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國稅創意短片.獎金等你拿」短片徵件競賽

2022「國稅創意短片.獎金等你拿」短片徵件競賽

 總獎金: 77000

最高獎金: 20000

報名時間: 2022-10-07 ~ 2022-11-15

主辦單位: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主辦單位電話: 03-339-6789分機1272(張小姐)

主辦單位Email:nh00814@ntbna.gov.tw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舉辦「國稅創意短片 獎金等你拿」短片徵件競賽,期藉由各項國稅短片的製作,鼓勵學生及民眾蒐集國稅素材或製作短片的過程,主動瞭解各項國稅相關法令,如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措施、e化繳稅管道、雲端發票、統一發票兌獎多元服務及重要稅政稅制等,以增進各項國稅概念、政府重大政策與施政重點認知,進而維護個人租稅權益,歡迎踴躍報名參加。

參賽對象及條件

  1. 參賽對象:一般社會大眾及高中 (職) 以上學生。
  2. 參賽條件:於活動網站上傳手機已安裝「財政部統一發票兌獎 APP」畫面截圖。經審核通過才能參加徵件評分活動,審核通過前。
  3. 審核通過的作品會經由三位評審打分數。作品評審完畢後,將選出來的作品公布於前臺。

活動期程

  1. 徵件期間:111 年 10 月 7 日起至 111 年 11 月 15 日下午 5 時止。
  2. 得獎公告:111 年 12 月上旬。
  3. 獎項領取:得獎名單公布後 10 個工作日內 (含),逾期視同放棄獎項。

徵件主題(可含多項主題)

  1. 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優化措施 (如手機報稅、行動電話認證等)。
  2. 購買電動車減免貨物稅。
  3. 購買節能電器退還減徵貨物稅。
  4. e 化繳稅管道 (如行動支付繳稅、電子支付帳戶繳稅等)。
  5. 手機條碼、雲端發票、統一發票兌獎多元服務。
  6. 重要稅政稅制【如受控外國企業 (CFC) 制度、國民法官法、稅捐稽徵法修正內容等】
  7. 線上申辦。
  8. 國稅常識。

參考素材

綜合所得稅相關專區 (https://reurl.cc/GE5bgD)

購買電動車減免貨物稅

購買節能電器退還減徵貨物稅 (https://reurl.cc/O45bjX)

e 化繳稅管道

手機條碼、雲端發票、統一發票兌獎多元服務

重要稅政稅制

線上申辦 (https://reurl.cc/GE5bov)。

徵件流程

  1. 徵件期間:111 年 10 月 7 日起至 111 年 11 月 15 日下午 5 時止(需完成線上報名及上傳應繳交資料),收件時間依主辦單位系統收到記錄時間為準,逾期恕不受理;避免最後一刻網路壅塞,請即早投稿。
  2. 參賽之短片請上傳至 Youtube(瀏覽權限設定為「不公開」)。
  3. 登入活動網站註冊會員,點選「報名」,再點選『上傳作品』按鈕,填寫作品基本資料、作品上傳 YouTube 之連結、上傳應繳交資料【已簽名之著作財產權授權使用同意書正本 (附件1)未滿 20 歲之參賽者,須檢附法定代理人同意書 (附件2)】等即完成
  4. 每人不限上傳一份作品。

作品規格

  1. 短片長度:30 秒至 90 秒(含片頭及片尾)。
  2. 短片語言:以國語或臺語為主,可搭配其他語言,短片需加「中文字幕」。
  3. 短片類型:風格不限,例如:動畫、劇情片等。
  4. 短片格式:拍攝手法、拍攝工具不限,平板電腦、手機、相機、攝影機等器材均可使用,解析度需達 1280*720 (720P) 像素以上 (含),短片規格為 MP4、MOV。
  5. 短片素材:作品使用之素材及元素(如﹕圖文、音樂等)應具有合法授權。
  6. 短片標示:片頭須標示「作品主題名稱」,片尾須加上「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廣告」字樣且不得出現任何參賽者資訊。
  7. 影片限制:嚴禁色情、暴力、殘酷與衝突、成人等負面觀感內容。

獎勵方式

  1. 第一名:1 位,獎金 20,000 元及獎狀 1 紙。
  2. 第二名:1 位,獎金 15,000 元及獎狀 1 紙。
  3. 第三名:1 位,獎金 12,000 元及獎狀 1 紙。
  4. 佳作:5 位,獎金 6,000 元及獎狀 1 紙。

評審作業

1.評審人員:由主辦單位聘請財稅系(評審主題切合性及國稅宣導內容)及相關專長講師(評審短片創意性及表現技巧)組成。

2.評分標準及成績計算

評分標準

項目 說明 配分
主題切合性及國稅宣導內容 主題適切、內容完整且傳達正確法規及政策 35
短片創意性 內容創新、情節具巧思 35
表現技巧(整體性) 視覺效果、畫面、配樂、錄製及後製、協調性及美感等 30
合計 100

成績計算:依各評審人員評分結果加總,由高至低排序,擇優錄取;總分相同時,依序評比【主題切合性及國稅宣導內容】、【短片創意性】、【表現技巧】之分數評定名次。

參賽者之參賽作品不限則數,惟其得獎作品以 1 件(最高分作品)為限,作品如係 2 人以上(含)合力創作,推派代表人報名,主辦單位發送之通知、獎金及扣繳憑單等,均以此代表人為之。

3.作品審查如未達水準,評審人員及主辦單位得決議該獎項從缺或調整名額。

得獎公布及領獎

  1. 得獎公告:111 年 12 月上旬於主辦單位網站、活動網站公布得獎名單。
  2. 請得獎人於得獎名單公布後 10 個工作日內 (含) 將相關領據及獎金匯入之金融帳號郵寄至主辦單位,將以電匯方式匯入獎金,獎狀則依參賽者填寫之通訊地址以掛號郵寄,惟如填寫資料不完整或其他因素致無法送達而經郵務機關退回郵件,視同放棄領取,不再另行通知。

