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解.邊界ReStart」臺北文創天空創意節徵件

2021「解.邊界ReStart」臺北文創天空創意節徵件

 總獎金: 1800000

最高獎金: 1200000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21-07-30

主辦單位: 財團法人臺北文創基金會

主辦單位電話: 02-2356-0870#76

主辦單位Email:rinsper_wu@leftbrain.com.tw

2021「解.邊界ReStart」臺北文創天空創意節徵件 徵件辦法

關於「臺北文創天空創意節」

您有滿溢的創意,卻無處展現?您有滿腔的熱血,卻苦無實踐的機會嗎?「臺北文創天空創意節」邁向第六屆,將提供一個充滿自由創作養分的文創苗圃,等待您天馬行空的靈感灌溉,讓創意的種子開花結果。

百萬徵件

即日起至 2021 / 06 / 20 截止

2021徵件主題:解 • 邊界 ReStart

世界各國為管控疫情紛紛採取嚴格邊境封鎖的同時,人類經濟、教育、社交等活動反得以出現新的契機,加速了社會的創新與轉型。

「2021臺北文創天空創節」以《解 • 邊界 ReStart》為題,鼓勵新銳創作者解開創意設計的邊界束縛,為後疫情數位時代的文創作品找到展新的思維詮釋與創新突破的可能性。打造出充滿無限可能的大型互動裝置、遊具或是各種充滿想像的展演,這一次,放大你的好奇心、實踐你的想像力,大膽創作吧!

臺北文創天空創意節執行辦法

  1. 徵件組別:共分為「潛力新銳組」和「實驗新秀組」,報名時須選定組別。( 為鼓勵學生參與創作,特別設立「實驗新秀組」決選保障名額,詳細辦法請見「評選說明」 )
  2. 提供製作費用:( 1 )潛力新銳組:優選1組,可獲得新台幣( 下同 )120萬元製作費
    ( 2 )實驗新秀組:優選1組,可獲得60萬元製作費
  3. 好點子獎金:於進入面審階段的參賽作品中,挑選十組最具創新突破概念的作品,頒發鼓勵獎金5,000元,並給予評審回饋建議。( 兩組優選與好點子獎金,不重複獲選 )。
  4. 展演場地使用:於主辦單位指定時間及範圍,無償使用臺北文創大樓文化廣場。
  5. 製作諮詢指導:由評審或相關專家提供予創作建議及諮詢,協助獲選者提案付諸實現。
  6. 作品曝光行銷:自優選結果公告後,協助獲選者將創作歷程紀錄及宣傳,並於年底舉辦聯合發表活動「臺北文創天空創意節」,實體及網路宣傳並進。

報名資格

  1. 個人:具中華民國國籍、年滿18歲以上,得以個人名義報名;或2人以上( 含 )、6人以內( 含 )組隊參加。
  2. 公司組織:學校系所( 不限年齡 )註、政府核准登記或立案之公司、法人、社團組織、獨資或合夥事業( 以下簡稱申請機構 )。

註:18歲以上未滿20歲者,入選簽約時須出具法定代理人書面同意書。

徵件性質

創作形式、內容、媒材不拘,以大型互動裝置、遊具為佳,惟所提計畫需適合在臺北文創指定戶外廣場空間展出,展場平面圖請參考展出場域說明。

報名期間

即日起至2021年6月20日( 日 )23:59止,以活動網站完成報名收件程序時間為準,逾期恕不受理。

展出期間

台北:2021年10月22日 – 2021年11月22日

展出場域

台北:於臺北文創大樓戶外場域( 橘字區域 )「文化廣場」,約佔地約350坪,選擇廣場合適範圍進行規劃。場地介紹請至臺北文創網站查詢:
http://www.taipeinewhorizon.com.tw/TNH/VR-Square

