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第十二屆三商美邦人壽盃Teeball全國樂樂棒球錦標賽。中區預賽

2021第十二屆三商美邦人壽盃Teeball全國樂樂棒球錦標賽。中區預賽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21-03-05

主辦單位: 三商美邦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中華民國樂樂棒球推廣協會亞洲Teeball總會

主辦單位電話: 02-2517-8747

規則

規則 1 比賽場地

1 - 1 比賽場所的劃分( 參照下表、下圖 )

a、各壘之間以及到全壘打線之間的距離,如下所規定。

b、擊球座放置在本壘板正上方。

c、打擊圈設在以本壘板的後角為中心的半徑3m的地方。

d、跑壘指導員的位置是在界外區一壘和三壘的正側面4m的地點為為中心

劃出一個半徑1m的地方。

e、次擊球區是在比賽場邊線以內2m的地點,以此為中心劃出一個半徑1m的地方。

f、界外線到死球線的距離以8m以上為宜。

g、比賽場地內的各種線的劃線寬度均為5cm。

1 - 2 設施和用具

a、設施‧使用球‧使用球棒的物件

場   所 使 用 球 壘 間 距 離

運 動 場    11號T用球 18 m

B、 無全壘打線( Free )

規則 2 用 具

2 - 1 手套

a、黃球組需戴手套,綠球組不需戴手套( 女生可自己選擇是否戴手套 )。

2 - 2 球鞋

a、球鞋應使用布制或膠制的運動鞋。

b、禁止使用金屬釘鞋。

2 - 3 運動服

a、同一隊的選手要穿同樣的運動衣( 需有隊名及背號 )。運動褲可自由選用。

b、比賽時以戴帽子為宜。

2 - 4 禁止穿戴危險物品

a、為了防止選手在比賽中出現危險,禁止在比賽中配戴手錶、耳環等裝飾品。

2 - 5 禁止在場內放置用具

a、選手不得將用具放置在比賽場地內。

b、裁判員要先確認比賽場地的安全之後才能夠進行比賽。

規則 3 球隊的組成及選手

3 - 1 球隊的組成

a、一個隊由包括隊長、副隊長各一名在內的十名選手組成( 若有替補隊員的話可採用十一名到十五名 )。

b、替補隊員是指打擊和防守的選手而言。

3 - 2 防守位置( 參照下圖 )

( 第一游擊手可以移到投手丘區 )

a、十名選手按照其守備的位置的不同分別給予以下名稱:

本壘手   一壘手   二壘手   三壘手

第一游擊手( 可在投手區防守 ) 第二游擊手  左外野手

左中外野手   右中外野手  右外野手

b、除了本壘手以外,其他的防守隊員在擊球員擊球時,必須在界內線以內

參加防守。內野手在擊球員打擊中、不得趨前越過一、三壘對角線內。

c、本壘手在擊球員完成打擊之前,必須在打擊圈外面。

3 - 3 選手的替換

a、報名選手15位,10位先發選手上場比賽,預備選手不須每位選手皆上場比賽。

b、選手的替換,須由總教練或教練向主審提出以後才成立。

規則 4 比賽

4 - 1 攻擊和防守

a、將兩隊分成攻擊和防守,攻擊一方的全部打擊者都擊球完畢後才進行攻防的交替,第十棒上場打擊時,是依規則二出局狀況處理。

b、在規定的局數終結之時以得分多的一隊為勝者。殘留在壘上的跑壘員在下一局可以繼續從上一局的殘壘開始接跑。( 每隊攻防兩次 )

4 - 2 正式比賽

a、在正式比賽時,可以根據大會規定限制比賽的時間。在這種場合,規定時間優先於上述的a項規定。

b、比賽採積分制,勝一場得2分、和局得1分、敗場得0分,積分相同時以:1.兩隊勝負關係,2.淨得分( 總得分-總失分 )較多者,3.總得分較多者,4.總失分較少者,5.兩隊抽籤決定。延長賽分數不採計,若有一隊沒收比賽,該隊成績不列入計算,另二隊比勝負關係。

c.預賽採和局制,決賽或雙敗淘汰制需分出勝負,分數相同時進行突破僵局賽。

※突破僵局賽的進行方法為滿壘第一、二、三棒次分站三、二、一壘,第四、五、六棒打擊,不得換人代跑代打,用原始攻守名單棒次,突破僵局不得要求暫停,得分多之隊伍獲勝,若再次分數相同,依此類推繼續比賽。

