中、南三區辦理複賽審查,參賽隊伍複賽當日須備齊實作作品至主辦單位指定地點進行展示與說明。
    • 評審方式:由主辦單位另行通知入選隊伍,並於本競賽網站公告,預計挑選至多 20 組作品進入決賽。
  3. 微電影組
    • 微電影組入選隊伍,須配合主辦單位指定時間截止前,將影片初剪版本上傳後( 自行存放雲端或youtube )提供連結至主辦單位官網。
    • 評審方式:由評審委員針對學生繳交之微電影初剪版本進行評審,將入選 6 隊進入決賽。

四、 決賽

  1. 入選隊伍須完成作品說明書、製作實作作品( 完整版影片 )於決賽當日至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進行展示並說明其設計理念與創意。
  2. 評審方式:由評審委員針對學生的作品說明書、實作成品或模型以及其現場簡報的表現進行評分。

五、頒獎典禮:

預定 110 年 10 月 17 日於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進行頒獎。

競賽時程

一、競賽報名日期:

110 年 3 月 1 日( 五 )起至 5 月 6 日( 四 )下午 5 點整

二、分區競賽訓練營共有北中南三場次,大專組為週六場次

  • 中區 110 年 5 月 15 日( 六 )
  • 報名時間 110 年 4 月 23 日至 110 年 5 月 9 日
  • 南區 110 年 5 月 22 日( 六 )
  • 報名時間 110 年 4 月 23 日至 110 年 5 月 16 日
  • 北區 110 年 5 月 29 日( 六 )
  • 報名時間 110 年 4 月 23 日至 110 年 5 月 23 日

三、初賽企劃書上傳截止日:

110 年 7 月 8 日( 四 )下午 5 點整

四、複賽入選名單公佈日期:

110 年 7 月 30 日( 五 )

五、決賽入選名單公佈日期:

110 年 9 月 24 日( 五 )

六、決賽作品及說明書上傳截止日期:

110 年 10 月 6 日( 三 )

七、隊伍成員變更截止日期 :

110 年 9 月 28 日 ( 二 )

七、決賽作品佈置:

110 年 10 月 16 日( 六 )下午13:30於高雄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

八、評審及頒獎典禮:

110 年 10 月 17 日( 日 )於高雄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辦理。

競賽獎項

一、初賽

  1. 凡完成創意企畫書繳件參加初賽之隊伍將頒發參賽證書( 每人一張,含指導老師 )
  2. 參賽證書製作以企畫書上傳截止時間 ( 110 年 7 月 8 日下午 5 時 ) 當下之隊伍名單為依據,於截止時間後新增之隊員將不給予參賽證書。
  3. 若隊伍無法確實完成初賽階段之審查,主辦單位有權不發放參賽證書。

二、複賽

  1. 在地實踐組及綠運輸組入選隊伍需配合競賽規劃之時間,完成在地區域實地作品審查。
  2. 微電影組入選複賽隊伍需於競賽規定之期限內,將影片初剪,並上傳至個人雲端空間或 youtube,該影片連結網址需上傳至競賽官網提供主辦單位下載。( 詳情請見微電影組競賽辦法 )。
  3. 提供入選複賽隊伍入選獎金( 以匯款方式發放 ):每隊入選複賽獎金 5,000 元。
  4. 入選獎狀以複賽入選名單公布當下之隊伍名單為製作依據,於公告時間後新增之隊員不發給入選獎狀。
  5. 若隊伍無法確實完成複賽階段之審查,主辦單位有權不發放複賽獎金及入選獎狀。

三、決賽

入圍決賽隊伍需配合競賽規劃之時間完成微電影完整版本或實作作品與繳交文件,並至全程參加決賽審查,將提供入選決賽隊伍獎金( 決賽當日發放 ) 5,000 元。

在地實踐組、綠運輸組及微電影組

  1. 金牌獎一組:獎金 100,000元、教育部獎狀乙紙及獎盃一座。
  2. 銀牌獎一組:獎金 50,000元、教育部獎狀乙紙及獎盃一座。
  3. 銅牌獎一組:獎金 30,000元、教育部獎狀乙紙及獎盃一座。
  4. 佳作三組:獎金 15,000元及教育部獎狀乙紙。