戶外展場注意事項

  1. 為避免阻檔行人通道,展覽作品不得建置於各出入口域。
  2. 因文化廣場下方為停車場,廣場每平方米承載2噸,若有作品搭建等需試算荷重是否超過;進場車輛僅能使用3.5噸,若有需要吊車進場,吊車重量不可超過8噸。
  3. 文化廣場地面禁止噴畫任何標誌或打釘、打樁、書刻,及不得在周邊公共藝術品和既有設施上綑綁、搭建。

報名方式

請直接於官方網站我要報名完成線上報名及資料上傳( 建議以電腦操作為宜 ):

  1. 選擇報名組別依製作經費規模,分成潛力新銳組( 製作費120萬 )、( 實驗新秀組製作費60萬組 ),在報名時即須選定參加組別。
    為鼓勵學生創作者,實驗新秀組決選,將保障最低20%「全學生團隊」名額進入決選名單,若成員皆為學生身份者,需另行標註,並附上指導教授姓名、連絡電話和所有參賽者成員的在學證明( 學生證影本 )。
  2. 填寫報名表以個人、公司組織為報名單位,每單位最多可報名二件提案( 不限組別 )。( 例:潛力新銳組報名兩件;或實驗新秀組報名兩件;或潛力新銳組、實驗新秀組各報名一件。 )
    採個人資格報名者,可點選單人或多人,所填具之姓名、身份證字號、申請機構名稱等資料,即為日後簽約代表人。
    採公司組織報名者,務必輸入公司統一編號等資料。
  3. 提案作品簡介需含提案名稱、提案簡介,如提案屬展演性質,需註明表演時間或場次安排。
  4. 上傳企劃書內容須包含:提案名稱、創作年份、理念、構想、風格與手法、設計圖或示意圖、照片、關注議題、媒材、呈現型態、所需空間尺寸、參與創作者簡歷、預期影響力、宣傳計畫、預算表及過去作品實績…等( 8M以內PDF檔 )。
  5. 上傳個人照( 團體照 )1M以內JPG檔。
  6. 本活動不受理有販售行為之提案。

評選說明

  1. 評分指標預計從所有報名作品中評選出2件( 每組別各1件 ),提供製作費及展演機會。
    主辦單位將邀請相關領域專家組成評審團,依照下列指標進行評選:【潛力新銳組】

    40%

    作品創意表現
    與媒材應用

    30%

    團隊執行經驗

    20%

    作品議題性
    與影響力

    10%

    預算規劃合理性

    創新思維或新媒材應用
    及作品本身的渲染力
    創作者的執行能力
    及過去經驗
    作品本身的話題性、社會性
    及媒體傳播的影響力
    製作費預估與分配
    的合理性

     

    【實驗新秀組】

    40%

    作品整體概念
    與創新

    30%

    創意表現與媒材應用

    20%

    團隊執行經驗

    10%

    預算規劃合理性

    創作者的創新概念、作品本身
    互動性、社會性及參與度
    創新思維或新媒材應用 創作者的執行能力及過去經驗 製作費預估與分配的合理性
  2. 初選( 書審 )採書面審查方式,本階段預計由評審選出15件提案參加決選面審。
    為鼓勵學生組團參與,實驗新秀組保障「全學生團隊」最低20%名額進入決選面審( 組數計算為四捨五入進位制 )。如:共選出15件提案進入決選,則保留入選資格予「3組」全學生團隊。
    實際入選件數,評審得視投稿件數和提案作品水準酌予增減。
  3. 決選( 面審 )決選( 面審 )時間訂於2021年7月13日( 二 ) ( 日期如有異動以最新公告為準 )。
    每組入選者須進行10分鐘提案簡報,無法參與面審者視同棄權。
    入選者簡報完畢後,將由評審團進行提問。採統問統答,回答時間為10分鐘。
    各組評選結果得經評審團視參賽作品水準議定「從缺」或「調整製作費」。
  4. 評選公告預定於決選面審後一周內公告於活動網站( 時間如有異動,以最新公告為準 )。
    各組別擬選出優選一名、備取一名,由專人通知後續事宜。
    入選者必須於2021年8月2日( 一 )前完成合約用印並寄回主辦單位( 以郵戳為憑 ),逾期視同放棄。
    入選者若無法執行、或任何其他原因棄權,由備取遞補。