4 - 3 判定勝負的比賽

a、因下雨或日落等不得已的情況,比賽不能正常繼續進行時,若根據比

賽規定已經超過實質比賽時間的話,主審在和壘審商量之後,可以用

宣告判定比賽勝負的方式,來結束比賽。

b、關於用得分差來判定比賽勝負的方法,應根據大會規定進行。

4 - 4 褫奪比賽

a、以下的場合,裁判員可以宣佈“褫奪比賽”,判定沒有犯規的一隊取勝。

在其中一隊到比賽時間開始尚未到達比賽場地時。

在未經登錄的選手擅自出場參加比賽時。

b、褫奪比賽的得分為1:0。

4 - 5 比賽的進行和停止

a、比賽在主審宣布“比賽開始”時 ( PLAY BALL ) 開始。

宣佈“比賽結束” ( GAME OVER ) 時結束。

b、主審在擊球員完成打擊,守備也告一段落後,得宣佈“暫停”,讓比賽暫停。

c、比賽是在主審宣佈“比賽開始” ( PLAY ) 之後重新進行。

d、參賽隊要求暫停時,必須由該隊總教練或教練向主審提出;攻守雙方每局以一次為限,每場以二次為限,時間20秒。

4 - 6 如何得分

a、跑壘員在一局比賽結束之前,正確地按照一壘、二壘、三壘、本壘的

順序觸壘,這樣就判得一分。

規則 5 本壘手

5 - 1 本壘手的義務

a、本壘手在擊球員完成打擊之前,必須在打擊圈外面等候。

規則 6 擊球員和擊球跑壘員

6 - 1 擊球員和擊球跑壘員

a、擊球員是指進入打擊圈內準備擊球的選手。

b、擊球跑壘員是指擊球完畢後成為跑壘員的選手。

6 - 2 擊球員的義務

a擊球員的位置在打擊圈內,擊球員在調整好擊球座的高度之後,要作

出準備擊球的姿勢。

b、擊球員必須在主審發出“開始”的口令後十秒鐘之內完成擊球。若違規時則被判決為一“好球”。

6 - 3 次擊球員的義務

a、次擊球員必須在次擊球區內等待。

6 - 4 擊球順序

a、攻擊一方的選手,在比賽開始前必須按照預先提交給主審的擊球順序

表來進行打擊。

b、替補隊員必須替補退場隊員的擊球順序。

c、守備方對擊球順序提出促請裁决時,主審要作出以下處理。

對擊球順序提出促請裁决時,宣告錯位擊球員之打擊結果無效,並判正位擊球員出局,由正位擊球員的下一棒來進行打擊。

在攻擊結束以後對擊球順序提出促請裁决時,其所有的參賽和得分都為有效。

d、因上一局殘壘在壘上,下一局輪到擊球員擊球棒次,應更換代跑者,由輪到該擊球員上場打擊。

6 - 5 好球

a、在以下場合時,主審將宣判為“好球”。

擊球員揮棒落空時。

擊球員擊中球座時( 界外球 )。

擊球員擊球時,擊成界外球時。

主審認定擊球員有砍擊、觸擊及輕輕碰球時,判好球一次,重新撃球。

擊球員擊球時,軸心腳不得移動,否則視為違規撃球,裁判判‘好球’

一個。如為第三好球時、則判出局。

6 - 6 擊球無效

a、在以下場合時,主審將宣判為“擊球無效”。

在擊球時,因有意外事情發生,主審已叫了“暫停”時。

b、擊球無效時不計算次數,繼續重打。

6 - 7 違規擊球

a、在以下場合時,主審將宣判為“違規擊球”。

擊球員在擊球時,使用了賽前主審認可之外的球棒。

6 - 8 界內球

a、界內球是指合法擊球之後,出現如下情況時。

球停留在界內區。

球從內野區彈跳到外野區之前,在一壘或三壘的壘包上空通過時。

球碰觸到一壘或三壘的壘包時。

在界內區上空,碰觸到裁判員或守備隊員時。

b、界內球或是界外球的判定,不是以防守隊員碰觸到球時的位置來確定,

而是由球與邊界線的關係而定。邊界線是屬於界內區域。

6 - 9 界外球

a、界外球是指除界內球之外的所有球。

b、落在擊球圈內的球是界外球。

6 - 10 擊球員被判出局

a、在以下場合,擊球員被判出局。

第二個好球之後,揮棒落空時。

第二個好球之後,擊中球座時。( 界外球 )

