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高雄獎

2021高雄獎

 總獎金: 2850000

最高獎金: 500000

報名時間: 2020-10-15 ~ 2020-11-29

主辦單位: 高雄市政府文化局

主辦單位電話: 07-5550331#284(魏先生)

主辦單位Email:awards@kmfa.gov.tw

第一條 宗旨:

推進臺灣美術發展脈絡,鼓勵扣合時代脈動具原創性之藝術創作。

2021高雄獎

第二條 指導單位:

高雄市政府

第三條 主辦單位:

高雄市政府文化局

第四條 承辦單位:

行政法人高雄市立美術館

第五條 贊助單位:

財團法人何創時書法藝術文教基金會

第六條 參賽資格

具中華民國國籍或持在台居住證明之個人或團體皆可參賽;以團體參賽者,其成員須有三分之一以上具中華民國國籍或持在台居住證明。

第七條 參賽類項及說明

參賽者限選定乙類項參賽,不得重覆參賽,作品有佈展上的規畫,請提供示意圖,各類項布展須知請詳見細則。參賽類項如下表:

參賽類項 說 明
書寫性暨書畫藝術 傳統書畫類項或具有書寫特徵、對書寫性媒介進行開放創新之創作。
繪畫性暨版次藝術 以平面媒介或對繪畫性內容進行探索與操作之創作,版次性作品請標明版數、版種。
空間性藝術 以雕塑、立體、裝置或其他具空間表現特徵之創作。
影像暨科技媒體藝術 運用靜態、動態影像、聲音、數位或各式科技媒體,對媒體性與科技性媒介具創新表現與探索之創作。
計畫型暨跨領域藝術 包含身體、表演、事件、參與式與計畫型態。計畫型之創作應提供計畫書及文件等相關資料,以2018年1 月1日後完成之創作為限。

細則第1條 各類項作品均可提送室內或戶外展示,請依下列規定呈現。

一、 室內作品規範事項:

1.平面作品( 含框 )每單件最長邊不得超過350cm,( 聯幅拼合或系列作品中的每單件作品其最長邊亦不得超過350cm ),總寬度不得超過800cm,高度不得超過 300cm。空間或立體作品,所佔地板面積不得超過10坪,高度不得超過300cm。

2.不論平面、空間或立體作品,如需懸掛者,每單件不得超過60公斤。

二、 戶外作品規範事項:戶外作品之尺寸應考量在可執行範圍內,作品裝設須考量戶外陳列條件( 如天候、搬運與展示安全、自備電源等 ),以不破壞本館硬體結構、道路或戶外草皮植栽為原則,請附裝置示意圖及施作計畫,如有公共安全之疑慮,本館得與創作者協調改變展示方式。

第八條 獎項、名額與獎勵方式如下表:

獎 項 名 額 獎勵方式
高雄獎 複審不分類遴選3名 每名新台幣50萬元、獎座、獎狀各乙式與專輯5冊
何創時書法篆刻類特別獎 書法或篆刻類遴選1名 獎勵方式:新台幣10萬元、獎牌、獎狀各乙式與專輯3 冊
優選獎 每類項1名,共遴選5名 每名新台幣10萬元、獎牌、獎狀各乙式與專輯3 冊
入選獎 初審分類遴選,共25名 每名新台幣3萬元、獎狀乙式與專輯2冊

細則第2條 參賽作品如未臻評審標準,得視情況決定獎項從缺。

細則第3條 獎金部份均包含所得稅、二代健保補充保費及印花稅。

細則第4條 如以團體參賽獲得獎項,無論團體人數,均屬同一獎項,請指定一人代表行使本項競賽之相關權利義務。

細則第5條 「何創時書法篆刻類特別獎」獎金由財團法人何創時書法藝術文教基金會贊助提供,此獎項作品如獲複審會議決議通過,可同時獲得「高雄獎」獎項。

第九條 線上報名報名期限為2020年10月15日( 星期四 )起至11月29日( 星期日 )止,請至高雄獎線上報名系統( http://awards.kmfa.gov.tw )完成報名。進入網站請先註冊,設定帳號、密碼,並填妥相關個人資料,重新登入後選定乙類項,上傳作品圖檔、作品資料、作品裝置空間示意圖等,最後按「確定送審作品」以完成報名手續。未完成線上報名者,不予評審。