製作費撥款

製作費預計採三次撥款( 實際撥款時程及比例以雙方合約內容為準 )。

  1. 第一期:雙方完成簽約且入選者提交評審要求之補充文件及執行期程後,撥付40%
  2. 第二期:完成入選作品並於開幕前通過主辦單位驗收後,撥付30%
  3. 第三期:入選者提交成果報告書、將場地恢復原狀經確認無誤,撥付30%。( 若有場地毀損狀況,修復場地所衍生費用得從此款項扣除 )。

諮詢指導

評選出的入選提案應依計畫內容確實執行,計畫執行期間,主辦單位得定期召開會議,邀請評審進行諮詢及指導,以瞭解實際執行情形,掌握計畫執行之品質及成果,並列為未來實際核發製作費之依據。

授權事項

  1. 入選者同意自入選公布日起,無償授權主辦單位將報名文件所載之圖文,於非營利目的之範圍內,進行典藏、重製、散佈、改作、公開傳輸、公開發表、公開展示及公開發行。
  2. 入選者應同意自入選公布日起,無償授權主辦單位於非營利目的之範圍內,將其提案之全部或部分以紙本形式及網站電子檔形式進行利用,實際授權範圍,將另以書面約定。

責任義務

  1. 入選者有隨時向主辦單位說明計畫進度之義務,且入選之提案,非經同意,不得變更提案內容( 含提案名稱等 )。
  2. 入選者有義務參與本計畫相關之定期會議、說明會及行銷宣傳活動( 如:出席記者會、接受媒體採訪、臉書粉絲團圖文分享等 )
  3. 入選者應遵守「臺北文創大樓場地使用須知」,請至臺北文創網站「場地租借-使用辦法」下載 http://www.taipeinewhorizon.com.tw/TNH/Way
  4. 入選者並應於所有相關文宣資料中將本基金會列為合辦單位。
  5. 凡入選者之提案,未來公開發表時,應註明「財團法人臺北文創基金會」為「贊助單位」。

個資管理

您所提供的文件,不論入選與否,將概不退還,以下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及《個人資料保護法施行細則》,向您告知財團法人臺北文創基金會( 下稱主辦單位 )蒐集、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之事項:

主辦單位依據蒐集的個人資料,包含個人姓名、身分證字號、生日、服務單位、職稱、電子郵件地址、電話、照片,將僅限使用於主辦單位舉辦本活動期間對入選者管理、寄送活動相關資訊及其他與本活動有關事項,並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及《個人資料保護法施行細則》之規定,妥善保護您的個人資訊,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條之規定,您可向主辦單位行使之個資權利包括:查詢、閱覽、複製、補充、更正、處理、利用及刪除。

您可與主辦單位聯繫電洽( 02 )2356-0870#76,主辦單位將儘速處理與回覆您的請求。您亦可拒絕提供相關之個人資料,惟無法享有主辦單位提供之相關活動服務。

重要注意事項

  1. 本活動不受理有販售行為之提案。
  2. 申請者不得以虛偽不實之文件、資料報名參加。
  3. 申請者應擔保其提案之文件均無侵害他人著作財產權、著作人格權或其他權利或違反法律規定之情事。
  4. 申請者之提案須為原創,無任抄襲、仿冒、涉及政黨政治、損及善良風俗及損害主辦單位名譽等情事;如有違反,經查證屬實,將取消資格並追回已撥付之經費。若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申請者應自負相關法律責任。
  5. 評審如與申請人或申請機構有直接關係,應遵循迴避原則。
  6. 申請者應仔細研讀並充分遵守本活動各項規定。
  7. 主辦單位保留異動本徵件辦法之權力;相關事項如有疑義或其他未盡事宜,依其他相關法令或由主辦單位解釋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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