第二個好球之後,擊成界外球時。

第二個好球之後,被主審宣告有觸擊球的意圖時。

第二個好球之後,擊球時軸心腳移動時。

界外高飛球( 界內高飛球 )被野手接捕時。

擊球員被主審宣告違規擊球時。

主審認定擊球員故意將球棒扔出擊球圈時。( 選手將球棒以不落地的方式直接甩出打擊圈外 ),第一次發生時裁判給予口頭警告「撃球無效」,宣告好球數一個。該隊第二次發生時判擊球員出局及要求教練立即更換該名選手。 )

在守方指出擊球順序有錯誤時。原來的正位擊球員要判出局。

6 - 11 擊球跑壘員被判出局

a、在以下場合,擊球跑壘員被判出局。

擊球跑壘員在界內區內碰觸到擊出之球時。

高飛球或平飛球被野手接捕時。

擊球跑壘員判斷錯誤回到己方的球員席上時。

擊球跑壘員在跑到一壘之前被防守隊員觸殺時。

擊球跑壘員在跑到一壘之前,被防守隊員持球觸踩一壘壘包時。

擊球跑壘員或跑壘員妨礙守備時,依裁判員認定:宣告跑壘員出局,或是擊球跑壘員、跑壘員兩者同時出局。

擊球跑壘員進佔一壘時,在衝過一壘後、只要直接返回一壘包時,不成為負險狀况。跑壘員在攻佔上二壘或三壘的壘包時,不得離壘,若離壘可觸殺出局。

6 - 12 關於擊球員安全上壘

a、以下場合,可以給予擊球員安全上一壘的權利。

本壘手或其他防守隊員妨礙擊球員的擊球時。

界內球在通過內野手之前碰觸到跑壘員時。( 該跑壘員判妨礙守備出局 )