第十條 初審送件

一、 請提送2018年1月1日以後完成之創作,參賽作品以完整單件計畫為主,該計畫倘由數項物件組合,稱為一( 組 )件。

二、 請自行選定類項,以數位檔案( jpg檔 )上傳至線上報名網站。每件作品可上傳3張圖檔,每張圖檔限3-10MB。平面作品需有1張全貌及2張局部畫面,立體或空間作品需有3張不同角度或局部圖檔,動態影音作品需有3張截圖( 因線上報名系統容量有限,如有需要,請於線上報名時,將高解析圖檔上傳雲端硬碟,並提供網址,以利下載 )。

三、 動態影音作品請透過Vimeo/YouTube等網路空間,將連結登錄至報名網站中,或上傳雲端硬碟,並提供網址,以利下載。影音作品請分別呈現,第1段為空間、裝置示意,以1分鐘為限;第2段為完整作品。

四、 參賽者需撰寫創作理念( 1000字以內 ),並檢附所需設備、技術與空間範圍說明,展示說明可以文字或圖像,以pdf檔案格式上傳。

五、 預訂於2021年1月31日前公布初審入選名單,未入選者不另行通知。

六、 版次性之藝術創作( 如版畫、雕塑、新媒體、科技藝術等 ),不因修改或局部調整而為不同作品,不得重覆參賽。

七、 參賽者應自行取得創作中所使用之相關音樂、影像等著作同意授權,如有版權爭議,由參賽者負責。

第十一條 複審送件與佈展

一、 通過初審者,請將參與初審的原作,送達本館參加複審。

1.採親自送件者,請於2021年3月27至28日,每日9:30-12:00、14:00-17:00期間送達本館,於收件現場開立收據。

2.採郵寄或貨運送達者,運費由參賽者負擔,運送過程所致損失,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3.採自行佈展者,請於2021年3月27日至4月2日內完成,逾期視同棄權。

二、 佈展所需費用含木作、油漆、配電等,由本館協力廠商負責施作,其餘佈展材料、設備、工具、人員、作品運輸、清潔、食宿等,由參賽者自理。

三、 複審日期為2021年4月8、9日,參賽者可於複審第1天( 4月8日 )下午3:00-5:00於參賽作品前解說創作理念並備詢,若無法前來,不影響其參賽權利與評審結果。

四、 作品總重量勿超過1公噸,單人手拉推車可承重為原則。

第十二條 評審過程依行政程序法第32條相關迴避規定辦理。

第十三條 展覽

一、 展覽日期:2021年4月24日( 星期六 )至2021年7月3日( 星期六 )。

二、 展覽地點:高雄市立美術館401~403 展覽室、多目的室、館前廣場及戶外圓形廣場南側草坪。

三、 整體展覽呈現由本館負責規劃,並保留展出空間最後決定權。

四、 展出期間作品不得更換或提借。

第十四條 頒獎典禮

預訂於2021年5月29日( 星期六 )舉行。

第十五條 作品保險

本館自收件日起至展覽結束期間辦理展覽藝術品綜合保險,依實際保險價值投保,最高保額以新台幣30萬元為限,保額不足者請自行投保,有關出險責任,依保單所載條款為準。

第十六條 典藏

獲「高雄獎」或「何創時書法篆刻類特別獎」者,其作品納入本市典藏,作品所有權歸本市所有,著作財產權永久非專屬授權予本館。

第十七條 退件

獲優選獎、入選獎之作品,請於2021年7月4日( 星期日 )至6日( 星期二 ),每日上午9:30-12:00,持原收據領取退件;需以貨運方式委託本館代理退件者,其運費由參賽者負擔,並請自行洽談合作運輸公司於指定時間內到館收件,貨到付款,責任自負。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參賽,違反者取消其參賽資格,並於5年內不得參加本獎項;已獲獎者,取消其獲獎資格,追繳所獲獎座、獎牌、獎狀、獎金,並賠償相關費用。

一、 臨摹、抄襲他人作品、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者。

二、 送審作品曾於國內公開競賽中獲得獎項。

三、 作品所有權非屬參賽者本人者。

四、 不願參與展出者。五、違反本簡章規定者。

第十九條 獲選展出作品需簽署同意著作財產權授權本館,不受時間、地域、次數以及方式之限制,本館得依著作財產權之規定,授權作品圖檔供展覽宣傳及藝術相關研究者文( 圖 )稿撰述之引用,參賽者不得對本館行使著作人格權。

第二十條 凡參賽者,視為同意遵循本簡章各項規定。

第二十一條 歷屆高雄獎得獎者,得以展示新作圖檔乙件於高雄獎專屬網頁中。

第二十二條 如有未盡事宜,本簡章得修正公佈之。

第二十三條 簡章

請洽本館服務中心索取或於 http://www.kmfa.gov.tw , http://awards.kmfa.gov.tw 下載。

第二十四條 洽詢電話:

07-5550331#284 魏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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