※ 各項獎勵名額得視參賽件數及成績酌予調整,參賽作品未達水準時,獎勵名額得以從缺。

※ 獲獎隊伍相關指導成員將由主辦單位發函建請教育行政主管機關學校本權責予以行政獎勵。

※ 獲獎隊伍每位學生皆可獲得教育部獎狀及獎盃,指導老師可獲得指導證書乙紙。

注意事項

  1. 參賽團隊之影片內容需以原創性為主,不得運用非經授權之影片、音樂、圖片等資料,若經檢舉或經主辦單位查獲,立即取消參賽資格。
  2. 競賽得獎作品,若經證實違反侵權之相關規定或因涉訟而敗訴者,參賽人應自行解決與他人間任何智慧財產權之糾紛,並負擔相關法律責任,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並且主辦單位有權追回已頒發之獎金及獎項。
  3. 已獲得國內外獎項之作品,或由其他政府部門或營利單位出資製作之影片( 包括自製、委製、外製 ),亦不得報名參賽。
  4. 參加競賽應繳之相關資料延遲交件者,取消資格。
  5. 參加競賽創意企畫書內文、影片及決賽簡報現場,皆不可露出學校及相關資訊( 若為微電影劇情安排需要,則不在此限 ),露出之作品將予以扣分處分。
  6. 參加初賽之創意企畫書封面及作品說明書封面,皆須維持主辦單位所提供之版面與規格,不可加入底圖、符號或圖片等具標記性圖示,露出之作品將予以扣分處分。
  7. 微電影影片類型不拘,可為劇情片、紀錄片、專題報導、MV等。影片格式以手機、平板電腦、相機、攝影機等器材所拍攝,影片解析度需1280*720以上,可支援上傳至YouTube的檔案格式為主( 含avi/mov/mpg…等 ),作品時間長度為5~15分鐘( 含片頭、片尾及字幕 )。
  8. 微電影需以「能源科技與應用」為主軸,包含認識潔淨及創新能源、儲能、綠能建築或探討臺灣能源發展之現況等相關議題進行延伸,影片內容切勿著重於減廢、淨灘或垃圾回收等,以免偏離競賽主軸。
  9. 微電影影片須附上中文或中英文對照字幕。
  10. 每個人只限報名「微電影組」、「在地實踐組」或「綠運輸組」其中一組競賽,且限報名一隊,如經發現同時報名兩組別或有單一學生同時參與多隊,主辦單位有權強制取消競賽資格。
  11. 參賽過程中,團隊協調或決議需有隊員更換或退出、遞補等情事,可於初賽創意企畫書上傳截止時間 7 月 8 日 ( 四 )下午 5 時之前,至官網自行修改隊伍資料。初賽創意企畫書上傳截止時間後若有更換隊員或退出、遞補等情事,最晚須於各組變換隊員變更期限前提出書面申請( 詳細見各組競賽辦法,簽署切結書,請見附件七附件八 ),經主辦單位同意即可進行替換。
  12. 基於非營利、推廣及提供學校教學使用之目的,參賽作品如獲獎,應授權主辦單位及其所指定之第三人得無償、不限時間、不限次數將本競賽之獲獎作品及企畫書,以微縮、光碟、數位化或其他方式,包括但不限於重製、散布、發行、公開展示、公開播送、公開傳輸。參賽隊伍同意不對主辦單位及其指定之第三人行使智慧財產權人格權( 包括專利及著作人格權 )。
  13. 參賽作品應為自行創作,不得有抄襲或由他人代勞之情事,如經人檢舉或告發且有具體事實者,取消參賽資格,如已獲獎,則撤銷獲得之獎項,並追回獎金及獎狀。
  14. 參賽作品之智慧財產權歸屬參賽者擁有,其著作授權、專利申請、技術移轉及權益分配等相關事宜,應依相關法令辦理。
  15. 參賽隊伍如違反本競賽辦法之相關規定,將取消其參賽資格,如已獲獎,則撤銷獲得之獎項,並追回獎金及獎狀。
  16. 得獎隊伍獲得獎金應配合中華民國稅法繳交相關所得稅。
  17. 如有以上未盡事宜,視當時狀況共同商議之。
  18. 凡參加報名者,視為已閱讀並完全同意遵守本活動之一切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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