注意事項

  1. 相關活動訊息登載於活動網站( https://111shortfilm.ntbna.gov.tw)參賽者請逕行點閱,如有任何變更內容將公布於活動網頁,請參賽者特別注意。
  2. 參賽即視為同意並遵循本活動各項規定,各項報名資料須確實填寫完成,始完成報名程序,逾期不予受理。作品主題、格式,如未按規定者或資料不全者,經查證屬實,該件作品取消參加資格。曾經參加其他任何比賽已獲獎之作品,不得參加本活動,違者取消參加或得獎資格。
  3. 若參加活動者未滿 20 歲,應先取得法定代理人同意,拍照或掃描上傳法定代理人簽署之同意書 (附件2),未檢附上述文件者或文件有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視為未完成報名程序。
  4. 所有參加活動者提供作品時,如係 2 人以上(含)合力創作,亦請協調其中1人作為代表人報名,且其餘共同著作人視為已授權代表人,同意將上傳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永久、不限地域、不限內容及包含進行修改、刊登等不限利用方法全部授權給主辦單位及其他所屬單位利用,方可報名參加活動。此授權為非專屬性授權,即參加競賽活動者仍保有本資料之著作財產權,仍得將其著作財產權讓與他人或再為授權,但不得妨礙主辦單位上述之授權利用。主辦單位所屬網站之內容、刊物、出版品、合作宣傳管道於利用上傳之授權作品時,得將作者之姓名和出處做適當之標示。
  5. 參加競賽活動者對於主辦單位之評審結果,完全同意並尊重,絕不提出任何異議或申訴。為確保得獎作品之水準,參選作品未達評審標準者或作品件數不足,部份獎項從缺。
  6. 各獎項之獎金,依所得稅法相關規定辦理扣繳所得稅,得獎者須填寫主辦單位提供之領獎收據、著作財產權授權使用同意書、法定代理人同意書(未滿20歲者),於得獎名單公布後10個工作日內 (含) 提供主辦單位方可領獎,並附上身分證影本以利核對,如中獎人不同意提供資料或填寫相關文件視為自動棄權,將不具得獎資格。
  7. 曾參加其他比賽且已獲得獎項之作品均不得參賽,參賽作品若有使用他人之圖案、肖像、音樂、作詞,並涉及相關智慧財產權時,需主動附上相關版權書證明文件。若有牴觸任何相關權利之法令,一切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承擔,主辦單位概不負責。
  8. 參賽者之作品須為本人原創,不得涉及抄襲、仿冒或重複作品參賽之情事,亦不得有暴力或色情題材或違反相關法令之題材,違者將取消參賽及得獎資格,其涉及相關法律責任須由參賽者自行負責。另得獎作品若經查明係抄襲他人作品,將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及獎狀。
  9. 參加競賽活動者若有利用他人著作,均須取得合法授權,且保證已取得該著作之著作財產權人,授權主辦單位、主辦單位所屬網站及主辦單位所屬機關,日後得不限方式、次數、時間、地域無償利用,以及再授權第三人利用,並承諾對主辦單位、主辦單位所屬網站及主辦單位所屬機關,不行使著作人格權。
  10. 參賽者均須簽署「著作財產權授權使用同意書」(附件1),並同意將上傳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永久、不限地域、不限內容及包含進行修改、刊登等不限利用方法全部授權給主辦單位、主辦單位所屬網站及主辦單位所屬機關利用。主辦單位擁有一切刪改、公開傳輸、公開播送、公開展示、重製、改作、編輯、印製、出租、散布、發行、展覽以及推廣宣導等用途之權利,並有將作品安排於媒體發表、成冊出版、自行再版等權利,得獎者不另行索取費用。另同意參賽作品為評審、租稅教育宣導、錄製光碟或內部使用目的,同意無償授權主辦單位、主辦單位所屬網站及主辦單位所屬機關,得以永久、不限地域、不限內容及包含進行修改、刊登等不限利用方法之無償利用,不另給酬。
  11. 主辦單位得無償使用得獎影片及其影像於各媒體管道、政府機關、網路平台等進行行銷、宣傳、報導及公開播放等。
  12. 得獎作品之智慧財產權及版權,如有徵用第三方之作品(如道具、配樂等)、已發表之文字、訪談或影像紀錄等,須由第三方簽具著作權使用同意書,並同意本局針對授權內容進行重製、編輯及發行。
  13. 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導致無法收取中獎通知,而使參加活動者之登錄資料有遲延、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等所導致無效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活動者獲得獎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14. 個人資料運用說明:本次活動所蒐集、處理、利用參加者之個人資料,僅用於主辦單位 111 年「國稅創意短片 獎金等你拿」比賽活動使用。
  15. 所有投稿作品之著作人格權屬創作者,惟創作者同意對主辦單位、主辦單位所屬網站及主辦單位所屬機關利用不行使著作人格權。
  16. 活動之相關訊息,皆以活動網站公告為主,如有未盡事宜,除依中華民國法律規定辦理外,得另行公布補充之,若有特殊原因,主辦單位保留對本活動網站、活動辦法、獎項及得獎公布的修改權利。本活動因故無法執行時,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如有任何變更內容將公布於活動網頁,恕不另行通知。參賽者應遵照活動辦法之規定,並遵守比賽結果之最終決定,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補充之。

主辦單位: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協辦機關: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所屬各分局、稽徵所及服務處

聯絡方式

(03)3396789 分機 1272 張小姐

nh00814@ntbna.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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