規則 7 跑壘員

7 - 1 跑壘員

a、跑壘員是指完成打擊之後到達一壘,且沒有被判出局的選手。

7 - 2 進壘和逆跑壘

a、擊球員成為跑壘員之後,必須按照一壘、二壘、三壘、本壘的順序跑壘。

b、比賽進行中,跑壘員要返回原壘包時,要按照上述a項的相反順序返回各壘。但是比賽暫停時間不在此規定之內。

7 - 3 跑壘員的離壘

a、擊球員在擊中球之後,跑壘員才可以跑壘。若有違反時要根據違規離壘規則判跑壘員出局,比賽暫停。

7 - 4 跑壘員的上壘

a、以下場合,跑壘員可以上壘。

擊球員擊出之球在界內區時。

高飛球或平飛球被野手接捕時,在防守球員接觸到球的瞬間之後,才可以離壘和進壘。

界內球因不可抗拒的力量碰觸到裁判員或壘上的跑壘員時( 這種情形是指比賽進行中 )。

7 - 5 壘包佔有權

a、跑壘員的壘包佔有權,因後位跑壘員的上壘,被迫放棄該壘之佔有權。

b、兩名以上的跑壘員不得同時佔有同一壘。這種場合,在非被迫進壘時,前位跑壘員擁有該壘包佔有權。

7 - 6 跑壘員被判出局

a、以下場合,跑壘員被判出局。

跑壘員離開壘包被防守隊員持球觸殺時。

跑壘員為了逃避防守隊員觸殺,跑離壘道兩側1m以上的範圍時。

當跑壘員在封殺情况下,在尚未進佔次一壘包之前,被防守隊員持球觸壘時。

跑壘員超越了尚未出局的前位跑壘員之時。

跑壘員判斷錯誤返回己方球員席時。

跑壘員進壘時,在進佔二壘或三壘的壘包時,不得離壘,若離壘可觸殺出局。

跑壘員滑壘時。

b、以下場合,跑壘員有妨礙防守行為時被判出局。

跑壘員妨礙守備時候、由裁判員認定、宣判跑壘員出局,或是判幾個跑壘員同時出局。

跑壘員碰觸到了內野防守球員前方的界內球時。

跑壘員有干擾防守隊員之後進行跑壘之企圖時。

進攻方球員席上的隊員,用不禮貌的奚落聲等妨礙防守隊員防守時。

7 - 7 關於跑壘員安全上壘

a、以下場合,可以給予跑壘員安全進入下一壘的權利。但是,給予的上壘數目,原則上依各項規則所示,不過根據主審的判決,可以判給更多的壘數。

在防守隊員接到界內球後,暴傳球成為死球時。原則上在原有壘的基礎上,安全上到下一壘。

在跑壘員跑壘受到妨礙時。根據妨礙程度的情況,原則上安全上到下一壘。但是,除了受到妨礙的跑壘員之外的其他跑壘員,根據裁判員的判決,也可以判其他的球員安全上壘。

當防守隊員在死球線附近接捕飛球時,因勢兩腳同時出了死球線時。此時擊球員出局。其他跑壘員,原則上安全上到下一壘。

防守球員故意用手套、球帽等扔碰到傳出之球時,最少給予二個安全進壘權。又,故意扔碰到擊出之球時,最少給予三個安全進壘權。

7 - 8 關於跑壘員回本壘

當跑壘員要進佔本壘時,守方人員只要在跑壘員跨入擊球圈之前,有效持球進入擊球圈內時即為出局,不需持球踩踏本壘板或持球觸及跑壘員,其判决要領與一壘相同。

在非封殺情況時,守方人員持球於擊球圈內而跑壘員尚未跨入擊球圈內時,跑壘員可返回三壘 此時守方人員應作觸殺守備。

規則 8 比賽中提出促請裁决

8 - 1 比賽中提出促請裁决

a、比賽中提出促請裁决是指裁判員在選手未提出促請裁决之前不能逕行判決比賽之情形。

8 - 2 比賽提出促請裁决的場合

a、以下場合,可以對比賽提出促請裁决。

打擊順序有錯誤時。

擊跑員觸踩一壘之後,沒有立刻回到壘上時。( 企圖上二壘 )

擊跑員或跑壘員,在上壘或回壘時,沒有觸踩到壘包。

在防守隊員觸及高飛球或平飛球( 被防守隊員接殺 )之前,跑壘員已經提早離開了壘包時。

8 - 3 促請裁决的方法

a、8 - 2 - a項  的場合,用口頭抗議。又,   的場合,防守球員用持球觸壘或觸殺跑壘員來表現。

8 - 4 促請裁决權利的消失

a、以下場合,喪失促請裁决的權利。

主審已經宣佈“開始比賽”或“結束比賽”之時。

所有內野防守球員都離開內野區域之時。

裁判員已經離開了比賽埸地時。

規則 9 比賽停止時間和比賽進行時間

9 - 1 比賽停止時間

a、比賽停止時間,是指比賽處於停止狀態時。

b、以下場合,進入比賽停止時間。

宣佈“擊球無效”時。

宣佈“違規擊球”時。

宣佈“界外球”時。

宣佈“妨礙擊球”時。

宣佈“阻礙跑壘”時。

宣佈“妨礙守備”時。

因為球被擊出球場外,不能處理時。

宣佈“比賽暫停”時。

其他,除了比賽進行時間之外的所有場合。

9 - 2 比賽進行中

a、比賽進行中,是指比賽處於進行時的狀態。

b、以下場合,進入比賽進行時間。

宣佈“開始比賽” ( PLAY BALL )之後,比賽正在進行時。

其他,除了比賽停止時間之外的所有場合。

規則 10 抗議裁判

10 - 1 抗議裁判

a、抗議裁判,是指針對裁判員的判決有爭議時。

b、能夠抗議裁判的隊員,只有該隊的隊長和副隊長。

10 - 2 能夠抗議裁判的場合

a、以下場合,能夠對裁判提出抗議。

裁判員對規則的解釋有錯誤的時候。

裁判員對規則的運用有錯誤的時候。

b、抗議裁判時,要在當場的比賽之後,要求“暫停”後儘快進行。

規則 11 裁判員和記錄員

11 - 1 裁判員

a、裁判員是遵照本協會的規則來進行比賽的實際負責人。

b、裁判員,原則上實行兩人制,由主審和壘審組成。

c、裁判員有如下義務。

裁判員必須在比賽之前,確認選手使用的球棒。

主審必須站在擊球員的正側面的位置,在擊球員或本壘手放好球之後,宣佈“開始比賽”。

主審負責本壘及三壘周圍進行的比賽。

主審為了使比賽安全進行,根據比賽的實際情況可以移動球座。

壘審位置,在一壘手的後方之界外線上。

壘審負責一壘及二壘周圍進行的比賽。

主審在擊球員完成打擊之後,比賽告一段落時,得宣佈“暫停”中止比賽。

d、裁判員擁有以下權力。

運用本協會的規則,進行比賽或停止比賽。

在發生本協會規則以外的情況時,可以進行裁決。

可以對選手及參賽雙方以及相關人員的非紳士行為給予警告。並且,在不聽從警告的時候,可以命其退場。

11 - 2 記錄員

a、記錄員是遵照本協會的規則來記錄比賽的負責人。

b、記錄員,有如下任務。

運用本規則記錄比賽,但是,在發生本協會規則以外的情況時,根據主審的裁決記錄比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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